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学2017招生简章
A. 兰州理工大学招生简介
兰州理工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兰州理工大学;部标代码:10731。
第二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三条 兰州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学、理学、文学、管理、经济、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理工科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学校面向全国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在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中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的常设机构。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录取时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兰州理工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20%,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调整调档比例。
第八条 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专业安排,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级差值确定为:0~5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参照“第九条”原则进行录取。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生源所在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某些专业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要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2B(含)以上,录取时主要考虑语数外三门统考科目成绩,在同等条件下考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考生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美术文、理)的考生,我校组织校考的省(市、自治区),必须参加校考且取得我校发放的美术类统考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省(市、自治区),必须取得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美术类统考的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条件下,学校按其专业志愿序列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第十四条 考生的英语单科以及所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75分。对于一些不能满足要求的省市,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详见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七条 录取时,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公共课学分学费和专业课学分学费组成。将学分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工科类专业4700元/ 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5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学费5500元/学年、三、四年级学费140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 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为4000元/ 学年。
软件学院专科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
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设有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爱心基金委员会等机构,同时建立了多种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帮助和指导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
第二十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学校西校区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36号。
电话:0931-2973947 传真:0931-2755263 邮编:730050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生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B. 华东理工研究生2017报考条件 我准备报考MBA,可是非全日制的MBA只招收定
华东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MBA研究生只招收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指非全日制硕士【即原来在职研究生】必须需要具备一定工作经历和工作时间。
全国各院校非全日制硕士MBA研究生一般都有这项招生原则。
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7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0余名(包括推荐免试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余名。教育部将于2017年3月左右下达研究生招生规模,故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各专业已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和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方向),工程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码只能选择“12定向”)。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报名参加金融(mf)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或者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公共管理、金融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若报考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若报考非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和第4项中的(2)、(3)、(4)(5)的要求。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码只能选择“12定向”)。
(三)我校2017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报考设计学、景观规划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艺术专业的考生,报考点只能选择华东理工大学(代码3107),并且必须到华东理工大学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
除上述所列专业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http://gschool.ecust.e.cn/
C. 长沙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7年招生简章
长沙理工大学简称长沙理工(CSUST),是一所以工为主,理、管、经等多学科察岩丛的大学,为国家交通运输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下面,我为大家分享长沙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7年招生简章,全文如下: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我校和美国田纳西大学查塔努加分校(The University of Tennessee at Chattanooga)从2015年开始联合实施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批准书编败樱号:MOE43US2A20141635N)自2015年至2019年,每年招收1期学生,每期招生人数为100人。
长沙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开办于1979年,是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具有显著的交通行业特色。经过近40年发展建设,长沙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已具有相当强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实力,是国家特色专业,湖南省重点专业,已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过了《华盛顿协议》下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本专业拥有土木工程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和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有公路养护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公路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交通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多个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平台。本专业所依托的“土木工程”学科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先后被确认为交通部重点学科、湖南省重点学科,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
美国田纳西大学查塔努加分校是田纳西大学三所分校之一,成立于1886年,位于美国田纳西州第三大城市查塔努加市中心,是一所定位为“传统学科与现代社会完美结合”的都市化综合性公立大学。学校是美国学生满意度最好的公立大学之一,被评为美国最具价值75所公立大学之一,2013年全球高校网(4ICU)世界大学200强排名87位。土木工程专业是该校的特色学科,特别是在交通建筑工程方面负有盛名,获得美国工程技术认证委员会(ABET)工程教育认证,被誉为“美国南部交通领域土木建筑工程师专业人才”的摇篮。
1、招生专业
土木工程
2、招生计划
面向湖南省理工类学生录取枣并100人
3、报考条件
中外合作项目列入本科一批录取,要求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考生须在本科一批志愿栏中填报“长沙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志愿(院校代号:4749),学校将根据 高考 成绩择优录取。
按湖南省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在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4、学费
(1)四年全部在长沙理工大学学习的学生,学费为每人每学年3万元人民币(具体标准以湖南省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准)。
(2)前三年在长沙理工大学、后一年选择赴美国田纳西大学查塔努加分校学习的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标准同上;在田纳西大学查塔努加分校学习期间,外方学费按照该校国际学生的标准缴纳学费。
(3)在长沙理工大学学习阶段的住宿费等费用与其他学生同等对待。
5、培养模式及学位授予
本项目学制四年,按照国际标准制定专门的教学计划。分两种模式进行培养:
模式1:四年学习期间,前三年在长沙理工大学学习,成绩达到美国田纳西大学查塔努加分校规定的赴该校学习条件者,最后一年可进入美国田纳西大学查塔努加分校学习。赴美国田纳西大学查塔努加分校学习的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后可获美国田纳西大学查塔努加分校相应专业学士学位,并同时获得教育部颁发长沙理工大学相应专业学士学位和毕业证书。
模式2:四年学习期间,全部在长沙理工大学学习,其中核心课程的三分之一由美国田纳西大学查塔努加分校安排教师来我校进行授课。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可获得教育部颁发的长沙理工大学相应专业学士学位和毕业证书。
6、其他事项
1.赴国外阶段的手续办理:长沙理工大学和美国田纳西大学查塔努加分校将为学生获得赴美所需要的签证和其他通关证件提供必要的帮助。学生在外开支,包括国际和国内旅费、签证及其他出国的申请费用及在国外的生活费用等,由学生本人承担。
2.进入本项目的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按长沙理工大学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进入本项目的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必须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法律和规定。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如出台新的政策和要求,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本招生简章由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文地址: http://www.csust.e.cn/zsw/info/1017/1364.htm
D. 华北理工大学的研究生是学硕还是专硕
华北理工大学的研究生分学硕和专硕两种。
华北理工大学于1985年开始招版收培养硕士研究生,是河北省开权展研究生教育较早的高校之一。201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已培养研究生10000余人,毕业生具有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实等特点,获得用人单位的好评。
华北理工大学现有冶金工程、矿业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类别的硕士专业学位,涉及工学、医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法学、教育学9大门类。

E. 南京理工大学考研需要学位证吗
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时间: 2016-09-21 来源: 作者: 点击: 204938
201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3650名(含推免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独考试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550名(学术学位研究生约155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约10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100名(含单独考试),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各学院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参见《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6)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同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除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重点面向国防科技行业招收优秀在职人员。
(四)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报名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选择所在省(区、市)接受报考我校的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其中报考设计学、工业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及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4)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择报考点以及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现场确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须本人到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最迟在现场确认结束后10天内将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提供给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5、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1、准考证: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25日,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五、复试
1、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考等情况确定本校复试线。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部分学院根据需要安排实验(实践)考核。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六、录取
1、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通过接收推免生、全国重点大学优秀考生调剂以及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多种方式录取优秀考生。
2、在招生计划内,我校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7年6月发放。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
1、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5年,其中艺术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基本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中公共管理硕士(MPA)基本学制为2.5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2年。
2、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28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全过程学费9.8万元,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领域培养全过程学费4万元,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全过程学费5万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会计硕士(MPAcc)学费标准待江苏省物价部门批准后确定,其他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
3、我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
八、其他说明
1、我校招生目录中各学院的招生计划是根据近年录取情况拟定的参考计划,包括了学校各类招生计划,其中拟预留150个左右的全日制计划用于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考生调剂。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接收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2、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其报考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如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我校2017年硕士招生复试公告。
3、考生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4、考生如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九、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电话: 025-84303162传真:025-8315498
Email:[email protected]研究生院网:http://gs.njust.e.cn
综上所述,不需要学位证!
F.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导语: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下面是我收集的青岛理工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青岛理工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招生政策,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专业要求,编制和调整招生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依法招生。
第四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青岛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10429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学历证书:达到青岛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合格要求者,本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专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学生,授予青岛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第八条 办学地点:
1. 市北校区: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邮编:266033
2. 黄岛校区: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路777号,邮编:266520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2号,邮编:266520
3. 临沂校区:临沂市费县经济开发区东外环1号, 邮编:273400
第九条 招生范围:统筹考虑,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校前身是1952年12月创建的“山东省青岛建筑工程学校”。1953年6月由山东省划归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领导。1960年6月升格为“山东冶金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此后,学校隶属关系几经更迭,办学层次几起几落。1978年更名为“山东冶金工业学院”,恢复本科招生,隶属冶金工业部。1985年9月更名为“青岛建筑工程学院”。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11月划转山东省领导,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管理体制。2004年5月更名为“青岛理工大学”。2005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建校以来,学校构筑起本专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为社会培养了11万多名科学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高级人才。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市北校区地处青岛市区,黄岛校区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校区位于沂蒙革命老区费县。占地面积约216.5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0.34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约213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4多亿元。
学校现有教职工2360人,其中专任教师1497人。师资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479人,具有硕士学位的873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98人,副高级427人;博士生导师42人,硕士生导师418人。现有“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创新引智基地(国家“111计划”)。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外籍俄罗斯联邦科学院院士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3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领军人才1人,泰山学者10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人,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青岛市创新领军人才4人;拥有国家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1人。
学校设有19个教学院部。拥有59个本科专业,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个类别硕士专业学位、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冶金炉渣高效资源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城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青岛)、工业流体节能与污染控制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41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山东省高校蓝色经济区工程建设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岛示范中心、北京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治理协同创新基地、海尔-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发基地、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基地等。目前在校普通本专科生29773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700人。
学校贯彻党的办学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倡导学术民主与学术创新、社会公允和以人为本,秉承“百折不挠、刚毅厚重、勇承重载”理工大学精神传统;高质量地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于社会和经济建设发展。“十三五”期间,努力把学校建成为学科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青岛理工大学设立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与就业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青岛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青岛理工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zsjy.qut.e.cn)等规定途径公布并按时报送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专业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考生的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因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 注意事项:
1. 美术加试:凡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具备绘画基础。招生录取时统一录取为土木工程专业,入学后加试美术,根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建筑学专业新生名单,其余新生在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2. 被录取为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所设专业的学生就读地点为临沂校区,不能调整校区就读。
第二十条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体制,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文理专业录取原则:
1. 学校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设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2.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当进档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3.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投档(投档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按照当地招生考试主管机关要求执行),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将优先得到满足;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分数相同学生,首先按“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投档,如出现志愿计划数不对等、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总分高低顺序进行专业投档。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4.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随机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去;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因退档而造成的缺额,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直至完成招生计划,递补考生只能安排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
5. 如果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将按规定录取征集志愿(第二志愿),征集志愿(第二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考生报考专业都不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时,将予以退档,按规定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6.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在江苏省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内蒙古录取规则为“专业志愿清”。
8.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对选考科目的'规定按照当地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类别执行,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 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 使用校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及章程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各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五章收费、退费标准及奖贷措施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有一整套完善的“奖、贷、助、补、减”资困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校董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以及宗倬章先生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通过奖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
第二十八条 为欢迎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激励优秀学生奋发成才,扶助优秀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专门设立青岛理工大学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根据当年具体报考情况评选,分两等:一、全额奖学金, 15000元/人;二、半额奖学金,7000元/人。新生奖学金实行申报制,由考生本人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书。具体事宜请查阅网页(http://xshch.qut.e.cn),咨询电话:0532-85071032。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复查不符合条件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抚顺路11号青岛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室,邮政编码:266033,电话:0532-85071099)。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0532)85071039
2. E-mail: [email protected]
3.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zsjy.qut.e.cn
4. 学校校园网:http://www.qut.e.cn
5.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
6. 邮编:266033
G. 山东理工有二本专业吗
山东理工大学是二本大学【部分专业为本科一批】,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以理工学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简介
山东理工大学为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首批61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之一,是首批“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高校之一,也是首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共建高校;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签约培养国防生,是空军19所签约高校之一;与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共建山东省农业工程优势学科。
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山东理工大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公布并按时报送到相关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七条 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实行按专业招生,分类培养。
第十八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九条
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照专业级差的办法安排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为2分。数学类、物理类、外国语类专业在分专业录取时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数学类和物理类专业为数学,外国语类专业为英语)。对于平行分考生,在分专业录取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因素。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按上级有关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五条 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渠道和山东理工大学校园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我校是山东省学分制改革首批试点学校,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5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建有一套完善的奖、贷、助、补资助体系,用来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H. 江西理工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猛纯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理工大学。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407。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普通本科、专科。
第六条 校址及办学地点:
1.校本部(一本、二本):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
2.西校区管委会(部分一年级新生):江西省赣州市宋城路83号;
3.黄金校区管委会(一本、二本):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
4.南昌校区管委会(部分一本、二本、专科):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180号。
第二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名称和证书种类
第七条 符合我校毕业要求的可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招生计划数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遵循按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的录取原则。
第四章 招生科类及条件
第十条 我校面向全国31省(市、区,以下简称省)招收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的普通文理类宏核、艺术类及体育类考生,并且招收港澳台和华侨学生。
第十一条 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对按照各省(市、区,以下简称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可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外语限考英语,英语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良好以上,并需参加高考英语口试且成绩为良好以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外语限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语限考英语,英语和数学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及格以上;日语专业外语限考英语,英语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及格以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外语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及格以上。南昌校区专业外语限考英语,其他专业报考外语语种和单科成绩不限。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蔽知掘录取规则:为限度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我校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学第二学期时,根据大一学习成绩择优调整专业,也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位)。
I. 甘肃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名称: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部标代码:13515。
第三条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是由兰州理工大学与深圳市华育昌国际科教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制四年。2004年2月被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为“独立学院”。2010年7月被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授予“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称号。2015年被列为甘肃省首批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第四条 学院办学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北路211号。学院地处甘肃省省会兰州市,与兰州理工大学毗邻。目前在校学生约9000人,设有5个系,1个基础课教学部,1个工程训练中心,36个本科专业,建立了200余家校外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形成了以机械、电气、土木、材料、化工等工学学科为主,兼备理学、文学、管理学专业,特色鲜明的专业结构体系。学院建有西北地区一流的工程训练中心,以及机械加工、工业自动化、物联网工程、工程测量、土木工程等专业实验室,是全国电子设计工程师认证考试中心。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属材料学专业为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建设专业。工程训练中心和电气控制与自动化实验教学中心为“甘肃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物联手悉喊网工程实验室为“甘肃省高等学校重点(培育)实验室”,是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械设计工程师资格认证甘肃省考试培训中心。2013年5月,学院成功获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学院依托兰州理工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和优越的教育资源以及深圳市华育昌国际科教开发有限公司在科教资源开发和研究方面的综合优势,构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注重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形成了部分重点大学委托培养、校企联合培养等多种培养模式,并与台湾多所院校签订了合作培养协议。
第五条 学院在理事会的领导和全院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秉承“求是、砺志、笃行”的校训,以培养应用型人才毕野为目标,努力将学院建成为富有自身办学特色的应用技术大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院长、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招生工作决议,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及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接受兰州理工大学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对招生录取的全程监督;同时成立学院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全面监督检查招生过程中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陆脊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开展招生工作调研;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组织新生报到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学院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生源质量、生源数量、就业情况,认真研讨、科学谋划,合理确定学院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网上远程录取方式,男女比例不限,不区分应届生和往届生,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只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二条 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部分省份如有降分情况,学院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降分政策对降分投档考生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院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大学外语课程仅安排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录取时,考生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同时参照相关科目成绩的原则进行。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包括所填报的专业的志愿顺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学院尽可能与考生取得联系,再次征求意见。如还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lutcte.cn查询。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招生网上查询。
第十六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全面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予以退回。
第六章 奖助学金
第十八条 院长奖学金 10000元/人·年
第十九条 学院奖学金
1.学院一等奖学金 3000元/人·年
2.学院二等奖学金 2000元/人·年
3.学院三等奖学金 1000元/人·年
第二十条 国家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学院学生享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第二十一条 学院各类奖助学金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约60%。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按照甘发改收费[2014]749号文件批复,文管类专业学生10000元/人·年,理工类专业学生11500元/人·年,甘肃省特色建设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2000元/人·年;住宿费:900元/人·年(学生住宿一律实行公寓制,6人/间)。各项收费均按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931—2866675、0931—2889441、0931—2866180
2.传 真:0931—2866679
3.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北路211号
4.邮政编码:730050
5.学院网址:http://www.lutcte.cn
6. E?—mail:jsgcxyzb@ lutcte.cn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J. 南京理工大学艺术类校考难不难
答:
按照教育部、各省相关文件及《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规定,根据测试结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共有222名同学通过我校2017年艺术类测试。现将测试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以上结果来看,还是不算难,但准备要充分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