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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网

发布时间: 2023-05-18 22:01:07

Ⅰ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官网到那儿查录取信息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录取信息在江西中医药大学官网点击招生就业,点击招生网,再点击录取查询,输入信息即可。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将于高考录取工作开始后开通查询登陆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网,凭自己的考生号和姓名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高考录取结果将于高考志愿填报后开始查询,考生们可在教育考试院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选择所报高校的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查询说明:

1、考生凭自己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2、如未被所报学校录取,要关注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征集志愿信息,进行征集志愿填报。

被录取的新生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0791-86563917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经学院核实,属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学籍注册。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Ⅱ 江西中医药大学成人高考报名入口

江西中医药大学成人高考报名入口:江西省主管部门或南昌市教育考试院
江西中医药大学成人高考报名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个文件内);非南昌市户籍考生须提供在南昌市证明(南昌市单位工作证明或南昌市居住证);学历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埋租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医学类和护理类专业考生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江西中医药大学成人高考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江西中医药大学成人高考报名预计于8-9月份左右开始,考试启液禅采取个人网上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报考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在此期间需实时关注资格审核情况,若审核不通过,按院校要求重新网上提交材料等待再次审核。
另外,2023年江西中医药大学成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南昌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更多关于江西中医药大学成人高考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如江西中悄尘医药大学成考报名时间、报考条件、成绩查询、成考专业、成考答疑等,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江西中医药大学成考预报名和资料免费领取入口:https://www.87dh.com/xl/

Ⅲ 求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的联系方式!

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电话:0791-87119528、0791-87119529。

江西中医药大学,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是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教育部指派的对口支援西部的高校,是全国医药院校中唯一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预科)基础培训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设有本科专业27个,涵盖医、理、工、文、经、管、艺等学科门类。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6个,硕士学位授权类别4个,省级示范性硕士点2个。2个学科被列为江西省一流学科。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专病)7个,省级“十二五”重点学科3个。拥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31个省部级科研平台。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各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

Ⅳ 2020年江西中医药大学新生开学入学须知指南和报到时间

2013级新同学:
祝贺您被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录取,在此,我院全体师生向您表示热烈欢迎!祝您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进步和愉快!为了便于您顺利地踏上大学征途,妥善办理好入学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凡被我院录取的2013级各专业新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8月31日(星期六)—9月1日(星期日)持加盖我院“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印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通过电话或信函向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0791—86588743)或招生就业办公室(0791—86588664;86598925)请假;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助学贷款:国家已在江西、河南、江苏、广东、吉林、湖北、陕西、甘肃、山西、湖南、重庆、山东、贵州、内蒙古、广西、云南、安徽、青海、海南、宁夏、河北、四川、西藏、新疆、辽宁25个省市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三、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的证件:
1、户口与身份证:
(1)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报到时应携带好户口迁移证及其复印件,以备上交。(注:凡拟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新生,户口不得迁往我院)。
(2)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从2013年9月2日起迁至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一栏填写:江西省南昌市抚生路666号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应与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相符,不得使用曾用名。已办理身份证或暂未办理身份证的新生均应由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将其身份证号码在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编号”栏内注明,否则不予落户。
(3)户口迁移证不得私自涂改,如需涂改应由当地派出所在涂改处加盖“户口更正章”。迁移证右下角应由当地派出所加盖“户口专用章”,迁移证上还应注明“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身份证号码与报考信息不符的,由当地派出所出示户籍证明(含照片加盖户籍证明章)。
(4)户口办理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5)凡户口迁到学校的新生因户籍地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二代身份证。
2、党、团组织关系:
(1)江西省籍新生党组织关系由县、市委组织部转至中共江西中医药大学党委,上级党组织是江西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
(2)外省籍新生党组织关系由县、市委组织部转至中共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党委,上级党组织是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3)团组织关系由当地基层团委转至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团委;
(4)党、团组织关系材料报到时与纸质档案一并交至辅导员。
3、照片: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0张。
4、纸质档案:新生凭学院“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在报考所在地县(区)级招生办领取本人纸介质档案,自带并于报到时交至学院(部分省份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寄出)。
四、体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需由学院组织健康复查,如发现身体状况不合格,或与考生高考体检不符、隐瞒身体疾患者,将按“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办理。
五、新生报到时需缴纳费用:
1、学费:8000-10000元/学年(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赣发[2001]5号文;如有新文件,按其制定的新标准执行);
2、住宿费:800元/每学年。
3、教材、学习机、工作服、听诊器等费用:1500元;
4、体检复查费:70元;
5、新生军训及大学生安全教育读本专项费用:97.5元/人。
六、缴费方式:为方便新生缴纳费用,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缴费:
1、现金缴纳:报到时直接将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交学院“新生报到收费处”;
2、建行储蓄卡划转代扣:为保证资金安全,避免新生携带大量现金之虞,经与建设银行南昌青云支行朝阳分理处协商,由建行为每位新生免费提供建行储蓄卡一张,随“录取通知书”寄出。新生可将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体检复查费(即需缴纳费用之1—4项)及生活费用存入建行储蓄卡中,报到时建行工作人员在“新生报到收费处”现场办理直接缴费划转代扣手续(详情可见“新生缴费指南”);
七、学院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生产厂家为新生提供日常生活用品,供同学自愿选购,每套410元(包括:盖棉絮、垫棉絮、被套2床、床单2床、枕套、枕巾、枕芯、蚊帐、踏花被、竹席、脸盆、快餐杯、茶缸、调羹、编织袋)。
八、报到时间安排及咨询联系方式:
1、新生报到:2013年8月31日(星期六)至9月1日(星期日)全天为报到时间。8月31日、9月1日上午7:30至晚上10:00,学院将在南昌火车站及长途汽车站设立新生接待处,备有专车接运新生;请您特别注意,务必认准具有明显标志的“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迎新专车”,以免乘错车而耽误时间;新生亦可自行乘坐27路、38路、202路、206路公交车或出租车抵达学院(费用20元左右)(详细路线可登陆学院网站:www.jxtcmstc.com查询)。
2、学院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抚生路666号邮编:330025
(毗邻洪城大市场,南昌大桥东头南侧,江西省消防总队旁)
3、咨询服务电话:
招生就业办公室:0791—865886640791-86598925
孙老师13576086259潘老师13767043836
学生管理办公室:0791—865887438653973586563917
院务办公室:0791—86588549
九、温馨提示:
1、入学报到时,建议您到学校指定的生活用品供应点购买生活用品,避免因黑心棉、欺诈等事件,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根据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可持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赴校途中请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以免遗失。

Ⅳ 江西中医药大学单招联系方式

江西中医药大学单招联系方式?答:可以到江西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上查询,或直接到江西中医药大学网站查询。祝你好运。

Ⅵ 江西中医药大学专升本可以报考的专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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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专升本可以报考的专业有哪些?
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江西中医药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内容可知,江西中医药大学专升本可以报考的专业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药、药物制剂、市场营销等专业。
江西中医药大学专升本学费贵吗?
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江西中医药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内容可知江西中医药郑返大学专升本学费收费标准: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制药、中药资源与开发等专业学费 5220元/年,市场营销专业学费 4660 元/年。学校告纳本部住宿费 600- 1000 元/年(按住宿条件确定),联合培养专业学生住宿费按培养学校标准缴费。
上述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收费标准等可能会因为每年的招生政策会有些许调整修改,请以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当年江西中医药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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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2022年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江西 中 医药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 校招 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江西中医药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创建于1959年,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级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


学校名称:江西中医药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88号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招生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 艺术 学等学科门类,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 和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资格。


第四条经过国家统一入学 考试 ,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或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学业成绩合格,经过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达到 毕业 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江西中医药大学毕业 证书 。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 书 。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教学院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重大事宜进行审议并作出决策。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 就业 处,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设立由学校纪委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带队的招生录取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依据国家政策,本着“为国家改革发展服务,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的办学宗旨,坚持就业导向,统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建设发展规划、办学条件资源、人才培养质量要求和各地生源状况,编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官网、指定刊物和学校官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招生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主要用于调节外省投档线上生源不平衡、同分考生和招录优质生源。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本章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 高考 成绩为基本依据,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条学校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接收学生档案。


第十一条学校同意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在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同批录取控制 分数线 上 志愿 未满,将按规定征集志愿,录满为止;实行顺序(梯度)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录满为止,未录满的将征集志愿。


第十三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学校专业志愿时,需满足学校有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若按“学校+专业”投档,学校将按规定对进档考生档案进行审阅,符合专业要求者予以录取,不符合者予以退档,未录满的专业将按规定征集志愿;若按“学校+专业组”投档的,学校将按规定对进档考生档案进行审阅,并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录取前一位考生后再录取下一位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本组未录满专业,不跨组调剂;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作退档处理。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对已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学校将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录取前一位考生后再录取下一位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则作退档处理。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务必谨慎填报。


第十七条学校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均无加试要求。


第十八条有关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一)音乐学(音乐治疗)。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音乐学专业联考成绩均应达到生源地划定的艺术类音乐学专业普通本科批次(或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学校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按专业成绩投档的省份,学校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按规定的文史类( 理工 类)单科顺序,依据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该类考生录取后,一律不退档、不更换专业。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二)中医学(国家免费医学生)。限江西省理工类农村生源考生报考。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次,录取办法按照江西省定向生录取规定执行。考生在被录取后,获得学校录取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该类考生录取后不退档,入学后 学费 、住宿费由省财政承担。


(三)运动康复。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 体育 类统考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地划定的体育类普通本科批次(或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按综合成绩投档的,学校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按专业成绩投档的,学校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按规定的文史类(理工类)单科顺序,依据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该类考生录取后,一律不退档、不更换专业。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四)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该专业部分课程由外教授课,采用英语版教材,仅限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录取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90分。


(五)少数 民族 本科预科生、内地 西藏 ( 新疆 )高中班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学校对进档考生高考体检表进行严格审核。学校医学类和药学类所有专业、应用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一律不予录取有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的考生。考生有严重视力、听力障碍或患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填报医学类专业。


第二十条各批次录取结束,学校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学校将通过特快专递向已录取的考生寄发由学校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严格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和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各专业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如下:


(一)中医学、中医学(5+3)、中医养生学、预防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制药、中药资源与开发、医学信息工程、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影像技术、运动康复、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学费5220元/年,住宿费600~1000元/年(按住宿条件确定);


(二)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4940元/年,住宿费600~1000元/年(按住宿条件确定);


(三)保险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健康服务与管理、英语、应用心理学等专业学费4660元/年,住宿费600~1000元/年(按住宿条件确定);


(四)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学费9600元/年,住宿费600~1000元/年(按住宿条件确定);


(五)中医学(国家免费医学生)专业免收学费、住宿费;


(六)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4000元/年,住宿费600~1000元/年(按住宿条件确定)。


第六章奖学、助学措施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许寿仁中医奖学金、怡和奖学金、中润医药奖学金等多种形式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国家奖助、学校补助、社会捐助、考生自助“四位一体”资助体系,设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时无法筹齐学费,可申请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入学。入学后,学校将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认定,并根据经济困难程度给予相应的资助。


第七章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三条学校接受社会各界、各级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和考生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考生若因未被学校录取或对录取结果有疑问,可直接拨打招生服务电话咨询。若经招生工作人员解答后,仍认为有不合理现象,可向各级招生主管部门或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的学校招生录取监督小组提出申诉。学校将依据《江西中医药大学高招录取考生申诉处理办法》及时处理考生申诉事宜。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取消学籍注册。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没有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江西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电话:0791-87119528、87119529,学校官方网址:http://www. jxutcm.e.cn。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本科专业招生,如有内容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冲突,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章程内容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Ⅷ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由江西中医药大学和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办,经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一所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办学理念先进,获批为江西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第三条 学院位于素有“南昌后花园”和“小庐山”之美誉的江西省南昌市梅岭风景名胜区,校园占地面积470.41亩,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良,建有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现代化教学实验大楼,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等基础设施配套完整。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研究招生规模和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五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期间设立由监察审计办公室负责人带队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批次

第七条 学院国标代码13437,在江西省招生代码为8311,招生计划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本科统招计划,学院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八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官网、指定刊物和学院官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根据当年招生具体情况,经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学院有权调整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坚持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2020年面向全国30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市场营销、保险学共十一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门类。

第十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科学设置招生预留计划。学院预留招生计划控制在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已投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学院根据生源情况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商定具体调档比例,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根据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的考生,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才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第一志愿未满,才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三条 学院将调档线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若考生符合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学院则以加分后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仍然相同,再依次根据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

第十四条 对已调档的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逐个录取,依次分配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相应分数段且未录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院所有专业要求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改革省市考生专业限选科目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江苏省文理类本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合格,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六章 体检标准

第十七条 考生专业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

第十八条 根据医学类专业培养特点,患有色弱、色盲(含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不能录取医学类相关专业,入档考生将由学院专业调配至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除不能录取医学类相关专业外,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也不予录取,学院将按退档处理;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或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均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学院严格执行江西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费,医药类专业学费为14500元/生·学年,保险学、市场营销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学年,其他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新生入学须知》和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在新生入学报到前,如相关部门核准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助体系

第二十一条 学院现有奖助体系如下:

1、奖学金说明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开设的“绿色通道”先行报到。

入校后,我院对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2、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8000元/生·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生·学年

(3)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500元/生·学年,单项奖学金200元/生·学年。

3、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学年,二等3300元/生·学年,三等2200元/生·学年。

(2)勤工助学金:学院拨专款设立勤工助学金。学生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每月发放200—300元不等的勤工助学金。

(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文件的精神,学院制定了贫困学生救助制度,如临时伙食补贴发放制度、临时困难补助等。

4、生源地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申请最高限额为8000元/生·学年的助学贷款,目前已在江西、河南、江苏、福建、吉林、湖北、陕西、甘肃、山西、湖南、重庆、山东、广东、贵州、内蒙古、广西、云南、安徽、青海、海南、宁夏、河北、四川、黑龙江、新疆、辽宁等省(市、自治区)开展实施。凡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贷款的新生,请在入学前按相关要求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实施细则详见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学院设有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5、“绿色通道”制度:

持有家庭所在乡镇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新生,入学报到时可先行办理入学手续,之后学院根据核实情况,分别采取上述“奖、贷、助”不同措施,共同做好学费缴纳工作。

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0791-86563917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入学新生,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经学院核实,属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学籍注册。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学生在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经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网站平台电子注册。

第二十五条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者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819号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办

邮编:330004

联系电话:0791-86588664 0791-86598925

招生负责老师: 胡老师18720078259

邹老师 17770206199

潘老师18779869626

录取情况查询: 胡老师1872007825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院网址:www.jxtcmstc.com(中文域名: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若与国家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上级机关相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或上级机关相关规定为准。

Ⅸ 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

一、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 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为让消 https://jwc.jxutcm.e.cn/ ,学生可以复制该网址到浏览器地址进入登录页面。
二、江西中医药大学简介
江西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9年,坐落在“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学校坚持“为国家改革发展服务,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的办学宗旨,弘扬“惟学、惟人、求强、求精”的校训,以“培养适应社会进步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实践型、创新型、创业型人才”为目标耐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昌滑烂近年,获全国和全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单位,入选“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校园占地面积2308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1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43.4万余册。有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含独立学院7819人)。有二级教学院(部)15个,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所。拥有“国医大师”1人、*1人、全国名中医3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岐黄学者)”1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63人次,第十届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5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5人次,省院士后备人选1人,“井冈学者”特聘教授2人,江西“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14人,江西省“双千计划”人选3人。

现设有本科专业27个,涵盖医、理、工、文、经、管、艺等学科门类,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6个,硕士学位授权类别4个。中医学、中药学被列为江西省一流学科,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专病)7个。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 3 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1个,江西省一流专业7个。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资格, 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中药固体制剂制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蒙药丸剂关键技术及工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药物与高效节能降耗制药设备国家重点实验室),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31个省部级科研平台,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各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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