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招生简章2015
1. 2021年四川大学商学院MBA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是国家“世界大学”A类建设高校,是国家首批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也是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其前身是创办于1896年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近代的高等学校之一。现在的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两次合并而成。百余年来,四川大学承文翁之教,聚群贤英才,始终肩负集思想之大成、育国家之栋梁、开学术之先河、促科技之进步、引社会之方向的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为国家的繁荣和科技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四川大学商学院MBA项目始于1998年,秉承“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校训、“探究商之规律,培育商之人才”的商学院使命,恪守“行健厚德格商致道”的院训,以“造就具有深厚人文底蕴与综合管理能力的商界精英”为培养目标,立足西部,面向全国,为我国经济建设培养了一大批的商界英才。历经岁月的积淀,项目形成了独特的MBA精神“睿知、坚毅、激情、责任”。
2015年四川大学商学院MBA项目顺利通过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Chinese Advanced Management Ecation Accreditation,简称CAMEA认证)。CAMEA认证于2012年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及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联合发起并组织开展,旨在推动中国MBA教育质量持续提升。CAMEA标志着具有中国自主品牌的MBA教育认证体系正式确立,获得该认证对于我校MBA/EMBA项目的学科评估、学院和项目的国内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川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面向全国招生,2021年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人,实际录取数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报考四川大学商学院EMBA方向不可调剂本校MBA方向。
二、报名流程
1.联考报名:联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缴费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相关信息详见网报时选择报考点的现场确认公告。
2.全国联考: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考试科目为英语二(总分100分)、综合能力(总分200分,包括数学75分、逻辑60分、写作65分),复习书籍由考生自行购买;
3.参加复试:考生联考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后,按照相应的复试政策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复试预计3月中下旬或4月上旬举行,包含面试和笔试,笔试含管理学和时事政治。
三、录取信息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队录取。所有拟录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专业方向
MBA下设六个专业方向: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投资与财务管理、新创业务管理、运作管理、医院管理。
五、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制2.5年,实行学分制,学生须根据培养方案,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学习和考试,修满规定学分,完成论文答辩。
提供四种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1.晚班:工作日的两个晚上,及周六周日其中一天
2.周末班:周六和周日两天
3.月集中班: 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5天左右
4.季集中班: 每学期集中两次,每次15天左右(期初、期末各一次)
备注:各学习方式开班以达到相应开班人数标准为前提。
六、学费
2021级学费为9.8万元。分两年缴纳,每年各缴一半。
七、所获证书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获得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证书。
八、其它说明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2.考生报考须符合报考条件。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及四川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复试录取、开学报到等各环节均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复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和动态请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四川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scu.e.cn/、四川大学研招网http://yz.scu.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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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考四川大学研究生的若干问答(考生必读)
★、关于报考资格的问题?
答:考生报考须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在复试时进行审查,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条件(参加全国统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以上信息来自四川大学招生简章。
在此我们在做一些说明:
1、只要是具有本科学历的都可以报考,也就是有本科学历证书,不要求学士学位证和英语四级。应届本科生只要保证能顺利拿到本科学历证书,就可以报考。
2、只有大专学历证,考生报考资格应符合国家对考生报考条件的要求。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应在大专毕业二年后且外语应通过国家四级(430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在核心期刊上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方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二门(笔试)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及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
3、少数大三的同学想报考四川大学是不能的,报考必须具有本科学历证书或者是应届本科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历资格。
4、具有很强传染性疾病(如乙肝大三阳等)的考生,最好是治疗好之后再报考。有色盲、色弱等疾病的考生,最好不要报考受限
3. 考川大艺术设计理论专业的研究生需要哪些参考书目
四川大学艺术学理论专业2015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专业代码:130100
研究方向
01 比较艺术学
02 艺术生产与文化产业
03 文化遗产与艺术人类学
04 音乐文化学
考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 英语一 或 202 俄语 或 203 日语
③ 643 艺术学原理
④ 925 艺术思潮与流派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复试科目:艺术批评
参考书目
643艺术综合(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
《美术概论》王宏建主编高教出版社
《中国美术史纲要》黄宗贤编、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中国美术简史》、《西方美术简史》中央美术学院编高教出版社
《二十世纪中国画研究》林木著广西美术出版
《从原理到形态-普通艺术学》黄宗贤主编湖南美术出版社
《外国美术史》吴永强著海南出版社
《全球化与中国图像-新时期中国油画本土化思潮》彭肜著四川美术出版社
《艺术哲学》丹纳著版本不限
《中国艺术精神》徐复观著华东师大出版社
《世界当代艺术史》王受之著中国青年出版社 考设计艺术学专业中技法的还需参考425的
925设计史论:
《中国工艺美术史》田自秉著东方出版中心
《工艺美术概论》李砚祖编吉林美术出版社
《设计学概论》尹定邦著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设计艺术的含义》赵江洪著湖南大学出版社
4. 四川大学考研有什么要求
你好,你可以关注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里面内容很详细。
四川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建设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首批认定的14所“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之一。学校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都,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一、招生人数
2015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5540名,其中学术型学位350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2040名左右(所有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的学科专业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各招生单位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单考生等),实际录取数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
各学科专业、领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均可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研究生,2015年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生2000名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外语通过国家四级(425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以及在核心期刊上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方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交验大专毕业证书及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考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临床/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取得毕业证书2年或2年以上考生需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复试时交验此证)。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统考科目中的英语、政治理论、数学和西医综合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科目中的其余统考科目,均使用国家命制的统考科目试题。网报时选择一组考题,报名结束后,由我校统一修改科目代码。
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单考初试合格考生与统考考生一并参加复试,依据初试和复试综合计算后的总入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推免生的报考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情况详见《四川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除推免生外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联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后,才能进行现场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地址:http://yz.chsi.com.cn/。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确认地点为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详见11月初公布的《2015年报考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四川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安排及注意事项》)。
(三)注意事项
1.请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四川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前将《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到四川大学研招办,否则将不被纳入本计划报考。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初试科目详见《四川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中的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及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时,选择第四单元考试科目代码为501、502、503、504、505、509、510的考生,必须在四川大学报名、考试。
5.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在四川大学报名、考试。
6.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四川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进行。
8.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9.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不加试。
五、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通知。
体检医院:四川大学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六、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队录取。所有拟录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录取考生于2015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5. 川大古代汉语考研的参考书目是哪些
四川大学汉语言文字学专业2015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春旅目录
专业代码:050103
《文学理论基础》阎嘉四川大学出版社;
《文学理论教程》童庆炳 高等教育出版社;
《现代汉语》(修订本)裂橘胡裕树上海教育出版社;
《现代汉语》扒源凳黄伯荣等高等教育出版社;
《新编现代汉语》张斌复旦大学出版社;
《古代汉语》(修订重排本)王力中华书局;
《实用古汉语知识宝典》(供学习教材参考)杨剑桥复旦大学出版社。
6. 四川大学2019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四川大学 ,英文译名:Sichuan University。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四川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四川大学 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由原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 四川大学 、成都科技大学和原卫生部直属重点大学华西医科大学经两次“强强合并”组建而成。座落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成都市,现有望江(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华西(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和江安(成都市双流县川大路)三个校区。
第四条 四川大学 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四川大学 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常设由校长、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成立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四川大学 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组,由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投诉电话:028-8540402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四川大学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学校发展思路等因素,在往年的基础上逐渐调整分省计划,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继续适度调减属地和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高地区的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预留计划为本校总计划的1%,用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四川大学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至120%以内。
第十条 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四川大学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 四川大学 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二条 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或本专业语种。其他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外语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75%,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则考生需要加试口语,且应该成绩合格;由于培养的需要金融学类、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75%;管理科学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70%;其他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及格。
第十四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需求者,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
第十五条 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专业由于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不报考。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口腔医学(七年制)调整为“5+3”一体化培养模式,我校口腔医学(七年制)纳入五年制招生,优秀者可进入“5+3”一体化培养,达到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者可申请获得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
第十六条 四川大学 中外合作办学的匹兹堡学院工业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6.5万/年,入校后只允许在本学院内进行专业调整。
第十七条 护理学专业采取提前批、单独投档模块和单独设置代码的模式按专业投档,入校后不转专业。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国防定向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考生须诚实守信,凡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条 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第六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 招生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签定《 四川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责任承诺书》,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者须回避。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四川大学 对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防生、艺术类等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校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五条 在江苏省我校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选测等级要求为AA以上(含AA),录取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级差分为A+加6分。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方式以“ 四川大学 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为准,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必须达到4C3D,录取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级差分为A加3分,B加2分,C加1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邮编:6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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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 四川大学 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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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川大考研数学类研究生需要考哪些课程
四川大学基础数来学专业2015年考研招生源简章招生目录
专业代码:070101
研究方向
01 拓扑学
02 代数学
03 数论
04 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
05 微分几何
06 泛函分析
考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 英语一
③ 652 数学分析
④ 931 高等代数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复试科目:
复变函数、泛函分析、常微分方程、近世代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