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排名 » 华中科技大学2014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14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6-15 10:09:44

❶ 华中科技大学光电学院考研复试是怎样的,是不同的方向复试科目不同吗

以下是今年的复试细则,在光电学院主页上找到的,你可以仔细看看:

http://oe.hust.e.cn的院务通知一栏 往以前的页面翻

光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总分:310,外语:42,政治:42,数学:80,专业课:80
二、复试工作进度:


三、复试主要内容
1.英语听说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
英语听说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测试分三部分:
1)主考教师就考生背景提问,考生作简要回答(约1分钟);
2)考生听一段约2~3分钟的录音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约2分钟);
3)主考教师针对考生的发言提问,双方进行交谈(约3分钟)。

2.专业笔试 (占复试总成绩的40%)
1)时间和地点: 3 月 30 日上午8点开始,地点报到后见安排。
2)考核要点:专业笔试大纲见光电学院网站
(http://oe.hust.e.cn/menu61.html)。
3)考试科目:专业笔试课程共四门,通信原理、激光技术、光电技术和单
片机原理,每门科目50分,考生可以任选两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5小时。

3.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
1)时间及地点:3 月30 日下午2点开始,具体地点报到后见安排。
2)考核要点:教育背景(本科就学情况)、毕业设计情况(应届生)、研究或业务工作情况(非应届)、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口头、书面)及综合归纳能力、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实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综合印象及相关业绩、基本政治态度及道德品质。

4、复试成绩算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听说能力测试成绩20%
(注:按《华中科技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规定,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考生考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考研总成绩M按以下公式计算:
其中:A——参加全国统考成绩
B——复试笔试成绩(以100制计)
C——复试面试成绩(以100制计)
D——复试英语听说成绩(以100制计)
注:考生的总成绩是评定学生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四、注意事项


华中科技大学光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0年3月17日

附件
工程硕士与工学硕士的区别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教育侧重于工程素质培养和工程实践能力训练;工学硕士是侧重于基础理论学习和学术研究。
(一)工学硕士(学术型学位)
工学硕士的学费为8000元/年,学制为2.5年,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分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两种。全额奖学金资助全额学费;半额奖学金资助学费的一半。
(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工程硕士)研究生均为自筹经费,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费为8000元/年,按年交纳,学制为2年。毕业时
发给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的学位证书。
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但可参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可获得单项奖学金。院系或导师可根据学生参加科研工作情况发给科研补贴。其他在校待遇与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相同。

❷ 华中科技大学有没有志愿级差

华中科技大学2014本科招生简章规定:

1、第十四条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且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若省级招办将其档案与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同时投放我校,录取时实行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

2、第十九条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同等条件下各专业以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学校所有专业(含医科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❸ 华中科技大学激光原理 考研专业课要看哪几本书

华中科技大学考839激光原理,具体如下。
华中科技大学★▲光电信息工程专业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提醒:华中科技大学研招办官方不指定具体参考书,本参考书信息由华中科技大学本专业部分研究生提供,仅供参考。
830 固体物理
(1) Kettle C著. 项金钟,吴兴惠译. 固体物理导论.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5。
(2) 黄昆原著,韩汝琦改编. 固体物理学.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
831 电子技术基础
康华光,陈大钦. 《电子技术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
838 物理光学【2】
(1)竺子民,物理光学,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年
(2)梁全廷,物理光学,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年;
(3)梁铨廷,物理光学,机械工业出版社,1987年。
839 激光原理
1.激光原理国防工业出版社2000年版 周炳琨等编;
2.激光技术(第二版)科学出版社 2005年 蓝信钜主编。

❹ 华科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同等学力人员不能跨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修生除外),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其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不出具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不出具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国家认可学历的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
(3)非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三)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❺ 关于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的几个疑问

第一,只是招生总数;第二,在复试的时候选;第三,差别不大,软件学院更注重实践;第四,学硕也要交学费,专硕学费一万以上。

❻ 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的考生分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此类考生招生计划单列)

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决赛金奖、银奖的考生(奖项须经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名单公示)。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为突出基础学科在国家关键领域的支撑引领作用,同时聚焦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设置如下: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哲学。招生计划不超过120人。我校将在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投放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本人以真实诚信为原则,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华中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87)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专业(考生须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填报所有可填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报名时间:5月10日—5月30日12:00 。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各省(区、市)本科一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7月26日前,符合第一类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照考生所属科类不超过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均予以入围参加考核并公示入围标准。符合第二类报考条件的考生,直接获得入围测试资格。

(四)高校考核

学校将于8月4日前举行高校考核(含面试和体育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测试形式:分专业组面试(理科专业组及文科专业组)、体育测试

测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分专业组面试: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分专业组进行面试考核,面试采用多对一模式,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思维,会对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核。面试成绩由学业基础能力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

体育测试:测试包括立定跳远、50米跑2个项目。测试评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高三年级标准执行。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折算成满分100分)*85%+面试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分科类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专业安排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体育成绩进行排序。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同科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专业单独编班,单独实施人才培养模式。试行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执行分流考核方案,对学生进出实行动态管理,对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动态调整;享受优先推免、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点击查看)

五、其他说明

(一)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二)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五)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以上。

(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 87559946

传 真:027-8755701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cn

纪委(监察处):027-87543616

八、本简章由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

热点内容
四川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博士 发布:2025-10-20 08:58:11 浏览: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么样 发布:2025-10-20 08:53:49 浏览:575
华为要本科生吗 发布:2025-10-20 08:25:41 浏览:550
2008年青岛本科生工资 发布:2025-10-20 08:04:24 浏览:444
东北大学艺术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8:35 浏览:299
我的大学生活txt 发布:2025-10-20 07:35:28 浏览:25
人民大学外语系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1:12 浏览:894
上海交通大学考研辅导班 发布:2025-10-20 07:24:54 浏览:420
华中农业大学细胞生物学考研群 发布:2025-10-20 07:09:36 浏览:558
南京大学2016考研线 发布:2025-10-20 06:43:12 浏览: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