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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书法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6-13 21:52:52

Ⅰ 关于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美术招生问题

1、山东省考生须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再报考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的专业校考。
2、山东省考生只允许在省内考点考试,不允许到其他考点考试。
3、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单独组织专业校考,试题和山东大学不一样。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美术类)

一、学校简介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创建于1984年,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 —— 山东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所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等学科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坐落在最适宜人类居住的美丽海滨城市——威海。学校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现有13个学院,3个教学部,42个本科专业,已形成了培养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高职生、留学生等多层次的教育体系。现有全日制统招在校学生1.4万余人,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79人,博士、硕士生导师110人。
新山东大学成立后,山东大学明确了威海分校“四个基地”的办学定位,即在山东大学整体办学规划的指导下,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山东大学本科教育的基地、山东大学对外学术交流与研究的基地、对地方尤其是为威海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基地、对东北亚尤其是对韩国教育研究与交流的基地。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先导,按照“加强基础、发展内涵、提高质量、建设特色”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空间科学”、 “海洋科学”和“韩国教学与研究”三大特色,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中国最优秀的本科生。
学校努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行三学期,完善学分制,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我校大力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已有9门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大力倡导多媒体教学和双语教学,开办“国贸(法学、新闻学、美术学等)专业+韩国语”的特色班;鼓励学生参加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等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近三年获得全国奖14项,省级一等奖40多项、二等奖近40项。近几年,学校先后承担国家973项目、国家社科重点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重大项目、山东省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及其它各级科研项目300余项,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数十项。
学校十分注重开展学生“三种经历”的培养,即海外学习经历、第二校园经历和社会实践经历。目前已与韩、美、英、日、瑞、法、澳等国家近30所著名高校密切合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生海外经历项目,主要有“1+2+1项目”,“一年交换项目”,“半年交换项目”,“一年公派自费项目”,“2+2双学士学位项目”,“1+1+1双硕士学位项目”,“3+1+1项目”和“推荐毕业生读研项目等各类项目”等;另外,部分学生还可通过校际交流,到国内著名高校体验第二校园文化经历。
学生在圆满完成学业后,可获得由山东大学统一颁发的毕业证书。10%左右的优秀毕业生可直接保送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艺术学院介绍
艺术学院始建于1998年,于2001年正式招生,下设音乐舞蹈系和美术设计系,在音乐学、舞蹈编导、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招收本科生。
美术设计系现有专任教师28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5人,讲师13人,另有外聘教师12人。现有兼职教授:中国艺术研究院水天中研究员,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设计专业教授余秉楠,中央美术学院造型学院院长戴士和,华东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院长、博导周长江,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美术学院教授、博导祝重寿,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美术学院副教授程向君等。
目前下设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两个本科专业。其中美术学专业下设国画和油画两个专业方向;艺术设计专业下设视觉传达设计和景观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方向。美术设计系共有国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基础四个教研室和景观艺术设计工作室。美术设计系目前有设计艺术学专业硕士点。
几年来,美术设计系的学生在各种展览和比赛中也频频获奖。仅07年以来,在中国“包装之星” 设计大赛上获得“包装之星”创意优秀奖2项,创意入围奖1项。在首届中国“西部之星”艺术设计大奖赛上获得优秀奖一个;在山东省第八届“学院杯“青年广告设计大奖赛上获得银奖2名,铜奖1名,优秀奖3名。在第二届华人海报设计大奖赛获得铜奖1名,优秀奖10名。2名同学的设计作品入选《中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年鉴》。1名同学为北京奥运纪念系列工艺品设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1名同学的设计作品入选入选2008年“世界学生之星”奖。1名同学的油画作品在山东省首届青年美展中获优秀奖、在上海美术家协会举办的第三届“风景·风情”全国油画人物画作品展中获优秀奖。

三、招生专业

美术学专业(油画、中国画方向):
● 本专业培养具备油画、中国画方向专业知识技能,并且有较高的艺术理论素养,能在文化艺术、艺术设计、艺术教育、新闻出版等部门从事专业创作、设计、教学、研究、编辑、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 主要课程:
油画方向:素描、色彩、油画风景写生、油画人像及人体写生、综合材料、现代绘画研究、创作与实践、中外美术史、计算机绘画等。
中国画方向:传统绘画临摹(山水画、花鸟画、人物画)、人物线描写生、人体线描写生、现代水墨实验、水墨画人物写生、动漫人物造型设计、壁画设计制作、民间美术、中外美术史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艺术设计专业(景观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
● 本专业培养具备景观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数字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较高学术理论素养,能在艺术设计、城市规划、风景区规划、设计教育、新闻出版、以及与艺术设计有关的企事业单位从事规划、设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 主要课程:
景观艺术设计方向:建筑设计、园林设计、景观创意设计、公共艺术与设施设计、景观规划设计、景观工程与施工、室内设计、中外景观发展史、模型制作、计算机辅导设计。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标志设计、版式设计、包装设计、专业摄影、广告设计、CI设计、印刷工艺、计算机辅导设计、文案撰写、世界平面设计史等。
●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四、计划及招生范围

序号 专业 招生计划 层次 学费标准 招生范围
1 美术学 50名 本科 6700元/年
2 艺术设计 100名 本科 6700元/年
山东、山西、河北、河南、湖南、湖北、江苏、安徽、辽宁、江西、浙江、甘肃、黑龙江、新疆、北京、陕西、 内蒙、天津等18个省市。

五、报考须知
1、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后可参加校考(山东省考生须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
2、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者,可持本省艺术类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考生将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省统考的合格证复印件贴在报名登记表背面。
●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上(山东省考生除外)。
●考生所在省市有我校考点的,只允许在省内考点考试,不允许到其他考点考试;没有设立考点的省份的考生可到我校临近考点参加考试(河南省除外)。
3、报名 、考试时间和地点:

山东省考点

省份 考点 地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山东 山东大学 济南市山大路27号 2月16日、17日 2月20日
山东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2月17日、18日 2月20日

外省考点

省份 考点 地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陕西 西安工程大学 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2月4日、5日 2月6日
河南 郑州24中 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2月8日、9日 2月10日
江苏 南京三十九中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新民路150号 2月6日、7日 2月8日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丹霞路8号 2月10日、11日 2月12日
湖南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2月16日、17日 2月18日
江西 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南昌市创业南路998号 2月20日、2月21日 2月22日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2月19日、2月20日 2月22日

六、专业测试内容及要求:

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
● 考试科目:素描(100分,180分钟)、色彩(100分,180分钟)。
● 考生自备考试工具(画板、画架、画凳、颜料、画笔等)。
● 考生不得在卷面上作任何与试题要求不符的标记、符号,违者视为无效卷。

七、录取原则

1、专业合格证的发放:校考后,根据专业成绩和分省招生计划向考生发放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发放专业合格证。

2、录取办法:获得我校校考和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

八、其它事宜说明
1、考生参加专业测试必须三证齐全(本省艺术类准考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三证”不全或不一致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2、考生成绩将于3月底在我校网站www.wh.s.e.cn公布,于4月上旬寄发专业合格证,成绩不合格将不再另行通知。
3、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作弊行为的学生进行清退,并报各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学校招生办公室 0631-5688282 5688902
艺术学院办公室 0631-5688952(美术设计)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邮政编码:264209
网址:www.wh.s.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Ⅱ 山东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第四条 学校本部和青岛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0422”,威海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9422”,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2020年青岛校区招生学院包括: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第五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山东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
学校本部和威海各设立一个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招生录取工作,两个招生领导小组共同遵守并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并于每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分别向招生委员会汇报各自招生工作。
第七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等。
第八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者未达到录取线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2. 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除个别省份和招生类型外,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最高分。
4.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报考我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符合相应招生简章要求。在安排专业时,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高考实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高考实考分数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必测科目等级相同时,考生辅助投档分高者优先录取。
山东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大学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等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5.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 山东大学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体育类招生按照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 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在学校提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考生所在省一本线上适当降分录取。
8. 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录取的考生,以及护理学专业通过降分或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
9.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10.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按公示标准收取,如遇政策调整,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www.bkzs.s.e.cn
咨询电话:0531-88364787,传真: 0531-88564787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1-88363636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bkzsw.wh.s.e.cn
咨询电话:0631-5688282,传真:0631-5688282
校区纪监审办公室投诉电话:0631-5688364
第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Ⅲ 山东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5月10日起开始报名)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学校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建校近120年来,山东大学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践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踔厉奋发,薪火相传,形成了“崇实求新”的校风,培养了60万优秀人才,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山东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本硕博衔接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为做好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特制订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围

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以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参照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以下同)上60分(理工类)或40分(文史类);对于不分文理的省份,须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上50分。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围

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对于高考成绩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以上高考成绩分数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等比例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强基计划招收180人,招生专业如下:

注: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中,“物理+化学”表示物理和化学都要选考,“物理/化学/生物”表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中只要选考其中一门即可,其他情况同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0日至30日考生登录山东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2),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最多可报考我校4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确定入围学校考核考生

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学校考核人选(如有同分考生,均可入围)。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报名条件中相应的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四)学校考核

我校于8月3日前组织学校考核(以下简称“校考”),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笔试和面试方案

笔试为综合试卷,满分100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满分100分。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审查,作为校考的重要参考。

3.体质测试方案及成绩使用方法

我校组织考生进行体质测试,测试内容:50米跑和立定跳远。测试结果不计入校考成绩,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校考成绩折算

校考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我校校考工作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校考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分数级差。若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比较校考成绩,然后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或不分文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学科相近原则录取到其他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予以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为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专门制定本硕博衔接的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按照“3+1+X”模式进行本硕博衔接式培养,其中“3”是指3年的本科培养阶段,包括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实践环节等;“1”是指1年的本研衔接阶段,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国学、古典文献、科技考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国家治理、国际问题等)设计对应的衔接课程模块,学生可自主选修其中一个模块;“X”是指研究生培养阶段,学生在选定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相关学科攻读博士学位,基本学制四年,考核合格授予博士学位。

强基计划学生实施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学生入校后,在第三学年末(本科阶段)进行第一次考核与分流,考核通过者进入第四学年(本研衔接阶段)继续学习;未通过者退出强基计划,转入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同时从相应专业普通班中选拔相同数量的优秀学生增补进入强基计划。在第四学年末,根据本科毕业审核情况,对符合本科毕业要求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通过推荐免试形式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没有达到要求的学生退出强基计划。在第五学年末进行第三次考核与分流,考核通过者根据学生意愿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自愿放弃或未通过考核的学生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

我校对强基计划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和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并在学术交流、公派留学方面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同时为强基计划学生分阶段颁发荣誉证书。

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详见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将有关情况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撤销其毕业证、学位证。学生所在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本方案如有与教育部2020年招生培养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山东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邮编:250100

招生咨询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bkzs.s.e.cn

山东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31-88363636 邮箱:[email protected]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Ⅳ 求山东大学书法专业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市】
1、中国人民大学
2、北京师范大学
3、首都师范大学
4、北京交通大学
5、中央美术学院
6、中国艺术研究院
7、中国传媒大学(导师:刘守安教授)
8、北京语言大学(导师:朱天曙教授)
9、北京城市学院【民办】

【天津市】
10、天津美术学院
不知道南开大学和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么?有待确定!

【上海市】
11、上海交通大学
12、上海师范大学
13、华东师范大学
印象中复旦大学也招的,有待确定!

【重庆市】
14、重庆大学
15、西南大学
16、四川美术学院
17、重庆师范大学

【黑龙江省】
18、哈尔滨师范大学

【吉林省】
19、吉林大学
20、北华大学
21、吉林艺术学院

【辽宁省】
22、东北大学
23、渤海大学
24、沈阳师范大学
25、鲁迅美术学院
26、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7、辽宁师范大学

【内蒙古】


【河北省】
28、河北大学
29、河北师范大学

【山西省】
30、山西大学
31、山西师范大学

【陕西省】
32、西安交通大学
33、西安工业大学
34、陕西师范大学
35、西安美术学院

【宁夏】


【甘肃】
36、西北师范大学

【新疆】


【青海】
37、青海民族大学

【西藏】


【四川】
38、四川大学
39、成都学院

【云南省】
40、云南大学(导师:成联方副教授)
41、云南艺术学院
42、云南师范大学

【贵州省】
43、贵州民族大学

【湖北省】
44、湖北美术学院

【湖南省】
45、中南大学(导师:王希俊教授、向彬教授<博士>、罗红胜副教授<博士>)
46、湖南师范大学
47、湖南科技大学

【广西】
48、广西师范大学
49、广西艺术学院
50、广西大学【书画美学】

【广东省】
51、暨南大学
http://yz.jnu.e.cn/
52、广州美术学院
53、广州大学
5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海南省】
55、海南师范大学

【福建省】
56、厦门大学
57、福建师范大学
58、华侨大学
59、泉州师范学院

【江西省】
60、南昌大学
61、江西师范大学
62、景德镇陶瓷学院

【浙江省】
63、浙江大学
64、中国美术学院
65、杭州师范大学

【安徽省】
66、安徽大学
67、安徽师范大学
68、淮北师范大学

【江苏省】
69、南京师范大学
70、南京艺术学院
71、南京大学
72、东南大学
73、江苏师范大学
7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75、扬州大学

【河南省】
76、郑州大学
77、河南大学
78、河南师范大学

【山东省】
79、山东大学
80、聊城大学
81、曲阜师范大学
82、山东艺术学院
8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84、齐鲁工业大学
85、山东建筑大学
86、济南大学【文学(书法学)】
87、山东师范大学【书法美学】

Ⅳ 2022年山东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山东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 工作 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第三条 学校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


第四条 山东大学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最优秀的本科生和最具创造力的 研究生 ,加快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国家败肢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形成了具有山大特色的多层次、立体化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 学校本部和码毕青岛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0422”,青岛校区招生学院包括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威海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9422”。考生 填报志愿 时分别填报察模世,分别录取。


第六条 所有 毕业生 统一颁发山东大学本科 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山东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学 校招 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守并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并于每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招生工作。


第八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提供咨询服务;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录取工作相关问题;组织录取 新生 的复查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等。


第九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及办学条件、毕业生 就业 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投档时,对于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 高考 加分项目,山东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2.山东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 志愿 。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者、高考语文成绩高者、高考外语成绩高者,来源计划录满为止。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山东大学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 考试 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相应规定。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5.保送生、 强基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艺术 类、 体育 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


6.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学习 。


7. 强基计划 、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


8.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建议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9.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 学费 。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学分学费按实际修读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我校各本科专业学费一般约为5000-78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约为9000元/年;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为国家示范性学院,根据相关政策,学费约为12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约为35000-450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800-12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依据国家和山东省最新政策执行。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设有各类奖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山东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山东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咨询和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www.bkzs.s.e.cn


咨询(监督)电话:0531-59626977


传真:0531-88564787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31-88364422(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bkzsw.wh.s.e.cn


咨询(监督)电话:0631-5688282


传真:0631-5688282


校区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631-5688364(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Ⅵ 书法专业能考山东大学吗

这个是可以的。专业并不会影响报考大学,大学之后,专业都是需要重新选择以及学习的,山东大学常年开设有书法专业,全国统一招生。

开设书法专业的211、985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暨南大学、河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书法和其他艺术门类在技能方面相比有特殊性。书法技法固然重要,学习书法当然首先要学习技法,但没有很高的文化修养是不可能把字写出高品位的,搞研究更无从谈起。书法人才需要具有多种知识结构,书法学科需要多种学科的支撑。

书法学不仅要研究书法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的具体内容、形式及发展变化和相互关系,而且更要研究所以如此的物质、精神的原因及其内在联系和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整、科学的书法学学科体系和学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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