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招生章程
⑴ 高考日语可以报扬州大学吗
高考日语可以报扬州大学吗
可以报考。关于高考灶亩外语是日语可以报扬州大学吗?这个问题在扬州大学隐搜森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里面的语种要求里面是这样写的:英语类专业报考语漏伍种仅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报考语种。关于毕业能否用日语等级考试来代替英语四六级需要你自己去联系学校的招生办进行详细咨询。
⑵ 2023年考研报扬州大学的人数
扬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拟招收全日制硕返颤士研究生近3500名,退役大学生亮亏士兵计划20名,敬世神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00余名。各个招生单位具体专业的招生人数是由招生单位自己决定的,拟招生人数就是指该专业的招生计划人数,招生人数一直是考生关心的重点。
⑶ 扬州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一览表
研究生考试各个阶段匹配系统查询
考研国家线对比预约匹配院校历年试题及答案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考研考试范围推免招生公告更多>>招生信息2023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从哪里看?
目前扬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郑判启目录、考试内容/参考书目、报考条件与要求等陆续公布中...,为了方便各位考生能及时找到相关内容,猎考考研小编发布扬州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类文章,扬州大学2023考研招生信息公布了,会及时为进行更新汇总,各位考生可以ctrl+D收藏此页面,便于下次能及时进行查看!汇总>>>江苏院喊如校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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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信息初试阶段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内容/参考书目报名流程报名时间/入口奖助政策考试地点/科目安排学费标准or学制报考条件与要求查分阶段分数线成绩查询时间/入口复试调剂阶段调剂公告复试时间录取阶段录取通知保研夏令营扬州大学推免研究生扬州大学大学生夏令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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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江苏: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碰伍数,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橘烂研究,特制笑首定本章程。
第二条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创办于1998年,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为独立学院。
第三条学院基本情况
一、学院全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二、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3987,江苏省招生代码1844,在江苏省外各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代码以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为准
三、学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
四、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五、办学层次:普通类全日制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颁发证书: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院成立以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理事会理事长为组长、学院院长和学院党委书记为副组长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其他院领导和招生就业处相关负责人。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录取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组,对考试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扬州大学纪委、省级招考机构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选拔结果。
第六条学院招生网( http://glxy.yzu.e.cn/col/col6695/ )、“广陵招生”微信公众号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宣传的官方渠道,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相关信息(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录取结果、历年数据、信息公示、工作进程等)将通过以上官方渠道及时发布。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院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要求,统筹考虑学院人才培养需要、专业办学条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作等实际情况,确定学院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亦可访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查询。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学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要求执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九条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新生入学时,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3.新高考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所选的选择性(或等级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所填报专业或院校专业组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的报考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报考语种;所有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所在生源地组织口语测试的,口试成绩须合格及以上。
5.江苏省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河南省、安徽省、福建省、浙江省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均合格。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级招考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组)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调档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考机构协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3.江苏省内录取办法
(1)普通类
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2)艺术类
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4.江苏省外录取办法
(1)普通类
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非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艺术类
河南省、安徽省、福建省、浙江省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要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安徽省按照其省考试院折算后投档成绩排序、福建和浙江按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江苏省外美术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中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6.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
第十二条学院拟录取名册报各省级招考机构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学院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公章并经院长签发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三条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院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3〕154号、苏价费〔2013〕83号、教高函(2018)4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医学、艺术类本科各专业165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本科各专业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本科各专业15000元/学年,嵌入式培养本科专业17000元/学年。
具体收费标准亦可在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
2.学生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学院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住宿费为每人每年1500元。
第十四条奖助贷学金
1.学院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奖励面达40%以上,年发放金额近700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特等奖学金6000元/年·生。学院为考取研究生的学生专设“学恒”奖学金。学院还设有扬州五亭桥缸套奖学金、扬州校友会助学金、邗建大学生圆梦基金等社会奖助学金,年发放金额近60万元。
2.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超过300万元。
3.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①勤工助学;②困难补助;③生源地助学贷款;④奖助学金。
第十五条复核复测
所有录取考生在报到后要进行新生入学材料复核、艺术类新生专业能力复测和身体复查。对于入学身份材料与录取资料不一致、专业能力复测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材料、*、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身体复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院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993999、87994013、87993666、87997337、87978108
监督电话:0514-87993979
传真:0514-87994026
网址: http://glxy.yzu.e.cn
微信公众号:ydglzs 微信名称:广陵招生
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225100)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学院也将作出相应调整,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⑸ 扬州大学代码1646学校校址在哪里是老校区还是新校区
扬州大学代码1646是中外合作办学,对应校区为荷花池校区。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考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组)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考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学校介绍
扬州大学坐落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计划支持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设有29个二级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125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
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9000多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15200多人。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0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7个,博士后流动站20个。
以上内容参考 扬州大学—扬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以上内容参考 扬州大学—学校简介
⑹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面向江苏省外)
一、学校全称: 扬州大学 广陵学院
二、校址:江阳路南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江阳路北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邮编:225009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普通类全日制本科
五、学习年限:四年
六、学校简介: 扬州大学 广陵学院是1998年12月经原江苏省教委批准,由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江苏省重点综合性大学—— 扬州大学 按新机制、新模式设置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风景秀丽、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地处城南荷花池风景区,占地面积近814亩,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拥有环境优雅、生活便利的数字化、园林式的双子星校园。教学设施完备,实验设备先进,图书资源丰富,校园网络完善。
学院充分依托母体 扬州大学 办学,在专业建设、授课师资、图书资料、教学实验设施等方面,充分共享 扬州大学 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其中专业主讲教师中教授、副教授比例达50%左右。学院现设43个本科专业,在校生9400余人。自1999年招生以来,学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机制创新,质效双求,特色鲜明”的办学理念,已毕业的十多届学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涌现了众多杰出校友,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
七、录取规则:
(一)特殊要求与限制情况: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报考语种为英语,报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慎报;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报考外语类专业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3、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二)调档
1、我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该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调档;
2、符合该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提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
(三)专业调配及录取
基本原则: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填报顺序,严格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1、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3、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其级差为1-3分;
4、艺术类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我校拟录取名册报考生所在省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我校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我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 扬州大学 广陵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八、学历、学位证书: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 扬州大学 广陵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 扬州大学 广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收费项目及标准:
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1、学费:医学艺术类本科各专业165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本科各专业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本科各专业15000元/学年。
2、住宿费:1200-1500元/学年,按物价部门实际核定的住宿标准执行。
十、奖励、资助措施:
奖助学金:设奖项十余项,年发放金额近600万元。
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①勤工助学;②困难补助;③生源地助学贷款;④奖助学金。
十一、附则:
1、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997337、87993999、87978108、87994013
传真:0514-87994013
网址:http://glxy.yzu.e.cn
微信公众号:gh_07061ee2d1b8;微信名称:广陵招生
2、本章程由 扬州大学 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或江苏省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学校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⑺ 2021扬州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2021扬州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扬州大学招生简章公告】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⑻ 2013扬州大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薯指扬州大学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古城江苏省扬州市市区,是一所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设有27个学院,107个本科专业。学校师资结构合理,办学条件优良,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13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修业年限及就业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武术(套路和散打)、传统体育养生、民族民间体育项目的教学、训练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就业方向:中等以上学校、业余体校、武术院(馆)、各级体委及武术运动队、公安、部队、武术研究机构、社会健身俱乐部等。
二、招生人数及专业设项
2013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招生35人左右,专业设项为武术套路、散打。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主要是在役和退役的优秀武术运动员以及具备报考项目之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后备人才。
报考条件: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具备国家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2周岁。国家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优秀运动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报名考生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www.sport.gov.cn)中“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为准,系统中无法查询到相关数据的考生必须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并按审查表要求到相关体育部门进行审核。
※散打不招女生。
四、报名
报名手续:1.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当年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在取得高考报名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报名。
2.将按要求填好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单招报名表、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的体检表(下方附件下载)、当年免冠一寸照片四张、运动员等级证书、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近两年运动成绩证明等材料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我校体育学院办公室;
3.交纳报名、考试、资料费440元。(请邮寄至扬州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陆涛收)
4.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3月31日前止(以邮戳为准),扬州大学体育学院。
五、考试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的招生实行以文化考试和武术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武术专项考试执行国家体育局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考试由我校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武术专项考试。
文化考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12日
武术专项考试时间:在文化考试前一尘手简周内进行,具派裤体日期、时间以我校考试通知为准。(请考生注意网上通知或详见准考证)。
武术专项内容:
武术套路包括专项素质(立定跳远,20分)、专项技术(正踢腿,10分;腾空飞脚,10分)、实战能力(拳术一套,60分);
散打包括专项素质(800米,20分;立定三级蛙跳,10分)、专项技术(拳腿跌组合,10分;鞭腿踢沙包,20分)、实战能力(实战,40分)。
考试地点:扬州大学
六、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规定,具备一级运动员、一级武士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七、录取规则
我校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及文化课考试成绩(3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八、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
(一)免试条件
1、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全国体育比赛前3名、亚洲体育比赛前6名、世界体育比赛前8名,武术项目武英级称号;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二)申报材料(下方附件下载)
1.《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扬州大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名表》、《体检表》
2.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证明;
3.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出具的运动成绩证明原件(获奖证书与成绩证明中所填写的赛事须一致)。
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行申请;
2、有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意向的优秀运动员,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申报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应向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报省(区、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
4、各省(区、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对优秀运动员的身份、政治表现、运动成绩、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和《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信息汇总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5、上述材料必须于2013年3月10日前交到扬州大学体育学院。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批。
九、学费标准
2013年体育类专业为4600元/生·年。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丁老师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汇东路48号扬州大学体育学院
联系人:陆老师
邮编:225009
联系电话:0514-87972010(体育学院)、87971626(招生办公室)
网址:www.yzu.e.cn
十一、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对招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2.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十二、本简章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或江苏省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⑼ 2022年扬州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扬州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扬州大学是 江苏 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117,学校在各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代码以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为准
基本学制:四年(部分专业五年)
颁发 证书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扬州大学本科毕业证 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扬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生 学习 、生活校区:荷花池校区(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瘦西湖校区(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文汇路校区(扬州市文汇东路48号)、江阳路北校区(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江阳路南校区(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扬子津校区(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校纪委机关、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 研究生 工作部、招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教师等专业人员组成评议专家组,对需要评价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集体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第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设立专门的招生监督组,对 考试 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及派驻监察专员办、省级招考机构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网(https://zhaoban.yzu.e.cn)、“扬大招办”微信公众号是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宣传的官方渠道,学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相关信息(招生章程、招脊拆生计划、成绩查询、信息公示、工作进程等)将通过以上官方渠道及时发布。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招生计划下达规模和计划编制指导原则,统筹考虑学校人才培养需要、专业办学条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作租野旁等实际情况,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条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弊橡考生填报 高考志愿 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专业,学生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第二学期或第四学期),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参加大类专业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3.新高考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所选的选择性(或等级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所填报专业或院校专业组 志愿 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外语语种及成绩要求:
英语类(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报考语种仅为英语,原则上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80%;其他专业不限报考语种。
5.江苏省报考 体育 类、 艺术 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河北 省、 河南 省、 湖南 省、 安徽 省、 山西 省、 山东 省音乐舞蹈类和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其中,河北省音乐类考生、河南省音乐舞蹈类考生、 贵州 省音乐舞蹈类考生、湖南省音乐舞蹈类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的艺术校考,且成绩合格。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考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组)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调档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考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江苏省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⑵ 内蒙古 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美术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河北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山东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考机构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
山西省考生:对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江苏省外美术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⑵音乐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河北省、贵州省、河南省、湖南省考生:对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音乐类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山东省考生:按综合分数(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 3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考生统考(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只限江苏考生),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6.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中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7.我校面向江苏省部分地区招生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录取,按照江苏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级招考机构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1.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 学费 ,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 大学新生 入学须知》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
2.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根据江苏省、扬州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扬价费〔2012〕144号、扬价费〔2014〕68号),住宿费为每人每年750元至1500元(扬子津校区1500元;江阳路南、路北校区按1500元预存,荷花池校区按1400元预存,其他校区按1200元预存,入校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
第十三条 奖助学金
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生设立奖助学金项目20余项、校友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70余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和伯藜助学金、校友助学金等社会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帮助(助学金、助学贷款等申请办法可在《扬州大学 新生 入学须知》《扬州大学学生手册》等材料中查阅)。
第十四条 所有录取考生在报到后要进行新生入学材料复核、身体复查和专业能力复测(体育艺术类新生)。对于入学身份材料与录取资料或校考报名材料不一致、校考成绩与专业能力复测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招生工作监察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身体复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会适时进行校区功能和院系专业调整,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院或专业有可能会发生校区变动。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990685、87990230、87990521、87990359、87991290、87971626、87971618
传真电话:0514-87991362
监督电话:0514-87972358(纪委)
0514-87971622、15150825644(招办)
学校网址:http://www.yzu.e.cn/
本科生招生网:https://zhaoban.yzu.e.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扬大招办
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5009)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武术与 民族 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烹饪与营养教育对口单独招生考生、内地班考生、定向 就业 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等录取,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录取规则与省级招考机构招生政策不符的,则执行省级招考机构招生政策;如果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⑽ 江苏考生进扬大在全省大概排名要多少名
江苏普通高考考生进扬大(扬州大学)在全省大概要在文科32764名及以上排名,理科109923名及以上排名。
截至9月8日,扬州大学尚未公布2020年高考录取情况,而根据扬州大学2019年江苏省招生情况,普通高考考生录取最低318分,为扬大在江苏招录的提前本科乡村教师文科最低分,而根据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考逐分段统计表,318分及以上分数的文科生共有32764人,因此在此排名以内的普通高考考生可进扬大。
而扬州大学在江苏省2019年招录的普通高考理科分数最低为329分,是提前本科乡村教师的化学(师范)最低分,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考逐分段统计表中,理科329分及以上分数的文科生共有109923人。

(10)扬州大学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扬州大学录取规则中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最低要求:
1、选测科目等级:
代码为1381的文理科均为BB(含)以上;
代码为1382的理科(农科类专业)为BC(含)以上;
代码为1514的理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为BB(含)以上;
代码为1646的文理科(中外合作办学)均为BC(含)以上;
体育、艺术类考生只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
2、必测科目等级: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体育、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