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军医大学专科招生计划
① 报考军医大学有什么要求
要求为普通本科第一批。
以海军军医大学为例,学校无军籍地方生的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第一批。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考生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一批录取分数控制线(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实行无专业级差录取。在考生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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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医大学招生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学校只招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考生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2、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规定组织体格检查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学校认定不宜在军事行政区活动的考生,按教育部、军队有关规定和《海军军医大学无军籍地方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保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3、学校只招收理科生。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规则和程序按当地省招办规定执行,学校选考科目设置以省招办发布信息为准。学校对江苏省录取原则做如下补充规定: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均须达到B。
② 军校有专科吗
军校是有专科的,但是具体分数分两种,第一种是服役期的士兵在部队考取军校,另一种是参加全日制高考考取军校专科专业。
军校每年从部队和地方按比例招生,地方入校即入伍,享受军人待遇,在校期间一切学习生活费用由国家支付。平时着军装,佩带学员红肩章。
专科三年毕业后一般授少尉正排军衔,本科四年毕业后授中尉副连军衔。顺利毕业后将获得军士与学士学位,工作由学校根据专业和各大军区需要分配,去向涉及海陆空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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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的要求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
3、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对特别优秀的考生,视力和身高标准可适当放宽。
4、想报考军校,首先要了解军校选拔时的基本要求:一是军校招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二是军校只招收高中应届毕业生。符合这两个条件才可以报考。
5、高考分数和分数线公布以后,市地招生办通知报考军校志愿且分数上线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底或7月初。
③ 2022年陆军军医大学招生章程(无军籍)
2022年陆军军医大学橘链(第三军医大学)招生章程(无军籍)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陆军军医大学(对外可称第三军医大学,院校国标代码:91012)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全国重点大学、军队重点建设院校、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首批开办八年制医学教育高校。招生形式为全国统招。
第三条 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是指我校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批准招收,为地方培养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生在校期间无军籍,不享受军人学员相关待遇,培养和管理等工作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毕业 后不入伍,面向社会自主 就业 。
第四条 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陆军军医大学正式学籍的无军籍地方本科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并符合陆军军医大学毕业、授位相关规定者,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以下 证书 :
(一)本科 毕业生 :颁发陆军军医大学本科毕业证 书 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八年制(本博连读)毕业生:颁发陆军军医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博士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证书。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毕业生通过国家和 重庆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 考试 ,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编制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修订印发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招生录取,统计招生信息和招生档案审查,开展 新生 入学复查工作等。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依据上级批准的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数量规模和专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特色水平、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人才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圆余孙,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领导下,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采取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式。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一)学校只招收符合生源地报名条件且为中共 党员 或者共青团员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按各省级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根毁卜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三)考生体格检查结论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批本科录取分数控制线(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在考生同分情况下,按照各省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四)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一批投档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五)学校在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选科要求按照该省份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该省份确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六)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七)考生入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根据该指导意见,除其中列举的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医学专业对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不予录取。有下列情况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此外,考生还应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者学校认定不适宜在军事行政区域活动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军队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基础医学专业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学费为5000元/人/学年;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预防医学专业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学费为4500元/人/学年;药学专业四年制、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四年制、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四年制、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四年制学费为4000元/人/学年。学生在不同 学习 阶段,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1200元/人/学年。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部分省份调整高考招生政策,学校将相应调整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陆军军医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正街30号(邮政编码:400038)
招生咨询电话:023-68752052
招生监督电话:023-68752126
陆军军医大学招生网:http://www.tmmu.e.cn/zsj/
④ 报考军医大学需要什么身体条件
报考军医大学的条件:招生对象必须是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截至当年9月1日)以下,未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三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第四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五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六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七条 乳腺肿瘤,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4)第三军医大学专科招生计划扩展阅读:
我国军医大学的基本信息:
军医大学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卫生技术人才的高等学校。在中国工农红军、八路军医务学校的基础上,几经调整、合并,逐步发展起来。
1995 年有 4 所。第一军医大学校址在广州市;第二军医大学校址在上海市;第三军医大学校址在重庆市;第四军医大学校址在西安市。均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设军医、中医、药学、护理、卫生防疫、医学检验、口腔医学、放射工程、医学电子工程、海军医学、空军医学等系。主要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各校均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学制专科 2 年~3 年,本科为 4 年~6 年,研究生 3 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军医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⑤ 重庆第三军医大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在提前录取院校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9月1日)。
(二)报考条件
政治历史清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人民军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志愿献身国防卫生事业,服从分配;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气质和健康的体魄,符合军校招生体检标准。其中男性身高162厘米、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两眼裸眼远视力均在4.5以上,矫正视力两眼均在4.9以上,无色盲、色弱;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暂不招收其它外语语种的考生)。
(三)招生办法
按照国家教育部、总政治部的统一部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凡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政审、体检和面试合格者,按招生计划,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四)享受待遇
凡被录取的学员,入学后在3个月内经复查合格,由学校与学员本人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 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每人每月发给330元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学员统一着装,服装由学校统一组织价拨,医疗费用按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费用自理。
学员毕业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定为军官或文职干部,享受薪金(工资)待遇。入伍时间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属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医学教育学员于第五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
(五)毕业分配
学员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的在全军范围内统一分配。
专业介绍
(一)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本科,培养达到博士水平,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高级临床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二)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通科医师、教员和研究人员。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三)高原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从事高原地区临床通科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四)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生物医学工程干部。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五)预防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防疫医师和教学科研干部。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六)医学影像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医学影像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七)医学检验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临床检验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八)医学检验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临床医学实验技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九)医学检验(法医师)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病理诊断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⑥ 中国第三军医大学招生对考生的要求有哪些
【要求】
政治历史清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人民军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志愿献身国防卫生事业,服从分配;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气质和健康的体魄,符合军校招生体检标准。其中男性身高162厘米、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两眼裸眼远视力均在4.5以上,矫正视力两眼均在4.9以上,无色盲、色弱;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暂不招收其它外语语种的考生)。
⑦ 陆军军医大学招生简章
陆军军医大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陆军军医大学(对外可称第三军医大学,院校国标代码:91012)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全国重点大学、军队重点建设院校、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首批开办八年制医学教育高校。招生形式为全国统招。
第三条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是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批准招收的地方本科生。学生在校期间无军籍,不享受军人学员相关待遇,参照普通高校同类专业进行培养。毕业后不入伍,面向社会自主就业。
第四条无军籍地方本科生经入学复审合格后,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陆军军医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进行认证。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修订印发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招生录取,统计招生信息和招生档案审查,开展新生复查复试工作等。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特色水平、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和军委训练管理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军委训练管理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采取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式。
第十条录取原则
1、按各省级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考生体格检查结论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考,且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一批本科录取分数控制线(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专业级差,在考生同分情况下,按照各省(市、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一批投档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
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4、学校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考生入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一条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根据该指导意见,除其中列举的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医学专业对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不予录取。
有下列情况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此外,考生还应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