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A. 天津医科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
天津医科大学 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证学校依法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 天津医科大学 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基本方式,也是 天津医科大学 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2
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广东路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1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医科大学 的前身天津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原国家政务院批准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著名内分泌学家、医学教育家朱宪彝教授为首任校长。1993年,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天津医学院与天津第二医学院合并组建 天津医科大学 ,同年12月得到国家教委批准。1994年6月, 天津医科大学 正式组建成立。学校现任党委书记为姚智教授,校长为著名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尚永丰教授。学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天津医科大学 是继协和医学院后,国家最早批准试办八年制的医学院校,也是首批试办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现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9676人,其中,本科生5330人,硕士生2826人,博士生441人,学历留学生1079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4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3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生导师229人,硕士生导师751名。
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自建校以来,学校已培养了40000余名各层次医学人才。2002年和2008年,学校均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和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分别通过了护理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05年以来,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8项、二等奖12项。
学校拥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教授、学者,现有教职工8970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509人,包括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68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41人。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4人,教育部“*”特聘教授5人,教育部“*”特聘讲座教授5人,“973”首席科学家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4人,国家“*”领军人才3人,国家自然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3人,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7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6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
学校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0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4个,研究所14个。“十五”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和各部委及天津市科研项目2414项,获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奖励261项,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5项,获省部级一等奖12项、二等奖74项。
学校有6所大学医院,15所非直属临床学院,1所教学医院,共计19216张教学床位。大学医院有:总医院、第二医院、肿瘤医院、口腔医院、代谢病医院、眼科医院。肿瘤医院是全国首批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3个专科入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学校先后与22个国家的96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成立了“外国专家顾问委员会”。聘请了119位世界知名医学专家、教授担任我校各学科的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在医学和生物医药领域开展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高职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察办公室常务机构设在监察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我校还将通过媒体及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总计划内可对招生计划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最低分同分录取或顺延录取。
第七条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本科4400~5800元/生、年,高职收费标准为5500元/生、年。
“5+3”一体化专业研究生阶段按照研究生学费标准收费。
二、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住宿条件,住宿费为800~1000元/生、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我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兼顾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种录取规则。
按照顺序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为原则,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高校。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个以上专业的录取条件时,则录取到序号在前的专业;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的录取条件,则直接录取到该专业;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多元评价选拔模式的省市录取原则。
一、在江苏省录取中,实行先分数后等级规则排序,决定能否录取与所录专业。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在天津市录取中,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在天津市录取中,如考生高考分数相同,依次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再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即文科考生依次参考化学、生物、数学、物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三、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中,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考生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体育特长生必须经过学校面试考核。临床医学(5+3)、口腔医学(5+3)、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5+3)、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专业,在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前提下,不考虑任何加分因素,按考生原始高考成绩录取。
第十三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医学类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报考护理、口腔专业身高低于1.55米者、残疾考生慎报。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重新对考生进行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标准的考生,按照《 天津医科大学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天津医科大学 普通全日制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护理学专业有性别限制,具体见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报考本校、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即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律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 天津医科大学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天津医科大学 普通全日制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校实施弹性学制,无转专业政策。
第二十条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 天津医科大学 招生简章》。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凡高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线160分的各省考生(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报考我校并被录取者,学校免除其在学期间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 天津医科大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注明“高职”字样。对符合 天津医科大学 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 天津医科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的依据及承诺。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网址:http://web.tmu.e.cn/cn/jwch/recruit/index.htm
E-mail:[email protected]
招生期间咨询电话:022-83336711
邮编:300070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B. 天津医科大学
新生,女生应该可能住在新的那个B楼 六人一间 上下铺 有单独的小书桌 很窄,专上有三层可以放书,化属妆品,还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有抽屉,下有两层,可以放你想放的 不过那个楼没有浴室 需要到隔壁的女生宿舍楼洗澡 其他的都很方便 宿舍比旧楼的宽敞一点
旧楼的话 六人一间 上下铺 独立的小书桌(基本同上)不过旧楼有浴室
唯一不同的可能就是床下面的结构和每个人的柜子吧
新楼的下面的两层架子,可以放鞋,放脸盆,旧楼的就是窄,因为两头有两个铁皮柜子 新楼的柜子是木制的,一共六个,摞起来,放在封闭的阳台里(每个宿舍都有一个梯子,方便柜子在高处的同学去放东西,话说,我曾经的柜子就在最上面啊~~)
PS。新楼的阳台是玻璃封闭的,旧楼就是露天的,刮风下雨啥的可能会把凉的衣服吹下去,哈哈,而且阳台会有积水
祝你再医大学习顺利~
C. 2011年天津医科大学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1年天津医科大学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由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天津医科大学2011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基本方式,也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医科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2 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广东路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1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医科大学的前身天津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政务院批准新建的第一所高等医学院校,著名内分泌学家、医学教育家朱宪彝教授为首任校长。1994年天津医学院与天津第二医学院合并组建天津医科大学。学校现任党委书记为张连云教授,校长为中国工程院院士郝希山教授。学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学校发展层次类型定位为研究教学型,以医学为核心,以生命科学为主要依托的多科性医科大学。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020人,其中,本科生5138人,博士生401人,硕士生2381人,学历留学生1100人裤明饥(留学生总数1430人)。 天津医科大学是国家最早批准试办八年制的医学院校,也是首批试办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8个,博士生导师180人,硕士生导师672名。2002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和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学校再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拥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教授、学者。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366人,包括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34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3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进入国家级人才资助项目人员、国家人事部、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163人,天津市授衔专家29人。 学校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中西医结合临床、肿瘤学、泌尿外科学、神经外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0个:中西医结合临床、肿瘤学、泌尿外科学、神经外科学与神经病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天津市重点学科1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9个。 1996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和各部委及天津市科研项目1041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328项,其中国家级科槐竖技奖励10项,省部级一等奖13项、二等奖92项。 临床教学基地有6所大学医院、13所非直属临床学院,9所教学医院,1.5万余张教学床位。大学医院有: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和天津医科大学眼科中心;总医院获得全国“百佳医院”称号,肿瘤医院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 学校聘请了108位世界知名医学专家、教授担任我校各学科的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学校先后与16个国家的66所大学建立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成立了“外国专家顾问委员会”。与瑞典卡洛琳斯卡大学分子医学研究中心合作共建CMM-Tianjin,与英国邓迪大学、美国费彻勃格大学、美国M.D.安德森肿瘤中心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胡返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设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办公室,是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1年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本科收费标准为4000元/生、年,口腔医学(本科硕士连读培养)专业在天津大学学习期间,按照天津大学的收费标准收费,专科(高职)收费标准为5000元/生、年;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600--1000元/生、年。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随招生计划公布;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兼顾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即先按考生填报的高等院校志愿顺序排队,再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又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多元评价选拔模式的省市录取原则。 一、在江苏省录取中,实行先分数后等级规则排序,决定能否录取与所录专业。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 二、在天津市录取中,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在天津市录取中,如考生高考分数相同,依次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再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即文科考生依次参考化学、生物、数学、物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三、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中,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考生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体育特长生必须经过学校面试考核。 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医学类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报考护理、口腔专业身高低于155cm者慎报。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重新对考生进行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标准的考生,按《天津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护理专业只收女生。 第十七条 报考本校,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即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律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校实施弹性学制。 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天津医科大学2011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医科大学学位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1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网址:http://www.tmu.cn/cn/jwch/recruit/index.htm E-mail: [email protected] 电话:022-23542851 邮编:300070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D. 天津医科大学和天津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是同一个学校吗
眼视光学院是天津医大的一个学院呀!天津医大有好几个学院,像基础医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眼视光学院等等,不同学院又下设有不同的系,比如基础医学院有临床七年制,五年制,麻醉医学,护理学院下设有涉外护理,社区护理等等。你说的那个眼视光学院就是这么个意思。不知道我说明白没?
E. 天津医科大学社医卫管专业考研考哪几本书
天津医科大学社会医学启凯芹与卫生事业管理悄毕专业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806管理学基础
《现代管理学基础》 张汝潮 浙江大学出版社孙橡 2005 年
《管理学 ―― 原理与方法》 周三多等 复旦大学出版社 第四版
F. 谁知道天津医科大学招收研究生的相关详细信息
〔天津医科大学〕2006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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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校2006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规模数为490名,其中招收计划内硕士生280名(含推荐免试生),计划外硕士生210名。
二、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自1998年和2000年起为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试点单位,凡获得医学学士学位者,自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3年(含3年),并获得卫生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经复试合格后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M)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S.M.M)。
三、各招生专业均招收本市和外省市往届及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6年9月1日后出生)。
四、各招生专业均招收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
五、初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为专业课、英语听力和口语。
六、各招生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其他非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须已通过CET四级考试。
八、各专业均招收大专以上同等学力考生,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后,需来我校办理现场报名手续否则报名无效。
(一)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同时具备)
1、大专毕业后在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
2、已通过CET六级考试;
3、进修医学专业本科段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并由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单;
4、近二年在正式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文章一篇。
(二)培养方式:计划外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三)初试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基础课。
(四)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报考硕士生。
九、各招生专业均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后,需来我校办理现场报名手续,否则报名无效。
(一)单独考试考生报考条件(同时具备)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含4年)的优秀在职人员;
2、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及两位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3、报名时须已通过CET四级考试。
(二)培养方式:计划外委托培养。
(三)单独考试由本校组织命题,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生相同。
十、业务课一考试科目分为八种。其中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和数学一为全国统考,卫生综合、生物综合、药学综合和口腔综合、护理综合、基础化学为学校自主命题。
1、西医综合包括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2、中医综合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
3、卫生综合包括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
4、生物综合包括生物学、生物化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
5、药学综合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
6、口腔综合包括口内、口外、口矫、口病理
7、基础化学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8、护理综合包括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护理学导论、护理学基础。
十一、我校不区分院系所报考(院系所代码全部为000),不区分研究方向的学科专业,其研究方向代码为“00”。
十二、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按照国家规定,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考生在报名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报专业导师姓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注:天津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9月18日-23日8:00-23:00进行预报名。
11月10日-14日本市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军人携带军人证及介绍信)到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外省市考生携带以上有效证件到当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
(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
(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未尽事宜请考生于九月中旬登录研究生招生相关网页查询。
十三、业务课二参考书目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卫生部规划教材或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材为主版本参照我校本科生现行教材或新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参考书购买。
十四、报名地点:全国各省市报名点。报考天津医科大学的天津市内报名点为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十五、初试时间:按照国家规定,1月14日 上午 政治理论
1月14日 下午 外国语
1月15日 上午 业务课一(综合)
1月15日 下午 业务课二(基础)
十六、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复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七、各学科专业预计招生人数及计划外名额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名额分配须视当年考生具体情况酌定。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Email:[email protected]
注:关于此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单位代码:1190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电话:022-23542747
邮政编码:300070
联系人:张健
G.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定向招生优惠政策
别考定向的,会坑死你的,后悔都来不及。国家拿点补助,还是别拿较好。其实那点补助,毕业后一年就可以赚回来,但是你拿了,就要用一辈子去偿还。那绝对是个坑,劝君慎重。
H. 2022年天津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天津 医科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有关规定,参照《天津医科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也是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和录取 新生 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医科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2
五、学校地址:
主校区: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广东 路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1号
六、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医科大学的前身天津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原国家政务院批准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著名内分泌学家、医学教育家朱宪彝教授为首任校长。1994年6月天津医学院与天津第二医学院正式组建成立天津医科大学。1996年12月成为天津市唯一的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市属院校,2015年10月成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消前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 一流学科 建设高校”。
天津医科大学积极投身于我国医学高等教育事业,是国家最早批准试办八年制的2所医学院校之一,也是首批试办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学校目前有气象台路与广东路2个校区和7所大学医院。现有本科专业22个,设有19个学院(系)和1个 独立学院 。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10912人,其中本科生5432人,硕士生3641人,博士生948人,学历 留学 生891人。
包含大学医院在内学校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666人,其中正高级772人,副高级1518人。拥有国家级人才132人次,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外籍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2人及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人;国家“”领军人才8人及青年拔尖人才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15人,国家工程人选15人;科技部“973”首席科学家4人;国家人社部有突出贡献专家17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8人。
现有国家级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11个,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 特色专业 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天津市级教学团队22个,天津市级教学名师31人,5个教学团队和10名教师获得天津市“在抗击疫情工作中课程思政优秀教学团队和优秀教师”称号;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游铅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精品 视频 公开课3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天津市级一流本科建设课程38门;天津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优秀团队、教学名师)10项;获批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3项,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1名,天津市级课程思政优秀教材6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 大学生 课外创新实践基地2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个,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虚拟教研室入选教育部首批专业建设类虚拟教研室。2002年和2008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和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2013和2014年分别通过教育部护理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认证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09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2项,二等奖15项。学校于1997年正式成立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部门国际医学院,留学生生源来自105个国家,留学生教育规模与质量居全国医学院校前列,现有国家级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8门,天津市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5门,“来华留学生临床医学专业全英文教学与神桥好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010年教育部首个来华留学英语师资培训中心(医学)落户学校。
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生导师431人,硕士生导师1300人。
现有国家重点学科5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8个;天津市一流学科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个;8个学科领域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学科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3个,研究所15个,天津医学表观遗传学协同创新中心获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现有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1个,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3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 ,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并获滚动支持。“十二五”以来,学校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2691项,经费超14亿元;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131项,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4项,何梁何利奖1项,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奖1项,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奖1项,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3项、一等奖22项,天津市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2016年学校获批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学校大学医院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3个,天津市临床重点专科16个。4所大学医院获批10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天津市分中心)、其中肿瘤医院是首批国家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总医院、肿瘤医院、第二医院、眼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获批11个天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学校先后与26个国家和地区的98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在医学和生物 医药 领域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聘请159位世界知名医学专家、教授担任学校各学科的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成立了“外国专家顾问委员会”,推动学校国际化发展。
学校以医学科学为核心,以生命科学为依托。学校坚持教育教学为立校之本,科学研究为强校之路, 努力 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产出高水平医学研究成果,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培育并传承有特色的大学文化,为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而不懈努力 奋斗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本科生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内部和社会多重监督机制,在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质量和社会需求等因素,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区、市)制定2022年分省分专业本科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并通过媒体及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区、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总计划内可对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我校 学费 和住宿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要求,我校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医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800元; 理工 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专业目录 (2020年版)》。
“5+3”一体化专业学费标准为:第1-5学年(本科阶段)按照医学类每生每学年5800元收费;第6-8学年( 研究生 阶段)按照转入研究生阶段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收费。
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标准为:4-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
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 填报志愿 和 高考 文化 考试 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 院校 志愿 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在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为原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我校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二、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专业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考生所在省(市)对专业录取无明确规定,则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为原则。
其中,对于执行“院校+专业组”方式投档录取的省(市),同一专业组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专业录取时,专业组内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我校同一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三、根据 内蒙古 自治区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口腔医学(“5+3”一体化)专业,在专业录取时均不考虑任何加分因素,对进档考生按考生实际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录取。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结合专业的性质与特点,我校2022年所有本科招生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重新对考生进行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标准的考生,按照《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向其发放录取通知 书 ,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因患疾病、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正当理由应按要求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为不宜在校 学习 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向学校提供应征参军证明,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校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勤、助、减、补、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培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成长 成才的途径,项目介绍及申请流程等详细信息见学校招生网站。学校依据国家政策、办学条件和教学资源,一年级学生有转专业政策,详见学校当年公布的转专业实施方案。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条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学生经选拔可进入本硕博连续培养学习,在学期间依据学业成绩实行滚动淘汰机制。
预防医学专业学生经选拔可进入本硕连读学习,在学期间依据学业成绩实行滚动淘汰机制。
智能医学工程专业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四个专业按照医学技术类(大类)招生;临床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专业按照药学类(大类)招生。第一学年末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 毕业 标准的,颁发天津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对符合天津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 毕业生 ,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的依据及承诺。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I. 天津医科大学眼视光学考研方向
没正绝有方向。
天津医科大学眼视光学专业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专业代渗清粗码:1002Z1
考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 英语一
③丛镇 306 西医综合
④无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复试笔试科目:
生理学
J. 天津医科大学考研难吗一般要什么水平才可以进入
天津医科大学考研难吗?其实并不能一概而论。要看我们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例如:本科院校是哪个层级的,专业考取是否为跨专业?专业是否是热门学科?学校分数线是多少?历年录取人数是多少?接下来,就以上情况我们详细聊聊。查看>>>各地区推荐院校报考难度分析
首先,申明一点:罩悔
考研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考研的过程中,找准自己的定位、学会搜集资料、搜集信息并且辅之于踏实的备考、准确的方法是至关重要的。同时,要学会坚持,不忘初心,很多同学在开始备考时,斗志昂扬,但是在进度接近尾声时,自己的志气也接近了尾声,这是万万不行的。有句话说的好:“骆驼走得慢,但终能到达终点”。我们也是,过程中,要循序渐进的进步,一步一步的坚持备考,终能到达彼岸。
接下来,给大家一一介绍:
---------------------------------基本概括---------------------------------
问:天津医科大学怎么样?
答:211工程
天津医科大学设有19个学院(系)和1个独立学院,1个教学部,7所直属医院,18所非直属临床学院;开设本科专业21个;有国家重点学科5个;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668人;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10491人,其中本科生5409人,硕士生3457人,博士生798人,学历留学生827人。
问:考研多少分能进入天津医科大学?
答:分数线是选择院校重点关注的焦点,因此为大家整理了>>>天津医科大学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考生要对自己的实力进行测评,比如英语、数学的实力,是否可以通过一年的努力达到此基本线,如果很难达到,建议重新进行择校。另外,为大家整理了近几年的考研国家线,希望可以供你所用>>>历年考研国家线
问:如何了解自己考研是否可以报考天津医科大学?考研报考天津医科大学需要了解哪些东西?
答:需要了解天津医科大学的招生陆闷带简章、招生目录、参考书目信息。关于什么是招简、招生目录?有何作用,见下方介绍:
招生简章是招生单位颁布的介绍性文件,是学生了解目标院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权威依据。考研招生简章中一般会有学校所招收专业、报考条件、报考流程、奖助政策、考试科目、参考用书、院校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询天津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招生目录是招生单位(高校或科研院所)按院系专业颁布的招生计划,以及每个专业的考试科目。说得通俗点,专业目录就是学校告诉考生,有哪些专业招生,各招多少人,考哪些科目。参考书目是考生备考初试和复试需要的指导书目。>>>详询天津医科大学招生目录&参考书目
由此来看,这三种信息对于考研报考天津医科大学来说必不可少。为各位考生准备了考研以上所需信息,>>点击详询各大院校招生简章 | 招生目录 | 参考书目
问:天津医科大学各专业考研知识点重难点是什么?我们该把重心放在哪一块内容上?
答:早芦对于这个问题需要考研大纲来解决。考研大纲又分为统考大纲和自命题大纲。
考研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写或招生单位自主编写,规定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应科目的考试范围、考试要求、考试形式、试卷结构等,它是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的依据。考生如果要明确当年老师的命题重难点,那考研大纲毋庸置疑,大家不能忽略他的存在。>>>点击详询
考研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研考点内容、不清楚考研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