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招生办公室
❶ 延边大学招生归哪个教育局管
楼主你好,很高兴为你服务。我是14年延大毕业生,在校期间一直担任延大招生办官方咨询回群的咨询答,负责给应届考生解答问题。延边大学属于省属高校,当然是由吉林省教育厅管辖。希望以上的答案能够对楼主起到帮助,最后祝楼主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❷ 吉林:延边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
【 #考博# 导语】 考 网从延边大学研究生院获悉,延边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延边大学坐落在享有“教育之乡”美誉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是一所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的省属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延边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数暂定为110名(含8名硕博连读生,申请审核制32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普通招考选拔方式
普通招考方式下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阶段进行。
四、录取
1.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数据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学院(所)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10000元/年。
六、研究生奖助体系
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岗位助学金陵誉亮、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符合评选条件的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3万元/人),研究生在读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2.专项奖学金
由学校设立或由社会、企业、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特定学科/专业的优秀研究生。现我校有三星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朴杰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虚姿标准每生每年13000元。分10个月发放。
4.岗位助学金
包括研究生助管、助教(评定标准及待遇待定)
5.国家助学贷款
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6.考入外国语言文学学尺宽科的非在职博士研究生除享受以上奖助学金外还享受我校一流学科政策。
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延边大学研究生院主页( http://grad.ybu.e.cn ),以获取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具体地址:延边大学研究生院403室
联系单位: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33002
咨询电话:0433-2732079
❸ 延边大学招生办电话
可能是这个 0433-2732477
❹ 延边大学招生办电话
延边大学招生办电话为:0433-27324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
延边大学招生办咨询时间为8:00-11:30, 13:30-17:00。

2022年延边大学的招生简介。
学校招生本科专业为73个,其中33个专业按照14个大类招生。具体如下:
1.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2.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
3.教育学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4.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
5.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6.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
7.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
8.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9.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10.植物生产类(农学、园艺)。
11.动物生产类(动物科学、动物医学)。
12.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
13.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
14.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以上内容参考延边大学招生网——联系方式
❺ 延安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延安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教务处、学工部等部门负责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学校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第九条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将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延安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阅考生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录取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分配专业。
第十五条对于普通文理类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分配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分配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六条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需达到本科分数线,按照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联)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都相同且无位次顺序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七条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均需达到本科分数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都相同且无位次顺序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八条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
第二十条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英语和翻译专业所在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2022年,我校继续实施“优师计划”,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域(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定向任教,原则上不得违约,对毕业后拒不按规定履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六章学费与奖励
第二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徐特立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励体系;对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为主要方式的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延安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911-2650768、2650788、2650758(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0911-2650033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w.yau.e.cn
微信公众号:延安大学招生办
通讯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安新区公学北路1号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6000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延安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不一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❻ 延边大学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招生办原有电话2732477因接待外线比较繁忙;
为了畅通校内咨询渠道,请校内教师拨2732468咨询。
2468外线也能打进来。
❼ 我要报延边大学函授,需要延吉报名地址,知道的来告诉一下,感谢!
直接到延边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二楼招生办公室 报名。带毕业证原件 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间7月1日到8月20日,10月16日到18日考试。报名期间公休日照常接纳报名。 延边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在主楼往东,最东边那个楼,从延边大学东门进也可以。
❽ 延边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延边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延吉校区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珲春校区地址:吉林省珲春市站前大街5588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国际政治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统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教育技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小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心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地理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历史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新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汉语言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物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化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应用化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3000元;农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学前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园林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园艺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动物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动物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环境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生物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少数民族预科班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工商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旅游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会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行政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物流管理(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酒店管理(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电子商务(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物流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土木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建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药物制剂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社会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体育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经济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运动训练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3000元;休闲体育(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通信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40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510元;护理(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730元;俄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日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日语(零起点)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英语(零起点)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朝鲜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临床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口腔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麻醉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中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预防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护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旅游英语(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730元;商务日语(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730元;应用俄语(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730元;应用韩语(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730元;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音乐学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绘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产品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美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610元;室内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61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基本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另外,设立了朴文一奖学金、郑判龙助学金、蓝英奖学金等国内外专项资助项目,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和助困性、奖励性、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多元混合”资助模式。
第五章 招生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1.本科
(1)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英语、日语(零起点)
(2)只招日语考生的专业:日语、英语(零起点)
(3)招英语或日语考生的专业:俄语
2.专科
(1)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应用韩语(专科)、旅游英语(专科)、商务日语(专科)
(2)招英语或日语考生的专业:应用俄语(专科)
3.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4.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各专业不限性别。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大类招生
学校招生本科专业为73个,其中37个专业按照15个大类招生。具体如下:
1.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2.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
3.政治学类(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
4.教育学类(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5.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
6.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7.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
8.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
9.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10.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11.植物生产类(农学、园艺)
12.动物生产类(动物科学、动物医学)
13.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
14.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
15.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学校实施“三时段一贯通”本科人才培养路径。“三时段”是指,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分为“大类培养”“专业培养”和“多元方向培养”三个时段,多元文化教育融入全部时段。“大类培养”重在夯实基础,加强素质教育;“专业培养”注重专业素养和能力的培养;“多元方向培养”阶段突出个性化发展,学生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学术方向”“交叉复合方向”和“就业创业方向”等不同方向的课程。
学校在以下本科专业中实施大类培养:
经济管理类:含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共5个专业;
人文社会科学类:含政治学类(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历史学、社会学,共5个专业;
教育学类:含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共3个专业;
朝鲜语言文学与新闻传播学类:含朝鲜语言文学、新闻学,共2个专业;
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共3个专业;
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共2个专业;
数理类:含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物理学,共3个专业;
地理科学类:含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共2个专业;
工学类:含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建筑学、土木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共9个专业;
植物生产类:含农学、园艺,共2个专业;
动物生产类:含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共2个专业;
食品生物类:含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共2个专业;
药学类:含药学、药物制剂,共2个专业;
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共2个专业;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共4个专业。
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的相关细则,可参看延边大学招生网:http://zsb.ybu.e.cn。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遵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符合国家当年有关政策规定照顾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民族和答卷语种要求:朝鲜语、应用韩语(专科)专业招汉语答卷非朝鲜族考生,汉语言专业招朝鲜族考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朝鲜语言文学)、日语、英语(零起点)专业招朝鲜语答卷考生,汉语言文学专业招汉语答卷考生。吉林、黑龙江、辽宁三省的民族和答卷语种要求均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标注,其他省份无民族要求。
4.志愿录取原则:学校在非平行投档省区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原则上在平行投档省区根据生源情况按100%-105%调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延边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从后序学校志愿中补齐,但不能低于该省、市、自治区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志愿录取根据投档成绩和所报专业顺序划分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即在德、体等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将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高到低按考生所报专业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优先级高于无专业志愿考生。相同分数,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排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接受有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已经实施高考改革的省市录取原则按照该省市改革相关政策执行。
5.按专业大类招生及兼招师范类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级学习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二年级分流到各专业。
6.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BC及以上,4门必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等级必须合格。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对考生排序并确定专业录取;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如仍相同,文科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外语、数学分数,理科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外语、语文分数进行排序。
7.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体育教育专业测试并成绩合格。投档进我校的考生,按照各生源省份投档分择优录取。
8.休闲体育(专科)专业:进入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体育成绩达到生源地省市专科合格线,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体育成绩较高的考生。
9.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不分艺术(文)、艺术(理),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排序。
音乐表演专业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印制的《报考指南》中公布的招考方向和专业备注中的乐器计划择优录取。
我校在山东省招生的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山东师范大学联考平台成绩录取。舞蹈表演(中国舞)专业使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联考平台成绩录取。
我校在吉林省招生的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中国舞)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我校在吉林省招生的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我校在辽宁省、黑龙江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10.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投档进我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投档分数线,分艺术(文)、艺术(理),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艺术(文)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排序。艺术(理)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排序。不分艺术(文)、艺术(理)投档的省份,统一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对录取规则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份政策执行。
11.运动训练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条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及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国家体育总局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者,按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课考试成绩*30%,分项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12.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国家审批项目,参加按照国家要求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并与学校签订协议,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13.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生计划的80%招朝鲜族、20%招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只录取有预科班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招收调剂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ybu.e.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联系电话:0433-2732477
联系人:招生办公室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延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最新变化事项,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