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2016招生简章
❶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2016年浙江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6年浙江录取办法如下:
1、参加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综合评价入学测试且入围的考生,参加2016年浙江省高考一类科目组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文科603分,理科600分)及以上。
2、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批次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
3、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对进档考生,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当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成绩、入学测试成绩和高考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等值浙江省高考一类科目组高考总分)=高考成绩(60%)+高校入学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成绩(10%)
以浙江省高考一类科目组高考总分为基数,按照学业水平成绩在综合评价成绩中占比进行折算,浙江省学业水平成绩满分对应为81分。以考生实际等级计算学业水平成绩。学业水平成绩11个A等级及以上者计81分,每少一个A减去4分。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1)香港中文大学2016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报考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注意事项:
1、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劳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策性加分:符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加分政策的加分我校予以认可。
3、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4、考生应对所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负责,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5、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或者盖章认可的文件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❷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本科录取条件是什么
香港中文大学申请条件
1、一般申请要求:申请人必须持有认可大学颁授的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在课程开始之前若能获取所需学历资格亦可申请入学。此外,某些学位课程会有更具体的要求。
2、英语水平要求:若申请人本科阶段的教学语言不是英语,则应满足以下最低英语水平要求:
(1)托福79分或以上;
(2)雅思6.5分或以上;
(3)大学英语考试六级(不低于430分);
其它同等资格和个别院系或专业可能会设定更高的英文水平要求。

(2)香港中文大学2016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截至2018年8月,学校校园占地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分为上园、中园、下园;辖4个书院、3个学院及研究生院,设有14个本科专业和11个研究生专业;在校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4500余人;学校已经引进教师约200位,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美国工程院院士、美国科学院院士、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12名,IEEE Fellow13名。
2020年3月25日消息,学校已获得教育部备案及审批增设四个本科专业,分别为英语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药学专业及临床医学专业。其中,英语专业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将于2020年开始招生。
❸ 香港中文大学本科生申请条件是什么
考生统考成绩应达到本科一批/本科批/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在符合香港中文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香港中文大学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高考成绩同分的情况下,则先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者。
香港中文大学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在内地招收本科生,获国家教育部列为本科第一批高校。由于本校过往的招生成绩,得到国家教育部的肯定,特准列入统招提前录取批次,继续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而努力。
考生只须按统招一般选填高校志愿程序申请,不须另行向本校报名,亦不设面试。由于本校在统招中属提前录取批次,考生在填报香港中文大学的同时,亦可填报其它本科一批/本科批的内地高校。
若考生于提前批录取时因名额所限未能获得本校录取,仍有机会在本科一批/本科批录取时获其它已填报的高校考虑。

专业设置
香港中文大学所有本科课程均采用灵活的学分制度,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收入学的学生,修业期为四年,须至少修毕123学分,其中包括主修课程规定必修的学分,以及通识教育、体育、资讯科技、副修或选修科目。
学生可按个别情况及兴趣订定其修业进度,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并符合主修课及 大学其他毕业规定,便可获颁学士学位。
学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即成为正式本科生,入学时就其所属人文、理科、工科、商科专业大类的相关学系中选择并提出专业意愿。
学生于第一学年修习所选择主修专业的基础科目,及其他通识、语文等课程,利用第一年时间了解自己的专业兴趣,适应新的学习及考试模式。按个别学系安排,学生可于第一或第二学年确定主修专业。
以上内容参考:
香港中文大学本科招生-招生简章
❹ 香港中文大学内地招生有哪些要求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保证香港中文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香港中文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第2条香港中文大学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等原则,进行招生工作。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3条香港中文大学2015年于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
第三腔稿章机构
第4条香港中文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经费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拨款资助。获国家教育部列入提前录取批次重点高校名单。
第5条香港中文大学的招生咨询及行政工作由入学及学生资助处统筹负责。
第四章学制
第6条香港中文大学所有本科课程均采用灵活的学分制度,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收入学的学生,修业期为四年,须至少修毕123学分,其中包括主修课程规定必修的学分,以及通识教育、语文、体育、资讯科技、副修或选修科目。学生可按个别情况及兴趣订定其修业进度,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并符合主修课及大学其它毕业规定,便可获颁学士学位。
第7条学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即成为正式本科生,入学时就其所属人文、理科、工科、商科专业大类的相关学系中选择并提出专业意愿。学生于第一学年修习所选择主修专业的基础科目,及其它通识、语文等课程,利用第一年时间了解自己的专业兴趣,适应新的学习及考试模式。按个别学系安排,学生可于第一或第二学年确定主修专业。有关专业的选择请参阅专碰圆搏业设置。
第五章录取
第8条获国家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在全国31省/市/自治区通过提前批次录取本科生。
第9条香港中文大学的内地招生计划分设人文、理科、工科、商科四个专业大类。人文类包括文学院、教育学院、法律学院及社会科学院的专业;理科类为医学院及理学院的专业;工科类为工程学院的专业;商科类为商学院的专业。文史类考生可选择人文及商科类;理工类考生可选择人文、理科、工科及商科类。
第10条香港中文大学专业设置分「全额奖学金类」、「免学费奖学金类」、「人文类」、「理科类」、「工科类」及「商科类」六项。获录取为「全额奖学金类」或「免学费奖学金类」之学生,文史考生可于录取时选择人文或商科专业大类;理工考生则可选人文、理科、工科或商科其中一类。
第11条考生统考成绩应达到本科笑祥一批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在符合香港中文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香港中文大学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高考成绩同分的情况下,则先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者。
第12条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自费生的英语成绩须达120分或以上;奖学金生则须达130分或以上。
第13条奖学金专业类只录取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非奖学金专业类只在一志愿录取后仍有剩余名额的情况下才考虑其后志愿。本校不参与征求志愿。
第14条本校不考虑对考生的各类照顾加分优惠政策,将依据招生办公室按考生高考实际成绩投档调阅档案,并以考生的高考实际分数(不含加分)由高至低顺序录取。但不设高校志愿分数级差或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第15条本校预留若干非奖学金专业类机动名额。大学可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在个别省/市/自治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量调整及确定提档比例。
第六章学费
第16条香港中文大学非本地生的学费为每年120,000港元。住宿费约10,000港元,其它杂费、生活费每年约需30,000港元。另在首学期须缴付一次性保证金450港元(学生离校时,如无须赔偿任何费用,则保证金予以发还,但通常移作学生的毕业费)。
第七章奖学金
第17条香港中文大学提供奖学金予录取为「全额奖学金类」或「免学费奖学金类」的内地学生。
第18条同时选择报读奖学金及非奖学金专业类的同学,倘高考成绩未达奖学金的录取线,香港中文大学将考虑其非奖学金的专业志愿,按其高考成绩择优而录,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第19条选择报读奖学金专业类的同学,经选拔获录取后,于接获录取时亦同时获通知获颁奖学金。
第八章附则
第20条内地学生来港就读,可以因私身分申请「进入许可」标签,香港中文大学将安排获得录取的同学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申请来港标签。学生取得标签后,须自行向所在地的公安局申办赴港通行证。
第21条学生必须于八月下旬抵港就学。大学将举办各类迎新活动,以及安排注册、选课等辅导,协助学生适应学习生活。
第22条香港中文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法为:香港沙田香港中文大学入学及学生资助处;电话:(00852)39438946、(00852)39438661或13068470068(内地号码专线);传真:(00852)26035184;电邮:[email protected];网址:http://www.cuhk.e.hk/adm/mainland。
第23条本章程由香港中文大学入学及学生资助处负责解释。
奖学金章程
第1条为鼓励成绩优异的内地学生来香港中文大学就读,本校提供多名奖学金名额予录取为「全额奖学金类」及「免学费奖学金类」的内地学生,奖学金名额分布于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
第2条奖学金只给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考生亦须以「全额奖学金类」及「免学费奖学金类」为其中一/二个专业志愿。
第3条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或高于中文大学为颁授奖学金而定的最低分数线方可申请奖学金。(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及综合类考生须达630分或以上,文史类考生须达600分或以上;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或以上。)若符合奖学金最低分数考生超过该省/市/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则按名额及高考实分由高至低顺序选拔,先为「全额奖学金类」,再为「免学费奖学金类」。
第4条奖学金分「全额奖学金」及「免学费奖学金」两种。「全额奖学金」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免学费奖学金」学生则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奖学金只于学生在学期间颁发,且颁授期不得多于四年,修业期超逾此四年上限者亦不会另获奖学金。
第5条本两项奖学金专为内地学生而设。若学生于在学期间任何时间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则须终止奖学金之颁发。
第6条奖学金原则上为期四年,但获奖学生每学年成绩须达到大学具体规定的平均积点3.00(相当于乙等),方可在其后学年续领。若学生学年成绩未达到续领奖学金要求的平均积点,则须保留观察一年,但若翌年成绩仍未达到大学的规定,有关奖学金则须终止。若奖学金生因违反任何大学规例或条例,经大学教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议决予以处分者,大学可考虑暂停、扣减或终止其奖学金。
第7条选择奖学金专业类的同学,经选拔获录取后,于接获录取时亦同时获通知获颁奖学金。
第8条奖学金的颁发须依照香港中文大学制定的相关规章及程序执行。香港中文大学对奖学金的评选及颁发有最终的决定权。
❺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条件
关于“香港中文大学招生条件”如下:
香港中文大学申请难度还是比较大毁乱的,申请人必须持有认可大学颁授的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在课程开始之前若能获取所需学历资格亦可申请入学。申请授课型硕士不会卡985、211背景,但研究型硕士和PhD都会卡背景,港大、港中大、港科大都是如此。

2.语言成绩要求:
香港中文大学的FAQ里面明确说了我们内地的CET6级成绩是不被接受的。
TOEFL或者IELTS都是可以的,其中:TOEFL最低要求网考79;IELTS最低要求6.5。
3.GMAT的要求:
Verbal不低于21。
在申请时,需要确认好该专业所需要的语言成绩有没有小分的要求,有些专业会在整体6.5分的基础上要求单项不低于6或者5.5;在申请专业时,要看清楚是否需要GMAT或者闹余芦GRE成绩以及具体要液带求。
❻ 香港中文大学入学条件有哪些
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1年山东省招生简章为例:
本计划的选拔对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
2、11门学业水平合格考试科目(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成绩均须合格(或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8A2C级及以上);
3、由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课程以英文授课为主,非英语语言考生请慎重报考。

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于2021年5月下旬,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获得参加入学测试的资格,查看相关要求和测试信息。
2、入学测试:包括初试(机试)和复试,获得入学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高考后参加初试,通过初试的学生可在高考成绩公布前参加复试。综合评价入学测试强调对学生中英文表达能力和综合理解分析能力的考察(具体时间、形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2021年我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入学测试中继续设置体育科目测试,具体测试项目将根据各省中学教学实际情况确定,届时见具体通知,体育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3、入围名单公示:入学测试结束后,根据学生综合评价入学测试情况,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同分顺延。入围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并在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以通过学校招生网站查询入围名单及入学测试成绩。
4、志愿填报:经公示无异议的综合评价录取入围考生,须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我校志愿。若未能被我校录取,不影响其后续本科批次的录取。
以上内容参考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官网-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1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❼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本科录取条件是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本科录取条件是择优录取。其中,高考英语必须达到120分及以上(满分以150分为计),江苏英语95分以上(满分120分)。
香港中文大学申请条件包括一般申请条件和英语水平要求。一般申请要求:申请人必须持有认可大学颁授的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在课程开始之前若能获取所需学历资格亦可申请入学。此外,某些学位课程会有更具体的要求。英语水平要求:若申请人本科阶段的教学语言不是英语,则应满足托福79分或以上,雅思6.5分或以上,大学英语考试六级(不低于430分)。

绝大多数省市的文科最低录取分排位在各省市考生前1%以内,理科最低录取分非位在各省市考生前1.5%以内,英语平均分高达137分。高考英语单科成绩120/150以上或95/120分以上。
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即按高考成绩、入学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的招生录取方式。2020年学校将继续在广东、浙江、上海、山东、江苏和福建六省市开展综合评价或者三位一体录取选拔测试工作,其招生模式为高考提前批志愿+综合评价录取并行的“双轨制”招生录取模式,具体简章请查阅学校招生网《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香港中文大学
❽ 分数够了竟落榜 陈晟老师解析三类常见单科要求
高考报考的时候,每年都会有不少同学在报志愿的时候,不小心就会忽略了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的一些信息,以致于在实际录取的时候落榜了才后悔不已。
其中有的考生落榜的原因仅仅是没有留意到招生计划(或招生章程)中对专业对单科科目的要求。
因为对于很多学校而言,尽管考生的成绩在所有投档的考生中属于顶尖水平(可以粗略理解为分数远高于录取分数线),但只要你不符合专业录取的单科要求,就不会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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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求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自主招生报名简章
香港中文大学 不开展自主招生 在高考提前批中可以填报 香港中文大学 志愿
注:
请在2011年12月22日下午6时前完成「入学计划」网上申请及缴费。如网上缴费失败,可先递交网上申请,再采用汇款方式缴费(汇款须知),并于2011年12月22日前寄出汇款单或汇票原件(请保留副本)。逾期缴费将影响笔试资格评定。
完成以上步骤的申请者,无论是否获选「联合考试」笔试,面试及加分,均自动纳入「入学计划」考虑,且无需再缴付任何申请费用。
二、 选拔程序
1、初选:根据考生报名材料,香港大学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
2、笔试:在各省同时进行(考生可就近选择,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1)笔试时间:2012年2月11日
(2)笔试科目:
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每科100分共500分)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每科100分共5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三、 选拔原则
香港大学将对「联合考试」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大学会根据笔试成绩,决定面试人选,最终根据面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确定「联合考试」结果。
四、优惠政策
本次「联合考试」成功获选者可在指定专业上获我校加分,且该加分仅适用该专业。同学不能申请把加分转至其他专业,并且此加分只适用于港大录取学生之用。同学只有参加2012年高考,该加分方才有效。加分最高可达30分。
五、 重要日程
1. 「联合考试」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12月18日晚上10时
2. 「入学计划」申请及上传待审批文件截止日期:2011年12月22日下午6时
3. 初审通知:2011年12月30日在“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查询初审结果。
4. 笔试通知:初审合格考生于2012年1月中旬在“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列印笔试通知。
5. 笔试时间:2012年2月11日
6. 面试通知:笔试成绩公布后,港大将通过手机短信及电子邮件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同学。
7. 面试时间:待定
六、联系方式
关于举行2012年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人才选拔的综合评价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含医学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香港大学(按国家院校代码为序)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2012年上述高校继续在自主选拔录取中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考试成绩。
每位考生最多可报3所高校。所报考的高校互为平行关系,志愿不分先后。各高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独立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资格。各高校面试时间尽量错开。
本次联合考试于2012年2月11日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政治(每科100分)七科考试。上午举行语文、数学考试,下午举行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政治考试(文理科分列)。各高校自行决定本校要求考查的科目及成绩使用方式。
具体要求请参阅各高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
武汉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香港大学中国事务处
2011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