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招生就业网
⑴ 2012东北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在哪能查到
http://www.neuzs.com/html/2012-7-6/201276114455.htm
⑵ 东北大学招生网上如何查被录取学生的学号
各个省市区、各个批次的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不一样,从7月15日前后到8月底一直在发放录取通内知书。
第一容批(提前批、一本)已经或就要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从现在到7月25日前后就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批(二本)7月20日(有的省市区要到26日)前后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在7月25日(有的省市区要到8月1日)前后就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批(三本)7月26日(有的省市区要到8月1日后)前后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7月在31日(有的省市区要到8月7日)前后就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高职高专(包括)专科要到8月初才能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在8月6日就能陆续发放录取通知书,有的要到中下旬才能发放通知书。
通知书一般通过邮局的EMS特快专递邮递到你在填报志愿时预留的通讯地址。
⑶ 东北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东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东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东北大学,国标代码为10145。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进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东北大学在辽宁省沈阳市设有南湖、浑南等校区,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设有秦皇岛分校。
第三条东北大学本科招生采用东北大学(校本部)(10145)(以下简称“校本部”)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19145)(以下简称“秦皇岛分校”)两个招生代码,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校本部录取的新生在辽宁省沈阳市就读,南湖校区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浑南校区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秦皇岛分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就读,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
第四条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东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达到东北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东北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制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章程、政策、制度和程序,研究分析招生重大问题,统筹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监督招生活动,维护招生公平公正。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地区)招生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咨询和生源组织工作,并协助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第六条东北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近年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类)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东北大学将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八条东北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等考生)、保送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生等。秦皇岛分校不承担特殊类型招生任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调档比例。东北大学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到校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根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在改革省份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第十条体检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艺术类招生体检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加分政策。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6、47、48条有关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优先顺序。在已调档考生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有关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四条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征集志愿(二志愿)。当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调取征集志愿(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非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的省(区、市)录取。
第十六条校本部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原则上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录取到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十七条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部分专业教学时对外语语种有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议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报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经济管理试验班(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理科试验班(含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自动化类(含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工业智能)、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生物工程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人工智能、智能医学工程、机器人工程、环境工程、采矿工程(创新实验班)、智能采矿工程专业入学后部分课程采用英文教材和英语授课,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即进档后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再依次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东北大学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办法见《东北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录取基准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基准分=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基准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如再相同,则参照第十三条规定的优先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定向就业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生等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东北大学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在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第二十二条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分别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按照属地化原则,校本部按辽宁省发改委核定和教育厅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年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实际结算时多退少补。校本部大部分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为5760—6240元/年;艺术学院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软件学院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为大一大二5200元/年、大三大四16000元/年;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年学费标准为45000元/年,第四年达到赴英国邓迪大学学习要求的学生,学费标准按照英国邓迪大学学费标准由邓迪大学收取,同时东北大学收取学籍注册费4500元/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年学费标准为30000元/年,国外学费(含注册费)标准4148欧元/年。住宿费标准为700—1200元/年。学分制收费具体情况参照学校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实际收取学费以辽宁省教育厅备案的“学费标准”为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三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爱心物资、社会奖(助)学金多种资助形式并存的绿色物质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同时注重精神引领与能力提升,打造一系列成长成才计划,全面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十五条秦皇岛分校在招生中的相关要求、收费标准、大类招生及专业分流等详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招生实施办法》。东北大学悉尼智能科技学院是东北大学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应用统计学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19145)招生,原则上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应当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东北大学悉尼智能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56000元/年。
第二十六条东北大学校本部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24-83687392,传真为024-23891272,电子邮件为[email protected],东北大学招生网网址为http://zs.neu.e.cn。秦皇岛分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335-8051798,传真为0335-8051799,秦皇岛分校招生网网址为http://zs.neuq.e.cn。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审查,凡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实施细则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申诉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为024-83687318。
⑷ 东北大学、辽宁大学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东北大学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东北大学招生办电话:024-83687392
邮箱:[email protected]查字典学校大全【CHAZIDIAN.COM】
官网地址:http://www.neu.e.cn/
辽宁大学招生办电话:024-62202299
辽宁大学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网址:http://www.lnu.e.cn/
东北大学始建于1923年4月,是一所具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的大学。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坐落在东北最大的中心城市沈阳。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东北大学,并实现教育部、辽宁省、沈阳市重点共建。
辽宁大学初创于1948年11月东北人民政府在沈阳建立的商业专门学校,建校之初即招收四年制本科生。1958年9月15日,东北财经学院、沈阳师范学院和沈阳俄文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辽宁大学,朱德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
⑸ 东北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
东北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各省份最低如下:
河南520、北京604、天津645、河北611、山西588、内蒙古517、辽宁602、黑龙江524、上海547、江苏595、浙江633、安徽565、福建611、江西606、山东598、湖北606、湖南571、广东581、广西583、海南676、四川588、贵州569、陕西561、青海442、新疆537。

报考东北大学注意事项:
学校全称为东北大学,国标代码为10145。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东北大学在辽宁省沈阳市设有南湖、浑南等校区,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设有秦皇岛分校。
东北大学本科招生采用东北大学(校本部)(10145)(以下简称“校本部”)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19145)(以下简称“秦皇岛分校”)两个招生代码,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校本部录取的新生在辽宁省沈阳市就读,南湖校区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浑南校区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秦皇岛分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就读,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
以上内容参考东北大学招生信息网-2021年各省份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最低分
⑹ 东北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
2021东北大学录取分数线是(例举部分):
1、地区:北京凳型
批次:本科普通批。
科类:综合改革。
录取最低分:
专业组[不限选考科目]: 606 。
专业组[物理(必须选考)]: 617。
专业组[物理/化学/生物(选考-门即可)]: 609。
专业组[物理/历史/地理(选考- -门即可)]: 606。
专业组[政治/历史(选考- -门即可)]: 604。

2、地区逗悉:天津
批次:普通类本科枣指猜批A阶段。
科类:综合改革。
录取最低分:
专业组[不限选考科目]: 646.123。
专业组[物理(必须选考)]: 647.122。
专业组[物理/历史/地理(选考-门即可): 645.119。
3、地区:河北
1)批次:本科提前批B段
科类:物理科目组合国家专项计划。
录取最低分:
投档成绩: 592.911。
录取基准成绩: 720.38。
2)批次:本科提前批B段
科类:美术统考。
录取最低分:
投档成绩: 592.9。
录取基准成绩: 700。
3)批次:本科提前批B段
科类:器乐统考。
录取最低分:
小提琴: 141.13。
大提琴: 148.07。
长笛: 143.43。
双簧管: 126.34。
钢琴: 157.83。
扬琴: 150.57。
唢呐: 158.46。
4)批次:本科提前批B段
科类:声乐统考。
录取最低分:
美声: 175.9。
民声: 167.1。
5)批次:本科提前批C段
科类:物理科目组合-高校专项计划。
录取最低分:501。
6)批次:本科批
科类:历史科目组合。
录取最低分:609。
7)批次:本科批
科类:物理科目组合。
录取最低分:611。
以上内容参考东北大学招生网-东北大学2021年各省份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最低分公示
⑺ 东北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东北大学官网发布的《东北大学2023年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整理了东北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事项,仅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项目简介
东北大学1997年取得MBA教育办学资格。作为东北地区较早开办MBA项目的院校,东北大学MBA一直恪守“自强不息,知行合一”的校训,秉承东北大学“献身、求实、团结、创新”的校风与传统,坚持“积植德本、弘毅正人”的教育理念和“共同、共享、共通”的核心价值观,培养了一批具有高职业素养、强社会实践、宏基础理论、精管理技术,富有创新思维和全球战略眼光的管理精英。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形成了基于责任理念、具有“模块化”课程、“双师型”师资、“实践性”教学、“应用型”论文导向、“国际化”视野等特色的东北大学MBA培养模式。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们以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创新为核心,以提高MBA学员实践能力为切入点,在招生制度改革、课程设计与开发、教学环节控制、毕业论文设计、校友活动等方面不断创新,逐步提升东北大学MBA教育项目的教学水平、培养质量、品牌知名度和国际化水平。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考生报名分为两个必须的步骤,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具体安排以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网报公告为准。其他羡氏省域网上报名日期,请以当地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网报公告为准。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网上报名填写内容:招生单位:东北大学考试方式:管理类联考学习方式:非全日制报考类别: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为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准确填写单位全称)
报考院系:工商管理学院
报考专业:(专业学位)工商管理125100
研究方向:任何一个都可以,以班级为单位授课,选导师后再确定方向。
报考点: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请查询报考点网报公告(研招网-网报公告,选择相应报考点查询)。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教世大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请关注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3.网上确认程序:考生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具体要求详见报考点网报公告。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一)初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搜派竖。《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成绩约在2023年2月中旬后公布,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下载。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英语考试满分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满分200分。
(二)复试
复试资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关于复试的具体安排,请于2023年3月初查看东北大学MBA网站公布的详细信息。
五、录取及调剂
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本专业只招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的程序及要求届时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
六、学习方式及学制
非全日制,学制2.5年。业余时间(周六、周日)到校上课。
七、学费
MBA:3.44万/年,2.5年共8.6万。
八、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九、学位授予
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⑻ 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复试名单
2023年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复试名单已公布,但具体名单需在校官网查询。
东北大学坐落在东北中心城市辽宁省沈阳市,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设有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校占地总面积26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学此州校现有教职工4512人,其中专任教师2938人。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海外院士6人。
国家级领军人才项目森陪蔽入选者126人次,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84人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4个。学校设有100多个研究机构,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基地12个。设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4个。

现有2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2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5个乱闭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和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19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共涵盖16个二级学科。
⑼ 辽宁东北大学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
为了保证东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东北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45。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办学层次:本科及以上。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东北大学招生委员会”和“东北大学招生工告郑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招生工作;下设“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规定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向招生委员会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并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分让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制定和公布本科生招生章程;
5.组织开展教育部授权学校自行组织的招生考生工作;
6.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及宣传工作;
7.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袜滑颂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8.配合教务处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9.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第四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和近年来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东北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定向就业生、国防生、艺术类考生、体育类考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贫困定向生、综合评价录取学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学生)、保送生、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体检要求。东北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其中国防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的体检要求详见相应招生简章。
第七条 调档比例。学校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政审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
第八条 录取规则。分专业录取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江苏省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其他省(区、市)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九条 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原则上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 征集志愿(二志愿)。当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调取征集志愿(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非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的省(区、市)录取。
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
第十一条 优先顺序。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加分政策。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但分值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中幅度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使用。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经学校集体研究后将预留计划50人和因生源不足而调减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
第十四条 我校部分招生专业教学时对外语语种和性别有要求。采矿工程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建议男生报考。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的考生;俄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的考生。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行政管理、新闻学(网络传媒)、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专业入学后部分课程采用英文教材和英语授课,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江苏考生非艺术类理科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科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详见公布的招生计划),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
第十六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录取办法见《东北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录取基准分从高到低录取,其中辽宁省的录取基准分=高考文化课总分/5+专业测试成绩,其它省的录取基准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专业测试成绩。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基准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按《东北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国防生、定向就业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生和贫困定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的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在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在入学时须与部队驻校机构签署协议,不签署协议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等其他招生类型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和学校相关简章及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www.neuzs.com)查询。
第五章 入学与毕业
第二十条 东北大学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南湖校区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浑南校区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智慧大街500号。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复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学校大部分专业学费为2500-5200元/年,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学费大一大二5200元/年,大三大四16000元/年,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8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500-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家庭困难的新生入学以后,可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四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东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有关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情况详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章程。
第二十六条 东北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电话:024-83687392,传真:024-23891272,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东北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www.neuzs.com。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