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㈠ 2019年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 #考研# 导语】研究生(Postgraate)是高等教育的一种学历,一般由拥有硕士点、博士点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开展,以研究生为学历,研究生毕业后,也可称研究生,含义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 从吉林师范大学了解到了,2019年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章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930人左右,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8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人左右(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滚逗生(含“硕师计划”专项推免)120人左右(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顷备消(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将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同意报考的证明交至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发放准考证。
6.我校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的报考条件有具体要求,详见《吉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部分,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雀知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6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一)推免生(含我校接收的“硕师计划”专项推免考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以及我校“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含“硕师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具体招生专业见《吉林师范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参加全国统考、联考的考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美术学、美术(艺术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报名点必须选择“四平市招生办”,选择其他报名点无效。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妥善保管。
(二)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注:报考美术学、美术专业考生第二天下午无考试科目,第四科考试于12月24日早8:30开始在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美术学院进行。)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我校各考试科目中,除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外,其他各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详见《吉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自命题参考书目》。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约在2019年3月下旬至4月,地点在我校四平校区,具体安排见我校网站通知。
(二)教育部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在此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并在我校网站公布。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旅游管理硕士),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专业考生按学院要求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均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生源情况进行调剂。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具体执行。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诚信情况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学费、奖助体系、住宿及就业情况简介
1.学费简介
2.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具体办法及要求参照国家和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3.住宿情况
1100元/生/年(根据寝室不同条件费用可有增减)。
4.就业情况简介
近三年我校研究生就业率稳步提高,始终保持在90%以上,就业市场开发逐年增多,就业层次不断提升。毕业研究生中80%以上去往机关事业单位、高校教育科研机构、企业、中初教学单位,部分硕士研究生考取了中国科学院、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江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继续深造。
十一、培养校区
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部分。
十二、其他
硕士研究生按其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标准。我校部分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在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详细通信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并在填写家庭成员时写清家庭成员的联系电话,以便发放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考生电话或通信地址发生变化时务必及时通知我办。
十三、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信息随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
联系部门: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田家炳教学楼二楼
联系电话:0434-3294603 E-mail:[email protected](不区分大小写)
吉林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jlnu.e.cn/;研究生院网址:http://web.jlnu.e.cn/sdyjs/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36000
㈡ 吉林省研招办的电话
长春工业大学
联系人:唐立山
电话:0431-5921843
邮编:130012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17号
E-mail:[email protected]
吉林大学
电话:0431-5166371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30012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431-5166175
东北师范大学
电话:0431-5099608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30024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431-5687516
长春理工大学
电话:0431-538020413504322207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部
邮编:130022
传真:0431-5380204
北华大学
电话:0432-4640121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西环路6号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邮编:132013
传真:0432-4671518
延边大学
电话:0433-2732079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研究生招生办
邮编:133002
东北电力学院
E-mail:[email protected]地址:吉林市长春路169号邮政编码:132012电话:0432-4806432传真:0432-4806432联系人:宋景东
吉林农业大学
电话:0431—4533049
地址: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
邮编:130118
邮箱:[email protected]
长春中医学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
吉林师范大学
电话:0434-3294603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师大路8号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36000
长春税务学院
电话:0431—4539140
地址:净月大街3699号研究生招生办
邮编:130117
吉林艺术学院
电话:0431-5643220-5003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95号
邮编:130021
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E-mail:[email protected]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625号邮政编码:130022电话:0431-5684038-5427传真:0431-5685653联系人:邢晶
中科院长春地理研究所
电话:0431-5262093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625号研究生部
邮编:130022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431-5262093、5684038
中科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0号邮政编码:130022电话:0431-5684692-2207传真:0431-5699971联系人:侯小祯
中共省委党校
电话:0431--5187981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299号吉林省委党校研究生学院
邮编:130012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431--5187981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
E-mail:[email protected]地址:长春市生物制品研究所邮政编码;130062电话:0431-7821515联系人:耿兴涛
解放军军需大学
电话:0431-79813706986126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30062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电话:0431—5930086
地址:长春市红旗街1029号
邮编:130021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431—5935220
㈢ 吉林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吉林师范大学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吉林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分院)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长春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卓越大街399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招生政策;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的本、专科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八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 吉林师范大学 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 吉林师范大学 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 吉林师范大学 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 学位授予
第九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且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学校授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方向)、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历史学(满族语言文化方向)、汉语国际教育、环境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民族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环境工程、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法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工作(社会福利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地理信息科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英语、商务英语、俄语、日语、朝鲜语、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
专科(高职)专业:初等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初等教育(语文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初等教育(英语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初等教育(美术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第七章 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考生的要求
1.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小学教育(英语方向)、汉语国际教育、日语、英语、德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俄语专业兼招英、俄语考生;朝鲜语专业招非朝鲜族英语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项目)只招英语考生。
旅游管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主干课程及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吉林师范大学 分院和 吉林师范大学 辽源分院所有专业的主干课程及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2.对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所用乐器的要求
学校对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所用的乐器有一定的限制。详细要求请登录 吉林师范大学 本科招生信息网查看。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原则上,报考师范一般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应在155cm(含155cm)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50cm(含150cm)以上;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应在170cm(含170cm)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60cm(含160cm)以上。
第十三条 录取办法
一、总录取原则:
我校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间的级差分数原则上为 1——3 分,具体视本年当地生源情况而定,若同等条件或专业级差后总分相同,适当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市、区)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适当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2.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先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确定学校最低高考文化课成绩控制线,再按高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先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确定学校最低高考文化课成绩控制线,再按高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动画、数字化媒体艺术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高考专业课成绩的100%。
4.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和《 吉林师范大学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二、加试要求: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有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吉林省的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以及黑龙江省、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山西省、江西省的美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相应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不予录取;招收其他部分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承认相应省(区、市)对应专业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三、专业调剂:
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到报考的专业且服从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培养和身体状况要求的专业。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四、特殊省区的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其他说明
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生的就读地点在 吉林师范大学 长春校区。
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第一年在吉林省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培训基地就读。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nu.e.cn
招办网址:http://zsb.jlnu.e.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招办电话:0434-3294661
联 系 人:胡老师 孙老师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㈣ 吉林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吉林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是:0434-3294661。
吉林师范大学(Jilin Normal University),简称为“吉林师大”,位于吉林省四平市,是吉林省重点大学,也是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更是吉林省高中骨干教师培养中心、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和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学校介绍:
吉林师范大学建有四平、长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有21个学院,1个教学部,46个研究所,182个实验室。
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3亿元,图书馆藏书287.02万册;有本科专业66个,有全日制本科生17797人,研究生3194人,中国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项目留学生31人,专科生2180人;有教职工1639人,其中正高级158人,副高级461人;博士生导师59人,硕士生导师588人;双聘院士4人。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吉林师范大学
㈤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招生咨询热线
招生老师您好:
我是吉林文科考生396分能被吉林博达汉语言文学专业专业录取吗?我只报贵校了。没写服从调剂很担心。
㈥ 吉林师范大学202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有关问题的说明
【 #考研# 导语】 考研频道从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吉林师范大学202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有关问题的说明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名单须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才能确定为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预计为6月下旬。录取通知全部通过邮寄的形式发放,请拟录取考生于5月10日至5月25日登陆系统确认邮寄地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确保届时能收到录取通知书,否则将按考生网上报名时所留地址及电话进行邮寄。
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
二、人事调档函打印
考生可登陆系统自行打印人事调档函(电子版),调档函原件将与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
以下4类考生不需打印调档函:1.报考时为定向就业的考生;2.非全日手游喊制考生;3.“硕师计划”考生;4.本校应届生(由学校档案馆统一办理)。
三、个人档案邮寄
为确保档案的安全,考生务必选择邮政机要或EMS转寄档案。接收单位: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399号长春科技创意文化产业园,毛健萍(收),邮编:130000,电话:0431-81765117。档案需于7月10日前寄出。考生如自行携带档案,则档案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不得有拆封、涂改情况,否则我校不予接收。自带档案于入学报到时上交。
四、在职定向办理程序
报到当天,考生将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无固定模板)交至报到处(原件或复印件),经工作人员审批后,换发《吉林师范大学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内容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注意:报名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定向”的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定向手续,错过申报时间点,我校将无法补办。
五、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转接
(1)吉林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2018年6月起吉林省内组织关系转接不再开具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原单位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出申请,转入党组织名称见下表:
(2)吉林省外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需开具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组织关系转磨脊接。
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吉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部”(首选)或“中共吉林师范大学毕野委员会组织部”,转入党组织名称:参照吉林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说明。
(3)党员档案如自行携带,则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不得有拆封、涂改情况,否则不予接收。自带档案于入学报到时上交。
(4)学校不接收非全日制及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党组织关系。
2.团组织关系转接:
(1)考生团关系统一由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发起接入,无需原单位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申请。新生未报到前,一律不予接收。
(2)团籍在档案中不必单独抽出,入学时不必携带介绍信和团员证。
(3)如考生原单位需研究生院出具介绍信回执,则新生正式入学后联系研究生院学工办。纸质版介绍信抬头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
3.学校不负责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党、团组织发展工作。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434-3294603
学生工作办公室:0431-81765117
“吉师22级硕师计划研究生”QQ群,群号:373177723;
“吉师22级非全日制研究生”QQ群,群号:521761637;
“吉师22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QQ群,群号:514246499;
“吉师22级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QQ群1,群号:106883414;QQ群2,群号:521271621。
请考生于6月30日前进群完毕,研究生培养相关通知都会通过群共享方式发布。
录检工作期间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方便沟通。未尽事宜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最新通知。
附件: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