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电话
㈠ 中国人民大学从港澳台人士中招收研究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从香港、澳门、台湾
人士中招收研究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欢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现有博士学位授予点101个,硕士学位授予点153个。
一、 报考携段条件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芦芦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3、考生应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2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于鹰宇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郭淑华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3969368, 图文传真:(00853)2832234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3、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陪隐带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为500港元。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4、填报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中国人民大学的一个专业。
2、可兼报公费全日制或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3、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可以申请我校为港澳台人士设置的奖学金。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专业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报考博士生: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专业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满分值均为100分。
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2、初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9年4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地点:广州:由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3、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9年6月20日之前。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博士生跨学科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详见博士生招生目录加试科目栏中①②),两门加试在同一时间单元进行,各占50分。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考生的科研能力情况、导师意见以及考生报考材料、体检结果综合审查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7月初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获得奖学金的考生的通知书由学校寄发给考生本人。
六、学费
参照2008年收费标准:
① 硕士研究生学费:基本学习年限为二年的硕士生全程学费共计人民币24000元,分两年缴纳,每年缴纳人民币12000元;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的硕士生全程学费共计人民币30000元,分三年缴纳,每年缴纳人民币10000元。
② 博士研究生学费共计人民币36000元,分三年缴纳,每年缴纳人民币12000元。
七、入学
新生入学报到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组织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培养与学位
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培养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关于招收和培养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规定》执行。
我校研究生培养在学分制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
博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博士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可以延长至6年。
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2—3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学科和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制为2年;哲学、史学、文学(除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理学、工学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制为2—3年,培养方案按3年设计。硕士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可以延长至4年。
研究生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通过的,可撰写学位论文。有关学位论文撰写、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须按中国人民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的学位。
九、待遇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免交学费。
住宿、教材等费用由我校按规定收取。各项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考生如有不明确事宜,欢迎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查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2
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86-10-62513113)
传真:86-10-62513113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pgs.ruc.e.cn
㈡ 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招收2011年全日制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论坛) 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论坛) 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尤其为长三角地区提供高水平、国际性的高等教育人才,为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我校2011年继续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35102。
我校2011年拟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90人(其中含推荐免试生40人)。招生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招生对象为应届生或往届生。
一、专业介绍
为培养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者念部、司法部于1996年开始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为首批招生单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初试成绩通知》、首灶困《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一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水平的三篇文章。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硕士生;或已辩腊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侦查学专业毕业生也不得报考),否则不予录取。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7、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8、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9、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10、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2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均在我校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在苏州工业园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具体情况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学习生活指南》。
毕业生可在全国范围就业,尤其可以依托长三角地区活跃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就业。
五、报名流程
(一)核准个人身份信息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二)网上报名
10月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所有考生在教育部网报系统网上报名,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费。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0-14日)到报名点进行电子照相、信息确认。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11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我校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进行电子照相及报名信息确认;在京外地区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考生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获取准考证
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于考试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自行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网站(pgs.ruc.e.cn)下载打印书面《准考证》,规定时间内不下载书面《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在京外地区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的准考证将由我校寄发,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本人的通信地址及邮编。
六、考试方式:
1、参加全国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联考;
2“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七、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1)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2)201-英语(论坛)一或203日语(100分)
2、全国联考:(3)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类,含刑法、民法)(150分)、(4)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类,含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150分)
具体考试科目以日后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八、初试日期:
2011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九、初试地点:
北京考区:中国人民大学
外埠考区: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十、复试与体检
我校于2011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科目,考生在法学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我校复试名单,并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凭《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到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科目专业综合课(含刑法、民法、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外语;面试科目含专业素质、外语及综合素质。复试具体实施办法及安排届时在法学院网站公布。
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2、学生证原件(入学年份为2007年,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学校规定,拟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协议书由我校委托学院签发给考生。研究生不享受基本生活补助。学校设立专项奖励金鼓励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从事科研创新,全面提高培养质量。对于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和统考生,将提供奖学金,第二、三学年根据学习成绩等综合情况,评定奖学金。
十二、网上向外校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收法律硕士(法学)的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在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后还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十三、新生入学
录取的硕士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报到入学。
十四、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五、招生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咨询电话:(010)82509050
法学院网址: www.law.ruc.e.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0512)62605228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网址:pgs.ruc.e.cn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二○一○年七月
㈢ 中国人民大学招收13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校2013年继续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35101-音乐、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共拟招收20人(校本部),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0人。
一、专业介绍
未来我国社会的高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一批高素质的艺术人才和艺术管理人才。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以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美术创作、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为目标,着力改善我国艺术人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结构,提高艺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内容突出以专业实践为主的特点,特别强调在一线设计实践基地、交响乐团进行专业实践。教师团队将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指导学生艺术实践活动,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已与国内多家大型设计公司和演出团体建立了学生实习基地协议,保证艺术硕士理论学习和实践教学并重。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是一所集音乐、美术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十一五规划”重点优先发展的学院之一。学院自创建以来,在艺术各学科领域都有长足的发展,并在艺术实践教育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审美理论和审美实践相结合、纯艺术和实用艺术相结合、专业艺术教育和艺术素质教育相结合的办学特色。中国人民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师资队伍知识结构合理,现有从事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专职教师26人,兼职教师22人,副高职称以上的专职教师占任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教师团队中有多人在国内外各种美术、设计、演出比赛中获奖。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同时具备良好的教学硬件设施和师资队伍,为满足艺术硕士教育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 pgs.ruc.e.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三、招生方式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参加推免生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饥橡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09年及以前入学,且2013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茄肢敏,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5)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颤枝本科毕业证书的,方可报考。
(6)持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的考生,其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9)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0)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2012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报名点选择、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报名公告”。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请务必核准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更正报名信息,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他网报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按照要求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网上报名,并完成现场照相、确认信息手续,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日期:2012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地点:(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
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我校将扣留伪造证件。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在规定时间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方可准考。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2年12月1日前将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相应招生院系,方可准考。
准考证发放: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七、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
3、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的考生,初试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考生。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
(1)艺术硕士(音乐):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100分)
艺术基础(150分)
音乐史(150分)
(2)艺术硕士(艺术设计)专业: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100分)
艺术基础(150分)
设计史(150分)
(3)艺术硕士(美术)专业: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100分)
艺术基础(150分)
专业写生(150分)(须在北京考试)
6、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 pgs.ruc.e.cn)自行查询初试成绩。
7、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三年的处理;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3年3月中下旬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cn)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艺术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3年3月中下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报考专业学位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上述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
(5)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加试。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及以下材料前来复试:
(1)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2)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八、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
《协议书》由我校委托艺术学院或文学院签发给考生。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3年6月上旬。
九、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开展调剂工作。
十、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3年。户口关系可以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均在北京本部。
十一、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招生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咨询电话:62515278 文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网址:http://art.ruc.e.cn/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通讯地址:
北市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
邮政编码: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址:http://pgs.ruc.e.cn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
㈣ 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援藏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援藏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援藏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协议,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继续以单独考试的形式,在西藏自治区定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pgs.ruc.e.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最新信息毁源,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初试成绩,通过“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复试通知等材料。
二、 招生专业
经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协商,根据西藏地区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援藏计划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宗教学、劳动关系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招生学院、考试科目等具体要求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援藏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科目表》,请考生在报名时正确选择报考学院及报考专业,否则报名无效。
三、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连续工作2年以上(计算日期截至2020年9月1日)。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符合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报名程序
(一)报名资格确认
有关报名推荐及资格审查初审由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负责,未经审查通过者,报名无效。
(二)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纤中态)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培者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于报考点规定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日期、地点等事项届时详见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及有关报考点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为系统内单独组织的生源,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一经查实,我校即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含报考使用学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变更的,须向我校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3.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在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下载准考证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复试时备用)。
㈤ 人民大学2o16年国际商务研究生招生简章--
查了一个2014年的,估计2016也差不多。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14年国际商务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
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院2014年继续招收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 025400 。
拟招收40人(均在校本部就读),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约15人左右。
一、专业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以培养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
型、职业型高级商务专门人才为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通晓现代经济与商务基础理论,具备完善的国际商务知识、国际商务分析与决
策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实践技能,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和职业型的国际商务专门人才。
国
际商务硕士项目将采取与研究型硕士不同的培养思路,强调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和模拟训练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教师团队包括具有国际商务实
践的国内外相关专业人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已与国内多家大型贸易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建立了学生实习基地协议,保证国际商务硕士理论学习和实践教学并
重。
中国人民大学作为全国重点大学,具有完善的教学体系,与国际商务相关的法律、文化、言语、外交等相关专业教学和科研都处在全国领先水平。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具备良好的教学硬件设施和国内先进水平经济学实验室,为满足国际商务硕士教育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
pgs.ruc.e.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三、招生方式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参加推免生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0年及以前入学,且2014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方可报考;
(7)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只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8)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的考生,其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9)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0)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报名程序、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现场确认日期:2013年11月10日-14日
以上程序逾期一律不再补办,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pgs.ruc.e.cn)的《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章》。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伪造证件,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3年12月1日前将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相应招生院系,方可准考。
准考证发放: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写字。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六、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
3.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 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的考生的初试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考生。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科目二:英语一(100分)
科目三: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150分)
科目四:国际商务专业基础(150分)
6.初试成绩查询: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
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
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4年3月中下旬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cn)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 经济学院 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4年3月中下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的制定: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报考专业学位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
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根据
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根据教
育部文件规定执行。上述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
(5)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加试。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及以下材料前来复试:
(1)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2)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七、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 2万 元/学年 。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上旬。
八、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制为 2 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均在校本部就读。
九、调剂及其他
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pgs.ruc.e.cn)的专业学位硕士简章。
十、招生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学院 学院咨询电话:62512298
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学院 学院网址:明德主楼615房间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学院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务科
邮编:100872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硕士专业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