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招生简章
① 2023年中北大学体育类招生简章(运动训练专业)
2023年中北大学 体育 类招生简章(运动训练专业)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项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 考试 安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北大学是一所由 山西 省人民政府和工业与信息化部、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双共建,山西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的前身是1941年八路军总司令部在太行抗日根据地创办的我党我军第一所兵工学校—太行工业学校,被誉为“人民兵工第一冲缺校”。
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山西省太原市,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29个省份实现了 一本 招生,全日制在校生近39000人,其中博士、硕士 研究生 4000余人。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公共服务体系,占地面积2995亩,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3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19亿元。学校体育场馆总面积达15余万平米,其中包括400米天然草坪橡胶田径场1座,人造草坪足球场2座,室内游泳馆1座,滑冰场1座,跆拳道馆1个,塑胶灯光网球场11片,塑胶灯光篮球场20片,普通篮球场10片,塑胶灯光排球场7片,室内排球场1片;室内羽毛球场20片,室内乒乓球场30片,健美操室、形体训练室、搏击健身房、毽球场等运动场地若干。
体育学院现有两个本科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和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含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以及 民族 传统体育学四个 二级 学科)。拥有运动解剖、运动生理、运动生物力学等10个实验室,占地面积1000平米,实验设备总价520余万元。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获批为省级 一散渗辩流本科专业 。学院有教授7名、副教授25名,国际级裁判员3名,国家级裁判员12名,国际运动健将1名,运动健将3名。学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务实求真、广出人才”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严谨治学、教学相长”的优良教风和“自主自强、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坚定地朝着“高起点、创一流”的目标奋进。
现将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 专业介绍
运动训练专业为山西省一流本科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现代运动训练科学理论与专门技能,能从事运动训练教学、训练、科研、竞赛及体育组织、管理等方面 工作 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 毕业 时符合中北大学颁发毕业 证书 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毕业证 书 ;符合中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教育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和项目
1.招生计划:拟定90人,最终以国家体育总局和山西省教育厅审批的计划为准,各项目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2.招生项目及计划: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 高考 报名,不得跨项报名;
2.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报名办法
考生依据本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cation.com)或“体教联盟 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此次网上报名的信息将作为考生录取的基础信息,请考生务必仔细填写,如因个人原因填写错误影响录取,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试安排
1.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按体育总局公布的《普通高等学制定的应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喊搜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执行。
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国家体育总局届时通知为准。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时间4月15日和4月16日,考试地点以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通知为准。
六、录取办法
1.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各项目公布最低分。
2.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学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 依据考生填报的 志愿 梯次顺序,根据生源情况和分项目进行录取,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过程中,如各小项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将剩余计划移至本项目内其他小项,按性别录取的项目未按性别完成计划时,在项目内调整,各项目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招生计划将移至其他项目,顺序依次为篮球、跆拳道。若第一志愿仍未完成计划的情况下录取二志愿考生,所有项目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综合分低于本专项一志愿录取最低录取分将不予录取。
七、其他说明
1.获得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后免除当年 学费 ,入校后对于获得优秀成绩的学生根据学校规定免除相应学年的学费。
2.学校学费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运动训练专业实行提前单独录取,考生如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4.我校将通过中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中北大学本科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和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招考信息。
5.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6.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中北大学,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编:030051
电话:0351-3922161(体育学院,负责考生报名及专业方面咨询)
0351-3922280(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政策及录取咨询)
网址:http://zbzs.nuc.e.cn/(中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tyxy.nuc.e.cn/(中北大学体育学院)
② 中北大学保研条件
以2021年中北大学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录取
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申请人复试成绩、申请材料以及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人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2)中北大学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将不能被录取,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政审不合格者。
(3)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其它情况。
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中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一)1份。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3、加盖本人所在院系党务部门公章的《中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附件三)。
4、如果有相关的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提供复印件或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于网上填报志愿前寄(送)至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原件须在复试审核时提供。
③ 中北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北大学(原华北工学院),英文名称:North Universityof China。院校代码:10110。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形式:全日制。中北大学校本部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中北大学(朔州校区)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长宁街65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四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员、全程、全方位监督。同时学校接受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八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本校规定不录取;“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本校规定有关专业不录取。
第九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原则上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投档方式接收档案。
第十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和批次,学校以院校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院校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次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中“英语”、“翻译”专业只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学校不开设藏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依据投档次序、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分类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江苏省对进档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对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若成绩相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按照投档位次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理工类考生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0米,对进档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按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视觉传达设计”和“产品设计”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方向详见《中北大学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北京、黑龙江、山东、湖南考生须取得我校音乐类专业校考合格证书,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校考省份即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五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本科学生毕业时符合中北大学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中北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中北大学(朔州校区)只面向山西省招生;由于条件受限,该校区无回民灶,请少数民族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组集体讨论决定,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二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助学金以及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中北大学(省警专办学点)面向山西省招收法学(公安法制方向)和安全工程(民爆公共安全方向)专升本学生,录取办法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中北大学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中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编:030051
电话:0351-3922280 3924418(传真)
http://www.nuc.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