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16招生简章
1. 重庆医科大学简介及招生计划
重庆医科大学[学校简介 招生章程 学费标准]2011年在重庆省本科录取最低分为文科576分[历年文科线] []、理科561分[历年理科线] 。2012年,重庆医科大学本科计划继续扩招,全国计划招生4542人,其中省内招2492人[详细信息]
重庆医科大学原名重庆医学院,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而成。1985年更为现名。学校先后隶属于卫生部、四川省人民政府,现隶属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历经五十多年的发展,重庆医科大学已成为一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地方重点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重庆医科大学专业设置] 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3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博士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工作站5个;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12个,二级学科76个;现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实验动物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5个,省级人文社科基地1个,另设有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学校开设26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医学检验等10余个专业为国家级、市级特色专业。
2. 重庆医科大招生本科必须单科成绩及格吗
是的,重庆医科大招生本科必须单科成绩及格。根据《2016年重庆医科大学招生章程》二、录取原则:本科考生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重庆医科大学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医科大学(Chongqing MedicalUniversity)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1956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重庆医学院, 1985年更为现名重庆医科大学。
办学性质和层次: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院校代码:10631
学校地址: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61号);新生入学报到地点详见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在四川招收的专科,就读地点在四川省西昌市凉山卫生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2656亩,建筑面积约72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2.82亿元,藏书167余万册,现有在校生32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专兼职教师2104人(其中专任教师985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90人(专任教师654人)、博士生导师228人。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3.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四川加分最高认可20分)。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分数相近,则按德智体综合情况录取专业;部分实行志愿清的省(市、区),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本科考生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若专业计划已满,考生又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
4.重庆市本科提前批“免费医学定向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无论是否服从调剂,皆不进行专业调剂(即不进行定向区县的调剂)。
5.投向各省的临床医学(“5+3”一体化)招生计划为意向性计划,学校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部分调整。
6.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2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7.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机构,相关性别要求请参考公招条件)。
8.我校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口腔医学专业不招“左利手”(俗称“左撇子”)。其它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生源范围
今年我校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山东、吉林、河南、河北、新疆、安徽、山西、陕西、宁夏、海南、辽宁、甘肃、北京、上海、内蒙古、天津、黑龙江、青海、西藏等31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批次在各省(市、区)有不同,具体情况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医科大学计划情况及说明。
重庆医科大学学校网址:http://www.cqmu.e.cn
3. 重庆医科大学医学检验考研都有那些科目
重庆医科大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6 西医综合
④--无
4. 重庆医科大学的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医科大学(ChongqingMedicalUniversity)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1956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为现名重庆医科大学。
办学性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院校代码:10631
学校地址: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61号);新生入学报到地点详见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在四川招收的专科,就读地点在四川省西昌市凉山卫生学校)。
邮政编码:400016学校网址:http://www.cqmu.e.cn
招办电话(传真):023-68485358,65714673,65714674
纪检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cqmu.e.cn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学校相关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政策的制定、执行及监督。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2654亩,建筑面积约72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2.98亿元,藏书176余万册,现有在校生31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专兼职教师2192人(其中专任教师977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385人(专任教师648人)、博士生导师236人。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3.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专业时,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四川加分最高认可20分)。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分数相同,则按德智体综合情况录取专业;部分实行志愿清的省(市、区),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本科考生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若专业计划已满,考生又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
4.根据教育部的安排,进行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上海市,按其教育考试院制定的2017年录取工作方案执行。浙江省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学校的具体专业,投档比例为1:1,学校审查学生的体检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如考生符合报考专业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良好,学校录取;如不符合报考专业的身体条件或综合素质评价有明显缺陷,学校退档,缺额计划参加下一阶段的志愿填报,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上海市实行院校专业组填报志愿、投档,对符合我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到我校同一专业组的考生,按预先公布的分专业计划,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分数相同,则参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当考生所报专业均已录满,如果考生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则调剂到考生投档的同一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学校退档,缺额计划参加征集志愿。
5.重庆市本科提前批“免费医学定向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无论是否服从调剂,皆不进行专业调剂(即不进行定向区县的调剂)。
6.投向各省的临床医学(“5+3”一体化)招生计划为意向性计划,学校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部分调整。
7.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3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8.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机构,相关性别要求请参考公招条件)。
9.我校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口腔医学专业不招“左利手”(俗称“左撇子”)。其它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生源范围
今年我校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山东、吉林、河南、河北、新疆、安徽、山西、陕西、宁夏、海南、辽宁、甘肃、北京、上海、内蒙古、天津、黑龙江、青海、西藏等31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招生,录取批次在各省(市、区)有不同,具体情况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医科大学计划情况及说明。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我校从2017级普通本科专业起实行学分制管理,根据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各专业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根据国家规定按4625-6250元/年的不同标准预收。学费分为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专业学费固定不变,学分学费按学生每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收取,学生学费每学年末结算一次;
专科学费6000元/每年;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学生第1学年收费分别按联合办学大学收费标准执行;第2—5学年收费按我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标准执行;第6—8学年研究生阶段收费按照当年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同时享受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
2.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人。
3.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4.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5.收费公示信息可见学校网站财务处网页“信息公开”。
五、学生资助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学校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奖、贷、助”等各项学生资助措施,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3)校内一等奖学金8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4)校内二等奖学金5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同保险公司合作,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社会捐资助学:学校积极开拓社会捐资助学渠道,欢迎校外企事业单位、个人和社会团体到我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学生资助项目(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
5.另外,学校还成立了“重庆医科大学特困学生助学基金”及“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基金”,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设立了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6.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阶段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奖助学金覆盖范围100%。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符合重庆医科大学毕业、授位相关管理规定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以下证书:
1.“5+3”一体化毕业学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士学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通过国家和重庆市卫计委相关考试,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3.专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专科毕业证
七、学校将依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情况、培养需求,在专业课程学习阶段,分派在校本部和教学基地完成。
八、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阶段的培养分别在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永川医院、附属大学城医院等直管附属医院完成,根据当年各个医院的研究生培养情况,确定各个医院的接收计划,学生根据前五年本科阶段学业成绩排名,进行自主选择;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硕士阶段的培养在附属儿童医院完成。
九、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十、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5. 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医学考研复试临床操作考哪些
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考核)两种形式。
(1)笔试:外语测试(含专业外语)、专业课考试一律采用笔试形式。
(2)面试。
复试内容:专业、专业外语考试为笔试,基本素质及基本技能考核须面试和实际操作;笔试命题内容一般在同一院系按各二级学科统一命题。
6. 医学检验在职研究生如何考
现在需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考试科目需要查询具体学校招生简章规定,下面参考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医学检验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医学检验专业招生章程
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医学检验专业考试情况,重庆医科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人才培养体系,有国家级重点学科4个,即:内科学(传染病)、儿科学、神经病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博士后流动站3个: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药学,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现代医学检验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后能够从事医学检验及医学类实验室工作,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医学高级专业人才。
一、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医学检验专业招生条件
1、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并获得学士学位。
2、大专学历者,可参加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3、不申请学位的学员,入学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医学检验专业培养要求: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考试科目有:英语、政治、和西医综合。其中,西医综合包括:生理学,生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诊断。达到国家医学复试分数线后,择优录取。
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及医学检验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医学检验操作技能的系统训练,具有临床医学检验及卫生检验的基本能力。
三、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医学检验专业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主要课程:生物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病理学、微生物学及检验、寄生虫学及检验、免疫学及检验、血液学检验、临床生物化学及检验、诊断学、内科学、药理学、计算机基础。
四、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
修业年限:二-三年。
授予学位:医学硕士。
备注:我校2015年招收的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包含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博士)、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A类)、人才提升计划申请人员(硕士B类),因校本部床位有限,学校均不统一安排住宿,请各位学员自行安排好住宿事宜,校外住宿安全问题自行负责。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y.cqmu.e.cn/
7. 重庆医科大学2016在甘肃招生吗
2016重庆医科大学招生计划:

其中甘肃招生计划45名,具体专业可以到重庆医科大学官网查询
8. 重庆医科大学2015年在职研究生什么时候
这是2014年的一、报考范围: 单独考试考生只限于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生。二、招生人数:10 名。
三、报考条件:
1.普通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四年或四年以上(2010 年 8 月底之 前参加工作),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成为业务骨干、或已发表研究论文。
3.所在单位和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
4.身体健康,符合我校体检标准。 四、报名日期和地点:
报名日期:与 201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一致医学.先网上报名,后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时间为:10 月 10 日—31 日 09:00—22:00;现场报名时间为
11 月 10 日—14 日 08:30—17:30。 报名地点:重庆市重庆医科大学报名考试点。五、报名手续: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报名考试点必须选择重庆医科大学,否则报名无效。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步骤,具体时间和办法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详细时间和信息请登陆我校网站 查询。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 专业、毕业高校、毕业时间、现任职务、联系方式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书;两名专家出具的推荐书;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单独考试申请书;其它相关材料。
六、考试:
1. 考试时间:与 2014 年全国统考时间相同。
2. 考试地点:重庆医科大学。
3. 考试科目及科目代码:
① 111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
240 单独考试英语
618 单独考试数学
619 单独考试西医综合
701 单独考试中医综合
② 其余考试科目与我校 2014 年硕士生入学考试科目相同。
以上全部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