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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设计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3-22 03:01:23

A. 复旦大学2021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及条件

2021年复旦大学在上海市的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报名时间及条件方法等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复旦大学2021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报名条件:

符合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

报名时间:

一)即日起至5月30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复旦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上海)》等规定审核考生报名材料。

(三)6月3日前公布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名单。

(四)考生参加高考并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五)依据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投),公布入围面试分数线。

(六)7月初组织面试。面试专家将在考虑性别、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每天随机分组,每组包含文、理、医等领域共5名专家;考生按高考平均成绩组间无差异原则,每10人随机分组;面试当日专家与考生各类通讯方式全部屏蔽;专家组与考生组临场抽签配对;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对每位考生排序,然后合计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如一组实际面试考生不足10人,按线性映射折算,缺考考生面试成绩计0分。面试专家根据《复旦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上海)》有关规定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参考材料使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B. 2021复旦大学考研招生简章什么时候出

2021复旦大学考研招生简章9月16日公布,考研招生简章介绍了该学校的报考条件、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初试、复试、联系方式、学制、费用、录取等相关事宜。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 分、100 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 分、150 分、150 分),初试总分为500 分。 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或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招生考试初试总分一般为500 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300 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8 / 14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2020年 12 月 19 日至12 月 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地点复旦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 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外〕,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预审或复试时进行。各专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复试实施细则届时可通过招生院系网站查询。考生复试时间暂定2021年 3 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了解复旦大学考研招生简章更多事项:点击【复旦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C. 复旦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复旦大学 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建设“若干所世界先进水平一流大学”的首批高校之一。 复旦大学 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 复旦大学 上海医学院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医学院校。 复旦大学 本专科招生继续采用 复旦大学 (代码10246)和 复旦大学 上海医学院(代码19246)两个招生代码,并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专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 复旦大学 ”。

一、招生总则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复旦大学 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 复旦大学 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最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的优秀学生。

二、机构设置

1. 复旦大学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

2. 复旦大学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选拔测试方案制定、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3. 复旦大学 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办法等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

4. 复旦大学 招生办公室是 复旦大学 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承担与招生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各类本专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任务。

5. 复旦大学 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对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三、招生计划

复旦大学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编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复旦大学 (代码10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可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复旦大学 上海医学院(代码19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进校后申请转专业的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

四、录取规则和程序

1.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

1)省级高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以专业级差分为1分、1分、1分、0分、0分和最终确定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2. 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级高招办可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3. 我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同时要求考生参加生源地省级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

4. 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武警国防生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5. 在江苏省,报考第一批次招生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AA+,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报考提前批招生专业等考生选测科目等第须达到BB。

五、综合评价录取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在上海市、浙江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 复旦大学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和《 复旦大学 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

六、自主选拔录取相关政策

1.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实施自主招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 复旦大学 自主招生简章》执行。

2.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实施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农村学生的专项招生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 复旦大学 “腾飞计划”体验营招生简章》执行。

3. 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 复旦大学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执行。

4. 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 复旦大学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七、加分政策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有关加分投档政策,并可与我校优惠录取政策叠加。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后投档,但所加分值不计入专业录取排序。

八、提前批次录取政策

1. 复旦大学 (代码10246)的核工程与核技术、保密管理、俄语、朝鲜语、法语、德语、日语及试验班招生大类(部分省市),及 复旦大学 上海医学院(代码19246)的法医学、护理学、医学试验班(部分省市)等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且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鉴于专业培养的特殊性,提前批次录取至保密管理、俄语、朝鲜语、法医学、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2. 国防生

我校招收、培养武警国防生。招收经军队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男性考生,并按军事院校提前批次录取;医学类国防生录取线参照 复旦大学 上海医学院(代码19246)本科第一批次投档线执行,如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可适当降分录取(但最多不超过预估投档线40分);若生源仍不足,可以将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录取。

3. 定向扶贫专项计划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4. 保送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并遵照执行。

九、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 复旦大学 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和奖助学措施

1. 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各专业预收标准:

1)大部分本科专业5000-6500元/学年?人,软件工程专业四年学费总计31000元/人;

2)高职:7500元/学年?人。

2. 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约1200元/学年?人。

3. 综合资助平台:我校提供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济资助平台,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的学生能获得不同方式的资助,以助其完成学业。

十一、监督保障机制

1. 我校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2. 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 复旦大学 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212,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二、咨询及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200433)

复旦大学 上海医学院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邮编200032)

咨询热线:021-5566 6668

招生传真:021-5566 4345

学校主页:www.fudan.e.cn

招生网站:www.ao.fudan.e.cn

招生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三、本章程由 复旦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

5月

D. 复旦大学2020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的具体要求,复旦大学2020年继续实施“腾飞计划”,进一步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子获得享受中国最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选拔符合复旦人才培养理念、勤奋好学、独立自强、学习成绩优秀、具有发展潜质的农村学生,对通过选拔的优秀学生给予高考录取优惠政策。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本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本年度“腾飞计划”计划招生人数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将根据考生报名并通过审核情况、生源地历年生源质量等因素制订分省计划,具体原则见下文“三(五)”条说明。
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5月10日至5月25日,考生可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t=1589457784145)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无须寄送纸质材料。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二)6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三)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除核查基本报名资格外,还将审核包括考生年级综合排名、平时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和发展潜质等。
(四)6月底前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五)根据通过审核考生人数,综合考虑各省(区、市)通过审核总人数比例、历年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订分省招生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
(六)通过审核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
(七)通过审核的考生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
文科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60分,理科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70分,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7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上述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控制分数线执行。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八)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四、奖励帮困措施
“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落伍”,这是复旦大学向全社会的郑重承诺。
通过“腾飞计划”录取的优秀学生除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新生奖学金外,在校期间还有几十种奖学金可供申请。学校还建立了完善的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医疗帮困、冬季送温暖、爱心公益站等综合资助平台。除经济上的帮扶举措外,学校设计实施“助力成长计划”,搭建学业促进、心理支持、社会实践、视野拓展、创新创业五大平台,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帮扶和支持。
详细信息参见本年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和复旦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网站。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复旦大学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三)我校将对通过“腾飞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复旦大学“腾飞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cn
复旦大学监察处:021-6564 2601,[email protected]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gxzxbm/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E. 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如下:

复旦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7500名左右(包括考试招生和推免招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类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类专业。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均须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

四、报名:

(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学校另行制定颁布《复旦大学2022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3)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③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④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时提交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下文“网上确认”第3项规定。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报考我校,须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非应届生如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本市户籍考生须具有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2021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市社保已缴费记录(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

⑥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除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以外,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布为准)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办理缴费和拍照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2)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提示事项,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

(3)我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届时应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③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

若无法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须携带“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⑤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招生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或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初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地点复旦大学考点或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

(二)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预审或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预审或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总成绩。

5、考生复试时间暂定2022年3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方可入学。

八、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九、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至3年。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枫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130号、131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5号、826号)。学校可根据校区功能定位对院系分布进行调整。

十、学费、住宿和奖助政策:

(一)按照国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按学年收取。专业学位硕士生(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信息公开”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或咨询报考院系。

(二)我校从2019级开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面向西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等类别外,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拓展校外住宿资源,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

(三)我校设立了以生活津贴、奖学金和“三助”津贴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奖助”栏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一、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为全日制定向培养,招生对象原则上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2016年起与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结合,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相关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者,可取得“四证”,即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且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报考类别统一变更为“定向就业”。

十二、其他说明: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计划数参照2021年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供考生报考时参考。2022年的招生专业、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且带“★”者为我校自设专业。

(三)若2022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本章程所涉内容如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四)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收外国留学生研究生的招生章程,另行制定公布。

十三、咨询、申诉和监督:

(一)咨询与申诉渠道:

复旦大学代码: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邮政编码:200433。

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

(二)监督部门部门名称:

监察处电话:(021)65642601。

以上内容参考 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复旦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F. 复旦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成为为国担当,能承担科技创新、科教兴国重任的掌握未来的复旦人。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所在省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以下两类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A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B类:基础学科拔尖,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或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的考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
专业组别
招生专业
高考科类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文科组
汉语言(古文字学方向)
文史
不限
历史学
文史
不限
哲学
文史
不限
理科组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物理
物理学
理工
物理
化学
理工
物理
生物科学
理工
物理或化学
医学组
基础医学
理工
物理和化学

分省招生计划数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中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5月10日至30日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测办法
7月26日前确定入围校测名单。
对于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下同)的A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分省分专业组计划数的3倍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可入围);
对于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B类考生,可破格入围校测。
(四)校测考核
7月27日至8月4日期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举行校测(含面试和体质测试):
1.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入围考生进行面试。专家、考生以“双随机”抽签方式配对。面试总分为150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2.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将在面试过程中作为重要参考资料,面试前安排充足时间由面试专家审阅。
3.体质测试将于面试后进行,体质测试成绩将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的排序依据之一。
(五)录取办法
1.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面试成绩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A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和分省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体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确定位次。
对于B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生源地A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3.强基计划预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高考志愿填报规则参加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学校将为强基计划录取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和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对于学业优秀的学生,将在本硕博衔接培养、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同时,建立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考生上传的材料将作为面试参考材料,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二)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
(三)对于报名材料或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基础医学专业录取的强基计划考生入学后原则上本科阶段不得转专业;其他专业录取的强基考生入学后原则上本科阶段不得转到强基计划招生之外的专业就读。
(五)校测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测考生若家庭经济困难,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六)视疫情防控情况,校测方案或作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包括强基计划在内的各项考试招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领导与监督保障机制
(一)复旦大学强基计划由学校强基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有关工作。
(二)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入围校测标准、录取标准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
(四)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cn
复旦大学监察处:021-6564 2601,[email protected]
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6
八、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G. 复旦大学2020年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0年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浙江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两项目归并计划,统一办法,合并实施,旨在探索与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衔接、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方法,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全面发展,适合复旦大学培养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两项目操作办法、选拔标准完全相同,进校后教学、培养等也无任何差别。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205名(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两部分招生计划归并统一后无差异实施)。具体招生专业(类)和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报名平台。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6月16日至6月25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 依据考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审核考生报名材料。
(三)6月27日前公布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名单。
(四)通过审核的考生须于6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校测(包含笔试和面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校测和录取资格。
(五)考生参加高考。
(六)7月12日左右组织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进行笔试。依据笔试成绩,根据校测分类划定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考生进入面试,并公布入围面试分数线。
(七)高考出分前组织面试。面试专家将在考虑性别、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随机分组,每组包含文、理、医等领域共5名专家;考生按笔试平均成绩组间无差异原则,每10人随机分组;面试当日专家与考生各类通讯方式全部屏蔽;专家组与考生组临场抽签配对;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对每位考生排序,然后合计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如一组实际面试考生不足10人,按线性映射折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21.5-每位专家排名×1.5)
(八)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如下10门科目等第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技术(新高考改革前的非应届毕业生的“技术”科目成绩,取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值),其中各科成绩按A=5分、B=4.5分、C=4分、D=3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5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各科折算成绩
(九)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占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0×850 +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按综合成绩高低将考生排序。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如下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考成绩总分、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录取考生名单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8月7日前完成投档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统一高考招生其他志愿的录取。

四、其他说明
(一)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考生上传的材料将直接作为面试材料,无须寄送纸质材料。
(二)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综合评价暨“三位一体”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三)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四)视疫情防控情况,校测方案或作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复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cn
复旦大学监察处:021-6564 2601,[email protected]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gaokao.chsi.com.cn/zhpjbm/
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pgzy.zjzs.net:8011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H.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11招生简章 与学院详细介绍

其中,美术类专业(含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广告学、产品设计,下同)招生省市限于: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湖南、江西、四川、重庆、广东、贵州;

非美术类专业(含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文化产业管理、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下同),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

2011年我校各招生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如下:

学院专业名称专业方向2011年招生计划设计学院艺术设计包装传播设计26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52艺术设计室内与观设计52艺术设计演出空间艺术设计26广告学广告设计与策划26会展艺术与技术会展设计与策划26工业设计产品设计52新媒体艺术学院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50数字媒体艺术新媒体技术30摄影30动画85

时尚设计学院艺术设计玻璃与陶瓷设计30艺术设计珠宝与饰品设计50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50艺术设计时尚设计与传播30艺术设计高尔与时30

传播演艺学院

表演

影视、话剧与音乐剧表演26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20播音与主持艺术26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25文化产业管理文化策划与理90

注意:这是全国招生的人数,每个专业后面的招生人数都是面向全国的

以招生之友上的招生信息和人数为主。这上面写的人数多了,招生之友上写的,每个专业比这上面少一半(30人你就按15人算,也可能还会再少一点),不信你去看看招生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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