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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3-06-15 10:20:22

Ⅰ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学费多少

学费标准:艺术类各专业15000元/学年;普通类和体育类各专业13000元/学年(如有调整,按当年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
学校类型: 独立学院 所在地: 江苏 性质类别:师范类
通讯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东风南路518号
录取规则:
(1)英语类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2)对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
(3)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外省考生,高考考试科目均按各省级招办的选科规定执行。江苏考生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详见我院招生网公布的江苏省录取规则。
(4)安徽、山东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书法、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专业考生,安徽的音乐表演(电脑音乐制作与录音、钢琴调律与乐器修造)专业考生,山东的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以及江苏的音乐表演(电脑音乐制作与录音、钢琴调律与乐器修造、艺术管理)、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合格;江苏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书法专业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并取得南京师范大学或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业合格证。除此之外的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报考时注意我院有无投放相关专业招生计划)。
(5)对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书法及美术类专业的文化分达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直接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省份分专业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6)对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体育教育、音乐专业的文化分达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如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7)对报考我院普通类各专业的外省考生,在录取时将按照“志愿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对符合专业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江苏普通类进档考生将按照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顺序,再采用“志愿优先、兼顾级差”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与所录专业,其中投档考生排序时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对考生排序,详见我院招生网公布的2013年江苏省录取规则。
(8)录取中的照顾政策,遵照各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9)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Ⅱ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章程,章程是作用于组织内部的规范性文书。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章程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当下社会,章程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章程具有约束力,是组织所有成员的思想准则和行动规范,每个成员都应该遵章办事。那么相关的章程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证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南京师范大学,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是江苏省教育厅。中文简称南京师大、南师大或南师,英文名称为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NU或NJNU。法定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目前设有仙林(栖霞区文苑路1号)、随园(鼓楼区宁海路122号)、紫金(玄武区板仓街78号)三个校区。

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和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高校。

第三条学校对于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录取政策参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并落实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审议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各类招生方案并报校党委常委会或校务会议审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各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招生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意见。

第七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以及拟订各类招生方案,报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指导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开展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考生须通过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对于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进档考生(不含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以外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十三条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热爱外语类专业且英语基础扎实,如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报考学校体育学类专业,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以体育统考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安排专业,若体育统考专业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对于艺术类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厚生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运动队及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学校依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相关招生简章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至专业大类的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方案,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条学费、住宿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苏价费〔2014〕136号等)和(苏价费〔2002〕369号)。学费按工科类5800元/年,理科类5500元/年,文科类52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体育类5300元/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为每人每年6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校全面落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形成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和绿色通道等多元融合的助学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构建发展型资助体系,将“扶困”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形成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四维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助力广大学子成长成才。

第二十二条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邮编 210023);

招生咨询电话:025-83720759;

招生监督电话:025-85891511;

招生信息网址:http://bkzs·njnu·e·cn;

微信公众号:南师招生(nsdzsb)。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Ⅲ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条件

招生抄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袭、身心健康,具有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
2.
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 2018 年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 80 名。
3.
报名条件 考生需对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鲜明特长及培养潜质,且相关学科成绩始 ...
4.
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本人获得的奖项,对应学科特长类别及科类,按下表填报招生专业(类)。
5.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2018 年 4 月 10 ...

Ⅳ 阳光高考网自主招生农村专项的高校有哪些

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显示,
1.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招生规模为5万名。有关高校特别是中央部门高校要统筹好招生计划的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综合考虑有关省(区、市)贫困地区生源比例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计划,并向农村考生数量多、升学压力大的省份倾斜。
2.严格报考条件。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考生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国家专项计划。有关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报考条件及实施办法。
3.完善录取办法。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有关要求执行,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有关省(区、市)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完善投档录取办法,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2015年具有农村专项招生资格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大学
南京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郑州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西 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兰州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Ⅳ 南京师范大学一共设有多少专业

以上就是我所知道的南京师范大学所设的专业,如有遗漏还望见谅!感谢不断关注!

Ⅵ 南师大推免生,什么学校都可以吗江苏教育学院,也就是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可以收吗

南师大推抄免生不是所有学校都可以申请,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不在南师大推免生范围内。

一、南师大推免生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南师大推免生接收专业与人数: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全日制招生专业中除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均可接收推免生。接受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全校招生规模的50%。

三、南师大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1、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类学科或“国家基地班”专业,以及南师大研究生优质生源基地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者(排名第一)。

3、本科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个人奖项获得者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4、南师大2018年暑期大学生夏令营的“合格营员”获得者。

5、南师大推免生招生宣传活动异地面试表现优异者。

Ⅶ 南京师范大学的招生标准是什么它的分数线是多少

南京师范大学作为一所百年老校,名家大师辈出,文化底蕴深厚。李瑞清、江谦、柳诒徵、郭秉文、李叔同、张士一、陶行知、陈鹤琴、吴贻芳、孟宪承、杨贤江、徐悲鸿、高觉敷、罗家伦、潘玉良、张大千、唐圭璋、傅抱石、陈邦杰、陈洪、吴作人、李旭旦、孙望等诸多蜚声海内外的专家学者曾在此主政或执教。目前更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在此潜心耕耘,著书立说,培育后学。经过一代又一代南师人薪火相继、身教言传,历史性地生成了“严谨朴实”的学术品格,育就了“以人为本”的厚生传统,砥砺出“团结奋进”的拼搏意识,塑造了“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学校以“正德厚生、笃学敏行”为校训,形成了“严谨、朴实、奋发、奉献”的优良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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