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排名 » 山东大学2016招生章程

山东大学2016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3-04-08 08:36:12

Ⅰ 山东大学威海属于山东大学吗

山东大学威海属于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威海)创建于1984年,是山东大学与威海市政府联合共建的多学科、开放式、综合性大学校区。她的诞生开创了我国名校异地办学的先河。
《山东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第四条 学校本部和青岛校区为同一本科招生院校代码,威海校区拥有独立的本科招生院校代码,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2016年青岛校区招生学院包括: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
第五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刘建亚,2015年7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5年9月兼任山东大 学研究生院院长,2016年4月兼任山东大学(威海)党委书记、校长。

Ⅱ 山东大学(威海)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在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的“招生指南”一栏可以查看《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Ⅲ 山东大学法硕招生简章

一、2006年山东大学法律硕士招生人数为200人,且仅含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两种类别,其它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我校将根据各个专业的报录比及上线生数量作适当调整。

二、2006年学校接受两类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一是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三位)或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二篇以上、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六门以上(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成绩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且符合所报考专业具体要求者。法律硕士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报考。

三、报考法律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山东大学报名点报考,在其它报名点报名无效,其他各类考生可在当地报名点报考。

四、对于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国内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复试合格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五、我校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用以奖励(或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六、初试、复试及加试科目参考书均由考生自备,我办不负责代购。辅导班事宜请向有关院(部、所、中心)联系,其它事宜可向有关院(部、所、中心)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七、法律硕士专业代码及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030180 法律硕士 200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8专业基础

④498专业综合

八、请考生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山东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1- 8362892 8364334

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Ⅳ 山东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山东大学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211工程”、“985工程”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山东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山东大学 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山东大学 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本科生院、纪检监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山东大学 本科招生办公室、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山东大学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山东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山东大学 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 山东大学 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3-4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对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报考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在安排专业时,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我校在该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 在等效分(投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录取。

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6.经教育部批准,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西澳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融学专业,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一本线上招生。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7.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该专业志愿的男生,国防生按国防生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8.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艺术类招生、体育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9.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补充规定及我本校制订的体检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三条 山东大学 本科招生在线:http://www.bkzs.s.e.cn,咨询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1-88364345。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w.wh.s.e.cn,咨询电话:0631-5688282、5688902。

第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 山东大学 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Ⅳ 山东大学录取计划日程

山东大学2006年文、理科录取信息发布

发表日期2006年7月12日

--------------------------------------------------------------------------------

省份名称 科类 招生计划 重点线 录取最
低分 录取最高分 录取状态 备注
11北京 文科 14 516 537 600 查询
理科 42 528 564 634
12天津 文科 15 477 开始
理科 45 505
13河北 文科 32 561 开始
理科 100 577
14山西 文科 30 561 开始
理科 104 552
15内蒙古 文科 10 530 开始
理科 33 557
21辽宁 文科 12 538 开始
理科 84 503
22吉林 文科 20 550 开始
理科 65 570
23黑龙江 文科 17 557 601 624 查询
理科 52 578 613 663
31上海 文科 6 490 开始
理科 15 466
32江苏 文科 30 572 未开始
理科 131
33浙江 文科 19 583 未开始
理科 99 570
34安徽 文科 26 573 未开始
理科 84 566
35福建 文科 12 574 未开始
理科 72 561
36江西 文科 12 563 开始
理科 57 550
37山东 文科 555 568 开始
理科 2967 583
41河南 文科 35 591 未开始
理科 127 590
42湖北 文科 12 545 未开始
理科 78 546
43湖南 文科 11 593 未开始
理科 42 547
44广东 文科 20 637 开始
理科 43
45广西 文科 15 558 590 611 查询
理科 45 538 586 611
46海南 文科 10 613 未开始
理科 27 569
50重庆 文科 8 556 开始
理科 34 531
51四川 文科 14 550 未开始
理科 76 560
52贵州 文科 11 528 开始
理科 28 523
53云南 文科 10 550 未开始
理科 29 550
54西藏 文科 8 未开始
理科 4
61陕西 文科 20 560 未开始
理科 73 545
62甘肃 文科 12 542 未开始
理科 38 566
63青海 文科 11 452 开始
理科 30 434
64宁夏 文科 12 516 未开始
理科 30 514
65新疆 文科 18 517 开始
理科 42 520
港澳台及华侨 文科 未开始

山东大学200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发表日期2006年4月13日

--------------------------------------------------------------------------------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大学 2006年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大学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山东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大学。

第五条 招生代码:山东大学总校10422;山东大学威海分校19422。

第六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为主。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校址: 山东大学总校在山东省济南市;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在山东省威海市。

第十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国际视野、过硬的社会竞争力和创造力、个性与人格得到健全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第十一条 办学特点:山东大学创建于1901年,具有一百多年的建校历史,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山东大学总校有东校区新校、老校、西校区、南校区、齐鲁软件学院和南外环新区六个校园。一百多年来,山东大学秉承“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理念,形成了淳朴的学风与浓郁的学术文化氛围;继承传统,重视基础,鼓励创新,扶持新人;以教师学生为中心、以培养和造就民族中坚为己任,担承社会责任,致力学术繁荣;以“气有浩然,学无止境”为校训,实施全方位开放式发展战略,倡导刚毅厚重、朴实无华的大学文化;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的高校之一,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教育学、军事学十一大门类,是一所国内外著名的综合性、开放性、研究型大学。山东大学致力于培养中国最优秀的本科生,深厚的历史积淀融入开放而富于创新精神的办学理念,使百年山大焕发出蓬勃的青春活力,成为海内外学子治学与成才的理想殿堂。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山东大学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专科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山东大学招生(教育拓展)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教育拓展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高职(专科)招生和教育拓展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山东大学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31-88364697)。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坚持相对稳定规模,重视提高培养质量的原则,2006年招收本科生10350人、高职(专科)300人(含威海分校)。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类型分为普通类和保送生、艺术类、体育类、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部分外国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等。

第十七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具体见《山东大学2006年招生简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山东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二十条 山东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山东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统一录取时,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 我校2006年单列部分计划,择优招收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考生。

第二十三条 山东大学实行按大类招生。普通高考录取时,以学校第一志愿投档的考生,专业(类)分配按照“分数级差原则”进行,第 1-2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3分,其它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1分。非学校第一志愿投档的考生,专业(类)分配在缺额专业(类)计划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类)志愿且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五条 对部分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份,若某些专业(类)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也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专业(类)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保送生的选拔录取严格按教育部文件执行,录取办法详见《山东大学 2006年招收保送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同时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我校方能录取。

第二十八条 部分外国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艺术类、体育类、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西藏内地班、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我校制定的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除英语专业外,我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从大学二年级开始逐渐增加用英语讲授的课程。

第三十条 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该专业志愿的男生)。

第三十一条 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在线查询。

第六章 其 它

第三十二条 考入山东大学总校的学生分别到学院所在校园报到;考入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的学生到威海分校报到。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等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第三十五条 对中学阶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被我校录取的高考优秀学生、部分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优秀保送生等颁发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详见山东大学2006级“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奖办法)。

第三十六条 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三十七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山东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分别颁发山东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或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八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网址 :http://www.bkzs.s.e.cn ,电话:0531-88364787, 传真:0531-88564787 。通讯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50100。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一条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的招生章程参照本章程另行制定。

Ⅵ 山东大学的招生章程到底什么意思!

这一条应该是针对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吧。我们山东就是平行志愿,不区分6个学校中你把山大报在第几个。

Ⅶ 山大有没有工商管理研究生专业

快速总览:

山东大学2021MBA的招生开始!招生非全日制MBA:工商管理方向:486人、金融管理方向:50人,非全日制EMBA:50人;MBA:4万/年,学制3年;EMBA:6.6万/年,学制3年。2021年采用提前面试政策,网址为:http://219.218.118.142/Registration/,第一批申请时间为:9月1日—9月27日。

以下招生简章原文:

一、项目概况

山东大学创建于1901年,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也是山东省最早具有MBA教育办学权、山东省唯一具有EMBA教育办学权、山东省唯一具有MBA/EMBA自主划线权的高校。

山东大学MBA/EMBA教育依托综合性百年名校,立足“孔孟桑梓之乡,文明礼仪之邦”的齐鲁大地,致力于培养全球化背景下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新时代儒商,树立儒商旗帜,打造儒商品牌,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为不断提升教学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学校专门成立了MBA教育中心(1999年),办公室设于管理学院。管理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设施、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和丰富的MBA/EMBA教学经验,二十多年来已为企业和政府部门培养管理人才5000余名,其中许多人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科获评A档。巨大而优质的师资与校友资源不仅是山东大学的宝贵财富,也是学员职业发展的坚强后盾。

2019年,山东大学MBA开始实施一校三地一体化办学,在济南(管理学院)、青岛(国际创新转化学院)和威海(商学院)分别设立了教学点;2020年,依托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济南),增设金融管理研究方向。山东大学MBA招生、培养各环节工作由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统一组织,MBA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就读地点。授课地点与专业研究方向、和依托单位关系可参考下图:

二、招生人数

1.工商管理(非全日制)01工商管理方向:486人

2.工商管理(非全日制)02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方向:50人

3.工商管理(非全日制)03工商管理(金融管理)方向:50人

注:招生计划数为三校区总计划数,以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最终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准。

三、全国联考报名条件(MBA/EMBA相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山东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招生方式与申请流程

1.考生类型

(1)B类考生:提前面试+全国联考+山东大学自划线B线

符合B类申请条件的考生在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www.mba.s.e.cn)的“MBA/EMBA考生提前面试申请系统”注册申请成功后,在线填写和提交申请材料,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给予申请人提前面试资格。获得提前面试资格的申请人,按照规定时间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后,参加山东大学MBA中心组织的提前面试(含教育部要求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提前面试成绩作为复试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通过者参加全国MBA联考,且成绩达到山东大学MBA自主划线B线,可不再参加3月底(或4月初)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组织的复试,由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即获得拟录取资格。

(2)A类考生:全国联考+山东大学自划线A线+复试

没有申请提前面试,或申请提前面试但材料评审未通过,或参加提前面试但未通过的考生,均属于A类考生。该类考生参加全国MBA联考,成绩达到山东大学MBA自主划线A线者,参加3月底(或4月初)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组织的复试。复试结束后,三个教学点根据录取成绩统一排名并按顺序择优录取。

A类考生与B类考生的录取类别统一为“定向就业”。

2.分数线划定

复试分数线划分为A、B两条线,以招生当年山东大学正式公布的分数线为准。

图示:山东大学MBA申请流程

五、学制与学习方式

1.学制:学制3年,实行弹性学习,学习年限为3-5年。

2.MBA:上课时间为两年(4个学期),周六至周日上课(寒暑假与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撰写论文一年。

3.EMBA:上课时间为两年(4个学期),周六至周日上课(寒暑假与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撰写论文一年。部分师资聘请自国内及境外一流院校或相关机构顶级权威专家。

六、研究方向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研究方向分为01工商管理、02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03工商管理(金融管理)三个研究方向,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七、学历与学位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并成绩合格,完成实践、学位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准予毕业并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八、学费

1.工商管理硕士(MBA):4万/年,学制3年,学费按学校规定收取,分年缴纳。

2.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6.6万/年,学制3年,学费按学校规定收取,分年缴纳。

九、全国联考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2.报名时间:待定。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现场确认时间:待定。

4.联考时间: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准。(参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底。)

5.联考科目与形式:

联考科目:①英语二②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联考形式:全国统一考试,笔试。

十、提前面试及复试

提前面试及复试由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统一组织,流程及要求详见《山东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十一、B线申报条件

1.必要条件

取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2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6年以上(2015年9月1日前毕业)或大专毕业后工作满9年以上(2012年9月1日前毕业)。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提出破格申请,经招生委员会批准可适当放宽1-2年。

2.符合必要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需上传相应材料:

(1)本人创业,公司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万以上者,请提交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公司年审报告(最近一年)、本人实际负责公司经营的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创业总结;

(2)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CPA)证书、注册金融分析师(也称“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等证书者,请提交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或资格认证证书、本人职务描述(或岗位说明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单位负责人推荐信(注明负责人姓名及办公电话)、个人业绩报告;

(3)担任大中型企业中高层管理职务且业绩突出者,请提交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公司最近一年年审报告或能够体现公司最近一年经营规模及经济效益的其他真实材料(加盖财务部门公章)、单位任命文件、本人职务描述(含组织架构图和个人所在具体部门及岗位说明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单位负责人推荐信(注明负责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4)大中型企业资深或高级员工,在工作期间获省、市级以上奖励或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请提交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公司最近一年年审报告或能够体现公司最近一年经营规模及经济效益的其他真实材料(加盖财务部门公章)、奖励证书、本人职务描述(或岗位说明书)、个人业绩报告、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单位负责人推荐信(注明负责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5)在经济、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承担重要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大影响者,请提交证明材料:本人职务描述(含组织架构图和个人所在具体部门及岗位说明书)、单位任命文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注:

①单位任命文件、单位负责人推荐信、本人职务描述(含组织架构图和个人所在具体部门及岗位说明书)、个人业绩报告、各类奖励证书等,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②所有申请者均需提交所在单位的主页网址和截图、本人名片。

③以上所有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将原件扫描后导入申请系统中,面试时必须提供原件。

④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考生报考其他学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B类考生提前面试申请方式

1.系统登录网址

凡符合提前面试申请条件的MBA、EMBA考生,可登录“山东大学MBA/EMBA考生提前面试申请系统”进行申请,网址为:http://219.218.118.142/Registration/

2.日程安排

注:

(1)以上时间为初步计划时间,若有变更,请以MBA教育中心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2)每位考生每年仅有1次申请机会,请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在线申请,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注册方式

往年已注册过的考生,进入系统后点击“老考生注册”;今年新注册的考生,进入系统后点击“新考生注册”。

4.材料提交

(1)新考生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2)老考生注册成功后,需将系统中已有的个人信息进一步更新完善,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相同材料可不再重复提交。去年已通过B线评审的考生,若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比如更换工作单位或有职务变动等情况),需按要求提交新的证明材料;若工作情况未发生变化,需提交单位证明,证实本人目前仍就职于该单位,并担任原职务,该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重要提示:

1.以上信息若有变更,请以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最新通知为准。

2.以上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所有,如招生政策与学校相关政策冲突,以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关注博雅汇MBA官网,搞定你的目标院校

关注博雅汇MBA官网,重点院校不是梦

关注博雅汇MBA官网,联考笔试高分不是梦

关注博雅汇MBA公众号,进行个人背景精准评估

获得2021年1G+备考冲刺资料包,可以添加助教老师v:teacher_xiao获取

Ⅷ 2022年山东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山东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 工作 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第三条 学校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


第四条 山东大学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最优秀的本科生和最具创造力的 研究生 ,加快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国家败肢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形成了具有山大特色的多层次、立体化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 学校本部和码毕青岛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0422”,青岛校区招生学院包括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威海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9422”。考生 填报志愿 时分别填报察模世,分别录取。


第六条 所有 毕业生 统一颁发山东大学本科 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山东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学 校招 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守并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并于每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招生工作。


第八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提供咨询服务;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录取工作相关问题;组织录取 新生 的复查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等。


第九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及办学条件、毕业生 就业 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投档时,对于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 高考 加分项目,山东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2.山东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 志愿 。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者、高考语文成绩高者、高考外语成绩高者,来源计划录满为止。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山东大学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 考试 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相应规定。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5.保送生、 强基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艺术 类、 体育 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


6.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学习 。


7. 强基计划 、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


8.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建议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9.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 学费 。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学分学费按实际修读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我校各本科专业学费一般约为5000-78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约为9000元/年;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为国家示范性学院,根据相关政策,学费约为12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约为35000-450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800-12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依据国家和山东省最新政策执行。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设有各类奖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山东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山东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咨询和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www.bkzs.s.e.cn


咨询(监督)电话:0531-59626977


传真:0531-88564787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31-88364422(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bkzsw.wh.s.e.cn


咨询(监督)电话:0631-5688282


传真:0631-5688282


校区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631-5688364(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Ⅸ 山东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第四条 学校本部和青岛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0422”,威海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9422”,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2020年青岛校区招生学院包括: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第五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山东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
学校本部和威海各设立一个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招生录取工作,两个招生领导小组共同遵守并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并于每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分别向招生委员会汇报各自招生工作。
第七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等。
第八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者未达到录取线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2. 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除个别省份和招生类型外,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最高分。
4.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报考我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符合相应招生简章要求。在安排专业时,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高考实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高考实考分数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必测科目等级相同时,考生辅助投档分高者优先录取。
山东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大学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等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5.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 山东大学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体育类招生按照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 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在学校提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考生所在省一本线上适当降分录取。
8. 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录取的考生,以及护理学专业通过降分或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
9.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10.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按公示标准收取,如遇政策调整,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www.bkzs.s.e.cn
咨询电话:0531-88364787,传真: 0531-88564787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1-88363636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bkzsw.wh.s.e.cn
咨询电话:0631-5688282,传真:0631-5688282
校区纪监审办公室投诉电话:0631-5688364
第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热点内容
四川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博士 发布:2025-10-20 08:58:11 浏览: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么样 发布:2025-10-20 08:53:49 浏览:575
华为要本科生吗 发布:2025-10-20 08:25:41 浏览:550
2008年青岛本科生工资 发布:2025-10-20 08:04:24 浏览:444
东北大学艺术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8:35 浏览:299
我的大学生活txt 发布:2025-10-20 07:35:28 浏览:25
人民大学外语系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1:12 浏览:894
上海交通大学考研辅导班 发布:2025-10-20 07:24:54 浏览:420
华中农业大学细胞生物学考研群 发布:2025-10-20 07:09:36 浏览:558
南京大学2016考研线 发布:2025-10-20 06:43:12 浏览: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