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排名 » 2016年大学招生简章

2016年大学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4-25 19:17:39

Ⅰ 2016年西安科技电子大学在湖南招生简章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我校的办学宗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701,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11工程”高校,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学校建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邮编710071;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邮编710126。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考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定向就业生、国防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等)以及保送生。

第五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组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成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监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是咨询及监督机构,负责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及有效监督,成员由学校负责人、主管招生工作负责人以及教务、纪检、招生等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制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

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

5.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情况,兼顾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及各省生源质量,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科学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部分省份进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四章 招生类型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采用投档成绩调取考生档案,在已调档的考生中,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考生如排序后未能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则投档成绩降2分后按其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排序;如仍未被录取,则不再降分,依次按其填报的后续专业志愿排序。如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安排其他未满额专业;如仍未能录取或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确定专业。

对于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选测AB以上,必测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采用投档分调取考生档案,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若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采用前述原则确定专业。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

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六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

第十七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招收国防生,招生对象为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至当年八月三十一日)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经政审、体检、面试合格后,按军队院校招生条件和标准,在提前批次择优录取。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即计算为工作时间,并享受由军队支付的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0元。毕业后,由部队统一分配,享受军队现役军官待遇。国防生可报考军队院校(单位)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及与军队建立依托培养关系的地方高校的硕士研究生。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陕西省考生,按照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陕西省外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江苏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其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3门。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院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相关政策以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相关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相关政策以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实施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要求,招收一定数量的保送生。

第二十三条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综合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录取学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后,择优录取。在校学习期间,法国教师来华授课,学生达到我校授位条件后可获得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颁发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凡满足法方入学标准的学生还可获得在法国综合理工集团攻读工程师学位或硕士学位的资格。

第二十四条 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合作举办。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且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语单科成绩≥100分,150分制),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学籍。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将被授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英国赫瑞瓦特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xidian.e.cn查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陕西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果相关主管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过各种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组织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我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9-88202335;传真:029-8820423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xidian.e.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9-81891725。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简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认定高校之一。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自主选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为我校2016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专业如下表所示,考生最多填报3个专业,且不能相同。此专业列表为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全部专业,最终各省招生专业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表1 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列表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科类

1 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理科

2 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理科

3 电子工程学院 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科

4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5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科

6 机电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理科

7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理科

8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科

9 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理科

10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科

11 微电子学院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科

12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理科

13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信息安全 理科

三、选拔对象
1. 所在中学必须为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确定;
2. 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并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 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起止时间:2016年4月8日至4月25日。
【邮寄资料】(请务必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并由所在中学统一邮寄):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 学生学籍证明、在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户籍首页、学生姓名页)、身份证复印件;
3. 高中阶段成绩单、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
4. 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中学审核盖章,申请表另需考生本人及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邮寄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1。
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寄发)。
五、选拔程序
1. 我校通过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直接确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不需要在高考后来校复试。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学业水平、学科特长及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表现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备案,待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对、补充、确认考生的相关高考报名信息后,由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合格考生信息。
2. 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合格考生人数比例,分专业确定在各省(市、区)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办法
1. 我校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需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
2. 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具体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错误的志愿填报方式将不能享受录取优惠政策。
3. 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含省级招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达到其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学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分配专业。
七、监督机制
1. 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81891725。
3. 对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存在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分别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属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204236; 029-8820226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xidian.e.cn
2. 本工作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该工作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Ⅱ 北京邮电大学2016招生简章

一、 为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内选拔机制。单独招生院校容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单独招生院校生源范围主要应为其所在省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试点招收部分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校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一、 为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单独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单独招生院校生源范围主要应为其所在省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试点招收部分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校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Ⅲ 遵义医药高等学校2016年招生简章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分类考试、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设置的携皮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394亩,全日制在校高职生近12000人。

2008年,学校荣获国家卫生部“全国无偿献血先进促进奖”;2010年,通过了教育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0年、2013年获全省“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优秀”;2012年12月学校获批为贵州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2年获全省高校网站建设评比第一名;学校是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现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助产、中医学、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中药学、药学、药品营销、公共卫生管理、医学营养等13个专业。其中,护理、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为国家财政部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专业,康复技术、针灸推拿两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建设项目,中医专业获得贵州省开放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学校建立了多个专业基础实验室和校内专业实训室,一个国家级生药Ⅱ级实验室、一个省级动物实验中心、一个市校共建临床病理诊断中心、一个法医司法鉴定中心、贵州省第五职业技能鉴定站、遵义市遗体捐献中心。

学校紧紧依托“四位一体”办学模式形成了在教学、培训、实习实训等多层面、全方位的紧密型合作格局,校院、校企合作工作取得成效,我校近年来的办学效益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近三年,学校第一志愿上线率达到100%以上,毕业生就业率在95%以上,做到了“进口旺,出口畅”。学校现信隐灶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拥有74家覆盖所有专业的实习医院和基地。学生在“教学做”一体化的实验实训中夯实专业技能,做到学校里有病房,医院、药企里有课堂,实训教学实现了从学校到院(企),从模拟仿真岗位到职业岗位的无缝对接。

学校现有教职工685人(含附院),硕士、博士生共116人,副教授以上239人。在专业教师中,“双师”素滑扮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88.43%,来自行企的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占27.3%。基础护理教学团队、中医临床教学团队获得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称号。

遵义医专作为遵义市职业教育的骨干院校,遵义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遵义医专新蒲校区,并作为“交钥匙工程”,投入资金17亿元建设医专新校区。学校设计秉承了集约共享、校景共融、城校共生、文化传承的理念,设计是以黔北民居为基本风格,融合遵义红色文化元素,是集现代、古典、生态、人文为一体的医学人文校园。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制:三年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代码:14011

办学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平安大道校园路2号

邮政编码:563006

招生办电话:0851-28776222、28776294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分类招生、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对象

1、分类考试招生对象为参加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参加贵州省2016年中职单报高职(专科)的中职毕业生。

3、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3月10日-3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我校报名资格的考生须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并到我校学生活动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考试准考证。

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16年高考(中职单报高职)报名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高中(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生持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高中学籍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近期免冠同版照片3张(一寸照,底色不限);

5.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的考生色盲、色弱健康体检证明.

五、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共800名)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共435名)

六、考试内容、时间

(一)分类考试招生:学业水平成绩(由省会考办提供)+职业适应能力测试。考生须8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其中,报考针灸推拿、中医学考生须1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B等及以上,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须2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B等及以上。

单独考试招生:由我校组织文化考试(医学基础)和职业适应能力测试。

(二)考试时间:

1.单独考试笔试时间:3月19日上午10:00-11:30

考试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单独招生考试面试:

3月26日-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面试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分类招生考试面试:

4月16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面试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七﹑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办法

1.分类考试招生:按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依次录取。

单独考试招生:按文化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依次录取。

2.学校执行2016年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对户籍在省级贫困乡的考生优先录取。

3.凡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同意后,不能参加2016年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二)录取安排

分类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2016年4月20日结束,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名单,报学校审核、批准,在我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进行公示,办理录取手续。

(三)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学校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寄送录取考生。

八、监督程序

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考试过程全程录像,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招生工程”,纪检监督投诉电话:0851-28776256。

九、违规处理

学校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和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部门及个人,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待遇

被我校录取后,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并享受与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入学学生相同待遇。分类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的学生,因入学前充分尊重学生专业志愿,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十一、录取中对考试身体条件的要求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十二、收费标准、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价格部门审核价格部门备案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学年,住宿费每生1100元/6人间/学年、1200元/4人间/学年。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助学贷款,按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十三、附则

(一)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二)本章程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三)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Ⅳ 贵阳电大自考招生简章2016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春季招生简章
2016-01-14 09:29 陈青梅 招就中心 (阅读:366)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是贵州省属高校之一,是运用信息技术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新型综合性高等学校,由省校和各市州分校、部分行业分校以及县级电大工作站或学习中心组成,初步构建起覆盖全省城乡的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建校37年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面向地方、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办学。充分利用覆盖全省城乡的办学网络,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企业等合作,以卫星、电视、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等主要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内容丰富的非学历继续教育,不断满足广大社会成员的需要,实现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目标。目前共有各类在校生9万余人,截至2015年底,全省电大共培养本、专科毕业生33万余人,为我省培养了大批“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素质应用性人才,成为贵州现代远程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重要基地。
☆五大优势:
1. 网络资源丰富,网上学习便捷。
学校精心打造网络精品课程,整合网上学习资源,学生可以网上远程学习,学习方便、灵活,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
2. 面授专职导学,学习更有保障。
教师面对面辅导,让学者有其师,惑者有其解,提供强有力的学习保障,学习不再困难。
3. 专业设置丰富,满足不同需求。
开设有本、专科专业79个,涉及各行各业,不论你从事何种职业,都有适合你学习充电的专业。
4. 国家承认学历,本科可授学位。
学生毕业后由国家开放大学颁发毕业雀行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学士学位。开放大学本专科毕业文凭可享受国民教育各种待遇,如竞聘求职、工资调整、晋升职务等。亦为欧美等世界各国所承认,故又称为“国际学历绿卡”。
5. 办学网络完整,大学在你身边。
83所电大遍布贵州,为求学者提供最便捷的学习地点,为你提供最及时的服务,让你体验大学就在身边的便利。
一、招生专业
(一)本科(专科起点)专业22个
金融学、法学(含行政执法方向)、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学前教师教育方向、学前教育管理方向)、广告学(含艺术设计方向)、英语(教育方向)、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顷渗哗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系统方向喊锋、机械制造过程自动化方向)、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道路桥梁方向)、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学校管理方向)]、行政管理(含人事系统方向)、园艺、护理学。
(二)专科专业57个(其中 “一村一”专业14个;“助力计划”专业8个)
金融(货币银行方向、金融与财务方向、证券投资方向、国际金融方向、保险方向)、法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旅游英语方向)、汉语言文学、文秘、广告(营销传播方向、设计与制作方向)、汽车(汽车维修方向、汽车营销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网页设计方向)、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建筑施工与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药学、护理学、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物业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方向、机电方向、模具设计与制造方向)、旅游(旅游管理方向、酒店管理方向)、人力资源管理、人口与家庭(生殖健康方向)、室内设计、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方向)。
“一村一”专业:设施农业技术、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中草药栽培技术、烟草栽培技术、作物生产技术、观光农业、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畜牧、农业经济管理、农村行政管理、乡镇企业管理。
“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简称“助力计划”)专业:煤矿安全技术与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采矿工程、数控技术、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网络技术、物流管理、信息管理。
二、招生对象
(一)本科专业
1.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 本科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护理学专科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二)专科专业
1. 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专业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农村青年。
2. 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专业对口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3. 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在职卫生、医药行业技术人员。
三、入学方式
(一)报读本科的学生应持国家承认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证明材料(学历证明须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学历证明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报读专科的学生应持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或技工学校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各类学生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报名点验证报名。报名时应认真如实填写《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并签名。
(二)报读护理学本科的学生应持护理学专业专科学历网查单、身份证原件、护士资格证原件、在职在岗证明原件验证报名;报读护理学专科的学生应持护理学专业中专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护士资格证原件、在职在岗证明原件验证报名;报读药学专科、药品经营与管理专科的学生应持中专(中职)或高中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在职在岗证明原件验证报名。
(三)开放大学每年春、秋两次招生,春季1-3月接受报名,3月10日报名截止,3月中下旬开学;秋季7-9月接受报名,9月10日报名截止,9月中下旬开学。
四、收费标准
开放教育学费按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黔价费[2002]294号文件要求收费。每生每学年:本科文史类1600—2400元、财经类2000—2800元、理工类2200—3200元、体育艺术类3200—4000元;专科文史类1200—1900元、财经类1500—2200元、理工类1600—2400元、体育艺术类2600—3600元。
全省各地、州、市、县区经济状况不一,学费具体金额可能有差异,但都在上述价格范围内浮动。
五、学习形式
学习者主要利用文字教材、录音、录像教材等多种媒体教材和由计算机网络、手机终端、APP、卫星电视网络、电信网络有机结合的数字化、多媒体、交互式远程教学平台自主学习。学生可以通过登录平台随时点播和下载网上教学资源,利用网上直播、双向视频系统等网络交互手段,与同学、教师进行学习交流,也可以到教学点参加集中面授学习或参加小组学习。
六、毕业及颁证
实行学分制。学籍自注册入学起八年内有效。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二年制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最短学习年限为两年半。学生取得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部分本科专业由国家开放大学与普通高校联合颁发毕业证书)。本科(专科起点)学生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开放大学或合作高校学位。
本专科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
‍ 七、招生咨询方式

贵州电大招生咨询电话:0851—86867111 84129708
贵州电大网站:www.gztvu.com

Ⅳ 2016兰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2016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510人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联合培养招生人数),各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时公布。招生人数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方式招收的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学业报考要求:
①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②修读过五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生主干课程(需有书面证明);
③以本人为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④达到招生学院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未经认证的境外学位证书不予认可。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
除满足上述第1、2、4、5条规定外,考生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已完成规定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3.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
4.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只能接收学术学位专业的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专业学位博士招生领域只能接收对应专业学位领域的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
★各博士招生专业是否招收硕博连读考生,请与有关招生学院联系确认。
(三)直接攻博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推免生(直博生)接收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15〕45号)要求执行。
(四)申请考核
我校资源环境学院、大气科学学院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固体力学(080102)、工程力学(080104)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报考要求详见相关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五)少数骨干
详见《兰州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对象:报考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考试方式的所有考生。
3.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按照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考试信息并提交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电子版照片,上传照片一般应为蓝(红、白)色底色的免冠头像数码近照,图像必须清晰,格式须为jpeg,大小控制在35k以内。相片尺寸为150(宽)×200(高)像素(pixel)。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提前按上述要求准备电子照片。严禁通过软件合成、修复、修饰电子版照片。
(二)报考材料提交
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请于2016年1月9日前将以下报考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送)到有关招生学院。逾期未寄(送)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1.普通招考考生
(1)《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并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
(3)《兰州大学2016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附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通讯评议书(在读硕士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可不提交)、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4)学位证明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
③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5)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②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
③中职或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④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硕博连读考生
除提交上述(1)、(2)、(3)材料外,硕博连读考生还须提交:

Ⅵ 湖南师范大学舞蹈艺考招生简章

1、【湖南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已经于2016年1月7日在学校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hunnu.e.c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465】发布了,自己去学校官网查看即可了解。
2、湖南师范大学舞蹈学专业是四年制非师范类本科。开设舞蹈基训、古典舞、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舞蹈编导、舞蹈美学、基础乐理、基础钢琴、视唱练耳、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舞蹈表演、教学专业人才和其他行业舞蹈文艺人才。
3、湖南师范大学2016年拟在湖南、辽宁、山西、浙江、江苏、河南、安徽、广东、山东、四川、河北、内蒙古、甘肃招生,计划招收舞蹈学专业45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2016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4、报名、考试、合格证发放和录取原则等具体事宜见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Ⅶ 2016年江苏高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简章有哪些大学

1、2016年,江苏省有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专江苏属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1所高校在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即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试点高校招生简章3月31日前公布,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4月1日至15日,符合江苏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高校不能将名额分配至中学,如中学向试点高校推荐考生,应事先制订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

Ⅷ 武汉大学2016自主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条件招生简章,2016年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是有华当教育网(m.3gus.com)为你整理收集:
武汉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条件招生简章,2016年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
为深化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继续旨在为部分基础学科(含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相关科目成绩优秀,在文学、历史学、哲学、国学、思想政治、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等10个领域的某一领域具有鲜明学科特长和一定创新潜质的学生均可提交报名申请。
申请下列专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中国语言文学类或人文科学试验班、历史学基地班、哲学基地班、弘毅学堂国学班
高中阶段获得新概念作文大赛、创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楚才杯”作文大赛总决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总决赛优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总决赛中获奖,且获奖作品(领域)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相关;
高中阶段独自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文学作品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论文,或在出版社正式出版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出版物;
在相关学科领域中确有突出表现或独到见解,并提供真实、详尽的材料予以证明。
数学基地班、物理学基地班、化学基地班、生命科学基地班或生物技术基地班、计算机类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任一学科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不少于2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总决赛中获奖,且获奖作品(领域)与报名学科相关;
高中阶段独自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与报名学科相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与报名学科相关的学科出版物,或中学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与报名学科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在相关学科领域中确有突出表现或独到见解,并提供真实、详尽的材料予以证明。
思想政治教育 高中阶段在哲学、思辨、社会工作或思想政治等方面具有突出潜质(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在2016年3月5日10:00至3月20日16:00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时,学生须在我校中国语言文学类、人文科学试验班、历史学基地班、哲学基地班、弘毅学堂国学班、思想政治教育、数学基地班、物理学基地班、计算机类、化学基地班、生命科学基地班、生物技术基地班12个专业中选报1个,其中中国语言文学类、人文科学试验班、历史学基地班、哲学基地班、弘毅学堂国学班、思想政治教育限招文史类学生,其他专业限招理工类学生。
学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
2.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符合优先条件的各种证书复印件、中学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作品或学术成果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学生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材料;申请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党员须提供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均须中学盖章。除出版物原件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纸质报名申请材料。出版物原件(注明学生姓名及报名号)请于2016年3月23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编 430072)。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相关社会团体或相关领域专家可实名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推荐程序为:学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推荐须由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亲自完成,填写推荐信时须严格依照模板内容,全面、具体的展示被推荐学生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组织推荐须提前按程序集体研究、公示,并加盖组织公章

Ⅸ 南京大学2016单招招生简章

一、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162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23个(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建筑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美术、戏剧)、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出版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审计硕士、教育硕士、护理硕士等),招生规模暂定3800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000左右,原则上非定向类别录取(有特殊说明的除外),专业学位研究生1800名左右,原则上非定向、定向培养类别录取,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拟接收推免生约1900人,长学制转段约120人。

二、全国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一、二、三),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一、二)、日语、俄语,西医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三、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一般是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为简化程序,方便考生复试,请考生在注明报考院系、专业的同时,注明研究方向。

在复试阶段,还需进行体格检查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全国统考
1、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c.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这类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包括本科结业生、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d.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工处同意;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报考;境外学历人员应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2、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考点公告。

4、现场确认地点: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

五、单独考试
1、除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工程管理学院外,其他院系都不接受单独考试。

2、报名条件
(1)必须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业务优秀者亦可。
(2)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推荐,只能报考原单位定向培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3、报名手续
先于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到我校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考点公告)。请准确填写考试科目代码(业务课代码与统考科目代码相同,公共课代码为:政治111,英语241,数学一、二605,数学三606)。

4、考试安排
时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时间相同,地点由南京大学安排。

六、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联合硕士学位项目
1、自2006年开始,南京大学与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联合招收国际关系专业硕士生,学制2年。
2、考试方式:全国统考、推荐免试。
3、报考条件:学士学位获得者(含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新TOEFL成绩100分以

Ⅹ 2016安徽省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168人,入选人数控制在335人以内。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专业为我校理工科的特色专业,分为理工一类和理工二类,分别含不同专业和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表1。
表1:自主招生类别

备注:1、“模拟投档线”是自主招生录取前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
二、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材料。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奖励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励者;
(3)对我校某类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学科特长或较强创新实践能力,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配寄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实名推荐材料,推荐内容要能够证明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培养潜质,推荐人或推荐单位须对其所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由中学校长推荐的材料需校长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社会团体推荐的材料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专家个人推荐的材料需专家本人签字,并附专家所在单位对其专家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推荐人需将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处签字。
三、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6年3月10日—3月28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获奖者须在网上填报获奖项目,否则奖项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报名申请表。
2、材料准备: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中学确认所填写学习成绩是否属实、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须本人手写,字数限12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含以下4个方面:①基本人生观和价值观;②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学生干部、公益活动等)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④学生自己做过的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
(3)获奖证书复印件(由中学鉴定并盖章),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A4纸标准,不要封面和封底。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一同于3月31日之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考生可从“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推荐材料是否寄达(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3、专业认定: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专业志愿(请参照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stb.e.cn)上【招生计划】中2015年招生计划分省公布的专业)。若偏离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将与考生沟通对其志愿进行调整,具体标准详见表2。初审合格者被认定的专业可以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
表2:自主招生各类别选拔要求

四、选拔程序

热点内容
四川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博士 发布:2025-10-20 08:58:11 浏览: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么样 发布:2025-10-20 08:53:49 浏览:575
华为要本科生吗 发布:2025-10-20 08:25:41 浏览:550
2008年青岛本科生工资 发布:2025-10-20 08:04:24 浏览:444
东北大学艺术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8:35 浏览:299
我的大学生活txt 发布:2025-10-20 07:35:28 浏览:25
人民大学外语系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1:12 浏览:894
上海交通大学考研辅导班 发布:2025-10-20 07:24:54 浏览:420
华中农业大学细胞生物学考研群 发布:2025-10-20 07:09:36 浏览:558
南京大学2016考研线 发布:2025-10-20 06:43:12 浏览: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