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
⑴ 武汉大学图书情报专硕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校。
武汉大学学科门类齐、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了哲、经、法、教育、文、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设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工学、信息科学和医学六大学部35个学院(系),有122个本科专业。5个一级学科被认定为国家重点学科,共覆盖了29个二级学科,另有17个二级学科被认定为国家重点学科。6个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4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58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有42个博士后流动站。设有三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是我国历史悠久、规模大的信息管理教育与研究机构,其前身是美国学者韦棣华(Mary Elizabeth Wood, 1861~1931)和中国第一位图书馆学留学生沈祖荣先生于1920年创办的武昌文华大学图书科,1929年立为武昌文华图书馆专科学校(Boone Library School)。1953年武昌文华图书馆专科学校并入武汉大学,更名为武汉大学图书馆学系,1956年建立图书馆学本科专业,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图书情报学院,2001年更名为信息管理学院。
学院设有7个博士和硕士学位点(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出版发行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新增有保管理硕士点,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是与经济管理学院等合作建设),两个博士后流动站。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招生计划
2019年图书情报硕士MLIS西南班招生计划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为准。实际招生人数根据生源及考试情况等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
图书情报硕士(简称MLIS),学制:2年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图书情报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综合运用管理、经济、法律、计算机知识解决图书情报工作的实际问题,任图书情报行业的实际工作,适应社会信息化需要和国民经济建设的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图书情报专门人才。
【开设课程】
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硕士英语、信息组织、信息检索、数据管理、信息资源管理等;
选修课:行业发展前沿讲座、情报分析与研究、数字图书馆关键技术、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知识产权、资源保存与保护、电子商务分析、元数据、数据分析与挖掘、信息服务与用户体检、信息可视化等。
注:以上课程供参考,终以当年批准方案执行。
报考条件
非日制限招定向就业研究生。图书情报硕士报考条件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校、成人校、普通校举办的成人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普通校举办的成人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报名与考试安排
报名、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初试及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条款参照《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相关条款及相关文件执行。
【考试安排】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初试时间在2018年12月,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准考证12月在网上下载)。初试地点见《准考证》。
图书情报硕士初试科目为:英语二(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2.复试:复试时间在2019年3-4月,复试内容: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③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心理素质考察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学费标准
学费按两年收取,学费标准:图书情报硕士MLIS西南班为3万元/人·年,学费总计6万元/人(不含书杂费)。
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学习地点与学习形式
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在职学习。
图书情报硕士MLIS西南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西南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符合条件者,可获武汉大学相应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注明非日制,其学历学位证书与日制研究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以上就是武汉大学图书情报专硕招生简章,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招生简章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游戏规则”,由院校自己制定,里面有我们报考的所有信息内容,一定要细心查看。虽然新的招简还未发布,但是大家可以参考去年的进行分析研究,每年变化应该不大。等学校公布后根据他们的改变,我们再进行调整,基本都是这么个节奏。
⑵ 在哪可以找到武汉大学的招生简章
1.招生简章上有标注武汉大学所有专业报考要求,你最好看下;
2.每年的招生简章都会有些变化,最好参照最新的简章;
3.东湖武大考研网上有历年的招生简章公布,你可以去看下,望采纳!
⑶ 关于武汉大学历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www.gs.whu.e.cn/ziye/recruit/shshizhsh.htm
⑷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
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500多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法律(非法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
非全日制硕士硕士研究生:学制详见《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及部分专业招生简章。

⑸ 武汉大学录取条件
武汉大学录取规则:
1、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保送生、艺术类各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自强计划”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另行提供。
2、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已提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的100%,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
若符合要求的考生生源仍不足,我校将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数量充足的省份进行录取。
3、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
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4、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
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
俄语、德语、法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明确填报有外语类专业志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外语满分的80%(除省级招办另有规定外,口语不做要求);投档分数相同时,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江苏省,我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对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和获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以上三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
分专业录取时,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实际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
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
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办法,以当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为准。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护理学专业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降分幅度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的分数为准,但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之和择优确定录取专业。
5、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并且不做比例限制。
其他非外语类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
7、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8、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9、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及我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10、在内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业的定向生只录取明确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4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生源实行的定向招生,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11、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
其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同科类投档线下80分。
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学校根据学生志愿,结合预科培养期间的成绩及表现,在预科培养结束前确定专业。
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本科学习。
12、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自强计划”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13、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但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限招应届生。
15、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⑹ 武汉大学艺术学系的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表演专业计划招收30人,按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两个专业方向招生,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如下:
1.音乐表演方向:14人
2.戏剧影视表演方向:16人,其中男、女生各8人。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
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2年普通高考招生报名条件,思想品德良好,具有良好的艺术素养,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
2.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音乐表演方向在湖北武汉、湖南长沙设报名及初试点,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在北京、湖北武汉设报名及初试点,接收考生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表》、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好的《武汉大学表演专业报名登记表》报名。《武汉大学表演专业报名登记表》可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下载(点击下载)。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音乐表演在湖北武汉、湖南长沙设初试点;戏剧影视表演在北京、湖北武汉设初试点。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在武汉大学进行。
考试时,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得化妆,不得穿裙装。
l音乐表演方向
1.初试
a.演唱声乐作品一首;
b.视唱练耳。
我校在视唱练耳合格的初试考生中,按其演唱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
a.演唱声乐作品二首(考生自行准备除初试以外的、三首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由考官现场随机抽选其中的二首),占80%;
b.演奏钢琴作品或练习曲一首,占15%;
c.乐理笔试,占5%。
说明:音乐表演方向初试及复试的演唱环节中,考生一律采用钢琴伴奏,伴奏自备。
l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1.初试
a.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段、诗歌或寓言一篇,时间限在3分钟内),占40%;
b.表演(集体小品),40%;
c.个人才艺展示(从音乐或舞蹈中任选一项),占20%。
2.复试
a.台词(时间限在3分钟内),占35%;
b.表演(命题表演),占35%;
c.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占15%;
d.形体,占15%。
(六)合格证的发放
考生复试各项目成绩之和为考生复试成绩。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其中,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分男、女生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对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
(七)录取办法
取得我校表演专业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我校将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院校录取批次线(以下简称重点线,若重点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7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⑺ 关于武大学硕学费的疑问
武汉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3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43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342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2个,博士生导师1200余人,硕士生导师24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武汉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2013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6000 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500名),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3300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2700 名,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另外,我校“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70 名(专业不限),“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0名。
考试方式有全国统考、联考、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
三、学习年限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专业、国际软件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继续实行以2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均为3年。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法律(非法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
2、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3年(根据所在教学点确定);
3、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年。
(三)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②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③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仅以对系统、行业、地区办班的形式对外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将另行发布)。
6、推荐免试生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请到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cn)查询。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2012年11月10日—14日,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经主管部门同意,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改为“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网上交费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2年11月4日—14日每天9:00—22:00(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http://www.gs.whu.e.cn)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考试或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及复试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3 年1月5日至6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今年我校教育学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业务课二不再选用全国统考试卷,由我校自行命题。历史学门类和心理学一级学科继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文物与博物馆、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初试科目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审计、工程管理初试科目设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1、复试时间: 2013 年 3 月— 4 月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或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调剂
调剂复试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十、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分为:“普通”、“自筹”、“委培”、“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硕博连读1+4”选拔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升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我校从2007年开始实行“硕博连读1+4”培养模式,即:从推免生和录取的统考考生中选拔部分优秀本科毕业生,确定其具有“硕博连读1+4”的基本资格;在硕士入学一年后,经过考核,确定其中部分优秀硕士生具有博士候选人资格,并在硕士入学第三年开始正式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硕博连读1+4”培养模式将硕士、博士培养方案进行有机结合,实行统一培养。
十二、“直博生”选拔
我校从2012年开始启动“直博生”招生,即:从国内“985工程”高校或经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中选拔部分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其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发布。
十三、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培养费1、3年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万元/人·年,2年制学术型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1万元/人·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下表)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和学费标准
序号专业学位名称学制收费标准(元/人·年)1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中?┭А⒒だ硌А⒐参郎⒐こ蹋ü?20个领域)2年110002社会工作、应用统计2年120003文物与博物馆2年130004工程管理、项目管理2年13000-150005翻译、出版、图书情报、金融、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物流工程、会计、审计、旅游管理、艺术、新闻与传播2年130006软件工程2年200007公共管理2年20000-300008口腔医学3年100009工商管理2-3年40000/29000-3300010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3年1000011法律(法学)2年13000-2000012法律(非法学)3年13000-20000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1、.基本奖学金
全日制普通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获得一等基本奖学金(冲抵全额学费);普通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获得一等基本奖学金(冲抵全额学费),30%获得二等基本奖学金(冲抵半额学费)。
2、普通奖学金
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不含软件工程)可获得普通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全年按10个月发放。
3、优秀奖学金
我校在校学习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可以参加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
硕士研究生甲等奖学金为每年3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4%;乙等奖学金为每??2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7%;丙等奖学金为每年1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9%。
4、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和培养单位每年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定比例的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岗位,其中助管工作劳酬资助标准一般为10元/小时,助教、助研工作劳酬资助标准由聘用单位或聘用者根据聘用研究生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但不低于助管工作劳酬的资助标准。
5、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略)
学校还可为困难学生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十四、就业
学生毕业后,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委培及定向生回原委培、定向单位就业。
十五、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cn)。
(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考试范围、参考书目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三)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蛴”覆椤?
(四)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代码:1048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4125
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cn
(五)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⑻ 武汉大学的招生简章是如何规定的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年修订)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普通高考学生、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称为农村学生“自强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通过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录取学生。
在江苏省,学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即两门选测科目其中任意一门达到A,另一门达到B+及以上),对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所有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
分专业录取时,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
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也相同时以同分取齐为原则,满足处于竞争关系考生的专业志愿。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

(8)武汉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武汉大学称:江苏文科状元符合本校录取条件
连日来,江苏淮安考生白湘菱受到关注。白湘菱高考语数外三科总分430分,为江苏省文科最高分,但因选修的历史科目得了B+而无缘清北等高校。
7月30日,负责接听武汉大学本科招生办热线电话的工作人员就白湘菱的情况表示,只要她的选修科目成绩为AB+及以上,就符合武汉大学的录取条件。我们的要求是AB+,这是按照招生简章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