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东北林业大学招生简章
『壹』 土木工程专业硕士
东北林业大学有土木工程专业硕士,考试课程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829结构力学。
东北林业大学的土木工程专业硕士的研究方向、学习方式、复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招生总数(含推免)、拟接收推免生数:

(1)2016东北林业大学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学费: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800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9000.00元/年。
补助:研究生奖助办法参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相关文件执行。此外各学院(室)、学科将根据学生举陵具体科研工作情况对全日制研究生发放数额不等的生活补助。
东北林业大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模尺22日正码戚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报考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贰』 东北林业大学成人高考招生条件
1.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含中专、职校、技校)或者同等学历文化程度,未满18周岁考生报考时需持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毕业证;报考我校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并且须提交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历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简尺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我校专升本各专业均招收第二学历。报我校第二学历的学员,在网上报名后线上审核,特殊情况者在网上报名并成功预约后需持身份证春咐滚及本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到我校继续教育扒余学院办理现场确认。
3.考生要在户籍所在省参加成人高考报名考试。外省户籍的考生在我省报名考试,需提供在我省工作、生活的有效凭证,如社保证明、居住证、房产证等。
4.考生8月底或9月初网上报名,具体日期详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成考频道的《黑龙江省全国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5.考试时间:10月中下旬,具体日期详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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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2021年东北林业大学成人高考了解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https://www.87dh.com/xl/ 】福建成人高考网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成人高考招生最新情况,整理了2021年东北林业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有关这是专业、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以及毕业待遇等内容,仅供广大考生参考。详情如下:一、东北林业大学简介
东北林业大学,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林业工程为特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国家林盯大业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建,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优质资源共享联盟成员高校,“双一流”农科联盟成员高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二、东北林业大学成人高考招生专业表
层次专业学习形式学制报名入口考前辅导专升本法学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社会工作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土木工程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车辆工程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风景园林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机械电子工程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汽车服务工程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交通运输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通信工程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工商管理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会计学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工程管理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旅游管理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物流工程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市场营销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国际经济与贸易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经济统计学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林学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园林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动物医学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专升本森林保护函授2.5年点击进入考前辅导
注释:最终招生专业以福建成人高考报名系统为准,如有疑问【点击咨询】
三、报名指南
1、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报考当年成考,年满25岁以上人员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其他照顾政策查阅当年省成考招生规定。
2、报名考试时间及方式
成人高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信息输入:按照提示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2)现场信息确认: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张等。
注:每位考生只能报名1次,在现场信息确认之前,考生可对已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修改。
3、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每年10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4、东北林业大学成人高考报名材料
1.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2.一寸蓝底白衬衫电子版照片(不可佩戴首饰)
3.学员需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
四、入学考试时间:10月下旬
◆以上具体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稿卜准
五、招生录取及入学
●录取时间:11月底至12月初
●入学时间:次年1月份
六、毕业与学位
凡参加全国成人统一招生考试,并达到招生录取线,录取到东北林业大学的学生,完成学业,由学校颁发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教育部统一进行电子注册(学信网可查)。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获相应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均为国家承认、教育部网站电键则穗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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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2022考研东北林业大学计算机专业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初试范围/科目-什么时候公布
考研的同学都知道,每年的七月到九月,研招院校会发布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终生目录,大家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备考,考研报名及参加院校的考研初试考试,我们整理“2022考研东北林业大学计算机专业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初试范围/科目-什么时候公布?”相关内容,一起来看。
东北林业大学计算机考研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及考试范围什么时候公布?
计算机专业是为面向国家重点发展战略、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需要和企事业单位对计算机专业人才的需要,在计算机工程应用、计算机项目管理等方面为用人单位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创新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招生简章一般会公布下年该院校所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同时还公布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以及适合报考该专业的适合专业。时间大概在7-9月份,集中在八九月份,大家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及时关注目标院校的招简公告(因为一旦目标院校今年不招收想要报考的学校时,需要再找新的目标院校,没准到时候备考资料都要换,不要做无用功呀!)
查看院校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招简中的报考条件、学费学制、初试复试条件与要求,都是很重要的参考信息,为了让大家提前了解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先提前查看历年东北林业大学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等2022考研招简目录公布后,依然在此地址更新,大家记得关注哈!)
东北林业大学计算机考研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及考试范围
东北林业大学计算机专业招生院校及专业
如何查询考研院校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首先找到要查学校的主页,找他们的研究生院。再找研究生院中的招生信息或招生就业一栏,就可以找到他们的最新考研专业目录和参考书目。或者进了主页后就直接找招生信息一栏,也可以找到。
哪里可以查考研用书和考试科目:
1、研招网或者招生单位官网的专业目录可以查各个专业的考试科目。
2、招生单位官网可以查考研用书,但不一定所有单位都公布了参考书目,有的招生单位只公布了考试大纲。
计算机各专业考试科目知识结构:
程序数据结构常考考点梳理:
1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各类排序算法的特点及比较2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堆排序3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带权图的最短路径算法及应用4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对m阶B树定义的理解5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对无向连通图特性的理解6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森林与二叉树之间的转换以及转换过程中结点7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完全二叉树中有关结点个数计算8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二叉树的遍历9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线性表中单链表相关算法设计与实现102022计算机【数据结构】常考考点:队列和栈结构的概念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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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黑龙江:东北林业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哪兄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北林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东北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注册地址为黑如缓戚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邮编150040。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本科层次的招生计划类型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招生等。
第五条 学校与英国阿斯顿大学合作举办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三年在东北林业大学学习,一年赴阿斯顿大学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阿斯顿大学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化学(中外合作办学)三个本科专业,学生四年全部在东北林业大学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领导、组织和实施特殊类型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以及对本科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等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保持各省(区、市)招生规模相对稳定,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各专业录取情况、考生对各专业的认可度、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核准后,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编制,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录取平行志愿超过计划数投档且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渣陵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学校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及征集志愿考生。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录取征集志愿考生,若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取其中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录取专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
第十七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根据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作退档处理。录取专业时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无成绩排序规则的批次,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在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投档考生必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照每一个专业作为一个投档单位进行专业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在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5%以内,投档考生必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根据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将调剂到所报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作退档处理。录取专业时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当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参考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如若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学校单科成绩排序规则语文、数学、外语择优录取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国家专项、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等类型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和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要求应届考生报考,其他招生计划对往届生和应届生无限制,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化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考生报考;学校本科教学公共外语课为英语、日语、俄语授课,建议其他语种考生谨慎填报志愿。
第二十五条 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四年,数学与应用数学为师范类专业。
第二十六条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为主体,“牵手”奖学金和“牵手”励学金等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十八条 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也不能互转。转专业具体政策按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按照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按照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分流进入专业后按所学专业的标准收取学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学费由对方学校收取。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录取考生可以通过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站进行查询。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haosheng.nefu.e.cn ;咨询电话:0451-82190346;监察及申诉电话:0451-82192924。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陆』 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章程(2019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北林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东北林业大学,学校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第三条 东北林业大学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 东北林业大学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局共建、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
第五条 东北林业大学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以林业工程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文、法、医、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在内的各类、各层次高级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增加了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委员会坚持集体议事、会议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特殊类型招生工作。
第七条 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作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起草、报批和公布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招生咨询工作;
(五)负责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八)负责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信困李、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综合分析,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公告。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平衡的录取。预留计划使用办法必须经过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学校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若第一轮投档生源不足,可接收征集志愿的考生。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院校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专业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志滑迟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相应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录取专业时对于文史类、理工类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考生,参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尺纳,无成绩排序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学校单科成绩排序规则依次录取(文史类单科成绩排序规则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单科成绩排序规则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进档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排序。当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面向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河南、河北、山东、湖南、江苏省(直辖市)招生。考生文化课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且考生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湖南省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须达到180分)。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考生,参考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择优录取(江苏省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第十五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等类型招生计划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或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六条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英语专业建议英语考生报考,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八条 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四年。
第十九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寄出,考生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个人录取结果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情况。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籍管理,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修读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修满学分,其他条件达到毕业要求,可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已获得毕业资格的本科学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东北林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可获得学士学位及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东北林业大学。
证书种类:学位证书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颁发经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印制的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多元化资助服务体系,依据有关规定设立了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40
招生咨询电话:0451-82190346
监察及申诉电话:0451-82190321
学校网址:http://www.nefu.e.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nef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以教育部最后审核为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东北林业大学
5月
『柒』 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你查查去年的招生简章,林大每年变化都不大!
『捌』 东北林业大学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啥时候出啊
东林的招生简章一般是每年的8月份出,今年可能会早一些,因为现在黑龙江科技大学和齐齐哈尔大学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已经出来了。

『玖』 2020年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年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北林扮迹清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 1981年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授予单位。学校是目前黑龙江省唯一一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是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局共建,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大学,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被列为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拥有林学、林业工程两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以林科为优势,林业工程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博士生导师233名和硕士生导师541名。
学校秉承“学参天地、德合自然”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不断彰显和丰富办学特色,已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16万余人。学校计划到2022年(建校70周年)使学校综合实力稳居国内同类高校前列,到2032年(建校80周年)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到2052年(建校100周年)努力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林业大学。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数(含推免生)约为1914人(暂以2019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参考:全日制1660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92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740人;非全日制254人州蚂)。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我校的2020年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为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简章另文发布。我校各专业均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招生计划总数为10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厅前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的学业要求:国家英语水平考试CET—4成绩 425分(含425分)以上,俄语和日语四级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且已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并在统考初试合格后,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条的有关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三种类别)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条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东北林业大学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如选择工作所在地进行报考,必须开具带有公章的工作证明。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 月31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9年 9 月 24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东北林业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工作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准考证
考生应在 2019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初试。
1.初试时间: 以中国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2.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东北林业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详见我校于初试前在官网公布的《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座次表》。
3.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初试科目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4.初试成绩发布:初试成绩可登录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六、复试及录取
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在官网公布的《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七、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非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全部安排在专业学位。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专业学位:学制2-3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法律(非法学)专业的学制为3.5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1.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8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9000元/年。
2.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助办法参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相关文件执行。此外各学院、学科将根据学生具体科研工作情况对全日制研究生发放数额不等的生活补助。详见《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和《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管理办法》。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无助学金。
九、“东北林业大学-奥克兰大学”生态学双硕士项目
“东北林业大学(东林)-奥克兰大学(奥大)”生态学双硕士项目是教育部2019年4月批准设立的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东北林业大学奥林学院开设的生态学双硕士项目,计划招生人数10人,学制3年,培养模式为“1(东林)+1(奥大)+1(东林)”或“2(东林)+1(奥大)”,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研究生达到东林、奥大的硕士毕业要求后,可授予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和奥克兰大学理学硕士学位证书(Master of Science)。学费标准为:国内学习期间学费78000元/年,出国后,按奥克兰大学当年学费标准收取。
十、接收推免生招生工作流程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参照《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接收推免生专业,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推免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十一、其他
(一)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欢迎访问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nefu.e.cn/
『拾』 东北林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北林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东北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邮编150040。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
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本科层次的招生计划类型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港澳台侨招生等。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科招生工作。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领导、组织和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以及对本科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等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保持各省(区、市)招生规模相对稳定,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
件、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生源质量、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各专业录取情况、考生对各专业的认可度、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核准后,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编制,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学校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
第一志愿考生,若
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
第一志愿及征集志愿考生。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录取征集志愿考生,若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录取专业。
第十六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根据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
如果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作退档处理。
录取专业时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无成绩排序规则的批次,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在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调档比例为100%,投档考生必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照每一个专业作为一个投档单位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在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调档比例为105%以内,投档考生必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对进档考生在其所填报的专业组内按照
第十六条
进行专业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参考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如若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仍相同时,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港澳台侨招生等类型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和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要求应届考生报考,其他招生计划对往届生和应届生无限制,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学校本科教学公共外语课为英语、日语、俄语授课,请其他语种考生谨慎填报志愿。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与英国阿斯顿大学合作举办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化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以上专业部分课程为英语授课,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五条
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四年。
第二十六条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为主体,“牵手”奖学金和“牵手”励学金等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十八条
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也不能互转。
转专业具体政策按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遇调整,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按照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在大类培养期间按该专业类所含专业中学费最低标准执行,分流进入专业后按所学专业的标准收取学费。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学费由国外大学按照当年发布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录取考生可以通过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haosheng.nefu.e.cn;
咨询电话:0451-82190346;
监察及申诉电话:0451-82192924。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