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壹』 2019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桂林 电子科技大学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及地方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桂林 电子科技大学 ,院校代码:10595。
第三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区共建院校,是广西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培养包括高职(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四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是桂林市金鸡岭校区、桂林市花江校区、北海市北海校区。应用型本科、高职(专科)各专业办学地点在北海校区。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领导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编报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有关问题、组织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等。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纪检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九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我校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
第十一条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所填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投档成绩减去专业分数级差,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每个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均为1分。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录取情况调剂至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档案退回(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除外)。
第十三条当考生投档成绩或投档成绩减去专业分数级差后出现分数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文化分、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四条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考生【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表演)除外】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分由投档文化分、艺术分折合成百分制组成,权重比为4:6,二者直接乘各自权重之和为综合分值。
第十六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表演)考生,在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校考专业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七条我校所有专业对学生英语水平均有一定要求,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外语类专业除外)。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我校时慎重考虑。
第十八条各专业录取时对考生性别、应往届均无限制(国防生除外)。
第十九条国防生录取按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
第二十二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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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报考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要什么条件
报考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条件即可。
2016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与招生专业
2016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00名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另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名。
招生专业详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一览表》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招生专业简介》。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还需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且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还需符合以下规定: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条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条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条中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工程硕士(除项目管理)、会计硕士、翻译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第(一)、(二)中的各项要求。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guet.e.cn/
『叁』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有自主招生吗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指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即通过对口高考招录中职优秀学生计入大学专科或本科深造。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符合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已经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
二、招生计划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中职对口升高职招生计划
共计31个专业,招生人数共计1500。
注: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最终以自治区教育厅、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报名我校的考生于2016年3月28日至4月18日在我校《2016年中职升高职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dbh.guet.e.cn:8089/index.asp
)中进行报名,填报有关报考信息,并打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中职升高职报名表》,本人签名后交所在中职学校加盖公章。
四、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1、按照自治区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我校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对考生进行文化素质测试与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测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相应科目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准,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技能与基本理论,满分100分。
2、测试时间:
2016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现场确认;
2016年4月23日下午2:30-4:00,测试。
3、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中职升高职报名表,参加现场确认及测试。免收考试报名费。
五、免试条件
1、凡符合报考条件,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可申请免试,我校优先录取(注:国家级技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自治区级技能比赛是指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
2、凡与我校签订《中职对口升学联合培养协议》学校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试。由所在中职学校提供考生中职阶段前三个学期的文化素质综合成绩与职业技能综合成绩,我校择优录取。
3、已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我校承认其考试成绩,可以申请免试。由所在中职学校出具中职升本考试成绩证明,我校择优录取。
六、材料报送
请各中职学校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下列材料:
1、必须参加测试的考生材料:有考生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中职升高职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材料:
(1)有考生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中职升高职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免试条件1的:获奖学生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符合免试条件2的:所在中职学校提供的考生中职阶段前三个学期的文化素质综合成绩和职业技能综合成绩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4)符合免试条件3的:所在中职学校出具的考生中职升本考试成绩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肆』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2010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专业设置
机电一体化工程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信息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
会计
电子商务
物流管理
市场营销
秘书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通信技术
电子技术
旅游管理
室内设计
招生咨询
1、自考文凭国家是否承认学历?自考毕业生与普通毕业生待遇有何异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国家举办的权威性考试,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规定,国家任何单位与个人都必须承认自学考试文凭,自考文凭与普通生的毕业文凭具有相同的效力,享受同等的待遇。成绩符合要求者可授予相应学位,国家承认其具有同等的学历。
2、自考助学班的性质是什么?
答:我国高等教育分三种形式:自学考试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高考录取),成人高等教育。自92年起国家规定允许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并允许参加省级统考的考生可以参加主考院校的举办的助学班学习,助学班教育形式就是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的正常教育,但一般“组学班”名词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
3、自考考试的形式如何?
答:考试分区考和沟通考,区考:每年(1、4、10)三次考试,在学校参加区自考委组织命题考试,每次可考4门以内(包括4门)。沟通考:经广西自学考试招生考试院同意,我院自学考试助学班部分专业有1/3的课程可参加我校其它教育形式的课程考试,这些课程通过学校组织的考试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考试全部通过则发予相应文凭。
4、自考本科能否考研及考公务员?
答:可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凭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因此获得自考本科文凭者同样可以参加公务员或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
5、学习周期结束后,考试尚未全部通过怎么办?
答:无需再交学费,免费重修未通过的课程,继续参考试,直至考完获得毕业文凭。
6、对于自考生,报读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的优势是什么?
答: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优越的办学条件给学生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应用科技学院拥有最先进的教学设施,拥有最雄厚的师资力量,拥有最完善管理体系,拥有独有的办学方格。学院注重自学考试助学班办学,自考生每年花费普通本科生近一半的学费就可与普通本科生一样的校园,一样的设备,一样的师资,一样的管理。学院还成立自考学生会,发展优秀学生入党,设立奖学金制度;另外,应用科技学院注重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专培养社会急需的应用型人才,毕业后一律推荐就业。
7、在招生点报名时需要交纳什么费用?
答:各招生点只是为了方便各学子了解并报读我校,除每人交10元报名费外不用交纳其它任何费用。
招生对象:思想品德良好的应历届高中(含职高、技校、中专)、专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报读方式:即日起至2010年8月30日持学历证明、身份证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东校区应用科技学院自考办或委托招生点报名,也可电话、E-mail或网上报名
开学时间:2010年9月1日到4日报名注册。
『伍』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网球)招生简章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广西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广西重点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网球)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现有网球场18片,其中室内场地4片。拥有优秀的教练员团队,在中国大学生网球赛事中,曾获得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冠军等优异成绩。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我校2020年继续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情况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网球(男、女)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根据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项目:网球
2、招生计划:拟招 50人
3、招生范围:全国(除青海、宁夏、西藏外)
二、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从2017年7月至今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单打项目前六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从2017年7月至今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个人单打项目前八名者。
2、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考生所持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我校招生项目一致。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考生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若已报考的高校数超过该数时,则考生不能报考我校该报名类型的志愿。
2、材料上传
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材料。考生须将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的《2020年高考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申请表》、运动员等级证书、相关比赛秩序册、相关比赛成绩证明或获奖证书、学历证明(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证明材料,往届高中毕业生提供高中毕业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将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以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认定文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以上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后,须点击“完成上传”后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3、其他说明
(1)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到时核查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2)考生须与我校签订《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抽查检测不合格者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并不予录取。
四、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于2020年3月8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guet.e.cn/zs/)公布。
五、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
1、报到及现场确认
(1)报到时间:2020年3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5:00
(2)报到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体育部办公室(体育馆北侧)
(3)现场确认:
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查:
运动员登记证书、相关比赛秩序册、相关比赛成绩证明或获奖证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据。
请考生上交以下材料原件至学校留存: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未提供以上材料原件的考生不予安排测试。
2、测试
(1)测试时间:2020年3月21-22日。
(2)测试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网球馆
(3)测试项目:网球
(4)测试内容
a、教学比赛
b、专项:正、反手底线,网前正、反手截击
c、身体素质:扇形跑
(5)测试成绩要求: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公布的测试成绩标准。
3、学校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择优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公示的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
4、合格考试名单将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
六、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如生源省份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测试,考生须参加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人选。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生源省份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择优录取。
3、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网球运动水平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只要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生源省份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择优录取。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4、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不再为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单独招生组织文化课考试,相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2020年文化课考试时间为2020年4月18日至19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共4科,相关考生应于2020年3月1日至10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
我校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下载报考本校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考试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后,将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我校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于5月中旬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文化课考试合格线及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5、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金融学类(大类招生,含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工程专业)、工商管理类(大类招生,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大类招生,含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以上专业文理科及综合改革类考生均可报考。
6、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到相应专业学习。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既要按所录取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学校相关训练和比赛的任务。
七、监督机制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高水平运动队的招录过程;学校成立仲裁小组,负责处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涉及专项测试的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参加测试考生名单和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3、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并完成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
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0773-2216502,13507730206
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及传真:0773-2290010
九、本简章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体育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