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大学专项招生简章
⑴ 2022年天津大学招生章程
天津大学是国内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现代大学,是直属于教育部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同时是“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内非常好亮蚂的大学,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校志愿,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天津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津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 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双一流”建设高校。
我校法定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
第三条颁发证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组织我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启渣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我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敬旁埋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我校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我校各招生大类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均以英语为主,不限男女性别比例。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我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
第十五条考生体检方面,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20000元/年(在天津大学四年期间),7500欧元/年(在法国一年期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
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
第十九条各专业新生报到和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我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学校网址:
招办网址: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60316985;022-27405486
传真电话:022-27401800
对于招生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⑵ 天津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天津大厅昌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天津大学官网发布的《天津大学2023年入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天津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提高帮助。
一、巍巍学府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所现代大学,开创中国近代高等教育之先河。天津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是国家首批重点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
2017年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天津大学入围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且为36所A类高校之一,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在教育部第四团伏唯轮学科评估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评估结果为A,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学科评估结果为B+。
天津大学从1978年设立管理学科,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管理学院,是全国高校中最早创立管理学院的院校之一。199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塌培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开办MBA项目,成为国内首批培养MBA的9所试点院校之一。
2013年,天津大学成为国内第一所MBA、EMBA、MPA三个项目同时申请且一次性通过AMBA五年期(最高期限)国际认证的院校。2015年,通过了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CAMEA)五年期认证。2018年教育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天津大学MBA项目获评A(全国前2%~7%),是天津地区唯一获评A的MBA院校。年2月,通过AMBA再认证,被无条件授予五年最高期限认证。
MBA项目立足天津、面向国家、融入全球,已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培养出大批杰出校友,为推动社会创新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MBA项目依靠自身特色赢得了社会的认同,未来将稳步向具有中国特色、国际一流的MBA项目的目标迈进。
二、项目使命
致力于培养兼具系统思维能力、扎实分析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管理精英。
MBA项目使命植根于天津大学“实事求是”校训和百年深厚文化底蕴,崇尚习学并重,以创新服务社会。项目通过系统性和创新性的课程设置以及丰富的企业实践,旨在培养具有创造性思维能力、卓越的职业能力、勇于挑战现状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创新型管理人才和未来领导者。
三、特色方向
国际MBA(全日制)
英文授课,英语学习环境,提升英语沟通交流水平。
高水平国际化师资和教学团队,与来自全球的国际学生同堂授课,营造跨文化的学习氛围,国际化学习体验,开拓国际视野,培养适合中国企业国际化和跨国公司管理的未来领导者。
综合管理MBA(非全日制)
注重与企业管理相关的最新的战略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等相关的知识整合,提供丰富的第二课堂和广泛的企业资源,突出实践导向,培养新型复合型管理人才。
卓越制造与运营管理MBA(非全日制)
提供国内领先的精益六西格玛、企业流程再造等相关知识,分享业内高水平咨询经验,培养先进制造、质量管理、生产服务、企业运营与相关服务等领域的高素质管理人才。
金融MBA(非全日制)
满足金融大数据时代对金融数据计算和分析人才的需求,面向金融前沿,开设金融科技、金融量化、金融创新等特色课程,多位业界金融专家授课,开展各类前沿知识讲座,接轨世界金融发展趋势。
创新创业MBA(非全日制)
新商科
+
新工科
,塑造创新创业精神,理论方法与实境训练相结合,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助力创业起航,将业界资源与校友资源融合,共筑创新创业生态,实现创业梦想。
商业大数据分析MBA(非全日制)
培养掌握大数据分析等数字技术的复合型数字战略管理人才,实现数字经济时代转型的人才精准培养,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助力国家数字经济发展。
智慧物流与供应链管理MBA(非全日制)
培养能够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供应链深度融合的智慧物流与智能运营领域管理人才,为我国数字化供应链的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与智力支撑。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天津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计划招生人数
全日制50人,非全日制400人。
具体招生名额以天津大学研究生院下拨为准。
六、培养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全日制只招收国际MBA。
七、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学制2年,学费4.4万元/年
非全日制学制2.5年,学费7.4万元/年。
八、面试要求
全日制国际MBA不设置提前批面试,只设置正常批全英文面试。
非全日制设有提前批面试和正常批面试,提前批面试办法详见天津大学MBA官网公布的《天津大学2023年入学MBA提前批面试办法》。
九、报考信息
院校代码:10056天津大学
院系代码:209管理与经济学部
考试方式:21全国统一考试
报考类别: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生。全日制同学依据自身情况选择非定向或定向
考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报考专业:125100工商管理,其中研究方向分为:01为全日制(全脱产、全英文授课),02为非全日制(周末上课),03为EMBA(高级工商管理)
十、奖励计划
1.提前批面试奖励计划
报考非全日制达到申请资质的考生,可申请提前批面试,提前批面试通过后,当年统考成绩达到国家A线且时事政治考核合格,可获得拟录取资格。
提前批面试成绩排名优秀,且当年报考了天津大学MBA的考生,如当年统考成绩未能达到国家A线,其提前批面试优秀资格可保留至第二年录取时有效。
2.奖学金计划
天津大学MBA项目鼓励MBA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全面发展,不断增强创新和实践能力,开拓国际视野,提高综合素质。MBA项目从2022年秋季开始进一步加大奖学金力度,将向入学成绩优秀的考生提供丰厚的新生入学奖学金,向学业及综合表现优秀的在校生提供覆盖面广、种类多样的在校生奖学金。
十一、招生咨询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MBA项目招生办公室
电话:(022)27402355
网址:http://mba.tju.e.cn
QQ备考答疑群:578641772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25教学楼
⑶ 天津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天津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学校地址: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并监督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本科生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衔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门,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决策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本科生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
(七)受权组织学校本科生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组织实施普通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本科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天津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25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学校按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降分标准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高考录取时,按各省级招办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非属地性政策加分等)提档。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语文、英语。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天津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满分为480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对于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将进档考生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专业之间没有级差。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国防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高职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天津大学高职(专科)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本章程第三章,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我校学费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另外,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
第二十条 各专业校区安排:
建筑学、城乡规划、环境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方向)、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工程、金融学、药学、生物科学、海洋科学类等专业(类)的学生安排在卫津路校区。
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等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北洋园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卫津路校区。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 南开大学 津南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 南开大学 八里台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
其他专业的学生均安排在北洋园校区。
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学校网址:http://www.tju.e.cn
招办网址:http://zs.tju.e.cn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
传真电话:022-27401800
监督电话:022-27403794
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6900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区、市)内范围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原则上均以当省(区、市)公布的我校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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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天津大学2021年会计专硕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从1978年开始设立管理学科,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管理学院,是全国高校中最早创立管理学院的院校之一。2009年,学校率先在管理和经济学科群试行学部制改革,重组原有院、所机构,形成了新的管理与经济学部。学部涵盖管理学门类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三个一级学科,经济学门类的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及工学门类的系统工程二级学科等;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管理科学与工程进入A类学科,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学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为B+;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以及31个硕士点,学部拥有的多学科资源优势以及众多优秀的会计学科师资队伍,为会计硕士(MPAcc)项目提供了强大的专业支撑。
一、项目概况
1.培养目标
天津大学会计硕士(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MPAcc)依托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的学科交叉与融合的创新平台,立足中国企业的会计实践,致力于培养政治素质过硬,具备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掌握扎实的会计、财务相关专业理论,融合经济金融、工程管理等跨学科知识,系统掌握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及数据分析处理技术,具有批判性思维、创新意识和国际化视野,培养深谙中国企业现实问题并提供相应解决方案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的会计人才。
2.项目特色
我校MPAcc项目具有鲜明的会计、管理学科综合交叉的特色,依托管理与经济学部优势显著的教育部“双一流”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下的金融工程、信息管理与工程管理等二级学科,在“互联网+会计”背景下,结合当前会计大数据分析的市场需求与未来行业发展趋势,形成了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公司财务、金融服务与工程管理等三个特色培养方向:
(1)会计与公司财务:通过系统学习会计、财务、审计、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熟练掌握大数据分析与财务决策方法,培养精通会计理论与企业管理实践,具有较强地解决企业复杂会计问题与投融资决策等实际问题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会计人才。
(2)会计与金融服务:通过系统学习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理论与资本市场,熟练掌握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工具,培养熟知金融机构的商业管理模式与业务流程,具有较强解决金融市场中的复杂会计问题和投资决策等实际问题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会计人才。
(3)会计与工程管理:通过系统学习会计、财务、审计、工程管理理论与方法,熟练掌握项目风险管理与财务决策技术,培养熟知国际工程管理领域商业模式与业务流程,具有较强地解决工程管理领域复杂会计问题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型会计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2021年9月1日前(下述均以此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报名前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全部主干课程,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⑤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阶段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报名方式及重要时间节点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
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者http://yz.chsi.cn。
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照相。
报考专业代码:125300会计硕士
2.报考地点选择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天津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外地考生报名时就近选择当地报考点。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
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请关注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
具体时间请关注:http://come.tju.e.cn或者http://yzb.tju.e.cn。
四、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①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② 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复试:具体复试安排请关注后续公布的复试办法。
五、考试时间
初试:2020年 12月底(以准考证为准)
复试:2021年 3月至4月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六、培养方式与学费标准
1.培养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学费标准:
全日制:2.4万元/学年,学制为2年。
非全日制:3.5万元/学年,学制为2年。
七、学位授予
MPAcc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取得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会计硕士学位证书。
八、报名注意事项
1.凡报考天津大学MPAcc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到所在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网报信息,不经确认信息者网上报名无效。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2.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报考单位”时,天津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外地考生报名时就近选择当地报考点;以上信息一经确认提交,将不允许修改,考生应慎重选择。其他信息可通过输入报名号和密码登陆网报系统进行修改。考生入校后才能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3.考生可凭网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请关注:http://come.tju.e.cn或者http://yzb.tju.e.cn。
九、招生咨询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MPAcc项目招生办公室
电话:(022)27891423
联系人:侯老师
网址:http://mpacc.tju.e.cn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25教学楼A区103办公室
邮编:300072
QQ备考答疑群:825989155 & 629148979(输入姓名+手机号进行实名认证)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2)27409520
网址:http://yzb.tju.e.cn
天津大学2021年会计专硕招生简章小编就说到这里了。更多关于会计专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择校择专业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希望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考上自己理想的院校。
⑸ 天津大学2014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发展高校体育事业,推动学生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2014年我校继者液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细则如下:
一、招收项目:田径、男子篮球、女子篮球、游泳
二、生源范围:
全国所有省市的理科生源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0个省市的文科生源。
三、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游泳项目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篮球、田径项目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四、录取原则:
经我校测试入选的学生,必须参加2014年高考,在特殊类型批次报考天津大学;无特殊类型批次省市的学生须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天津大学,并根据测试成绩、学校需要和运动证书等级,分别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1.经我校测试入选,且专业水平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含一级)以上者(并具有一级运动员证书),免除高考,由天津市教委及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对其文化课进行单独考试,择优录取。
2.经我校测试入选,且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具有培养前途者伏盯,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地同类科目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即可予以录取。
3.经我校测试入选,且测试成绩优秀,具有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地同类科目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即可予以录取。
五、测试项目及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6日至12月5日;
2.材料寄送时间首厅物截止到2013年12月6日,以邮戳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3.测试时间:
女子篮球、田径、游泳2013年12月7日??—8日 上午8:30开始
男子篮球 2013年12月14日—15日 上午8:30开始
4.测试地点:天津大学体育场、馆。
六、测试内容:
篮球:身体素质、基本技术及实战
游泳、田径:主项、副项及身体素质(报名表上须填写所测主、副具体项目)
七、报名办法:
1.申请者须登陆天津大学招生网(http://zs.tju.e.cn)点击网上报名,注册、填写高水平运动员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将提交的信息表用A4纸打印出来。报名表需所在中学签字盖章,并附个人身份证、运动等级证书、比赛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等)寄至天津大学体育部(以收件日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信封上务必注明“高水平运动员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2.参加女子篮球、田径、游泳测试的考生于2013年12月6日14:00—18:00,参加男子篮球测试的考生于2013年12月13日14:00—18:00,携带彩色1寸近照两张、身份证、运动等级证书原件、比赛成绩证明材料原件(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等),在天津大学体育部办理准考证。
八、其它事宜:
1. 所有通知在天津大学招生网公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2. 测试成绩优秀者需参加复试并与学校签订有关招生协议。
3. 参加测试的学生食宿自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江 联系电话:022-27403501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体育部
邮编:300072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天津大学体育部
2013年10月
⑹ 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于199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有2篇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篇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1.5万元/人•年)和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万元/人•年,二等奖1万元/人•年,三等奖0.8万元/人•年)。学校鼓励支持博士研究生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工作,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诚挚欢迎各位考生报考。
一、招生方式
1.普通招考:报名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择优录取。招生专业、导师及考试科目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接受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2.“申请-考核”制: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招生学院(部)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招生专业及导师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实施方案详见相关学院(部)学科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腊租”制专业基础笔试和综合面试与普通招考初试同期进行,请考生仔细斟酌,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人员。
(三)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只接受科研能力强、得到报考专业博士生导师推荐的同等学力者报考,具体要求是:①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近五年至少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1项;③近五年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2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④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并由报考导师出具推荐函(每名导师最多推荐一名同等学力考生报考)。⑤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四)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证书原件照片,否则不予准考。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有两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七)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除“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外,我校录取定向培养考生的比例不超过录取总数的50%。
(八)2021年我校继续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三个学科下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方向请按《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报。本计划为定向培养计划,具体报名考试办法等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按照相关文件轮差兆规定,我校今年不录取“庆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汉族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请参照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条件要求,并于4月18日之前将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登记表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https://yz.chsi.com.cn )通过EMS邮寄到我校研招办。
注:“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对考生报考条件的更多要求详见相关学院(部)学科招生简章。
三、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查验或提交的材料
(1)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①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②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照片,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③获境外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照片。
(2)其他学历、学位材料:
①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本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②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照片。
考生无法提交以上硕士或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提交相应层次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照片。
(3)其他须提交的材料:
①《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确认后打印)的照片,在职考生需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考生无须签署单位意见;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照片。
考生不按时提交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所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试和录取。
3.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前还需向相关学院(部)提供以下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
①《专家推荐书》2份。按照要求请两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上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
②《2021年天津师范大学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④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4)“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流程:
详见各相关学院(部)学科“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5)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如有虚假、错误,后果由考生自负。
2.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3.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5.请考生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四、录取类别
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必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否则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学习年限及学费
(一)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二)考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
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65
单位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2)23766157
传真:(022)2376615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邮编:300387
⑺ 天津大学08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2008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是中国近代教育第一所大学,迄今已有113年的历史。深厚的学术积淀造就了天大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齐全的学科门类、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善的教学设施成为优质教育的保证。天津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首批获准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单位,面向全国招收企业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工程硕士是与工学硕士同一层次不同特色的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工程硕士专野辩尺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招生领域
工程硕士按工程领域招生,我校现有24个领域招收培养工程硕士生,其中(项目管理2008年暂不对社会招生)工程领域名称及代码如下:
1、机械工程(430102) 2、光灶碧学工程(430103) 3、仪器仪表工程(430104)
4、材料工程(430105) 5、动力工程(430107) 6、电气工程(430108)
7、电子与通信工程(430109) 8、控制工程(430111) 9、计算机技术(430112)
10、软件工程(430113) 11、建筑与土木工程[1.建筑学院(建筑)2.建工学院(土木)](430114)
12、水利工程(430115) 13、化学工程(430117) 14、船舶与海洋工程(430124)
15、环境工程(430130) 16、生物医学工程(430131) 17、车辆工程(430135)
18、制药工程(430136) 19、工业工程(430137) 20、工业设计工程(430138)
21、生物工程(430139) 22、集成电路工程(430110) 23、物流工程(430141)
24、项目管理(430140)(2008年暂不对社会招生)
三、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颂高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四、全国联考(第一阶段考试)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工程硕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6月30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cn/zz08.html)公布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2008年7月18日至21日。
考生可选择在天津市参加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五、考试方式
1、第一阶段考试:所有考生参加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全国联考考日期为2008年10月26日上午,如有变动,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GCT”考试包括四部分内容: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和外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每部分45分钟,总计3个小时。“GCT”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考前辅导资料;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编的《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考前辅导教程》,全套教程包含英语、数学、逻辑、语文,共四本。
2、第二阶段考试:考生参加由本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以下简称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着重考核考生在本领域掌握的专业知识,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
第二阶段考试报名方法:登陆天津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网,网址:zyb.tju.e.cn, 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5日, 考试时间定于12月14日(星期日)上午。
参加第二阶段复试报名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需下载《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填好后在面试时交面试老师。除在校本部设立考场外,在考生比较集中的合作单位或地区分别设立考点。考生根据本人“GCT”考试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考试。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成绩有效期与“GCT”成绩有效期相同。各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附件。利用2007年“GCT”考试成绩或2007年复试成绩的考生或申请有外校转入我校的考生,均须登录本校网站报名,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参加相应的考试。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与复试时间相同。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现场打印不足三份时可复印)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报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交天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审验后,所有证书原件退还考生本人,复印件交学校存档。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报名期间先由考生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确实符合报考资格者进行网上报名。如果因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能被学校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录取
录取分数线和录取人数由学校自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根据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对我国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有突出贡献者优先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入学前,学校将与被录取者就在学期间有关培养、学费等事宜签订相应的协议。
八、培养与管理
工程硕士研究生按学校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本市考生和外地合作单位团体办学的,一般为脱产或半脱产学习方式。外地考生个人报名的,采用阶段性到校集中上课的方式,具体开课日期由学校确定。
被录取为本校工程硕士研究生者,完成课程学习、各科成绩合格,可转入论文工作阶段。工程硕士一般应结合企业的实际问题在企业进行论文研究工作。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本校选派。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通过论文答辩,并经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完成整个工程硕士的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2-4年。
九、咨询网址:zyb.tju.e.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机械学院办公室电话:27403434 ,电信学院办公室电话:27406956
建工学院办公室电话: 27400842 ,建筑学院办公室电话:27402724-2114
化工学院办公室电话: 27406439 ,管理学院办公室电话:27401815
软件学院办公室电话: 27402967 ,环境学院办公室电话:27892622
材料学院办公室电话: 87401550 ,自动化学院办公室电话:27403740-808
精仪学院办公室电话: 2740129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电话:27401016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405室)邮编:300072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考试大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