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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第二学位招生的学校

发布时间: 2023-06-10 16:03:27

A. 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大连医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创办的第一所正规医科高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4个,辽宁省一流特色学科4个,ESI全球研究机构排名前1%学科3个。经过七十余年的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以医学为主,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和哲学等多学科发展的医科大学,是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学校决定2020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大连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应届生优先)。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三)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

(四)学生原本科专业应与招生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招生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学位

招生计划

100703TK

临床药学

2年

理工

理学

25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2年

理工

理学

24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8月16日止。

(二)报名方式

将下述报名材料按要求和顺序扫描成一个彩色PDF文件,与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word格式)打包统一命名为第二学士学位+姓名+申请专业+手机号(邮件名称同名),发送至招生与就业处邮箱[email protected]。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凡不清晰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1.本人填写并签名的《大连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3.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电子报告;

4.近期免冠1寸照;

5.本科阶段成绩单(由本科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开具)、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本科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和可展现学生成长环境、综合素质及学业能力的其他材料;

6.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

7.体检表(执行高考体检项目,近三个月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教务部门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要求及学校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名单,审核结果将在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五、录取

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原则,在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后予以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第二学位专业的学费按我校对应第一学位专业的学费标准(4800元/生·学年)收取。

(二)住宿费:学校为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提供住宿,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其他费用参照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根据有关部门2020年最新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七、报到与资格复查

(一)经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持报名材料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复查,不招收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学生。

八、学籍管理、毕业、学位授予及派遣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2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按照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执行,不安排专业实习;

(二)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获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三)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学校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修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大连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政编码:116044

联系电话:0411-86110222

学校网址:www.dmu.e.cn

招生网址:https://recruit.dmu.e.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附则

(一)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申请者应保证本人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将在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四)本简章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2.未就业承诺书.docx

大连医科大学

2020年8月8日

B. 全国有哪些高校招生第二学士学位

全国有非常多高校招第二学士学位,分别如下: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印刷学院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物资学院
外交学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北京机械工业学院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河北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东北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大连交通大学
大连轻工业学院
沈阳建筑大学
辽宁工学院
沈阳师范大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大连大学
吉林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华东政法学院
上海大学
南京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江苏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宁波大学
安徽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南昌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
湛江师范学院
深圳大学
广东商学院
五邑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大学
贵阳中医学院
云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政法学院
兰州大学
新疆大学
石河子大学

C. 那些大学面向外校大学生招收学士第二学位(双学位)

招收学士第二学位的大学有:北方工业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大学等。

北方工业大学(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NCUT),简称“北方工大”,位于北京市,为一所以工为主、文理兼融,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培养层次的多科性高等学府。

院系设置

据2019年4月官网显示,学校设有12个学院,本科专业49个(含5个实验班专业和6个留学生班专业),涵盖工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共7个学科门类。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北方工业大学

D. 如何报考第二学位谢谢了!

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41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报名手续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历证书报考,交纳报考费,领取有关表格。填写报考登记表时应当注意: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7.填写项目应与报名机读卡一致,并不得更改。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与报名机读卡有出入的,以报名机读卡为准,因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自己填好报考登记表后,按规定日期将所有报考材料迳寄报考的第一志愿招生单位。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按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

(三)招生单位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考试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含报考非外国语专业考生应试英、日、俄语听力测试2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其中按规定的外国语科目含听力测试参考资料:学考讯息榜

E.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发展规律,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弘扬“团结、进步、改革、奉献”校园精神,遵循“求真、明德、至善、超越”校训,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的应用型民办本科大学。

学校坐落在渤海之滨、历史名城大连旅顺,占地面积56.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3万平方米,在校生11556人,图书馆藏书119.8万册,校园网络接点1.1万个,各类实验室74个。

学校拥有一支由全国优秀教师、省优秀专家、省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省优秀青年人才等组成的专业教师团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学团队、市场营销专业教学团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学校目前拥有4个学科门类,5个一级学科,12个二级学科,18个本科专业,下设国际经贸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艺术学院6个二级学院13个系,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本科示范专业、省级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本科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省级向应用型转型试点专业和示范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5个专业为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商品交易分析与模拟实验室为辽宁省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国际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旅游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语言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和信息管理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紧紧围绕“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管理与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以办人民满意的民办大学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培养具有爱国情怀、科学精神、人文底蕴、开放意识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应用型高级外经贸人才。坚持“人人有才,人无全才、扬长避短,皆能成才”的理念,助力学生“成人、成才、成功”,培养了数万名优秀毕业生。

学校先后与国家商务部、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辽宁省商务厅、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辽宁省对外贸易企业协会、中国外运辽宁公司、简伯特(大连)有限公司、东软集团、中国银行大连分行等政府、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建立了深度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为学生的实习和就业搭建了良好平台。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日本、新西兰等近10个国家的15所大学和5个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以情筑物,以制度事,以文化人”,打造了优秀的校园文化,形成了“勤奋创新,严谨务实”的管理作风、“学高身正,诲人不倦”的教风、“刻苦学习,文明向上”的学风,建成了令社会称赞、家长满意、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无烟校园”。

学校是国家商务部培训中心大连基地、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单位、中日韩经济合作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单位、首批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示范校、辽宁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辽宁省外贸行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大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基地。曾荣获全国“首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外经贸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机关”、辽宁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状”、大连市“环境友好型大学”等荣誉称号。

学校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优越的办学条件,优雅的学习环境,浓郁的文化氛围,为学子们提供了汲取知识、放飞梦想、实现发展、成就未来的广阔空间。

1.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检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本简章由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F. 大连民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2020]9号)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大连民族大学现决定招收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生。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大连民族大学(Dalian Minzu 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2026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
4.学校地址:
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金石滩校区:大连金石滩旅游度假区金石路31号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资源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因素,确定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拟为180人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与计划:
三、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2.所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者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版)”进行查询。
3.报考学生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大连民族大学2020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下载《大连民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并根据相关要求于2020年7月24日前提交报名材料。学校将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2.7月26日,学校公布通过资格审核学生名单。
3.7月27日,学校组织各专业专家组进行远程面试(满分100分)。按学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学分绩点×20×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录取。面试成绩60分(不含)以下的学生不予录取。远程面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7月28日,学校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五、学费标准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费按学校对应第一学位专业的学年学费标准,按年度缴纳学年学费。
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最终依据辽宁省物价部门文件执行,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学年住宿费:四人间 1200 元/生,六人间 1000 元/生。
六、领导机构、监督及新生复查
1.大连民族大学第二学位招生工作将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对学校招生工作中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
3.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的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毕业证、学位证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年限,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已修学分达到必修学分80%以上者,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八、毕业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1187656147、15642537060
专业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411-87531789
学校网址:http://www.dlnu.e.cn
招生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十、本简章由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年版)
附件 2:大连民族大学 2020 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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