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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4-18 18:01:08

⑴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单招要求

一、本科生招生类别

本科招生类别主要有四类:

1. 全日制本科生:招收工、理、管、文、经、教育、艺术等本科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2. 非全日制本科生:招收工、理、管、文、经、教育、艺术等本科专业的非全日制本科生;

3. 普通本科自考生:招毁亮收工、理、管、文、经、教育、艺术等本科专业的普通本科自考生;

4. 进修生:招收工、理、管、文、经、教育、艺术等本科专业的进修生。

二、招生资格

(一)全日制本科生

1.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国家规定纤渣宽的学历承认文件;

2. 满足本科招生说明书的入学条件;

3. 经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相关专业审核,符合申请报考条件;

4. 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

(二)非全日制本科生

1. 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

2. 拥有浙江高校高级职业技梁拍术学历证书或具有相当学历的其他学历证书;

3. 满足本科招生说明书的入学条件;

4. 经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相关专业审核,符合申请报考条件;

5. 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

(三)普通本科自考生

1. 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

2. 拥有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肄业、自考毕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及“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3. 满足本科招生说明书的入学条件

⑵ 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 浙江工业大学 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浙江工业大学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 浙江工业大学 。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37。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浙江工业大学 。

第九条 办学地点:朝晖校区(含德胜园)地处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德胜园位于假山路33号);屏峰校区地处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杭州小和山高教园区内)。

第十条 就学地点:全日制本科新生在屏峰校区就学,“专升本”新生在专业所属学院所在校区就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当地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除外)。

第十九条 学校相关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要求110分(含)以上;日语专业要求100分(含)以上;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要求100分(含)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75分(含)以上;设计学类专业(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动画四个专业)要求75分(含)以上。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以上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二十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内参加新课改的考生,报考我校必须满足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四个方面要求等第均为P(含)以上以及学习能力要求等第C(含)以上。

第二十二条 对进档的考生,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校健行学院的基本条件(不含“三位一体”考生):理科高考投档成绩必须高出省第一批次线55分(含)以上,文科必须高出省第一批次线25分(含)以上。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限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校,排名均为第一批次的排名):

(一)高考总分理科排名列全省前2900名,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000名的浙江省进档考生,大学期间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排名均列专业前30%,符合学校保送读研基本要求,可直接获得硕士研究生保送推荐资格(具体办法参见《 浙江工业大学 关于直接选拔优秀新生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实施办法》)。

(二)高考总分理科排名列全省前6000名、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000名的浙江省进档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的第一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理科排名列全省前9000名、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700名的浙江省进档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的前三个专业志愿的其中一个。

(三)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中学表现,结合各科类实际录取情况,学校确定新生奖学金获得者30名,奖金额度为5000元/人。

第二十五条 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某些专业因投档线上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学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保送生的选拔录取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全日制专升本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按照《 浙江工业大学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和《 浙江工业大学 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定向越野项目报考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设计学类专业招生按照《 浙江工业大学 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按照《 浙江工业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 浙江工业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资助等事项

第三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相关规定进行收费管理。新生学费按照《 浙江工业大学 普通本科学费标准》(浙工大发〔2015〕16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 本科招生网:http://zs.zjut.e.cn

电话:0571-88320032

传真:0571-88320501

通讯地址:杭州市潮王路18号 浙江工业大学 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32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 浙江工业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相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⑶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迎新系统 报到流程及入学须知

大学开学季即将来临,准大学生们也陆续会收到录取通知书,以下是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迎新网入口、报到流程及入学须知相关内容的整理,具体散戚来看看!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迎新网入口

《点击进入》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新生报到流程及入学须知

报到地点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冲老陵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182号)。

报到随带证件及材料

1、每位新生须带我校录取通知书、本人最近半身脱帽正面平光一寸彩照八张(同一底片)、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报到时交二级学院报名点。

2、户口迁移证(自愿办理)

新生入学前,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注意检查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含仿号码等,若有涂改需加盖公章及校对章。户口迁移证应盖有两个公章(即省公安厅或直辖市公安局户口专用章和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户口迁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182号。

新生报到时,请及时将户口迁移证交给二级学院,由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上交户口迁移证,则请本人持户口迁移证向原迁出地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

3、党团员组织关系转介及相关材料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请开至中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党委(省外新生请开至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党建材料(如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等)由新生高中党组织归入学生档案随转,或寄送新生所录取二级学院党组织,或由新生高中党组织密封并由本人转交所录取二级学院党组织。团员证须经原单位团委转出组织关系。

交通路线(公交车)

杭州东站:乘 地铁1号线 至“武林广场”站, 换乘 318 到“庙山(浙工大之江学院)”站即可。

汽车南站:乘 39 至“复兴路北口”站,换乘 308 到“庙山(浙工大之江学院)”站。

汽车西站:乘 B支2 / K193 / K310 / K853 到“留和路北口”站换乘 331 到“庙山(浙工大之江学院)”站。

汽车北站:乘 K192 至“武林广场”站 换乘 318 到 “庙山(浙工大之江学院)”站。

九堡客运中心:乘 K101 到“黄龙洞”站换乘 318 到“庙山(浙工大之江学院)”站。

⑷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第六条 学院代码:13275。

第七条 办学性质: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教育部确认、由浙江工业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2年起由浙江工业大学与绍兴市柯桥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授予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第十条 办学方针:学院遵循“依托母体、融入绍兴、内涵发展”的办学方针,旗帜鲜明地培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下得去、上得来、用得好”的应用型人才。

第十一条 办学及就学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95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参照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之规定。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院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录取时学院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英语专业除外)。

第十八条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成绩要求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九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以外的招生省份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学院调档数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1、2、3专业志愿按1-3分级差进行专业投档,对4、5、6专业志愿视为并列志愿,不设级差分;若出现总分相同的考生,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江苏省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高职单考单招、专升本等其他特殊类别另行制定招生简章或办法。

第二十四条 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被我院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在第一、第二或第三学期结束时,根据学业基础和兴趣特长,可以在全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艺术类学生只能申请转艺术类其他专业)。

第二十六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海外交流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近30%。学院面向2020级新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对高考文化总分高于普通类一段分数线(含)的浙江省考生和高于我院招生所在批次上一批次分数线(含)的浙江省外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0元;学院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在校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及由社会各界设立的奖助学金。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学费按培养成本核算后确定的标准收取。按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专业确认后则分别按所学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二十九条 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zzjc.e.cn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575-81112699

传真:0575-81112709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958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312030

第三十一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⑸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录取线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录取线在各省都不相同。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简介: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Zhijiang College of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简称之江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浙江工业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是浙江省首批十所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之一、首批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位于浙江省绍兴市。现任院长姜少飞、党委书记何作井。院训是“尚德致知、敢为人先”。

根据2022年10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校园面积占地820亩,有专任教师400余人,下设11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开设40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理桐腊盯学、文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拥有1个浙江省一流学科、1个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3个省级“十二五”新兴特局尘色专业、3个省级“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2个绍兴市重点建设专业。

学院创办于1999年;2012年起由浙江工业大学与绍兴市柯桥区合作举办;2013年9月,学院新生在绍兴校区就学。

⑹ 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在河南招生吗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在河南招生,招生代码:6953。

2019年之江学院将在河南本科二批招生批次计划招收85人,艺术本科B段招生批次计划招收5人。

该学院英语专业录取新生有特别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成绩要求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在河南省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如下:

1、金融学类 3人

2、法学 8人

3、汉语言文学 2人

4、英语 2人

5、日语 3人

6、工商管理 2人

7、市场营销 1人

8、电子商务 2人

9、金融学类 6人

10、国际经济与贸易 3人

11、机械类 15人

12、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2人

13、电子信息类 13人

14、计算机类 11人

15、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1人

16、建筑学 3人

17、城乡规划 2人

18、工商管理 3人

19、电子商务 3人

20、设计学 5人

⑺ 2022年浙江专升本各院校招生计划(汇总)

【专升本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https://www.87dh.com/xl/ 】2022年浙江专升本招生计划有告纳哪些?2022年浙江统招专升本院校招生计划发布了吗?考生网特收集整理2022年浙江专升本各院校招生计划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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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属于几本计划招生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属于二本计划招生。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二本版。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1999年经浙权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教育部确认、浙江工业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2年起由浙江工业大学与绍兴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2013年9月起学院新生在绍兴校园就学。

学院现有11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即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学院、设计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体育军训部。专业设置紧密结合浙江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现有36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理学、文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8500人左右。

⑼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https://www.87dh.com/xl/ 】学校简介
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浙江省与教育部共建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011计划”入选高校、浙江省首批“省重点建设高校”,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专业特色明显,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8个,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专任教师2522人,正高级职称教师510人,副高级职称教师82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799人。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26个专业,其中依托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依托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
一、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注:1.标注“*”的专业为依托国家一流专业,标注“△”的专业为依托省一流专业。
二、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键则穗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三、学制、学分和学费
1.学制:我校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2.5年至6年。2.学分:我校实行学分制,专升本各专业至少75学分。
3.学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我校按学分制收费,学费总额不高于学年制学费标准。各类专业学费为:专升本理工类和药学类各专业132元/学分,总学费为9900元;专升本经济管理类和文史类各专业118.8元/学分,总学费为8910元。
*参加杭州市总工会“资助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上大学活动”摇号摇中的学员,可享受学赀优惠:理工类和药学类各专业900元/人,经济管理类各专业810元/人。
四、学习形式和考核方式
1.学习形式:函授教育,通过个人自学、教师辅导,“线上+线下、主讲+助教”双结合教学模式学习。授课教师原则上是浙工大教师,利用晚上和双休日面向全省学生以线上直播授课为主,线下面授为辅组织教学。
2.考核方式: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如一页开卷、大型作业和论文等,并根据到课率、作业和在线学习时长等学习过程,按一定比例稿卜作为平时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
五、学历和学位
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注册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浙江工业大学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本科文凭。符合浙江工业大学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考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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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在继续实施并深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报名采用自荐和推荐等形式。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优秀学生。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11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健美操、武术,限个人项目):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进入决赛。

(二)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中学校长推荐可以报考(具备中学校长推荐资格的中学名单见 浙江工业大学 本科招生网)。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9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8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前30%。

具备中学校长推荐资格的中学由我校根据前三年该中学被我校录取人数排名确定,每所中学推荐的文理科总名额一般不超过5人,考生推荐名单由各中学按规定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在学科研究、科技创新、艺术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的学生,可以申请报考(学生自荐、所在中学推荐或专家推荐均可)。

自荐或专家推荐的考生须经所在中学审核,考生名单由各中学按规定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总计划数为135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115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及报考相关专业所须的学业水平测试单科要求如下表(所有招生计划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最后公布为准)。

科类

招生专业

计划数

学业水平测试必须为A的科目

文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5

英语、数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英语)专业)

5

英语、语文

新闻传播学类(含广告学、广播电视学专业)

5

语文、历史

法学类(含法学、知识产权专业)

5

语文、历史

理科

理科试验班类(健行学院)

5

数学、物理

制药工程(绿色制药)

10

数学、化学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专业)

10

数学、化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5

数学、化学

机械类(含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车辆工程专业、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15

数学、物理

电气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10

数学、物理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

10

数学、物理

金融学

5

英语、数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5

英语、数学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专业)

10

英语、数学

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

10

数学、物理

土木类(含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

10

数学、物理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

10

数学、生物

经专家组测评确有突出特殊才能的考生,可在全校所有普通文理科招生专业中选择填报志愿,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录取名额不占上列计划。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 浙江工业大学 本科招生网(http://zs.zjut.e.cn)网上报名专栏,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浙江工业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2.符合自行申请(报名条件(一)类)或校长推荐(报名条件(二)类)的报名条件,同时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三)类)的考生,可以兼报。

3.申请材料:

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 浙江工业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②对于符合校长推荐报名条件(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由各有关中学提供《 浙江工业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中学校长推荐名单汇总表》;

③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三)类)的考生需提供《 浙江工业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突出特殊才能考生中学审核表》,其中中学推荐或者专家推荐的考生需同时附《 浙江工业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突出特殊才能考生推荐表》(表格可至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下载);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⑤身份证复印件;

⑥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⑦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⑧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4.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5.材料邮寄: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 浙江工业大学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20032,邮编:310014。请考生在邮寄申请材料时尽量使用EMS邮政特快专递。申请材料届时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五、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书面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其中,申请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三)类)测评的考生,学校根据特殊才能情况组织相对应的专家组进行评审。

2.综合素质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符合报名条件(一)类和(二)类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为主。

通过书面评审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三)类)测评资格要求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特殊才能测评方式进行。学校根据其特殊才能情况,组织相对应的专家组,进行特殊才能测评。

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特殊才能测评)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特殊才能测评)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2月26日上午9:00至3月10日下午16:00;

2.材料邮寄:从报名时起至3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学校书面评审:3月11日至3月19日;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及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3月20日至3月26日;

5.考生报到:3月2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特殊才能测评:3月2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7.综合素质测试:3月28日至29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8.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特殊才能测评)结果查询:4月10日起。

七、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一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特殊才能测评入围考生不受此限),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5A

6A

7A

8A

9A

10A

11A及以上

成绩折算(分)

70

75

80

85

90

95

100

3.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调剂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突出特殊才能考生除外)。

5.对经专家组测评确认具有突出特殊才能的考生,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一起研究确定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可提高综合素质测试(特殊才能测评)在其中的权重。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一起研究确定具有突出特殊才能考生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录取。

八、收费标准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九、其他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8320102。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其他注意事项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上相关信息。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 浙江工业大学 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4

联系电话:0571-88320032

传真号码:0571-8832050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招生主页:zs.zjut.e.cn

学校主页: www.zjut.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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