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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5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3-04-02 06:29:45

① 2022年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陕西 师范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罩仔西师范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陕西师范大学章程》,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中文名称为陕西师范大学,简称“陕西师大”或“陕师大”;英文名称为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SNNU。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 一流学科 建设高校。学校国标代码:10718。学校法定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设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长安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第三条 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 高考 生,含 艺术 和 体育 类考生、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红烛计划(高校专项)、国家专项计划、内地 西藏 班、内地 新疆 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 就业 、少数 民族 预科学生;保送生、运动训练单招、香港中学文凭 考试 学生、澳门保送生、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和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 毕业生 , 学习 形式为全日制。


第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 毕业 要求,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五条 学 校招 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要求,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出建议;对学校本科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编制及招生宣传工作提出建议;听取学校本科年度招生工作计划和总结;监督检查本科招生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设立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订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 新生 进行复查;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统筹兼顾,在保持各地计划总量相对稳定的同时,将招生计划的增量向高等教育欠发达且生源质量好、生源数量相对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地区倾斜,使全国招生计划安排和分布更趋公平、科学、合理。为保持学校生源结构的多元化和合理性,学校在全国均安排招生。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的指导性意见,结合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条件和对各地区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唤闷轮,遵照教育部下发的有关来源计划需求建议,参考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年度招生专业(类)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合理编制来源计划并报和信教育部审核,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后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含新疆协作计划)结业生以及华侨、港澳台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红烛计划(高校专项)、国家专项计划、新疆南疆计划在本校年度招生规模内,单列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公费师范生相关专业依照生源省需求,结合生源省招生计划规模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其他专业按照我校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所公布的计划编制办法编制。


第十二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本科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使用,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情况按照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为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各类别招生项目均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普通类招生各专业(类)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同时参考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对于公费师范生与优师计划合并投档的省份,优师计划只录取有志愿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招生专业只招收有志愿考生,且考生须为非西藏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关于印发<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的通知》(教民司函﹝2008﹞63号)的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在 填报志愿 时除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填涂有关表(卡)外,还需提交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的《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并于 高考志愿 填报结束后、高考录取结束前将申请书传真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同时电话告知并确认传真接收 成功 ,否则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类)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类)。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若有退档,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递补录取”的录取原则。


未被所报志愿专业(类)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等综合考虑安排录取专业(类);未被所报志愿专业(类)录取且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专业(类)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在投档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确定,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投档位序确定。


第十八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录取原则:


对于采用“专业+院校”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不进行专业调剂。


对于采用“院校专业组”投档的进档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照本章程第十七条规定执行。专业调剂仅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第十九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类)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类)均无需口试成绩。


第二十一条 体育教育(公费师范生)、体育教育(师范)录取原则:考生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设定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依次排序),对于未确定投档规则的省份,我校提档排序的成绩为专业课成绩。


第二十二条 我校红烛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及艺术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简章及录取原则,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及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2年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国家民委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中预科班 录取分数线 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本科所在批次相应科类提档线下80分,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录取 分数线 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本科所在批次相应科类提档线下40分。若所在批次我校无相应科类普通类参考线,参照我校提前批次相应科类普通类提档线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专项、优师计划、保送生及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办法及其他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等费用,详见2022年新生缴费须知。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优师计划师范生入学时须签订《国家优师专项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入学时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和国家专项学生录取入学后的待遇及就业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年级专业(类)分流办法进行分流。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 “奖、助、贷、补、勤、免、偿”七位一体的精准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资助办法详见我校学生资助网(http://zzzx.snnu.e.cn)。


第三十条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9-85310330,传真:029-85310188。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snnu.e.cn。微信公众号: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19。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29-85310302,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二条 若与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政策不一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② 陕西师范大学在陕招生代码,专业代码

院校代号 8005 院校名称 陕西师范大学 批次 一批本科招生计划数380 院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院校网址 www.snnu.e.cn简 章 点击查看招生简章

专业名称计划人数学 制外语语种收费标准[00] 预科班 15 一年 英语 3000(元/年) [01] 心理学 4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02] 应用心理学 9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03] 经济学 8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04] 金融学 8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05] 市场营销 8 四年 不限 3850(元/年) [06] 人力资源管理 13 四年 不限 3850(元/年) [07] 电子商务 10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08] 财务管理 13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10] 应用化学 20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11] 材料化学 14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12] 新闻学 16 四年 不限 3850(元/年) [14] 物理学 15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16]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15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18] 编辑出版学 10 四年 不限 3850(元/年) [20] 软件工程 14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2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7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23] 数学与应用数学 15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24] 信息与计算科学 16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25] 生物学基地班 10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27] 生物技术 16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29] 旅游管理 10 四年 不限 3850(元/年) [30] 地理信息系统 16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31] 地理科学 20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32] 食品科学与工程 38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33] 食品质量与安全 30 四年 不限 4950(元/年)

③ 如果外省的报考了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是回户籍所在的乡镇工作吗

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回户籍所在工作是高校专项计划形式之一。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规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即免费师范生】需要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2015届免费师范生最新政策。

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我校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00名,招生专业(类)见下表;具体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将根据合格考生生源分布及各省免费师范生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以我校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计划为准。
备注: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按专业招生,执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政法类、历史类、物理类、化学类、生物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按专业类招生,进校后进行专业分流。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考生所在中学必须为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确定;
2.报考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三、教育部颁布届免费师范生政策
1、符合政策规定回到生源所在地基础教育单位的可以直接签约;
2.到生源省外就业的,必须先办理跨省就业手续或者解除免费师范生协议才能签约;
3.到中西部跨省就业的,只能是国家认可的贫困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4.到非基础教育(高校、公司等)就业的,须先解除免费师范生协议才能签约;
5.结婚随偶的,就业所在地必须与配偶户口所在省份一致。
6.随父母的,只能是大学在读期间,父母户口均迁往外地的,就业所在地需与父母户口所在省份一致。
7.5月31日前没有签约的,将由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安排就业。
详情访问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cn/

④ 陕西师范大学2015贵州地区招生计划

师范类有4个专业在招生。。。

⑤ 陕西师范大学理科生能报哪些专业

一、最热门的专业:
1、计算机类专业:该专业需求档次逐渐拉开。计算机层次相对较高的岗位,例如项目研究人员,能够胜任的人选依然不多,研究生还需要一定时间的历练。

2、法律类专业:近年来,法律硕士报考人数增长迅猛。司法、立法、执法都需要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本科生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的需要。而法律硕士有非法律专业的背景,可以解决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和跨学科的问题。

3、通信类专业:国内通信行业发展迅速以及国外相关企业进入中国市场,人才就业前景广阔。除传统的电台和电视台之外,通讯公司等企业也是吸纳毕业生的“大户”。

4、财会金融类专业:目前我国金融类人才中缺乏能够充当“领军人物”的高级管理人才;精通外语、法律及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有国际金融经营理念和从业经验的金融服务人才。财会金融专业的研究生正是这几类人才的后备军。

二、现在最热门的领域如果是指职业的话,就是电信、电力、烟草、金融(银行、保险、证券等)、政府要害部门(如税务、国土、工商等)、高校等垄断、高薪单位。

⑥ 陕师大研究生报考人数

陕西师范大学2022考研报名人数是5115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结束,报考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共雹做计5115人,较上年增长百分之43.28。2023年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3000余名(不含专项计划),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歼漏生300余氏肆烂名。

⑦ 请问陕西师范大学近两年考研复试名单是在国家线出来几天之后公布的同年的调剂系统又是几号开开通的谢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完善复试录取规则,规范复试录取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不断提高复试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校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研究生院、纪委监察处负责人、各招生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规定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工作办法、程序,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以及监督、检查复试程序的执行情况等。
各招生单位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要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同时还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复试要求与程序
(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原则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初试情况等有关因素,将招生指标按专业分至各单位。复试名额按2015年简章招生指标180%(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单独考试除外)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根据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相关调剂原则,可择优选择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3、各学院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不超过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可对本学院分专业招生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报研招办批准后方可实施。基本原则为:①在学术型各专业指标内和专业学位各专业指标内可互相调整,调整前提为上线人数少于简章所列招生数的专业;②学术型招生简章中所列招生数不含推免,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数含推免;③单独考试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考生招生计划不含在招生简章中。
(二)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复试考生信息库等,委派专人再次核查考生的照片和相关报名材料(均为原件)是否符合教育部的规定。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各招生学院接受审查:
(1)应届毕业生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学生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考生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鉴别真伪的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单独考试考生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鉴别真伪的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硕士考生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鉴别真伪的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各学院主管领导及审查人要在《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7)上签名、盖章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每个招生单位应成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3-5人组成,复试小组组长须对复试成绩负责。各复试小组应强化研究生导师在复试中的责任和权利,并接受学校监督。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五部分:
(1)专业课笔试(总分150分);(2)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分为合格或不合格);(3)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总分100分);(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50分)。
①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被列在第一位;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
②外语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③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一级学科内各专业(或方向)的专业课笔试内容必须最少涵盖两门专业课程,涵盖的所有专业课程须闭卷考试,总分为150分。
④在专业课笔试考核中,部分理工科专业可增加实验能力考核,此项考核成绩计入笔试成绩之内。
⑤对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要加强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⑥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⑦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满分100分)。
2、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由各招生学院负责。笔试一般应为闭卷,时间为180分钟;面试应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试时间应适当。音乐学、美术学、设计学三个专业的复试必须按招生简章上公布的内容及要求进行。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情况面试由复试小组现场进行提问、测试等形式进行复试,复试时必须有现场原始记录,必须现场打分。
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由复试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50分。
2、复试总成绩必须按百分制折算并经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签字盖章后报研招办。
3、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时专业课笔试总分低于90分或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成绩低于60分,以及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2门业务课加试(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中任何一门加试业务课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若两门加试科目复试成绩均合格时,录取原则与非同等学力考生相同。
5、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工作由各招生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组织,专业课的笔试部分要求按专业(相近专业可合并)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属于机密材料,各单位在命题后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凡未参加复试或虽然参加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复试时必须考核和了解考生综合素质、心理健康,考核不量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步骤
1、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
①专业复试与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一志愿考生最终录取成绩按以下计算公式为标准确定:
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5%。
②调剂生(含校内、校外调剂)的最终录取成绩以复试总成绩(百分制)为准,不加初试成绩。
③专业复试与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调剂(含校内、校外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百分制)”进行排名。
最终录取成绩由各招生单位认真计算并复核,及时经研招办审核后向考生公布,并将《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登记表》和《2015年调剂考生复试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报研招办。
确定拟录取名单时首先按照考生最终录取成绩(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及递补录取人员(均按顺序),交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学院(中心)及时向考生公布该两类人员名单,同时研招办对拟录取公示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递补录取:①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学院或研招办通知考生并经过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②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2、签订委托培养合同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五份),在4月10日前邮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3、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录取
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录取应本着考生自愿申请,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的原则进行。
4、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录取
①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40,政治、外语不低于55,业务课不低于90。
②复试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各招生单位上报复试结果,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③被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一律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并须与原工作单位(报考时填写的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五份),在4月10日前邮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录取
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45分。
②复试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各招生单位上报复试结果,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③被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一律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并必须在4月10日前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或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同时须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6、体检
确定为初步拟录取人员必须在我校医院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7、确定拟录取名单
研招办审核各招生学院按专业招生计划所报的拟录取数据,打印出拟录取名单后返回学院审核,审核无误后由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报研招办,正式确定拟录取名单。
8、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9、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和政审表,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规定时间前邮寄或送到各招生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调剂复试录取
1、2015年学校从教育部下达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中,划拨出部分专项调剂名额,原则上用于接收本科毕业于国家“985”工程或“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且报考上述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考生参加调剂复试,调剂名额不占招生简章中学术型各专业所列出的招生计划,具体调剂办法见附件8。
2、2015年我校部分专业上线合格生源数不足,需从本校或外校相关专业调剂部分合格生源进行调剂复试(差额复试),可优先进行校内调剂,具体调剂办法见附件9。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5、各单位在进行调剂复试时,可进行接收外校生源的调剂,也可在本单位内或校内同一个一级学科各专业之间进行招生调剂。
六、其他
1、各招生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做到三公开,即复试要求和复试办法公开、复试成绩公开、拟录取名单公开。各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于3月16日前将各专业复试计划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将复试计划电子版发送至研招办邮箱,由研招办报陕西省招办备案。
2、各单位应于复试结束,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尽快向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
3、各单位应在复试前召开全体复试考生大会,在会上应向考生讲明我校2015年复试录取工作的要求、办法、程序和规则。
4、复试过程中,要严格组织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复试录取原则,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若有违纪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5、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应根据艺术类专业术科复试的特点,可参照学校的复试成绩计算办法,也可自行制定出详细的评分标准和复试办法,于复试前交研招办,届时学校将进行监督检查。
6、纪委申诉电话:029-85310302,研招办电话:029-85310346。
7、未尽事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各招生单位。

⑧ 陕西师范可以在本科一批填吗

亲,为您查询到的答案如下:您好,陕西师范大学可以在本科一批中填报,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考生必须参加高考,考试成绩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具体标准可以参考录取政策。其次,考生必须参加陕西师范大学的招生考试,并获得较高的分数。最后,考生必须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核后才能被录取。总之,陕西师范大学可以在本科一批中填报,但是考生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被录取。

⑨ 陕西师范大学英语学科教学研究生每年大约招多少人,不包括推免的

120个左右。在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招生计划中有。。。

⑩ 2015陕西师范大学对哪几个省份招生

招生计划上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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