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4研究生招生简章
Ⅰ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专;
3.考生学业水平属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报考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硕士研究生,仅限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Ⅱ 北京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北京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一. 报名对象:
1.参加北京大学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以及北京大学部分院系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的考生;
2.已被北京大学接收为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本校及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拟申请“硕博连读”的北京大学科学学位(学术型)在读硕士生;
其中:第1类考生本年度第一次登陆系统,应首先注册当年度自己的网报用户帐号(不要使用往年注册的帐号登录);
第2、3类考生须使用北京大学研招办下发的用户帐号和口令直接登录。请勿自行注册。登录系统后,请先修改口令。
外国来华留学人士请按《北京大学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外
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提交报名申请。细则请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留学
生栏目中查阅。
港澳台侨人士请按《北京大学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大学医学部2008
年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提交报名申请。细则请在北京大学研究生
院-硕士招生-港澳台栏目中查阅。
二.报名时间
应试及“申请-考核制”考生自2013年11月01日12:00至12月25日12:00,全天受理。
“硕博连读”和“直博生”自2013年12月01日09:00至12月20日12:00,全天受理。
三.报名程序
1.报考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
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提交报考信息
(1)申请注册:仅限2014招生年度第一次进入本系统时使用。包括用户名(即使用本系统的名称)和口令等。注册成功与否系
统都将给出提示。如注册失败,可能是用户名与他人的相同,或本人以前曾以相同用户名注册过,请另行注册。
(2)报名登录:
直博生:使用接收函中给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硕博连读生:使用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发给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其他考生:使用招生年度当年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3)录入信息:按系统提示如实录入个裤此人信息项,录入完毕请“提交”确认。
根据教育部规定,非现役军人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项。
获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并将加盖省、
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同
其他报考材料一起,在2014年2月底前交到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5)修改信息:修改除“报考院系所”以外的信息项,修改后请“提交”确认。
3.网上交费
(1)收费标准:
应试考生、“申请-审核制”考生、直博生:200元/人;硕博连读生免交;
(2)交费方式:通过本系统提供的链接,依托首信易支付进行网上交费。
支付前请登录首信易支付网站,点击右上角“帮助”,”仔细阅读《新手必读》等提示信息。
4.打印报名表
请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打印,并填写表中的“教学及科研情况简介”、“工作学习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和衡纯备“考生自述”
等栏目,签署本人姓名后,连同招生简章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报考材料,在2014年2月底前寄(送)达报考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5.下载专家推荐书
应试考生需下载《专家推荐书》一式两份,填写完被推荐人信息后分别交给两名推荐人。推荐人将全部推荐意见填写完毕后,
直接(或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被推荐人)寄(送)往报考院系。
报考医学部的考生请将《报名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书》等报考材料直接寄(送)到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上传个人电子照片
除“硕博连读”以外的全部考生(包括应试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直博生)在提交个咐毁人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并生
成报名号后,均需按《北京大学博士生报名上传个人电子照片注意事项说明》的要求上传个人电子照片。
五.其他说明
1.网报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
2.请事先仔细确认自己的报考资格,如果因为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生个人行为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不予退还。
3.如果出现因网络拥挤,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可以等候网络畅通以后再进行。
4.如网上支付出现问题,请与首信易支付联系。
客服电话
010-82652626 分机号码:6613/6576/6829
每日9:00-17:30
010-59321108
全天24小时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一个工作日内回复
⒌北大研招办咨询电话:010-62756913,010-62751354;010-82802338(医学部)。
六.审查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领取准考证
报考校本部的应试考生于2014年3月10日-13日,持本人有效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非
应届硕士生)或研究生证(应届硕士生),到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确认报考资格,领取准考证。
报考医学部的考生请按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求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注意: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10月
Ⅲ 台湾人 去大陆 读 法硕 困难吗可行性如何 有哪些管道 提供经验分享或相关论坛
这个要看你想去的大学法律硕士的招生简章了。我把北大的粘过来给你看看:
法学院2014年招收港澳台人士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相关通知
根据《北京大学201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北京大学法学院2014年面向港、澳、台人士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政策,招收港、澳、台人士攻读法律硕士实行申请考核制,即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学校相关部门和院系审核申请材料,院系组织以综合能力和素质为基础的考核,院系确定初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
计划招生人数:5名。
二、招生对象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是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
申请人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不限学科专业)。应届生报考的应提交预毕业证明,并在入学报到时查验学位证书原件;
3.
申请人的语言(中文普通话和英语)能力须达到与内地学生一起上课、讨论、考试以及论文写作和答辩的要求;
英语水平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优秀或者600分以上;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以上;雅思成绩6分以上;TOEFL成绩100分以上;GRE成绩1300分以上;或提交其他与上述成绩相当的外语成绩证明。
4. 申请人的大学本科学业成绩优秀;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时间、申请步骤、申请材料和申请费用
1.
具体申请时间、步骤和费用等,请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招生简章。
2. 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1)北京大学接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学位证书复印件,或预毕业证明(应届生);
4)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6)个人陈述(含学习计划),用中文撰写。要求用800字以上的篇幅,介绍申请人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法学领域和我国法律界的了解和认识,以及在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毕业后的预期就业目标等;
7)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的推荐信;
8)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或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接受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为准(2014年2月21日),如邮寄申请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107)法律硕士教务办公室。邮编:100871
四、审核、复试和录取
法学院将组成招生考试委员会,从申请人的学校、专业、学习成绩、学术水平、品德以及在申请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等方面,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选拔并确定可以参加复试的申请人。
对于具有复试资格的申请人,法学院将于2014年3月底前通知申请人复试,大约4月份组织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向复试组做报告,内容包括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学研究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法学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的学习和研究工作设想等。
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的内容除了语言(中文和英文)能力外,还将重点考查申请人的逻辑思维和推理能力、反应能力、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法学院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审核结果和复试情况,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正式录取名单将于2014年5月底前公布。录取通知书于2014年6月下旬寄发。
五、入学时间和培养方式
1.
入学和注册:入学时间为2014年9月,具体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为准。届时,请务必按学校规定办理健康检查、报到、注册手续。健康检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 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学制为3年,法律硕士(法学)的学制为2年。
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港澳台学生的研究生公共课(外语和政治)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办理。
3.
教学安排:法律硕士(非法学)入学后第一学年安排公共课和法学基础课程,第二、三学年安排法学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并完成专业实习、毕业(学位)论文的写作和答辩;法律硕士(法学)入学后直接进入专业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学习,第二学年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
4.
培养模式:为了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探索真正适应市场和社会需求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专门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我校自2004年底开始,实施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方案。该方案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夯实法律专业基础知识。要求学生通过法学基础课程的学习,夯实法学理论基础,为以后专业课程的学习做好准备。
2)分专业方向进行针对性的培养。法律硕士(非法学)目前共开设15个专业方向:金融法、房地产法、财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商法、宪法与行政法、诉讼
法、刑事法、医事法、商法、市场竞争法、法律与公共政策、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利代理、国际公法;法律硕士(法学)即将开设4个专业方向:金融法、财税
法、商法、国际商法。
3)强化实务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训练。各专业培养方向开设的专业高级课程具有强调专业性、实务性和应用性,安排或者聘请本院骨干教师、外聘知名教授、实务部门专家授课,采取课堂讲授、专题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和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4)加强社会实践的作用。除安排法律实务性的课程外,还要求学生必须在法律实务部门累计完成至少为期三个月的专业实习,完成实习报告,实习鉴定合格,方能毕业。
5)实行导师组基础上的双导师制,本院与法律实务部门进行联合培养。聘请来自立法、司法、政府部门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大公司等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与本院教师共同指导学生专业课程、法律实务课程的学习、实习、论文写作和就业。
5.
学位授予: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实习任务,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学费标准和奖学金
港澳台人士攻读法律硕士的学费标准与内地法律硕士相同,即法律硕士(非法学)学费总额为66000元人民币,法律硕士(法学)的学费总额为44000元
人民币。须在新生入学报到和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22000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法律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助学金评选办法,法律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学校奖励和北京大学及北大法学院设立的法律硕士专项奖学金及助学金。
七、住宿
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可申请入住万柳学生公寓,并按其相关要求和规定缴纳住宿费。
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及其他方面的具体事宜,请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法学院网站,查阅当年的招生简章及学校相关规定。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务办公室(凯原楼107)电话:(010)62755028——法律硕士(非法学),(010)62757184——法律硕士(法学)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红二楼2102室)电话:(010)62751354,(010)62756913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10月
论坛的话首推法硕联盟论坛,大家在一起相互交流学习更快乐。
Ⅳ 北京大学哲学系2014博士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哲学系2014博士招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申请者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申请
1、采取网上申报。具体时间及程序同博士生招生(10月下旬可在北大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2、申请者(包括大陆和港澳台申请者)在我校网上报名结束后,于1月20日前,向我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9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携和没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个人陈述,即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准备致力研究的问题和研究方案等,很重要);
(7)学术论文(可以是未发表的论文);
(8)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
(9)外语等级证明,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成绩证明6年内有效(以报名截止时间起算向前推算)。
英语语种申请人至少提供以下条件的其中一项:
① TOEFL成绩;
② GRE成绩;
③ WSK(PETS 5)考试成绩;
④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⑤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
⑥ 雅思成绩;
⑦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其他语种申请人只包括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须提供语言水平证明。
3、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选拔方式
1、在招生当年2月,我系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包括大陆、港澳台、留学生以及辩纳本系硕博连读申请者),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和当年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3: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增减; 3月初在哲学系网站公布具体复试名单、时间等详细信息。
2、对所有申请者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笔试按专业分类考试,考试时间3小时,总分100分。考试棚禅科目如下: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部分80%,西方哲学20%)
中国哲学专业:中国哲学史(按方向选作导师题)
西方哲学专业:西方哲学(含现代)
伦理学专业:伦理学原理(伦理学理论60%,中西哲学任选40%)
美学专业:中西美学与哲学
逻辑学专业:符号逻辑
宗教学专业:
宗教学方向:宗教学与宗教哲学
基督教方向:宗教社会学、中国基督教史(按照方向选作)
佛教方向:佛教哲学、中国佛教史与佛教哲学(按导师方向选作)
道教方向:道教史
东正教、俄罗斯宗教哲学方向:东正教与俄罗斯哲学(按照方向选作)
科技哲学专业:科学技术哲学(按方向选作导师题)
科技史专业:科学思想史
4、面试内容:申请人须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总分100分。
5、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上中旬。
6、笔试、面试各占50%,任意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并公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四、监督机制
1、我系将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专业相关负责人组成考试小组,负责笔试科目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
3、各专业导师组成面试小组,负责面试选拔工作。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本说明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六、招生咨询
我系招生信息请查询:哲学系网站招生信息栏目。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1672
我系对外咨询时间: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办公地点:北京大学人文学苑2号院119室。
Ⅳ 北京大学2014年博士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2014年博士招生简章(校本部)
一、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办法
1、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及程序将于10月下旬在北大研究生院主页发布。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缴纳报名费200元。
(三)、选拔方式
1、考试制入学选拔分为申请、初试、复试及录取四个步骤。
(1)申请
考生在我校网上报名并在2014年2月21日前,向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八项: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②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③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④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⑤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⑦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⑧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各院系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侧重审核申请人的毕业学校与专业、品德、学术水平及其在所报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
(2)初试
①考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
②考试地点:北京大学
③考试科目: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
(3)复试
①根据素质审核与初试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候选人。
②复试由招生院系安排,时间一般在4月上、中旬。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腊李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③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④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待确定后通知。
2、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分为申请、考核两个步骤。
⑴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硕博连读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直博生”)。申请条件及办法与接收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同(“直博生”按照博士生的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各院系接收“直博生”人数见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⑵本校在读硕士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院系的考核办法进行。
⑶我校部分院系试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考试模式郑咐改革方式,接收其他具有轮丛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申请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按照我校招生简章中报名考试的相关条件、办法进行申请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另外强调学生需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经院系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面试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试行的院系有:生命科学学院、心理学系、哲学系、光华管理学院、信息科学学院、工学院、国家发展研究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子医学所等。申请者请注意相关院系发布的具体要求,可直接咨询相关招生院系。
(四)、录取
对于以上采用不同方式考核的考生,复试不及格、考核未通过的考生均不予录取。对于复试及格、考核通过的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成绩,考核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并公示。
三、指导教师
请参阅各院系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四、健康检查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习年限
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本科起点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硕博连读生除院系有特别规定外,一般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后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六、毕业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七、博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奖学金:
为支持优秀学生完成博士学业,北京大学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学金数额均可满足学费和生活费,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可以免除经济上的后顾之忧。奖学金有关说明:
1、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吸引、选拔和资助拔尖创新研究生生源攻读北京大学博士学位,从事高水平基础科学研究。奖学金年限为基本学习年限。
2、学业奖学金由各学院(系、所、中心)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3、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和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不享受奖学金,并须按规定标准缴纳学费。
4、按特别说明的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按其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不设奖学金。
5、北京大学博士生(除上述3、4条外)的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6、除奖学金外,各院系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7、有关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参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页(网址:http://grs.pku.e.cn/jzgz/tjxx1/)。
八、学生住宿
1、我校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除在深圳就读的同学外,其它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博士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住宿及其费用自理,学校不提供住宿。
3、参加国家专项计划和北京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同学,学校可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九、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及学籍等。
十、招生咨询
招生专业目录请查询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pku.e.cn/zs/zs_bs.html);招生咨询热线(010)62751354、(010)62756913、(010)82802338(医学部)。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和[email protected](医学部)。
研招办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及周五上午,办公地点: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十一、其他事项
1、2014年我校继续在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博士生,交叉学科情况介绍详见《2014年重点交叉学科招生简介》。
2、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奖助学金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3、如在201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Ⅵ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关于2014博士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关于2014博士招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及良好的英语水平(见提交材料第9项要求),应具备利用英语进行科研、论文写作以及学术交流的能力;
4、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纸质材料提交
1、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具体时间及程序同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10月下旬可在北大研究生院主页查询,参见:http://grs.pku.e.cn/zsxx/wsbm/)。
2、我院申请制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为了便于及时服务同学,我院开发了申请制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请在完成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报和交费后,进一步填报该系统(http://crm.gsm.pku.e.cn/psc/CRMPRD/EMPLOYEE/CRM/s/WEBLIB_PG_ZS.TZ_PG_LOGIN.FieldFormula.Iscript_Login),我院网报的起止时间和北京大学博士生网报系统的报名起止时间相同。
3、提交纸质材料。网报成功后,请于2014年2月21日前向本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寄送以下共计九项纸质材料(以寄出地的邮戳信息作为记录备查):
(1)《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14年申请制研究生报名表》;
(2)《北京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复试时提交原件;和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4)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复试时提交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册棚慧(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8)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英语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l TOEFL成绩90分以上(IBT)或220分以上(CBT);
l GRE成绩1200分以上(新标准255分以上);
l GMAT成绩650分以上;
l 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 580分(或按照百分制的标准,六级需达到75分以上);
l 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l 雅思成绩(A类)6.5分以上;
l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特别说明:
1、我院的招生专业中,每个申请人仅限申请一个专业(方向),每个招生年度只能申请一次。
2、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二)本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初审
本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结合申请人的网报信息和纸质材料,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结果自接收纸质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院申请制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发布。
(三)专家小组审议
通过我院项目办公室初审后,学院将组织所报考专业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同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审议结果将于2014年3月在我院申请制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发布。
(四)复试
1、复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甄选,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训练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其中,笔试由学院安排统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科基本理论知识以及从事学术研究所需要的方法论基础知识等。基本能力测试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考察考生基本的经济管理学知识,内容为微观经济学或计量经济学,考生选作其一,分值为50分。第二部分为各专业(方向州答)试题,分值为50分,考生按报考专业/方向答题。
2、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2014年4月上中旬。申请人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3、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并公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三、奖助学金
在学校奖助学金体制下,光华管理学院进一步增大对博士生的奖助补贴力度,转档学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达到100%。同时,还有各种校级、院级奖助学金支持。此外,我院还为博士生提供科研补贴、综合考试补贴、出国参加国际会议补贴、短长期出国交流资助、科研论文发表奖励及院长科研基金等多项资助与奖励。
四、监督机制
1、我院将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
2、基本能力测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
3、面试选拔工作由各专业(方向)成立专家小组组织进行。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本说明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六、招生咨询
招生相关信息请登录光华管理学院网页(http://www.gsm.pku.e.cn),查看研究生教育栏目。
招生咨询热线:(010)62747018/62747014。招生邮箱:[email protected]。
我院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地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1号楼107室 招生运营部,邮编:100871。
光华管理学院
Ⅶ 北大法硕学费是多少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4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学费
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总额为66000元;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总额拟定为44000元。学生可以分期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北京大学法学院2014年法律硕士
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22000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注册和毕业等手续。
八、奖学金和助学金
按照我校相关规定,专业硕士不享受学术型硕士学业奖学金。自2010年起,法学院在学校资金配比和社会资助等多方筹集资金专门设立法律硕士研究生奖学、助学体系,辅以国家助学贷款,从而保障更多优秀生源在北京大学不断优化的法律硕士项目之中得到更好的发展。
1.奖学体系,由法律硕士新生奖学金和法律硕士励志奖学金两部分构成;
2. 助学体系,由国家助学贷款、法律硕士院长助学金和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三部分构成。
上述法律硕士奖学助学项目的详细情况,请到法学院网站学生工作奖学助学栏目查询。
九、住宿
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可申请入住万柳学生公寓,并按其相关要求和规定缴纳住宿费。
十、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Ⅷ 图为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我是自考本科应届,属于同等学历。它要求同等学历要发表文章才有报名资格,
说的很清楚嘛你是自考本科毕业的也可以。但是要有学士学位。如果没有也可以。人家说的是一般应有学位。就说明部分学员没有学位也可以参考报考。明白了吗
Ⅸ 2014年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分数
2014年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分数: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心理学系等20多种专业,分数为300以上,370以下。2014年报考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总人数为20252人。
Ⅹ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考研接收推免保送生简章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考研接收推免保送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培养类型
北京大学医学部将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申请类别
1.硕士研究生(需占用母校的推荐免试名额)
2.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不需占用母校推荐免试名额)
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学科专业和名额请查阅《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录www.bjmu.e.cn→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招生简章查看。
四、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医学部接闭灶清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
2.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下载);
3.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2封,即需要2位专辩返家分别推荐;
4.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7.体现自身水平的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2013年10月上旬面试时补交。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一式两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另一份为复印件,其中第6、7项只装订在复印件中。
五、申请办法
1. 登录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school.bjmu.e.cn/yjsyweb/index.aspx),进入“表格下载”,下载申请表格。于2013年9月20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一式两份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2.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将于2013年9月下旬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
3.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4.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或学生
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寄至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硕士生网上报名,并到所在母校指定的硕士生报考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复试通过并同意接收的本科起点推荐免试直博生,须按照我校应试博士生的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学习方轿前式及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用心理学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和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按医学部有关规定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经考核,按比例择优进入博士阶段,实行硕博连读;硕博连读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选拔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第一阶段(硕士生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博士生阶段)为两年。详情请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进入“管理规定”查看。
七、学费
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0元/学年/生。
推免直博生在资格考试(入学2-3年)前按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通过资格考试后按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缴纳学费,10000元/学年/生。
八、奖学金和助学金
1.医学部为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标准如下:
推免直博生在资格考试(入学2-3年)前享受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通过资格考试后享受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每年各学院(部)根据奖学金评定办法动态评定学生的学业奖学金等级。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2.助学金包括助研、助教、助管三类,各岗位根据工作情况发放相应津贴,99%的研究生可获得助学金。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其助学金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九、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5. 报考护理学专业学位者,入学前必须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十、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主页(www.bjmu.e.cn→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查看招生有关信息等。
2.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2338
3.考生请保持本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十一、如在201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