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
㈠ 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会计专硕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术学位硕士、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专业学位硕士一般为三年;金融(MF)、会计专硕(MPAcc)、法律(法学)、国际商务、应用统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一般为两年。
我校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为工商管理(MBA)和旅游管理(MTA)专业硕士,其他专业均为全日制。
三、招生专业及名额
202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89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166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307人(含法律(法学)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6人),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116人。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建设需要等情况,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详见附件《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应届生须在2021年9月入学前取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且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并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5.在校研究生不得报考;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法律(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
(二)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硕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考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专业硕士的考生须是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必须填写具体工作单位;复试时提交《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和定向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
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并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2)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并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金融、会计、国际商务、应用统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专业硕士报考条件,须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六、报名与考试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预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修改报名信息、登录网站、现场确认时间、考生应持的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等,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和及时接受信息和邮件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
1. 初试科目见《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复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按国家少数民族招生政策最低控制线进入复试。复试方式、复试科目、复试内容、成绩计算等详见《2021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复试时间地点、复试资格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届时关注内蒙古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网站,不一一通知考生本人。复试开始前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复试。
七、录取
根据“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过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八、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一)我校招收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12000元/年,工商管理(MBA)硕士收取学费20000元/年。
(二)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人20000元)、自治区奖学金(获奖者每人10000元)、学业奖学金(分三等,人均8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等。没有固定收入且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方有评选资格。另外,我校还设有完备的“三助一辅”(助管、助研、助教、辅导员)助学体系。
联系部门: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
办公地点:内蒙古财经大学西校区综合楼7楼720室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185号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电话:0471—5300146
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imfec.e.cn/y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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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2021内蒙古财经大学考研什么时候报名
2021内蒙古财经大学考研报名时间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近日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网上报名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有关2021内蒙古财经大学考研报名时间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内蒙古财经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有关2021考研报名入口详细内容可查看【各省市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有关2021考研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详细公告可查看【各省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汇总】
有关2021考研各大高校报名公告内容可查看【各省市各大高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汇总】
㈢ 2022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内蒙古财经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院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三个办学层次,具体内容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本、专科招生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招生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雹高信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4.学校代码:10139
5.学校地址: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源轮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六条学校纪委负责招生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受理考生和家长投诉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对行为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以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为原则,制定2022年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学校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第十条提档比例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二条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填报专业已录取额满,并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剩余专业的专业一志愿报考比例和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依次调剂;未填报专业服从调剂者,在其所填报志愿专业已录满时,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由省念兄级招生部门按规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先执行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如提供同分排位,同分排位靠前考生优先;如不提供同分排位或同分排位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100分(满分以150分计)。
第十五条本科专业中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投资学(财富管理方向)专业、国际商务(跨境电商方向)专业、旅游管理(数字化运营方向)只录取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享受学校的转专业政策。
高职高专专业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国际商业管理方向)只录取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享受学校的转专业政策。
第十六条预科班学制为五年,第一年为预科阶段,不分专业,目的是提高汉语及基础课水平。预科结束后,根据教育部、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规定,转入相关招生专业学习。
第十七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工作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相应政策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社会奖助学金、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等。
第五章 学费、学历与学位
第十九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培养和管理。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对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内蒙古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并颁发内蒙古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考生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登录网站获取学校概况、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录取结果等详细信息。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s://www.imufe.e.cn
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s://www.imufe.e.cn/zsxxw/
招生咨询电话:0471—5300555 0471—5300312
招生办公室电话:0471—5300319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路185号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70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专业以上级主管部门实际审批为准。
第二十四条内蒙古财经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第二十五条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