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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大学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3-05-27 23:28:27

1. 2022年山东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山东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 工作 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第三条 学校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


第四条 山东大学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最优秀的本科生和最具创造力的 研究生 ,加快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国家败肢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形成了具有山大特色的多层次、立体化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 学校本部和码毕青岛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0422”,青岛校区招生学院包括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威海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9422”。考生 填报志愿 时分别填报察模世,分别录取。


第六条 所有 毕业生 统一颁发山东大学本科 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山东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学 校招 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守并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并于每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招生工作。


第八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提供咨询服务;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录取工作相关问题;组织录取 新生 的复查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等。


第九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及办学条件、毕业生 就业 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投档时,对于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 高考 加分项目,山东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2.山东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 志愿 。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者、高考语文成绩高者、高考外语成绩高者,来源计划录满为止。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山东大学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 考试 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相应规定。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5.保送生、 强基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艺术 类、 体育 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


6.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学习 。


7. 强基计划 、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


8.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建议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9.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 学费 。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学分学费按实际修读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我校各本科专业学费一般约为5000-78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约为9000元/年;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为国家示范性学院,根据相关政策,学费约为12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约为35000-450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800-12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依据国家和山东省最新政策执行。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设有各类奖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山东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山东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咨询和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www.bkzs.s.e.cn


咨询(监督)电话:0531-59626977


传真:0531-88564787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31-88364422(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bkzsw.wh.s.e.cn


咨询(监督)电话:0631-5688282


传真:0631-5688282


校区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631-5688364(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2. 山东大学(威海)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在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的“招生指南”一栏可以查看《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3. 山东大学和山东大学威海校区的2020招生章程一样吗

山东大学和山东大学威海校区的2020招生章程,是不一样的。

4. 山东大学威海2o15年艺术招生简章

■ 招生专业及招生范围

专业

招生计划

层次

科类

预收学费

招生范围

音乐学

80

本科

文理兼招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年预收学费9000元

2013年我校投放普通招生计划的30个省份

舞蹈编导

54

本科

文理兼招

美术学

50

本科

文理兼招

视觉传达设计

40

本科

文理兼招

环境设计

60

本科

文理兼招

注:根据生源情况,各专业计划可适当调整。

■ 报名考试时间

音乐舞蹈类报名考试时间

专 业

考 点

地 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音乐学

舞蹈编导

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180号

2月7-8日

2月10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2月16-17日

2月18-19日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2月18-19日

2月20-21日

山东大学(威海)

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2月10-11日

2月12-13日

美术设计类报名考试时间

专 业

考 点

地 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1月18-19日

1月21日

江苏师范大学

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2月9-10日

2月12日

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2月18-19日

2月21日

山东大学

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2月17-18日

2月21日

山东大学(威海)

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2月19-20日

2月21日

■ 报名须知

1、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后可参加我校校考(山东省美术类考生省统考成绩须列前2万名)。

●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相关专业体检标准;声乐、舞蹈编导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不得低于1.60米(专业特别优秀的考生可适当放宽)。

2、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者,可持本省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考生只允许参加我校组织的一次专业测试多次参加专业测试者,成绩均无效。

●考生须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版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考生所在省设有我校考点的,必须在该考点考试,不允许到其他省我校考点考试;考生所在省未设有我校考点的,可自由选择我校设置的考点报名、考试。

●各专业不得兼报。

■ 专业测试内容及要求:

1、音乐学专业:

● 初试:

★ 键盘考生:抽签弹奏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手风琴考生演奏曲目一首)

★ 声乐、器乐考生: 曲目一首(中外不限)

● 复试:

①主项(占80%)

★ 键盘考生:抽签弹奏: 1、音阶、琶音一条,2、奏鸣曲一个乐章或乐曲一首(中外不限)(手风琴考生①抽音阶一条,②演奏曲目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 声乐、器乐考生: 曲目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②视唱、听音、乐理(现场口试)(占20%)

注: 声乐、器乐专长的考生在考试中所演唱、演奏的曲目均由我校统一安排老师伴奏,届时考生将伴奏谱备好。

2、舞蹈编导专业

● 初试:①舞蹈片段一个(限3分钟内,伴奏带自备,占25%)②命题即兴(中速四个八拍,占25%)。

● 复试:①基本功测试(软开度、跳、转、翻技巧,占25%),②音乐即兴表演(1分钟左右,占25%)。

注:初试成绩带入复试。

3、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艺术专业:

● 考试科目:素描(100分,180分钟,4K画纸)、色彩(100分,180分钟,4K画纸)。

● 考生自备考试工具(画板、画架、画凳、颜料、画笔等)。

● 考生不得在卷面上作任何与试题要求不符的标记、符号,违者视为无效卷。

■ 录取政策

1、专业合格证的发放:专业测试结果将在山东大学(威海)招生在线网站上公布。校考后,根据考生专业成绩,并参考考生报名数量,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按不多于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音乐学专业主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录取原则: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重点院校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70分(150分制),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具体录取政策以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为准。

■ 其它事宜

1、山东大学(威海)艺术类招生考试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举报电话:0631-5688282,5688364。

3、考生参加专业测试必须三证齐全(本省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三证”不全或不一致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4、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作弊行为的学生进行清退,并报各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5、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学校招生办公室 0631-5688282、5688902

网址:http://bkzsw.wh.s.e.cn/

艺术学院办公室 0631-5688217 0631-5688752

网址:http://art.wh.s.e.cn/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邮政编码:264209

延伸阅读:山东大学(威海)

5. 威海山大实验学校招生政策

法律分析:近年来山东大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形成了一校三地八个校园的办学格局。三地分别是济南、青岛、威海,八个校区则分别是济南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趵突泉校区、千佛山校区、软件园校区、兴隆山校区及青岛校区、威海校区。按照山东省大学整体规划和《山东大学章程》要求,2021年威海校区以“山东大学威海校区”的名称招生,教育部招生信息沿用“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的名称,学校代码为19422。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6. 山东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山东大学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211工程”、“985工程”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山东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山东大学 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山东大学 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本科生院、纪检监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山东大学 本科招生办公室、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山东大学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山东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山东大学 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 山东大学 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3-4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对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报考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在安排专业时,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我校在该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 在等效分(投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录取。

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6.经教育部批准,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西澳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融学专业,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一本线上招生。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7.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该专业志愿的男生,国防生按国防生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8.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艺术类招生、体育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9.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补充规定及我本校制订的体检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三条 山东大学 本科招生在线:http://www.bkzs.s.e.cn,咨询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1-88364345。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w.wh.s.e.cn,咨询电话:0631-5688282、5688902。

第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 山东大学 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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