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的招生章程
A. 南通大学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的
南通大学2008年在江苏省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南通大学 学校性质:省属综合性大学 办学性质:公办 校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主校区),青年东路40号(文峰校区),启秀路19号(启秀校区),外环东路999号(钟秀校区)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各类别的招生工作。 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我校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批次的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B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批次及师范提前录取批次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B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艺术体育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二、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学校在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调档申请。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及附加题分数之和)为录取分进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对选修科目测试等级为A+A+的进档考生优先录取并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我校用公布招生计划录取学校投档线下同批省控线上一定范围内选测科目等级为A+A+的考生,录取政策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艺体类招生 报考我校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取得合格成绩。报考我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合格成绩。文化分为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录取分按下列方式计算: 1、美术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 2、音乐类专业:对进档考生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为录取分。 3、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对进档考生以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录取分。 4、体育类专业:对进档考生以文化分为录取分。对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进档考生优先录取。 录取分相同时,美术类专业以专业分优先、音乐类专业和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以文化分优先、体育类专业以专业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三)选择性招生 对报考我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省填报本科志愿的要求,特征分(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到同批次选择性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江苏考生,由考生在各录取批次招生前向我校提出申请,经校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使用选择性计划自主录取: 1、在高中阶段参加经我校认可的省级以上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及素质教育的竞赛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的考生。 2、高考单科(语、数、外及选测科目)成绩在相应科目中为省排名前5%的应届毕业生。 3、高中阶段受省级以上表彰的应届毕业生。 4、江苏省重点中学(含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平时成绩优秀的应届毕业生。 5、为我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者的子女。 三、有关说明 1、关于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2、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类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3、关于体育类专业的男女生比例。体育类专业女生约占25%,男生约占75%。 四、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3-85012170 2、咨询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226019 5、网 址:zs.ntu.e.cn
记得采纳啊
B.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以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15(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1482(师范专科与本科分段培养)
学校地址:南通市城山路24号(226006)
第四条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创办113年来,文化积淀丰赡,优秀人才辈出;先后培养了8万多名毕业生,享有“红色师范”、“教师摇篮”的美誉。曾经汇聚了王国维、陈师曾、朱东润、刘延陵等一代名师,涌现出以刘瑞龙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与革命志士,以袁翰青、严志达、魏建功为代表的诸多知名专家学者,以李吉林为代表的一大批教育专家和教学能手。
学校位于南通市中心,毗邻5A级风景区濠河风景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62人,其中副教授以上教师190人,全日制在校生7185人。开设学前教育等9个师范专业和商务英语等12个非师范专业。另外,学校作为国家、省、市三级教师培训基地及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挂靠单位,常年承担各级各类教师培训。
经省教育厅批准,今年我校继续与 南通大学 合作开展师范专科与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凡录取我校“3+2”分段培养各专业的考生,在我校学习三年,考核合格者可转入 南通大学 学习两年,毕业后颁发 南通大学 本科文凭。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以省考试院政策为准)。
第七条 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有空余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第八条 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1.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要求
我校专业类型为兼招专业类,即历史和物理均可作为选测科目;对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合格;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无D级,单项达到A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录取办法
考生进档后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和“分数清”的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优先录取和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他志愿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当考生总分和等级都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九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1.考生填报要求
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3门。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同普通类。
2.美术、体育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分;录取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3.美术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分数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4.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分数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第十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按照普通类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二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等费用。
第十五条 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证书。师范专科与本科“3+2”分段培养的学生,完成 南通大学 规定学业,颁发 南通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学校网址:www.ntnc.e.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513-85129596 85129595
E-mail:[email protected] ;
C. 2022年南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南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 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我校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体类、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 西藏 内地班、定向招生计划、南疆单列计划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通大学。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304,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基本学制:四年(部分专业五年制)
办学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啬园校区),启秀路19号(启秀校区)
第四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南通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南通大学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局培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通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六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 校招 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 江苏 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 考试 院领导下实施,接受学校监督检查处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zs.ntu.e.cn)查询。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 志愿 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桐扒唯
(三)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课程。
(四)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美术、音乐、 体育 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体类统一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参照学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报考。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此慎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实行 计算机 远程网上录取。
(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二)普通类招生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体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江苏省:当投档分相同时,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
江苏省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高考改革省份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情况后择优录取。
(三)艺体类招生
报考我校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 分数线 。
对于进档的艺体类考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如该省无明确的投档规则,美术类及体育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加省专业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音乐类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为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以专业分优先、音乐类专业以高考文化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我校艺体类录取规则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符,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五)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有招收田径、击剑、乒乓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凡取得相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录取办法依据其体育专项测试等级和文化考试成绩,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七)我校面向江苏省内部分地区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按照江苏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培养按照江苏省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十)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一)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 学费 ,文科类专业52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 类专业6800元,体育类专业5300元,医学类专业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学)21600元,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26400元,优势学科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上浮10%。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通 大学新生 入学须知》为准。
(二)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校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800元、1000元三类,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包括多层次、多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助学贷款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 学生报到后须接受体格检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170(兼传真)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ntu.e.cn
南通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号:南通大学本科招生
南通大学招生小程序:南通大学本科招生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南通大学负责解释。
D. 2011年南通大学理科选修双A加几分
2011年南通大学理科选修双A不加分。
《南通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江苏省)》规定“二、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我校对进档考生以投档分为录取分进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E.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费
2020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费并未公布,而是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2019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费:人文社科类学费为14000元;理工科类学费为15000元;医学、艺术类学费为16500元;嵌入式培养学费为17000元;公寓住宿费为1000元;教材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学院设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在内的奖助体系。
(5)南通大学的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招生要求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术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
江苏考生:以投档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若分数相同,则依次根据选测科目等级、辅助投档分排序,再相同则文科类按语文成绩(含附加分),理科类按数学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序录取,再相同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录取。
江苏省外考生:先以投档分,再按专业志愿次序排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同分情况下,文科按语文、理科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F. 2021南通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2021南通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南通大学招生简章公告】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G. 南通大学的录取条件,谁知道的,速回复
学校代码:10304
学校名称:南通大学
院校性质:省属综合性大学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校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主校区)、启秀路19号(启秀校区)、通京大道999号(钟秀校区)
一、录取规则
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2、关于普通类招生。普通类专业招生以省考试院投档成绩为录取分,学校在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向省考试院提出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
3、关于艺体类专业招生。
(1)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山东、山西及黑龙江考生、报考音乐类专业的山东考生、报考表演专业的黑龙江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其中美术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音乐类专业和表演专业对进档考生以校考专业分为录取分。
(2)报考我校艺体类专业的其他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录取分按所在省文件规定的方式计算。
二、几点说明
1、关于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2、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格检查,对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类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H. 2022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信烂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我院相关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3993,学院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基本学制:四年(部分专业五年制)
办学地址: 江苏 省南通市通京大道999号
第四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生工作处招生 就业 科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 考试 院领导下实施,接受南通大学监督检查处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院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院分省招生计划。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http://xlxy.ntu.e.cn)查询。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滑桥漏规则
第十条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 志愿 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三)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院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院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一条 考生消仿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 校招 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实行 计算机 远程网上录取。
(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二)普通类招生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术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江苏省:当投档分数相同时,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
江苏省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高考改革省份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后择优录取。
(三)艺术类招生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 分数线 。
对于进档的艺术类考生,以所在省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分相同时,按专业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四)我院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五)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六)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院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一)学院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3]154号、苏价费[2013]281号)按学年收取 学费 ,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二)根据《高等学院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 号)文件精神,学院住宿费为每人每年 500元至 1200元,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学院设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在内的奖助体系,具体申报评选办法参见http://xlxy.ntu.e.cn。
第十六条 学生报到后须接受体格检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院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京大道999号 邮政编码:226007
咨询电话:0513-8501598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招生信息网址:http://xlxy.ntu.e.cn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微信公众号: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与就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