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艺术生招生简章
① 求: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1楼
一、学校概况
天津工业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文、管、经、法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下设15个学院,目前学校共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生等全日制在校生两万七千人。现有13个博士点、44个硕士点和11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以及MBA授予权,47个本科专业,具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省部级重点学科,还有天津市的“重中之重”学科、重点发展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有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天津市工程技术中心和天津市技术推广中心,还设有博士后流动站。2003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为可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
二、表演类、编导类专业概况
天津工业大学表演类、编导类专业设有表演和广播电视编导两个本科专业,其中表演专业下设服装表演与营销、服装表演与策划、影视表演与文化管理、音乐表演与文化管理四个专业方向。
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我校是全国最早开设服装表演专业的院校之一,该专业已成为我校特色和亮点专业,培养的学生为学校赢得了诸多荣誉,使我校服装表演专业跻身于全国同类院校前列。近年来该专业学生获得的主要奖项有:
1.“第九届CCTV模特电视大赛全国总决赛”(全国最高级别专业赛事之一),共有六名学生入围,并获男女冠军和男十佳模特一名。
2.2009第四届亚洲超级模特大赛总决赛第五名。
3.2009年“长春杯”国际(汽车)超级模特大赛国际总决赛 “十佳”及“国际超模”一名。
4.2009世界模特大赛中国区冠军一名。
5.2008中国时尚大奖颁奖典礼年度十大名模一名。
6.第59届世界小姐 中国区总决赛“十佳”一名。
7.2009第四届亚洲超级模特大赛中国区总决赛 “十佳”及“最佳形体奖” 各一名。
8.“第八届中国职业时装模特大赛”(全国最高级别专业赛事之一) 获“十佳职业模特”一名。
9.“第十三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全国最高级别专业赛事之一)获男模亚军和最佳T台表现奖。
10.“第九届中国职业时装模特大赛天津赛区选拔赛” 获冠军、季军和“十佳职业模特”九名。
11.“第35届环球比基尼小姐大赛中国区总决赛” 获“最佳人气奖”、“最佳体态奖”和“优秀模特奖”。
12.“第34届国际比基尼小姐大赛中国区总决赛” 获亚军、最佳创意奖、最具潜质奖、最佳活力奖、最佳友谊奖和优秀奖。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培养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制作、主持策划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有:传播学、电视艺术概论、戏剧艺术概论、中国戏曲、影视作品分析、视听语言、电视节目制作、色彩学、摄影技术、照明技术、电视节目策划、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
四、招生计划
本科计划招生260名(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专 业
专业方向
学制
层次
招生人数
所属学院
表演
服装表演与营销
四年
本科
80(男20、女60)
艺术与服装学院
服装表演与策划
四年
本科
20(只招女生)
影视表演与文化管理
四年
本科
30(男15、女15)
人文与法学院
音乐表演与文化管理
四年
本科
40名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本科
90名
注:音乐表演与文化管理方向具体招收:
管乐:长号、低音长号、小号、短号、中音号、上低音号、大号、圆号、长笛、短笛、中音萨克斯、次中音萨克斯、单簧管、低音单簧、管钟、打击乐、贝斯。
② 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取消设计学类等专业校考考试
天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天津工业大学将取消部分专业的校考考试,下面是我整理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2021天津工业大学取消部分专业校考
设计学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动画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在部分省市编制分省计划,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依据我校后续发布的《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
天津工业大学简介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最早的学科始建于1912年,1958年开始独立办学,原名河北纺织工学院,1968年更名为天津纺织工学院,2000年更名为天津工业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获批国防科工局与天津市共建高校,深度融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是我国最早开展纺织高等教育的学府之一,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艺、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综合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总占地面积约19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学校下设21个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22000余人,全日制硕士生4000余人,博士生400余人,成人教育1700余人,2019年外国留学生人次数达到2055人次,外国学历生数达到498人。
③ 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后,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其内容涵盖所有生源省市。
第四条学校性质及简况
一、学校全称:天津工业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58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凡高考录取施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执行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
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市,学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排队,再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类推。
第十四条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即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注: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当相应批次、同一专业(不包括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志愿顺序排序录取;如专业志愿顺序相同,再根据不同科类: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注:江苏籍考生参照第十七条执行)
第十六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七条对江苏籍考生
一、我校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达到必测科目4C,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各专业对选测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
二、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软件工程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包括服从志愿)。
第十九条天津市考生报考英语专业需参加英语口语测试且合格。
第二十条学校艺术类录取,按照《天津工业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项水平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录取时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我校非英语、日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五条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批次以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安排的批次为准。
第二十六条我校2017年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对高考状元多少分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二十七条学费:本科普通类4400-5400元/生·年,艺术类12000-15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通信工程(中外合作)专业22000元/生·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专业24000元/生·年;进入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的软件工程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1000-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寄发的新生报到须知。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八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九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提前修满学分者可提前毕业),并颁发天津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奖学金与特困生资助措施
第三十二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人民政府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及名人设定的奖学金等。
第三十三条学校设有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开设了“绿色通道”,经济困难学生可办理无息借款缴纳学费或依据有关政策给予适当减收部分学费的手续,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设有助学贷款、社会资助基金、勤工助学基金、特别困难学生补助等,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招生咨询录取信息公布方式监督举报电话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电话:022-83955227;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邮编:300387;E-mail:[email protected]学校网址:www.tjpu.e.cn
第三十五条本科新生报到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第三十六条录取信息通过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网http://zsb.tjpu.e.cn公布。
第三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八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2-83955181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度本科层次招生。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