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招生就业网
❶ 上海大学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上海大学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热线:021-66134148
艺术类考生请直接拨打021-66134148
现场咨询地点: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A楼409室
咨询时间: 工作日08:30-16:30

(1)上海大学招生就业网扩展阅读:
设有26个学院、1个学部(筹)和2个校管系;设有82个本科专业,4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15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有专任教师3022人,其中教授680人、副教授1087人,博士生导师40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100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外籍院士1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34人;
上海大学校园占地面积近20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馆藏图书405万余册;订购纸质报刊1828种;订购电子文献数据库73种,含电子刊6.4万种,电子书515万种。
❷ 上海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上海电影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延长校区;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嘉定校区;其他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上海大学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上海大学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本年度上海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三、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非语言类专业外语教学语种:1.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采用英语和法语;2.其他专业均采用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其中:电影制作、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中国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理科试验班、材料类(代表理学工学II类)专业色盲、色弱不宜;理科试验班类、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I类)、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信息工程(中法合作)、机械工程(中法合作)、材料科学与工程(中法合作)、雕塑专业色盲不宜。
十一、加分政策
上海大学认可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进行专业录取时,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十二、录取规则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省级招办按上海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序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二、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一)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的专业(组)依次比较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理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为“必选物理”和“必选化学”的专业(组)依次比较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
(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不会退档。
(三)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法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四)外语统一口试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五)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六)江苏省:报考上海大学本科第一批次的考生:1.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B;2.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3.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
三、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上海大学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十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一、艺术类招生项目按《上海大学2020年各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调整版)》的录取原则执行。报考中国画、绘画(油画、版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的上海市考生,其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300分(含300分)以上,其他省份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三、保送生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0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调整版)》执行。
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按照《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上海大学)》执行。
五、综合评价录取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执行。
上述简章如有调整,以上海大学发布的调整版简章为准。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二、悉尼工商学院中澳合作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每生每学年学费为30000元;中欧工程技术学院中法合作专业: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每生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三、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法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四、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五、资助政策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本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多项资助。同时,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上海大学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举报电话:021-36215782
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u.e.cn
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工作日 8:30—11:00,13: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八、其他须知
一、按大类招生
上海大学将部分专业按学科门类等因素分为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理学工学I类、理学工学II类,按大类进行招生。
其中:
人文社科类包含哲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广播电视学、新闻学、广告学、法学、知识产权、网络与新媒体、会展共12个专业。
经济管理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共10个专业。
理学工学I类包含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学、城乡规划、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共29个专业。
理学工学II类包含应用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制药共10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社会学类”代表“人文社科类”,“经济学类”代表“经济管理类”,“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I类”,“材料类”代表“理学工学II类”。
凡录取进入上述大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由社区学院统一管理,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二、钱伟长学院招生(理科试验班类、理科试验班)
钱伟长学院是国家试点学院和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学院依托上海大学进入全球前1%的数学、物理、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等优势学科,联合相关学院、系(所),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和前沿交叉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其中,理科试验班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和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四个专业;理科试验班包含应用化学和生物工程两个专业。学院在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并实行动态进出机制,退出钱伟长学院的学生参与学校相应理学工学类的专业分流。
三、其他
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管理科学共3个专业,由管理学院培养,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
2.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以及部分特色专业按专业招生。
❸ 上海大学录取名单
上简指海大学录取名单可以登录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一、预录取及候补录取名单: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52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31号)文件精神。
按照《上海大学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公布的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公布如下:

二、自主测试成绩查询:上海大学2023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成绩,考生可登录https://bks.shu.e.cn查询。
三、后续流程:详见2023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预录取及候补资格确认网上流程一览表(https://www.shmeea.e.cn/page/02300/20230211/17213.html)。
❹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电话是多少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联系方式:
电话:021-66133763,传真:021-66132245;单位代码:10280;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楼611,邮编200444;
部门邮箱:[email protected]
部门微信公众号:shu-yz;名称:上海大学研招。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教育部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
拥有4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21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8个交叉学科博士点,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上海大学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拥有美术学、戏剧影视学、社会学等特色人文社会学科;拥有国防科工局国防特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特种军用材料)、机械电子工程(特种机器人)、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其中以无人艇特种机器人为代表性成果的智能运载科学与工程被评为国家一流学科,是近几年上海大学快速崛起的新的特色学科。
依托全国经济最发达的上海及长三角地区,上海大学的研究生就业率达到99%,2019年全球QS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中国内地高校排行榜中,上海大学位居16位。
上海大学拥有国际化的校园,截止2019年5月,学校已与53个国家和地区的206所大学或机构签署校际合作协议,在校留学生人数4505人,被教育部评为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单位。学校设有专门的研究生国际交流基金,每年有近千名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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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2014.上海大学什么时间进行专业分流
1.专业分流是按平行志愿方式进行吗?
专业分流是按照平行志愿方式进行的,遵照“分数优先”的原则, 将分流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每个专业的分流计划,逐个按志愿次序分流到各专业。因此,学生填报志愿时,一定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将类内所有专业排序,依次填满类内的所有专业。
2.专业分流时,为什么要对高考成绩进行归一化处理?
对高考成绩进行归一化处理的思路是使各地的高考成绩具有相对可比性。各省市的一本分数线不同,在归一化之前各省市考生的高考成绩就没有可比性。因此学校将各省市达到上大录取线的考生视作同一水平(60分),将达到六所985高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在当地录取线的最大值的考生也视作同一水平(100分),按照这个原则对同学们的高考成绩进行归一化处理后,每个同学就得到了一个归一化后的高考成绩,这个高考成绩就具有相对可比性了。
3.为什么要对高考成绩进行第二次变换?
第一次归一化变换已解决了各省市高考成绩的可比问题,考虑到归一化的高考成绩要与大一学习成绩进行叠加,二者之间必须具有可比性,因此要对归一化的高考成绩进行第二次变换。具体见《高考成绩归一化办法》。
4.由于课程设置不同,基础班后20%的学生成绩如何与普通班学生排序比较?
依照前期所修课程情况进行测算,基础班学生与大类学生的成绩分布并没有显著的差异,因此基础班的后20%的学生(他们的通识课程和新生研讨课程的成绩也同样作归一化处理)直接融入大类进行分流。
5.超过教学计划所修的学分,在专业分流时如何处理?
一年级的成绩绩点是根据学生所修所有课程的成绩生成,超出部分的学分还是纳入到分流成绩(即大一平均成绩)计算中的。
6.对通识课成绩进行归一化处理,消除了不同课程成绩的差异,但会不会拉大同一课程学生之间的成绩差距?
当原来班上的成绩分布在一个较窄的分数段时,会拉大这门课程学生间的成绩差距。但是归一化处理是线性的“保序变换”,变换后不会改变个体之间的相对差异,即原先成绩相差大(小)的,变换后仍然相差大(小)。
7.课外综合素质评定分是如何产生的?
课外综合素质评分将由两部分组成:学生大一获奖情况(通过单项奖学金预评审得以体现)及民主评议结果(通过学生自荐、教师推荐、学生民主评议产生),具体见春季学期第六周公布的《学生课外综合素质得分评定办法》
8.专业分流时,对某些专业实行鼓励政策,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是不是因为这些专业都不受欢迎?
实行鼓励政策的专业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且没有明确行业背景的基础性专业。学校设立鼓励政策,就是希望给真正喜欢这些专业的学生有一定的经济上的支持,让他们能够专心致志地学习。应该说这与免费师范生具有同样的性质。
9.进行专业分流时,各个专业的招生人数是根据什么原则确定的?
基于各专业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参考各专业就业情况,最大限度考虑学生对各专业的需求程度,确定各专业的分流人数。
11.专业分流时,由于成绩不好被分到了非常不喜欢的专业,自己不想去,怎么办?
这是一个应当面对的现实。专业兴趣是可以培养的,相信你在将来的专业学习中能够激发自己的潜能。当然学校也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些可能改变这种现状的途径(通过一定程序的考核可以实现转专业)。要实现理想、成人成才,努力刻苦学习才是最重要的。
12. 填报志愿前或者专业分流后,学校是否会把所有学生的总评成绩进行公示?不这样做的话,如何保证公开和透明?
学生的总评成绩属于学生的个人信息,学校不采取公布所有学生分流综合成绩的做法,学生可以通过专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自己的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类内排名以及录取的专业,但学校会在专业分流结束后公布每个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接受大家的监督。同时,学校已在专业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上海大学2013年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监察办法》。专业分流工作接受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检查。
其实同学们在一定范围内相互是有一定了解的,专业分流中如果同学们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可以向招毕办(电话66134402)、信访办(电话66132134)、监察处(电话66132857)投诉,学校一定据实查处,绝不姑息。
从2012年分流情况看,分流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并获得圆满成功,学校在第一时间公布了每个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分流结束后没有接到一起投诉。
13. 分流时,经济学院为什么不具体到专业?以后怎么定专业?有没有具体政策?
1)为什么经济学院这次不按专业分流?
答:为了贯彻通识教育的理念,拓宽学生的知识基础,学校决定选择经济学院作为试点,实行后分专业的尝试。本次大类分流时,学生可以选择“经济学院”作为分流志愿。
2)经济学院有哪些专业?何时确定专业?
答:经济学院目前有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三个专业。学生进入经济学院后,学习两年经济学的平台课程,到三年级第3学期(2013-2014学年春季学期)确定具体的专业。
3)进入经济学院后,如何进行专业学习?如何确定专业?
答:学生进入经济学院后,三年级春季学期前执行统一的教学计划,三年级春季学期开始分别执行“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专业的教学计划。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规划,预先做好选择专业的准备,在确定你所选择的专业后,从三年级春季学期开始按所选专业选修教学计划规定的专业课程。
毕业前,由学生提出毕业专业申请,学院根据学生申请专业进行毕业审核,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并符合相关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
14.专业分流之后还可以转专业么?
可以进行跨大类转专业。《2013年上海大学大一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将于夏季学期第三周在社区学院信息平台予以公布;转专业是指跨类转专业,三大类和艺术类不能互转;转专业在分流结束后进行。
转专业名额有限(可参考招毕办网站上公布的2012年转专业招生计划),报名会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并且需通过考试,所以请同学们慎重对待类内专业分流。
15. 转专业之后学分会怎么算?
根据已修课程和转专业后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应修课程进行比对,由所在学院认定学分。
16. 大二时,我们还可以再转专业吗?
可以。已在校学习的二年级本科生,满足一定条件,在每年的六月份通过转专业考核,可以在校内转专业。
❽ 上海大学法学院复试名单

2023择校数据:2023上海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招生简章、2022上海大学法硕复试录取情况、2021上海大学法硕复试线、2020上海大学法律硕士复试录取情况
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统招:35人;推免上限:23人;
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统招:17人;推免上限:11人;
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统招:50人 ;
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统招:50人 ;
1、我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指导复试工作组和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做到组织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工作程序和办法,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操作,使复试工作过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
2、我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各环节的考核。复试小组的每位成员要认举告旅真负责地对每一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独立评分及评价,并提出是否拟录取意见。
3、我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全过程负责实施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并提供支持和保障等。
4、接受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接受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组的监督、监查,接受学校技术保障小组的培训。
5、学院严格按照《上海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教师遴选办法》(上大法内【2019】4号)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复试线以及复试名单确定
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详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s://gmis.shu.e.cn/PHP/ZS/)。
在职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院校库>上海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正文
2023年上海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5.0万
学制:2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上海
网上报名
一、学院介绍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特定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及管理人才。
上海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上海大学法学院经过30余年的发展,已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法律金融学、知识产权管理等两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形成了一支以全国著名教授为学科带头人、以高层次人才为骨干,梯队结构合理、教学和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友烂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类型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正凳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研究方向
不区分研究方向
五、招生计划
非全日制30人
六、学制
2年
❾ 上海大学2023研究生复试时间
上海核拍大学2023研究生复试时间如下:弊告
上海大学复试线:预计2023年3月中下旬。
上海大学预计3月中下旬公布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请考生及时关注上海租氏明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考生所报考学院发布的复试时间、复试形式、复试要求等相关信息,并保持电子邮件、预留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确保复试顺利。
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❿ 上海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让更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孩子能够进入大学学习,圆自己的大学梦,上海大学2020年继续实施“启航计划”,该计划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
一、领导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对象
(一)该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地区除外),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二)学生符合下述所有条件即可报名: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招生科类
专业限制
备注
电气类
(代表“理学工学I类”)
仅招
理科生
色盲不宜
类内所含专业: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工业设计、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土木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智能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
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见注2)。
注:1.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报考,三门选考科目中必须有一门物理。
2.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分流时,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3.类内所含专业如有调整,以各省市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招生计划
100人。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获得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历年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时,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可以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名办法
2020年5月11日-5月25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招生类型选择“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需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如有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需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网上填报内容:
(一)个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等基本信息;
(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年级排名;
(三)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评价、兴趣特长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字数1000字左右);
(四)其他特长证明材料(含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如有获奖,但未按要求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
(五)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经中学核实信息(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且中学负责人签字盖学校公章),将申请表的扫描件上传至本报名系统。
五、审核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区、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
(二)考生材料审核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
六、录取办法
(一)凡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高考,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二)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布的相当于此线的控制分数线为准),江苏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
(三)对投档到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我校公布的分省计划以及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四)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七、监督约束机制与申诉渠道
(一)上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
(二)如果考生对上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意见,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作出答复。如仍持不同意见,可向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反映。
八、其他
(一)对在我校高校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咨询电话:021-66134148 监督电话:021-36215782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00-4:30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cn
九、本办法由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