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北农业大学招生计划
① 2016年东北农业大学录取分数线
484。通过东北农业大学官网查询到2016年的录取分数线是484分。东北农业大学,简称为东北农大,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省属特色高水平大学,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学校1948年创建于哈尔滨,始称东北农学院,先后隶属于东北行政委员会农业部、国家高等教育部、国家农业部、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1981年被确定为黑龙江省省属重点院校,1994年与黑龙江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东北农业大学。
② 东北农业大学食品专业考研
东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专业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专业代码:083201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内201 英语容一或 202 俄语
③302 数学二
④816 食品生物化学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备注:
总30人其中推免生15人
参考书目、参考教材
816 食品生物化学:
《生物化学》张洪渊,化工出版社,第二版
③ 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东北农业大学
第五条 国标代码:10224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黑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部省部共建大学。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及专业学位等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七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木材街59号
第八条 学校网址:http://www.neau.cn 联系电话:0451-55190419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调整学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十条 东北农业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本科生5687人。招生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各省计划执行情况,确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只用于调节招生省份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三条 我校按学科大类招生的有:植物生产类(包括农学、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科学与技术4个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乳品工程4个专业)、金融学类(经济学)(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保险学3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3个专业)、工业工程类(管理学)(包括工业工程、物流工程2个专业)、机械类(工学Ⅰ)(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包装工程4个专业)、能源动力类(工学Ⅱ)(包括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2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工学Ⅲ)(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4个专业)、电气类(工学Ⅳ)(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2个专业)。
第十四条 按学科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将按学科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第三学期,学生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志愿,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第四学期进入相应专业学习,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按该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
第十五条 农学(拔尖人才培养班)、动物科学(拔尖人才培养班)、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拔尖人才培养班)、农林经济管理(拔尖人才培养班)、食品科学与工程(拔尖人才培养班)等五个拔尖人才培养班专业,实行按学期分流,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拔尖人才培养班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八条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级招办有关要求及我校生源情况确定。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到我校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原则。
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是2个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个C,技术科目等级要求合格。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分配专业,同分情况下,按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第二十条 学校确定进档考生专业分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排序,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排序。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有关照顾和优先录取的政策,但照顾政策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专业安排以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作为主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农学(拔尖人才培养班)、动物科学(拔尖人才培养班)、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拔尖人才培养班)、农林经济管理(拔尖人才培养班)、食品科学与工程(拔尖人才培养班)、电子信息类(工学Ⅲ)(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4个专业)、生物科学(理科实验班)、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动物医学(本硕分流培养)、制药工程等专业公共外语课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英语专业必须为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三条 生物科学(理科实验班)专业实行本硕博分流培养,录取分数须高出招生省份重点线40分;动物医学(本硕)专业实行本硕分流培养,录取分数须高出招生省份重点线20分;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身高男170cm、女160cm以上。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三个专业,根据俄方要求,只有获得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的学生方可报考,中等职业教育、成人高中、同等学力的毕业生不能报考。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是我校与俄罗斯太平洋国立大学合作办学的项目,金融学、工商管理是与俄罗斯远东国立技术水产大学合作办学的项目。录取到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毕业证、会考证和有效护照。学生完成学业后,达到我校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将获得东北农业大学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术科成绩均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山东省、河北省、安徽省、湖南省、山西省考生须获得我校发放的合格证书)。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术科成绩均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湖南省、河北省考生须获得我校发放的合格证书)。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术科成绩均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六条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为田径。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水平测试,并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或资格审查,经公示,录取时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田径项目确定考生测试成绩的主要依据是以最近三年黑龙江省大学生田径锦标赛(大学生运动会)乙组相应项目的最好成绩为评判考生成绩的标准,同时兼顾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情况,合理确定测试合格名单。
第二十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录取结果公布
第二十九条 学校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录取结果(网址:http://zsb.neau.e.cn)。
第三十条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与学校联系并核实,招生与就业指导处(0451-55190419),纪检监察处(0451-55191433)。
第三十一条 凡报考我校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后,我校即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以邮递方式寄出。
第七章 学费和奖助学金
第三十二条 我校学费收费标准按黑龙江省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如有变动,以相关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三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七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东北农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自公布后实施。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东北农业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④ 东北农业大学的招生代码是多少
东北农业大学在黑龙江省招生代码有1604(普通类、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1617(中俄合作办学)、1618(中美121双学位项目)、5005(少数民族预科),外省招生代码已各省级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⑤ 东北农业大学生物科学2016研究生有调剂名额吗
各位考生:
参照2015年国家进入复试分数线(A区),我校现发布2016年拟定接收调剂专业。
东北农业大学2016年拟接收调剂专业
学位 类别
学科门类
二级学科代码
二级学科名称
招生学院
科学学位 经济学 020205 产业经济学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学 020206 国际贸易学 经济管理学院
法学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学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学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
文学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文法学院
理学 071300 生态学 资源与环境学院
工学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工程学院
工学 080204 车辆工程 工程学院
工学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电气与信息学院
工学 0812Z1 物联网工程 电气与信息学院
工学 083202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食品学院
工学 083203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食品学院
工学(照顾专业)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 水利与建筑学院
工学 081704 应用化学 理学院
工学(照顾专业) 082801 农业机械化工程 工程学院
工学(照顾专业) 082802 农业水土工程 水利与建筑学院
工学(照顾专业) 082803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工程学院
工学 0835Z2 嵌入式软件与系统 电气与信息学院
农学 090201 果树学 园艺学院
农学 090202 蔬菜学 园艺学院
农学 0904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农学院
农学 09050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农学 0905Z3 ★动物生产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农学 090900 草学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管理学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程学院
管理学 120301 农业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学院
管理学 120302 林业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学院
管理学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资源与环境学院
专业学位 法律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文法学院
法律 035102 法律(法学) 文法学院
工程 085207 电气工程(专业学位) 电气与信息学院
工程(照顾专业) 085227 农业工程(专业学位) 电气与信息学院
工程(照顾专业) 085227 农业工程(专业学位) 工程学院
工程(照顾专业) 085227 农业工程(专业学位) 水利与建筑学院
工程 085231 食品工程 食品学院
工程 085236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工程学院
工程 085238 生物工程(专业学位) 生命科学学院
农业推广(农业硕士) 095102 园艺(专业学位) 园艺学院
农业推广(农业硕士) 095103 农业资源利用(专业学位) 资源与环境学院
农业推广(农业硕士) 095105 养殖(专业学位)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农业推广(农业硕士) 095106 草业(专业学位)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工商管理 125100 工商管理(MBA) 经济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 125200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资源与环境学院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办公地点
邮箱
水利与建筑学院 戚老师 0451-55191502 水利楼204室 [email protected]
资源与环境学院 杨老师 0451-55190720 研究生楼723室 [email protected]
农学院 吕老师 0451-55190863 农学楼208室 [email protected]
园艺学院 王老师 0451-55190243 园艺楼329室 [email protected]
动物科技学院 杨老师 0451-55191400 动科楼227室 [email protected]
动物医学院 孙老师 0451-55191200 动医楼205 [email protected]
工程学院 王老师 0451-55190667 工程中心226室 [email protected]
经济管理学院 卢老师 0451-55191547 成栋楼725室 [email protected]
生命科学学院 李老师 0451-55190413 实验楼313室 [email protected]
食品学院 陈老师 0451-55190577 食品楼305室 [email protected]
理学院 陈老师 0451-55190317 成栋楼917室 [email protected]
文法学院 赵老师 0451-55190052 成栋楼1105室 [email protected]
马克思主义学院 顾老师 0451-87132006 成栋楼1009室 [email protected]
电气与信息学院 石老师 0451-55191806 电信楼211室 [email protected]
关于调剂工作的几点说明:
一、因2016年国家复试分数线尚未发布,我校目前发布的为拟定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供广大考生参考,具体接收专业、名额待国家线下达后以中国研招网发布为准。
二、有调剂意向的考生下载附件《东北农业大学调剂申请表》,并及时与招生学院联系提交申请,本申请征集考生调剂意向,不做为正式的调剂手续,待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务必及时填报志愿,所有调剂、复试、录取均须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
三、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5.第一志愿照顾专业若调剂出本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如调入照顾专业,则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全国初试基本要求;
7.MBA、MPA、MPACC不可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不得调入以上三个专业;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
9.调剂均须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
10.各学院联系方式请在左侧功能栏里查询;
10.政策如有变动,以国家文件通知为准。
关于我校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的几点说明:
一、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8000元/年;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每生9000元/年;
工商管理(MBA):每生12000元/年;
公共管理(MPA):每生11000元/年。
(如有变动,以当年省财政厅文件批复为准)
二、我校奖助贷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发放范围:我校在籍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发放标准:每生6000元/年。
(二)国家奖学金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依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及评定。
发放标准:每生20000元/年。
(三)东北农业大学学业奖学金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依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及评定。
发放标准:
1.新生奖学金:
每生8000元/年,覆盖面70%,办法:按初试+复试成绩总分排名评定;推免生直接评定获得。
2.二、三年级奖学金:
一等奖励标准10000元/年,覆盖面20%;二等奖励标准8000元/年,覆盖面40%。办法:从申请人上一学年(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由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评审细则。
(四)东北农业大学"助研"津贴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型硕士由导师根据学生科研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助研津贴主要由导师科研经费提供。
发放标准:硕士每生150元/月。
(五)社会奖学金
具体以当年文件执行。
(六)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困难研究生科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按照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政策执行。
欢迎广大考生选择报考我校!
东北农业大学研招办
2016年2月26日
⑥ 东北农业大学2016年招生有二本吗 什么专业
有二本 但是一本居多 黑龙江一本高校有二本专业的高校
一本学校 东北专林业大属学 东北农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 大多数一本 少数二本
二本学校 东北石油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也有一本二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