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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6-07 09:12:25

A. 北京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招生简如下:

第一条:学校全称为北京理工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本科办学地点分为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二条:为了保证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外合作研究生教育项目有:

1、教育部批准的北京理工大学与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Technische Universität Dresden)合作举办“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硕士学位教育项目,计划外招生学生毕业时将获得德累斯顿工业大学硕士学位。

2、北京理工大学与德国康斯坦斯应用科学大学(HTWGConstance University of AppliedSciences)合作为德国著名奔驰汽车生产商戴姆勒公司(Daimler)举办的“合规性与公司治理”EMBA项目。

以下内容参考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培训班招生简章

B. 急求!急求!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200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科目介绍!

北京理工大学

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了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b)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2.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单独考试:

1. 符合(一)中第2、3各项要求;

2. 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

(三)“MBA”联考:

1. 符合(一)中第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研究生毕业学历或已获硕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须在2005年9月25日前与报考学院联系,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见后)。

二、报名

1. 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报名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于9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2.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单独考试、“MBA”联考、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报考设计艺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名,推免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 考生须在复试前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报考登记表,考生的报名材料在复试时直接交给报考学院。

5.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其中单独考试考生在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

三、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

2.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MBA联考),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考查。

4. 考生须在3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五、录取

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种类型,其中:

1. 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和自筹经费(培养费由本人负担)全日制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部分非全日制考生在录取时经本人申请后也可将人事档案等转入。

2. 定向培养(培养费由国家负担)和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单位工作。上述考生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

3. 单独考试(不含强军计划)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我校优先录取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单位的单考考生。

4. 人事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考生(如国防生、定向生、现役军人等),只能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此类考生在复试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说明。

六、学制

全日制2年,非全日制3年。我校仅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招收部分非全日制学生。

七、考前辅导及相关资料

1.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 我校研招办为考生提供过去两年部分专业课往届试卷,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往届试卷均不提供,详情请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研招办不提供业务课参考书目,考生可直接与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版社联系购买。

八、其它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考生的初试成绩单、报考登记表和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将由考生自行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选择外埠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将由研招办按照考生网上报名登记的地址邮寄给考生本人。

2. 考生网上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注册系统进行更新,具体更新时间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报考MBA联考青岛报考点的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填写“青岛”。

4. 强军计划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大军区名称(如北京军区等)。

5. 国防生须在备用信息中填写“国防生”。

6. 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的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

九、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十、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C. 2016年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考研的报/录比是多少

2016年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招生人数:183。
北京理工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2016年考版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招生年权份:2016

本院系招生人数:183

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招生人数:94

D. z016年北京理工大招生简章 需要什么条件

一、培养目标
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主要是为企业和工程部门,特别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能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从事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工程问题的现代实验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招生的工程领域
材料工程、动力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兵器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安全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生物工程。
三、招生名额
以教育部公布计划数为准,具体咨询相关学院。
四、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五、报名
1.单位推荐及报考
集体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报考前所在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工程硕士培养协议书。以个人身份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报考前须联系所报考工程领域的招生学院,确定能否以个人身份报考该领域。
2.报名方法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4年6月20日—7月10日访问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照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请各位考生务必通过网上电子支付的方式完成报名费的缴纳。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7月11至14日,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报考条件,由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6日后可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
1.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2.集体班工程硕士的资格审查在2014年9月-10月进行,各办学点与我校协商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各办学点汇总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表》及考生工作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填写《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资格审核汇总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专业综合考试费为每考生100元。
3.以个人身份报考工程硕士考生的资格审查在专业综合考试前进行,具体安排见专业综合考试通知。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报考资格审查表》,工作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并交纳复试费100元。
七、考试
1.2014年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第二阶段,根据我校对“GCT”成绩的要求,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联考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
2.“GCT”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
专业综合考试于2014年12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专业综合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研究作风及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和能力。
八、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GCT”和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道德品行表现择优录取。
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考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各硕士专业学位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九、培养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人事关系及户口等仍在原单位,学习年限3~5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其中在校本部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学习的课程依据培养方案设置,并充分考虑推荐单位的需要。
课程学习采用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北京理工大学将安排教师到办学点进行面授。课程学习一般在两年内完成。学位论文(设计)结合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进行。
为保证培养质量,北京理工大学将在学位论文(设计)开题后,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中断培养。中断培养且课程考试合格者,学校可颁发研究生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十、学位授予
达到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要求、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本人申请及学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十一、其他
1.我校2014年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2.考生报考前应先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报考资格者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
4.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能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
5.培养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具体咨询招生学院。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名称 工程领域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002机电学院 兵器工程 张老师 68913373 [email protected]
安全工程
003机械与车辆学院 动力工程 任老师 68914346 [email protected]
车辆工程
工业工程
机械工程
005信息与电子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 沈老师 68918552 [email protected]
集成电路工程
006自动化学院 控制工程 卢老师 68913758 [email protected]
007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技术 来老师 68913478 [email protected]
008软件学院 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 付老师 68944324 [email protected]
009材料学院 材料工程 凌老师 68913947 [email protected]
010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张老师 68912671 [email protected]
016生命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李老师 68912140 [email protected]
生物工程
021管理与经济学院 工业工程 王老师 68944680 [email protected]
项目管理
物流工程
025设计与艺术学院 工业设计工程 魏老师 68912682 [email protected]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1
联系电话: 010-68913781
传真:010-68945112
网址:http://grd.bit.e.cn/

E. 北京理工大学网络教育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年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经教育部2000年批准的15所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之一。学校十分重视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将其列入了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院坚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注重质量、提高效益"的工作方针,以培养优秀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奉行一切为了学生学习与发展的办学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网络环境下的自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致力于不断探索总结现代远程教育规律,努力构建学校、校外学习中心、教师及学生协同发展体,不断完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实现现代远程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招生专业、学历层次、学分和学习年限1.2009年招生专业、学历层次和各专业学分数--表1
招生专业 最低学分数
专科 本科 专升本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0 125 80
会计学 75 110 75
工商管理 75 110 75
机械电子工程 80 125 80
法学 75 110 75
人力资源管理 75 110 7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80
汽车服务工程(检测与维修技术方向) 80
注:
(1)北京学习中心本季招生专业:法学(专科、专升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科);
(2)表1中,学分以公布的教学计划为准;
(3)最低学分包含毕业设计学分。
2.学习年限
专科:2.5年-4.5年
本科:5年-7年
专升本:2.5年-4.5年
二、报名条件1.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同等学力); 2.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三、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 2009年6月1日起报名
2. 咨询电话:86907555 联系人:张老师
3.报名须持:
(1)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与身份证一并用A4纸 复印两张);
(3)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成绩单、准考证(两年有效)原件和复印件(一并用A4纸复印两张,没有成绩单的考生可参加本校自主入学考试);
(4)1寸免冠照片2张。 注:学习期间不转档案和人事关系;持不符合条件毕业证书或假证报名者,后果自负;招生期间,如遇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国家新政策为准。
四、入学测试1.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或本校现代远程教育自主入学测试;
2.专科升本科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或本校现代远程教育入学测试;
3.参加学历学习的本科毕业生可免试入学,但文科专业本科毕业欲报考理工科专业二学历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校现代远程教育专科升本科入学测试; 本校入学考试科目、参考书和考试时间详见表:
序号 专业 测试科目 测试时间 参考书
本科、专科 专升本 本科、专科 专升本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英语、
初等数学 英语、
高等数学B 以通知为准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丛书》 2009年版。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丛书及考试大纲》 2009年版。
2 会计学
3 工商管理
4 机械电子工程
5 人力资源管理
6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7 法学 英语、高中语文 英语、大学语文
五、录取条件
根据考生参加的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成绩(两年有效)择优录取;无国家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成绩者,根据本校现代远程教育自主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年龄25岁(含)以上者,由单位推荐,免试入专科学习。
六、学习
我校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为学习者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时间和方式提供便利。
学习流程为:学生登陆 在线选修 网上学习 BBS/语音答疑/网络课件、校外学习中心面授辅导 注册考试 学院教师判卷 成绩登录 网上查询。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以申请毕业。本科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学业,可根据相应条件申请学士学位。
学习中心负责教学辅导、实验或实践环节,校本部统一组织部分课程期末考试。学生可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申请免修免考教学计划内的部分课程。按照教育部规定,本科学生在读期间须参加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其中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按不同专业类别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三门,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两门。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在学期间可免去参加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
1.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 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 机应用基础";
3. 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4. 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5. 除英语专业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少数民族的界定以《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 国统一考试文件汇编》中的标准为准)可免考"大学英语"。
注:根据《关于调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为"大学英语"统考免考条件规定的通知》(网考委[2005]12号)精神,对四、六级考试作为"大学英语"统考免考条件的规定做了如下调整:
1.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四、六级考试证书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免考"大学英语";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2.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考的条件。
七、收费
经北京市物价局批准,北京理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按照学生选学课程的学分收费。新生在开学报到时按选课的学分和收费标准确定本学期的学费,交费办法另行通知。
八、毕业
1.毕业证:参加本、专科学习的学生达到最低学习年限,成绩合格,可申请毕业。毕业时发放国民教育系列的标有"网络教育"字样的北京理工大学的毕业证书(样本如图),国家承认学历。所有毕业生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可以在教育部学历认证相关机构和我校现代远程教育学院网站上查询。
2.学位证:本科生学习成绩平均75分以上、通过远程教育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和毕业设计优、良者,北京理工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授予成人教育学士学位。

F. 在职研究生网的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工业工程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实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础理论知识,系统的掌握某—门工程专业知识和工业工程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懂得现代工程经济和现代工程管理理论,掌握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先进技术和手段,并能综合应用这些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入学条件】
1、从事或有志于从事相关工作,希望系统学习并提高相关专业技能的在职人员。
2、欲申请硕士学位者,须通过全国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考试(GCT)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报名材料】
报名所需资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两张及一寸免冠照片(蓝底彩色4张)。
【课程设置】
学位课:科学技术哲学概论、外语、运筹学、管理学基础、工程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
必修课:工业工程基础、生产与运作管理、质量管理与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人因工程学;
选修课:知识产权法(限选)、计划与控制技术、现代制造技术、经济法与合同法、战略管理、组织行为学、管理经济学、工业工程英语、管理沟通、计算机网络工程、财务管理实务。
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融资与风险管理、项目管理实务。
上述课程设定为学位课程、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课程学习总学分一般为32学分左右。
【证书】
1、结业证书:学员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并且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北京理工大学“工业工程”专业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2、硕士学位证书:如欲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需通过国家规定的工程硕士入学考试(GCT)并被北京理工大学正式录取的学员,补齐剩余学费,按北京理工大学“工业工程”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且考试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颁发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2014年考研初试时间为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方式
在职攻读研究生有三种方式:同等学力申硕、十月份联考、一月在职联考(单独考试、一月法律硕士、一月MBA、一月MPA)。

G. 请问18年北京理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考研,考数几啊专业课都考哪几本

北京理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学位)专业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35物理化学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笔试科目:
外语翻译听力;专业综合:包括环境工程(大气、水、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应用电化学(电化学技术,环境电化学和绿色二次电源等)。

H. 北京理工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校全称为 北京理工大学 ,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学校。办学目标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本科办学地点分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

第二条为了保证 北京理工大学 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北京理工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 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 设立由校领导、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北京理工大学 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北京理工大学 设立由校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八条 北京理工大学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 北京理工大学 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北京理工大学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 北京理工大学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编制。

第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 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北京理工大学 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十三条 北京理工大学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将对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北京理工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 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艺术类只录取经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

第十六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 北京理工大学 投档要求的情况下, 北京理工大学 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我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

第十七条对参加我校测试合格并经认定的考生(含自主招生、农村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按生源地省级招办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志愿。

第十八条 北京理工大学 在第一志愿优秀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自主招生、农村单独招生、保送生、国防生、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民族预科生均依据教育部和 北京理工大学 有关招生政策执行;港澳台侨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相关领导下进行。对于享受国家政策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本科学制为五年。 北京理工大学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招生。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二十条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采取分数清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国防生体检按军队院校招生体检要求。

第五章附 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报考指南。 北京理工大学 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外语类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法学、经济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软件工程专业前两年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后两年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2000元;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6000元;其余各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徐特立英才班的学生,本科阶段学费按上述规定执行,硕士、博士阶段按国家及学校有关研究生缴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 北京理工大学 招生网站进行查询。 北京理工大学 本科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bit.e.cn;E-mail:[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010-68913345,010-68949926。

第二十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 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以上章程由 北京理工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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