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洋大学招生简章
㈠ 2022年浙江三位一体招生学校名单!附三位一体条件汇总
很多同学关心三位一体情况,想了解2022年三位一体报名时间,以及三位一体招生条件。本文将介绍2022年三位一体招生学校名单,以及三位一体招生具体条件等内容。
2. 多数高校实行等级赋分制
例如2021年温州医科大学:报考临床医学的类的考生要求学考成绩要在95分(含)以上,A等计10分,B等计9分,C等计7分,D等计4分。每所高校A、B、C计分不同。
3. 录取综合成绩占比不同
以2021年为例:浙江师范大学综合成绩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浙江工商大学综合成绩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0%+综合测试成绩×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各高校的具体情况,可以参考招生章程。
4. 专项条件(限高中阶段获得)
一般来说,专项条件一般分为5类,即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特长类、体育特长类和艺术特长类等。每所高校每个专项类别包含的内容有所不同,具体要认真查看招生章程。
㈡ 浙江:宁波大学海洋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
【 #考博# 导语】 考博频道从宁波大学海洋学院了解到,宁波大学海洋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已发布,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悄颂碧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30或CET-6≥425;
2.TOEFL≥80分或IELTS≥6(均指有效期内);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4.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并通过教育部认证。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二、申请与审核程序
(一)考生申请
考生按当年度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信息,在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6日期间在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在2022年12月26日前向学院递交报考材料:
1.《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应届考生须所在学校院系所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2.《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表》(附件2);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附件3);
4.各类考生需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2)应届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盖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在同一页上);
7.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并加启举盖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樱汪书等)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进展情况等);
11.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5,推荐书须由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签字);
1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6);
13.报考非定向的考生须签订非定向报考书(附件7);
14.报考定向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脱产学习证明材料(附件8);
15.《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汇总表》(上交电子版即可)。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排放,并于2022年12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交到或通过邮政EMS寄至学院(以邮戳日期为准)。
报考材料附件下载详见“ 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
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收件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0891
(二)资格审核
学院报考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资格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与把关。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进入材料审核环节。
(三)材料审核
专家工作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须加权计入总成绩。材料审核评分内容包括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其中英文文章以online为准,中文文章以正式发表为准,成果认定期限为2019年1月至材料提交截止日),学位论文(应届生审核论文摘要)、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等方面。
(四)复试综合考核
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材料审核成绩,一般按不低于1:1.2(具体比例由学院在复试综合考核前确定后公布)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复试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考核(100分)、外语水平考核(100分)、综合面试考核(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按专业基础考核25%、外语水平考核20%、综合面试考核55%进行折算。
1.专业基础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综合面试考核:侧重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须向综合考核小组提交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研究经历等基本情况,详细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专业基础知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方面的提问,原则上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思政考核小组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复试后拟录取考生应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一)根据考生的专业按总成绩(材料审核占50%,复试综合考核占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专业基础考核成绩或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优先从已完成复试综合考核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五、注意事项
(一)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学院水产专业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和定向就业博士生,其中定向就业博士生不超过1人;生物学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haiyang.nbu.e.cn/
学院咨询电话:丁老师,0574-87600891
学院申诉电话:谢老师,0574-87609576
学院招生咨询群:535670433(QQ群)
附件: 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汇总表.xlsx
原文标题:海洋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haiyang.nbu.e.cn/info/1036/6877.htm
㈢ 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九十余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实行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的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山东青岛。
一、专业介绍
运动训练专业培养从事体育运动的教学、训练、科研及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制4年,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专业的办学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毕业生可到各类体校、运动队、体育部门、高等院校、公安、部队和研究机构等单位工作。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约5800元/年,如有变化按山东省物价局当年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二、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1.招生计划: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40人。
2.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各类考试中无作弊、违纪记录;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生源所在省招办组织的高考报名;身体健康;各专项报名条件详见下表。
招生类别
招生专项
报名条件
招生计划
测试项目
男子篮球(五人制)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30人
女子篮球(五人制)
男子跆拳道
女子跆拳道
女子沙滩排球(二人制)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游泳(性别不限)
帆船(性别不限)
保送项目
女子拳击、女子沙滩排球(两人制)、射箭、击剑、跆拳道、柔道、短道速滑、篮球、游泳、帆船
获得国家体育总局2020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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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专项招生人数将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及专业需求制定
2.保送项目相关要求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
三、报名
1.报名方式
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报我校志愿,我校仅接受第一志愿报考。
2.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保证高考报名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2)考生运动等级以 “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 截至2020年2月29日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晚于该日期或无法查询到信息的考生,不能参加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考试。
四、考试
经国家体育总局和我校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办组织实施。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考试时间为2020年3月28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相关通知。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违规或拒绝检测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文化考试定于4月18日、1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查询并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
五、录取
1.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
招生专项
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
男子篮球(五人制)
65分(含)以上
女子篮球(五人制)
男子跆拳道
女子跆拳道
女子沙滩排球(二人制)
游泳(性别不限)
90分(含)以上
帆船(性别不限)
70分(含)以上
2.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 录取
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按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专项进行排名,结合学校各运动队需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最终的拟录取名单经国家体育总局和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六、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2-66782733,E-mail:[email protected])。
七、其它
1. 保送录取运动员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授课,其他考生均需按照运动训练专业普通学生的教学模式开展学习。
2.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浏览查询。
3. 运动训练专业的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入学后不得转换专业学习。
4.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请自负。
5. 有关政策如有变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bkzs.ouc.e.cn/
2020年1月20日至2月29日为我校寒假,期间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E-mail: [email protected])。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一月
㈣ 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九十余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具有保送录取运动员资格的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山东青岛。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2020年我校开展运动员保送录取工作,专业为:运动训练。
一、保送项目、计划及条件
(一)项目:射箭、击剑、跆拳道、柔道、短道速滑、篮球、游泳、帆船、女子拳击、女子沙滩排球(两人制)。
(二)计划:2020年拟面向全国招收0-10人,各项目招生人数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生源情况研究决定。
(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2.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3.运动成绩优异,能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②被授予篮球运动健将称号;
③参加《2020年符合运动员保送条件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附件1)所列项目和竞赛,取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成绩,并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二、专业介绍
运动训练专业培养从事体育运动的教学、训练、科研及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制4年,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专业的办学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毕业生可到各类体校、运动队、体育部门、高等院校、公安、部队和研究机构等单位工作。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约5800元/年,如有变化按山东省物价局当年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专业培养出了奥运会冠军张娟娟、奥运会铜牌获得者姜林和李倩等一批在奥运会和世界重大比赛中为国争光的优秀运动员,帆船队曾代表国家出战北京奥运会,一流体育人才培养成绩斐然。
三、运动员报名
1.邮寄材料
(1)《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报名表》(附件2);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复印件(学历证明须与考生高考报名信息一致);
(3)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县级(含)以上医院体检表(体检项目参照高考体检)。
上述材料以顺丰或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达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1月14日前须寄到,以收到邮戳为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邮政编码:266100,电话:0532-66782426,请在信封醒目位置注明“保送录取”字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我校将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对于符合报名条件、材料完备的运动员,将结合学校有关需求,研究决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材料考生自留备份,不再退还。
2.网上报名 :拟录取运动员于2020年2月1日-15日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运动员须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将不予以受理。系统提交材料包括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或照片)、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身份证(正面照片)、电子照片(证件照)等,以上材料通过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自行保存备查。运动员须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四、录取
1.我校在2月2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拟录取运动员材料审核。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中央军委体育管理部门,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协会对运动员保送资格予以审核,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公示,待教育部批准后,我校依据批复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预计在七月底发放。
五、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运动员保送录取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2-66782733,E-mail:[email protected])。
六、其它
1.入校后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授课。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不得转换专业学习。
3.我校运动员保送录取的所有事宜均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请自负。
4.有关政策如有变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bkzs.ouc.e.cn/
2020年1月20日至2月29日为我校寒假,期间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E-mail: [email protected])。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㈤ 浙江海洋大学202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凡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并填报浙江海洋大学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浙江海洋大学;学校代码:10340。
第四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自然资源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浙江省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五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海洋大学。
第六条学校地址:新城校区(主校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定海校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邮编316000。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相关事宜。
第八条学校学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九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21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人数和批次(类别)以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者败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海洋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十五条报考海洋科学类(星颉实验班,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的浙江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至额满为止。
第十六条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弯厅。
第十七条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招收英语或俄语考生,其高考英语或俄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学校其他各专业原则上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英语、英语(师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上述外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八条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主要招收男生(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在浙招生录取考生的高考总分不得低于普通类新第一段分数线。
第十九条体埋嫌隐检要求
1.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2.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精神,对于“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由学校视情况取舍。体检受限专业具体如下:
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弱)外,还包括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2]678号)等文件精神,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要求考生无口吃、四肢无残缺、听力正常。
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普高考生,男生身高1.65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辨色完全正常,双眼*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报考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的普高考生,男女身高在1.55米(含)以上,无红绿色盲,双眼*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
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中本一体化考生,男生身高1.65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辨色完全正常,双眼*视力4.7(0.5)及以上或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须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认)。
其他要求参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具体录取方式
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对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以下简称“新高考改革省份”)设定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类)志愿。
2.对实行“专业(类)+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类)。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3.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以及其他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招生省(市、自治区),录取规则如下:
(1)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2)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的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3)同分考生的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若无相应排序规则,实施新高考改革省份的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其他省份的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合格者,均予录取。
4.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5.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
6.同批次投档结束后,如仍有部分专业计划未能录满,则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录取名单;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查询录取情况。考生档案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收费、奖学金及资助
第二十三条学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20元,计费学分为每学年40学分;专业学费为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校新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1.工科类专业
(1)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63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48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1500元/生·学年)。
(2)其他工科专业(交通管理专业除外),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48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700元/生·学年)。
2.农林类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48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00元/生·学年)。根据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就读水产养殖学专业的浙江省籍学生免学费。
3.其他类专业
(1)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药学、财务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48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700元/生·学年)。
(2)其他专业(含交通管理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4800元/生·学年)。
4.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为19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咏曼奖学金、海燕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办法》,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报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海洋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热线:0580-2550022、0580-2550291(传真)
2.学校网址: www.zjou.e.cn ,招生网址: zs.zjou.e.cn
3.招生微信号:zhdzsb,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4.招生咨询QQ群:329173166
5.学校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80-262785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㈥ 宁波大学学校招生简介
宁波大学招生简介
宁波大学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大学之一。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第五条学校国家代码:11646。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第八条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有按专业类招生,也有按专业招生,其中按专业类招生的,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的不需要参与大类分流。
第十三条“三位一体”、国防生、航海类专业,均按照专业招生,不参与大类分流。
第十四条为了提高毕业生在全球化社会环境中的适应力和竞争力,学校继续招收会计学(CPA Canad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会计学(ACCA英国注册会计师)、金融学(全英文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文班)4个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中美合作精算科学与风险管理)、旅游管理(中法合作)2个中外合作项目,新增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法合作),并按专业进行招生。
第十五条学生申请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学生申请转专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各类招生具体要求
第十八条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运动训练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招生分别按照《2017年宁波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2017年宁波大学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原则、单科和身体要求
第二十二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一)学校在浙江省的录取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类)。
(二)学校在上海市的录取规则为:1.专业录取: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专业。2.专业调剂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3.退档处理: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其中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
(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为: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
(五)学校在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为: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二十五条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专业类或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各专业类(或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二十六条除国防生、航海类专业性别有限制之外,学校对其他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七条航海类专业属于本科提前批录取,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提档录取。均招收英语类考生,其中航海技术男身高不低于165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眼视力0.5及以上,矫正视力0.8及以上;轮机工程男女身高不低于155cm,双眼裸眼视力0.4及以上,矫正视力0.6及以上。
第二十八条学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外语类专业除外)。
第二十九条学校单科成绩要求:英语、日语、德语、英语(师范)专业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英语(师范小学师资)、会计学(CPA Canada)、会计学(ACCA)、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第三十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三十一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除中外合作办学和大学专科专业仍实行学年制收费外,其他本科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新生第一学年按学年学费标准预交,第二学年开始按上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缴纳,以此类推,毕业时清算最后一学年学费。
其中按大类招收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照大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第二学年起按照所就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三条学校有政府奖学金、各类学校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助学政策。
第八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三十四条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4-87600092。
第三十六条宁波大学梅山海洋科教园将于2018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海洋学院、海运学院将迁入梅山海洋科教园办学,海洋学院、海运学院学生届时将到美丽的滨海新校区学习。
第三十七条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将于2017年开始招生,联合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依法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宁波大学的直属学院,合作方为法国昂热大学,它是法国国立综合性大学,其旅游类、地理类专业在法国享有盛誉。联合学院的办学地点设立在宁波大学易斯戴校区,2017年招生专业包括旅游管理(中法合作)、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法合作)。普通旅游管理专业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后学生进入宁波大学易斯戴校区学习。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宁波大学2017年全国排名
在最新的排名数据中,宁波大学在2017全国大学排名中列于第 104 名,在2017浙江高校排名中列于第 5 名,宁波大学属于综合类大学,在2017综合类大学排名中列于第 38 名,以上数据仅指在全国所有公办的本科院校中的排名。
宁波大学介绍
宁波大学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率先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建校之初,由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大学、原杭州大学五校对口援建,高起点地开始了办学历程。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6671名,各类研究生6131名,成人教育学生19255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