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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兰州大学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7-28 05:09:45

A. 2023兰州大学MBA招生简章


2023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兰州大学官网发布的《兰州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兰州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一、学院及项目简介
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誉兆棚大学,先后入选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在11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守在西部、奋斗为国家,走出了在经济待发达地区创办世界一流大学的奋进之路。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拥有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两大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均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形成了“双轮驱动”的学科建设格局。学院以“培养具有全球视野、本土情怀和社会责任的卓越领导者”为使命,通过实施“人才强院、国际化、数字化和学院文化促进发展”战略,服务于中国特别是西部地区高级管理人才和学术精英的培养。
2014年,管理学院通过了全球三大权威商学院认证体系之一的AMBA国际认证,成为中国大陆地区第22家、西北首家通过该认证的院校。2017年,通过AMBA再认证,获得5年最高认证期限。2017年11月,学院正式申请AACSB国际认证并正在稳步推进,即将迎来现场认证。2022年9月,顺利完成第三次AMBA再认证和首次BGA金牌认证评估工作。伴随着国际认证的持续加速,学院的国际化交流层次不断拓展,国内外影响力得到显著提升。
兰州大学MBA项目获批于1997年,是教育部批准的第三批MBA培养院校。MBA项目根植于百年兰大,在创新发展的管理学院得到了快速成长。学院目前开设普通MBA项目、全英文的国际MBA项目和甘肃、青海、宁夏地区唯一的EMBA项目。兰州大学MBA教育始终秉承立德树人的教育使命,承载和体现了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紧跟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商业应用的发展趋势,注重专业精深与行业视野,兼顾系统理论学习与实践问题导向,为中国特别是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理解跨管理情景、具有国际视野和本土情怀的综合型管理人才。
继承发扬兰州大学百年商科教育的历史,发挥管理学院综合交叉的学科优势,经过24年的历练沉淀,兰州大学MBA教育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项目特色和品牌优势,培养的毕业生超过七千人。2009-2022年,连续14年荣获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蒙代尔领导的世界经理人集团、《世界企业家》杂志主办的“中国最具影响力MBA排行榜”前十名,并于2021年、2022年两次荣获“中国最具社会责任MBA特别大奖”。年在第七届腾讯商学院发展论坛上荣获“年度知名品牌MBA项目”称号,在第八届腾讯商学院发展论坛上荣获“常青品牌度杰出特色MBA项目”称号。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从毕业时间到2023年入学前,下猜举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报考EMBA项目的考生须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验及3年以上管理经验。
(五)因教学的需要,报考IMBA项目对考生的英文水平要求较高。
(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计划庆则
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分三个项目类别,学制、学习方式等信息如下表所示:
01MBA(普通工商管理硕士)学制(年)3学习方式:全日制2022年招生人数185;非全日制160
02IMBA(国际工商管理硕士)学制(年)3学习方式:全日制2022年招生人数40
03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制(年)2学习方式:非全日制2022年招生人数115
注:2023年招生人数暂未确定,具体可参考2022年招生人数,最终以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在复试阶段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2年11月10日前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yzb lzu.e.cn)提交学历(学籍)认证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对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且未提供相关认证文档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才准予参加考试:
(1)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其中往届在职人员的工作单位和户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报考点选择及报名确认
1.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户口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网上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以考点要求为准。
3.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与复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统一考试。
(一)考试科目
204英语二(满分值100分)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复试安排
2023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与培养
(一)录取
按照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MBA(普通工商管理硕士)、IMBA(国际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三个研究方向分别按照不同的流程和要求复试,分别录取。
MBA(普通工商管理硕士)按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开报名,具体复试录取办法以届时公布为准。
(二)培养方式与学费标准
MBA:培养方式:全日制,学制(年):3,学费标准(万元/学年):3.2,可获证书:毕业证+学位证
培养方式:非全日制,学制(年):3,学费标准(万元/学年):4.2,可获证书:毕业证+学位证
IMBA:培养方式:全日制,学制(年):3,学费标准(万元/学年):5,可获证书:毕业证+学位证
EMBA::培养方式:非全日制,学制(年):2,学费标准(万元/学年):12.5,可获证书:毕业证+学位证
备注:相关政策以教育部及兰州大学官方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三)培养与毕业
学生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获得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七、重要说明
(一)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报名时须审慎确定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原则不得修改。有正式工作单位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拟录取后须与招生单位和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后须调取个人档案,毕业后自主择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调取档案,无法录取、入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因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招生名额有限,存在部分学院、专业不能分配到招生名额的情况,请考生在报考时审慎选择。

B. 2022年兰州大学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位列 “985工程”和“211工程”,有核技术等国家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兰州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培养具有世界眼光、家国情怀的优秀创新人才,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兰州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简介

学校全称:兰州大学。

建校时间:1909年。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校区和榆中校区)。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学校类型:国家公办,袜携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招生类型及层次

全日制本科亮橘。

第四条 学历证书

对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工作原则

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招生委员会职责

兰州大学招生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生招生议事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对本科招生章程、分省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部署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职责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在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 各招生宣传工作小组职责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各地区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各招生宣传工作小组负责兰州大学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和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工作。

第十条 监督机制

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来源计划

兰州大学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办学条件、专业设置、近年来在校生表现和毕业生就业质量等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参考往年来源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按照录取进度和实际投档情况安排,用完即止。

第十三条 专业类招生

学校大部分专业实行学院和专业类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招生。学生入学并学习一段时间后,根据其本人志愿及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属专业类范围内分流至具体专业(或方向)。专业类中所含的人才培养基地班进行同步选拔。因国家或学校结合社会需求、专业建设等情况对相关专业实行动态调整,各专业大类包含的专业范围以学院开展专业分流时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外语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德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

除上述专业外,我校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在实际教学中,物理学类、材料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信息学、生态学、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医学类(临床医学类、护理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等)、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应用物理学(原子核物理方向)、应用化学(放射化学方向)、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核化工与核敬好团燃料工程等,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方向)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专业,部分课程学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学生应慎重报考上述专业。

在学校的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标准中,对外语成绩有相关合格要求,外语基础薄弱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要求

各专业的录取均不限定男女生比例。

第十六条 身体条件要求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参照相关规定,从录取、学习、从业和未来发展的角度考量,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与色彩辨识密切相关的专业,包括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医学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材料类、地理科学类、地质学类、农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应用物理学、功能材料、应用气象学、博物馆学、新媒体技术以及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从学习、从业和未来发展的角度考量,色觉异常考生应根据色觉异常程度慎重报考。

因口腔医疗器械制造标准的客观限制,从口腔医学专业学生学习、从业的角度考量,左利手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一)整体原则

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三)相关科目要求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四)加分政策认可原则

兰州大学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对同一名考生的所有加分项目,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超过20分。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类型, 以及教育部及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的其他不适用加分的情况。

(五)计划调配原则

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录取。

(六)专业安排原则

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依次安排专业。当进档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对于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位次排序靠前的考生;排位相同或不区分排位时,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护理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调剂,入校后不允许调整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该项目志愿的考生,不进行调剂,入校后不允许调整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调剂,入校后不允许调整专业。入校后的专业调整政策同时执行教育部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七)综合素质评价

填报兰州大学的进档考生,在执行专业安排原则的基础上,可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突出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

(八)特殊类型及各类专项计划招生

有关强基计划、艺术类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港澳台侨招生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兰州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交叉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

为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兰州大学自1990年起设立国家和省级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开展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改革探索。2009年,兰州大学成为实施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高校之一,2020年成为实施强基计划试点高校之一。在长期探索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基础学科拔尖人才选拔培养的创新机制和模式。搭建从本科生到研究生培养的“立交桥”,实施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计划,有机衔接本科生与研究生阶段的知识学习、科研训练和能力培养,本硕、本博贯通,构建一流人才培养体系。本着宽口径、厚基础的培养原则,进一步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在部分专业实施双学位培养,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辅修专业、辅修双学位课程模块,同时积极推进跨学科贯通课程建设,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科修读。

(一)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

萃英学院是兰州大学为实施“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探索本科拔尖学生培养模式创新的荣誉学院,是拔尖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成长成才的重要基地,是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试验区。萃英学院每年春季学期面向全校一年级学生公开选拔,以培养未来国际一流科学家、领军人才为目标,其选拔更加注重志向、兴趣和综合能力。学院现设有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数学、人文学科(文史哲)等萃英班,每班每年级20人左右,按照“三制三化”(书院制、导师制、学分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模式培养。

学生进入萃英学院学习后,立即加入导师团队,并可申请“萃英创新基金”,开展科研实践;以小班教学为主要授课方式,鼓励学生质疑,强调师生互动;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在培养方案中设计有自主选择模块,满足学生的多元志趣;重视国际交流,设有“萃英海外交流奖学金”,资助学生到国际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交流学习;强化实践教学,加强学生价值观教育,培养国际视野与本土情怀。

(二)强基计划

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有潜质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兰州大学2020年启动了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等6个专业的强基计划选拔培养工作。

结合学校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在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实践的基础上,兰州大学为强基计划学生专门制定了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方案,学生享有基本全覆盖的免试攻读研究生政策和更高比例的奖学金政策;实行专门的海外交流方案,学生享有更多出国交流的机会;实行小班化和导师制,注重科教融合,学生优先享有参与科学研究项目的机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人民币):哲学、历史学类专业为5000元/学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类专业为5500元/学年,文学类中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为5000元/学年;理学、工学、农学类专业为5800元/学年;医学类专业为62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为9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数据科学方向)为65000元/学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人民币):1200元/学年。

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入学通知书等材料向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成功办理生源地贷款者,可获得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资助报到注册,入学后可向学校提出经济困难申请,通过国家助学贷款获得相应的资助。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者,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优秀文体奖学金以及社会类捐赠奖助学金等。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兰州大学普通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细则》(校招〔2020〕1号)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二条 兰州大学以往发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符,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一)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931)8912116、5196678

网址:http://zsb.lzu.e.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二)纪委监察部门

电话:(0931)8912159

网址:http://jiwei.lzu.e.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C. 2024年兰州大学MBA报考条件有哪些

参考信息来源:兰州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IMBA、EMBA)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年兰州大学MBA报考条件有哪些?兰州大学2024MBA报考条件怎么查?哪些考生可以报考兰州大学MBA专业?当前2024兰州大学MBA专业报考条件暂未公布,可参《兰州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带并档士(MBA、IMBA、EMBA)研究生招生简章》。详情如下: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从毕业时间到2023年入学前,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蔽宴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报考EMBA项目的考生须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验及3年以上管理经验。
(五)因教学的需要,报考IMBA项目对考生的英文水平要求较高。
(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蠢乱定向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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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2016兰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2016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510人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联合培养招生人数),各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时公布。招生人数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方式招收的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学业报考要求:
①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②修读过五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生主干课程(需有书面证明);
③以本人为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④达到招生学院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未经认证的境外学位证书不予认可。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
除满足上述第1、2、4、5条规定外,考生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已完成规定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3.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
4.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只能接收学术学位专业的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专业学位博士招生领域只能接收对应专业学位领域的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
★各博士招生专业是否招收硕博连读考生,请与有关招生学院联系确认。
(三)直接攻博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推免生(直博生)接收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15〕45号)要求执行。
(四)申请考核
我校资源环境学院、大气科学学院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固体力学(080102)、工程力学(080104)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报考要求详见相关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五)少数骨干
详见《兰州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对象:报考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考试方式的所有考生。
3.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按照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考试信息并提交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电子版照片,上传照片一般应为蓝(红、白)色底色的免冠头像数码近照,图像必须清晰,格式须为jpeg,大小控制在35k以内。相片尺寸为150(宽)×200(高)像素(pixel)。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提前按上述要求准备电子照片。严禁通过软件合成、修复、修饰电子版照片。
(二)报考材料提交
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请于2016年1月9日前将以下报考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送)到有关招生学院。逾期未寄(送)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1.普通招考考生
(1)《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并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
(3)《兰州大学2016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附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通讯评议书(在读硕士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可不提交)、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4)学位证明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
③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5)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②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
③中职或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④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硕博连读考生
除提交上述(1)、(2)、(3)材料外,硕博连读考生还须提交:

E. 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为各种考试方式和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之和,分为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种类型。
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在复试前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公布。各专业报名、上线、录取人数请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录取”中查询。
二、推荐免试
我校以推荐免试方式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一般为全校招生总规模的30%左右,包括从校内和校外招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接收校外推免生办法请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荐免试”中查询。
我校录取的非在职培养的其他“211工程”、“985工程”高校学术型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相应助学金;并为来源于其他“985工程”高校的学术型推免生一次性奖励优秀生源奖学金3000元,在其入学后优先保证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机会。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全国统考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弊告启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单独考试
(1)符合全国统考中第(1)、(2)、(4)、(5)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租如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招生专业:我校“兰州大学2010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领域)外,其它专业(领域)均接收单独考试考生报考。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
(1)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法律硕士(法学)联考
(1)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联考
(1)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中(1)、(2)、(4)、(5)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其他各全日制专业学位全国统考
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各项要求。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考生首先在网上报名,11月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交费、照相),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
1、报考兰州大学学友雹术型全国统考、推荐免试等考生,全日制专业学位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法律硕士(法学)联考和其他各全日制专业学位全国统考等考生,到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2、报考兰州大学学术型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等考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兰州大学报考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照相)。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1月9-10日。
(二)初试地点:由考生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下旬。
(二)复试地点:兰州大学。具体详细地点由学院在复试前确定,并由学院通知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
七、有关重要说明
(一)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专业代码后有“★”者,表示该专业同时也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
(二)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编码和名称”栏目中的①、②、③、④分别表示初试科目的考试顺序。
(三)考生报名时不填报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在复试时确定。
(四)考生报考资格在复试报到时审查。
1、非应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大学本科或专科成绩单(加盖单位或档案馆公章);
2、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五)考生在初试中,如初试科目有一门缺考或违纪,该生所有初试科目试卷均不评阅。
(六)经教育部批准,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由学校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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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兰州大学强基计划录取人数

兰州大学强基计划是兰州顷闷念大学针对国家和地方人才需求,面向全国高中毕业生招生的一项重点招生计划,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高层次人才。兰雀困州大学强基计划的录取人数每年都有所不同,主要取决于计划的规模和学校的招生计划。根据兰州大学强基计划的官方网站和招生简章的介绍,每年该计划的招生人数一般在200人左右,其中不乏具有较高学术成就、社会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学生。同时,兰州大学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和录取人数,以保证学生的质量和学校的教学质量。值得注意的是罩梁,兰州大学强基计划的录取标准较高,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同时还需要参加选拔考试和面试等环节。想要进入兰州大学强基计划,需要学生在高中时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多参加学术和课外活动,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学科知识。

G. 兰州大学2014年资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和《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对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 复试对象
1、2014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且符合学院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
2、申请第二志愿调剂到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并符合调剂原则且已经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等证件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公盖章;非应届本科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并向学院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大学阶段成绩单等证件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 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 享受“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证件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允许参加复试。
7、复试费用: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笔试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复试考试费由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
8、考生往返路费、复试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三、复试安排
复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
笔试时间为3小时,由学院统一组织,满分100分;面试由各专业统一组织,满分100分(具体安排见下表)。

4月10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报到

观云楼1409室

4月11日上午8:30-11:30

体检

兰州大学校医院

携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要求空腹。体检费由兰州大学校医院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4月12日 上午8:30-11:30,

笔试

医学校区杏林楼

闭卷,地点见报到时的通知

4月12日 下午——13日全天

面试

各专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报到时的通知

笔试科目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复试专业

复试笔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人文地理学
(070502)

城市地理学(含城市生态学、城市规划原理)

(四选二):土地类型与土地评价、计量地理学、城市生态学、历史地理学。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070503)

地图学

遥感数字图像处理、地理信息系统概论。

城市与区域规划
(0705Z1)

城市与区域规划学(含城市规划原理、区域分析与规划、城市地理学)

(四选二):计量地理学、自然地理学、城市道路与交通、旅游地理学。

地球系统科学
(0705Z2)

气候学、水文学、地貌学、生态学、生物地理学、景观生态学、土壤地理学、计量地理学、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选一

地球系统科学、综合自然地理学。

水文学及水资源
(081501)

水资源学(含水资源系统分析与规划、水资源评价)

水文水利计算、水环境化学。

环境科学
(083001)

环境化学

环境生态学、环境规划与管理。

环境工程
(083002)

环境评价与规划

环境生态学、环境化学。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085229)

环境评价与规划

环境生态学、环境化学。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每生面试时间一般20分钟。
四、 复试成绩
面试成绩 = 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创新能力面试成绩(占80%)+ 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20%)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5% + 笔试成绩×10% + 面试成绩×35%。
复试总成绩在4月15日之前 在学院公告栏和网站进行公告。
五、录取
在各学科点组织统筹基础上,考生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指导教师,根据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分);
3、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注:拟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相关协议书。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复试成绩与录取结果公示期间,考生若有疑问和问题可向资源环境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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