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排名 »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8-22 11:53:53

『壹』 桂林理工大学章程内容

本科招生内容如下。可以自己上桂林理工大学的官网,进“招生就业”的“本科生招生”去看。
2015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2015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和广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结合桂林理工大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桂林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贰』 广西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 公告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https://www.87dh.com/xl/ 】广西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2022年,我区共有14个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面向全国招生:广西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桂林医学院、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广西民族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北部湾大学。
二、报考点及报考安排
2022年,我区共设19个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桂盯大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右江民族医学院、北部湾大学、南宁师范大学、桂林医学院、广西财经学院、玉林师范学院14个高校报考点,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柳州市招生考试院、桂林市招生考试院、贵港市招生考试院、玉林市招生考试院5个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
(一)我区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选择规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报考安排如下:
1.广西大学、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广西大学报考点报考。
2.广西师范大学、贺州学院、桂林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广西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
3.广西医科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广西医科大学报考点报考。
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信息科技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报考。
5.广西科技大学、河池学院、柳州工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广西科技大学报考点报考。
6.广西民族大学、广西艺术学院、梧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广西民族大学报考点报考。
7.桂林理工大学、南宁理工学院、桂林旅游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桂林理工大学报考点报考。
8.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广西外国语学院、南宁学院、广西警察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广西中医药大学报考点报考。
9.右江民族医学院、百色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右江民族医学院报考点报考。
10.北部湾大学、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北部湾大学报考点报考。
11.南宁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南宁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
12.桂林医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桂林医学院报考点报考。
13.广西财经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广西财经学院报考点报考。
14.玉林师范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玉林师范学院报考点报考。
(二)非应届生应根据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选择报考点。考试科目全部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非应届考生应选择5个键则穗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报考;考试科目中有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非应届考生应选择14个高校报考点报考。
(三)报考专业所考科目中含5XX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的考生请就近到广西大学报考点、桂林理工大学报考点或广西科技大学报考点报考。
(四)我区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在我区报考,其他非应届考生需工作或户籍在广西才可在我区报考。
请考生注意,我区各报考点所能容纳的考生有限,一旦达到人数上限,该报考点将不再接受非应届考生报考,请考生尽量提前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和缴费手续,不要集中在最后一两天,以免因剩余考稿卜位有限而无法选择就近的报考点。
其他事宜请考生查看各报考点的报考公告和各招生单位的招生章程。
三、考生报名流程
(一)报名前的准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做好网上报名的准备工作,提前填写考生信息。
(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25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我区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2021年9月24日至27日(9:00—22:00)进行网上预报名,不接受我区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考生进行预报名。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按提示和要求如实填报本人信息并缴费。
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请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前,先确定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特别是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重要信息。报考点关闭之后,已成功报名缴费的非应届考生不能再修改本人报名信息,否则将提示不符合该报考点的报考条件。考生一旦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原报名信息全部失效。请考生注意,只有完成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才算成功,未在规定时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内完成网上缴费的,逾期不能补缴,也不能参加网上确认。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 号)规定,考生须缴纳报名费每人 40 元,考试费每人每科 40 元。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网上确认。为更好地方便和服务考生,今年我区将全部采用网上确认方式,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具体时间安排请查看各报考点的报考公告。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及时上传相关材料,所需证明、证件材料如下: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外省户籍考生(不含我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1年毕业的我区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考生本人广西区内的房产产权证或商品房备案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其它事项
(一)请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二)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网上报名有关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报名信息误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已完成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广西生源考生需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具体信息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专栏查看。考生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提交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考生登记表》,等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即可报名。
(五)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六)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和军队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叁』 广西: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简介

一、学校代码:13645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形式:全日制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7号(桂林校区)、广西南宁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南宁校区)

六、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桂林理工大学利用高校优质办学资源与社会力量合作创办、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学校依托桂林理工大学优势学科和良好的教育资源,秉承桂林理工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教学管理科学严谨,校园文化充满活力。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念、创新创业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三条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四条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本校生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第五条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按照教育部规销宴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总数1%的计划,用于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招生对象

第六条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第七条招生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八条考生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疾病,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第九条艺术类专业、建筑学亏卖银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学校招收新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平行志愿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政策比例调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自愿申请录取到非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学校可根据整体专业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调剂;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选考科目需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详见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通知;学校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的加、降分政策。

第十二条对于顺序志愿的投档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相同总分(总成绩+照顾分)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进行录取,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口语成绩)、文科综合;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口语成绩)、理科综合;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三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按省级联(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需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我校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按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需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如我校在生源省市未组织校考,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不分文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使用其它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成绩时,按文化课择优录取。

在录取计划满额时,若专配指业成绩并列,则依次比较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综合、语文、英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在录取计划未完成时,优先使用相近专业的省级联(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如果计划仍未完成,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报考我校体育类考生,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体育成绩使用各省、市体育高考成绩,文化分需达到所在省、市体育类本科省控线,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五条学校对有参加非法组织以及有不良诚信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学校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精神,根据桂价费〔2009〕320号、〔2017〕39号文件标准执行。其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7000元/年;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地理信息科学、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五年)专业150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广告学、学前教育、英语、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14500元/年;住宿费按照宿舍条件,1150—175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当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为准。

第七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七条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取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已报到学生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若因各种原因办理退学,经学校各级部门审核签字后,财务部门按在校月数计算退费金额。

第二十条为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对全日制在校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同时,为了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与工作能力,学校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一条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士学位。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网(网址: http://www.bwgl.cn/zs/ ),咨询及查询录取相关信息请拨打0773-8998009、0773-8998088、0773-8998018(录取期间的联系电话将在我校官方网站公布)。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经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此前以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公布的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肆』 2022年桂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桂林 理工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 高考 政策,规范学校本专科招生 工作 ,保证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 广西 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桂林理工大学,英文名: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代码为10596。学校创建于1956年,原为国家部属高校,1998年改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日常管理以广西为主,是广西重点建设高校。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包括培养博士 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


第三条 学校办学地点包括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桂林屏风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桂林雁山校区)、南宁市安吉大道15号(南宁安吉校区)和崇左市扶绥县空港大道21号(南宁空港校区)。桂林屏风校区和雁山校区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等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南宁空港校区和安吉校区培养应用型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等应用技术人才。


第四条 学 校招 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学校本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统筹考虑办学条件和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 就业 情况等综合因素,结合近年生源计划落实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不足和生源充裕省份(市、自治区),其招生计划的调剂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九条 学校2022年预计招生10800人,其中本科约6800人,高职专科约4000人。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搏历州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人数为准。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 艺术 类等2种类型,录取批次包含本科、高职专科各批次。


第十一条 学校少数 民族 预科班录取的学生在预科学院完成学业后,按照相关要求分流到桂林校区和南宁校区相应本科专业就读。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基蔽性增加分数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投档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


按照 平行志愿 的批次,学校调阅烂宴考生投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公布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省(市、自治区)有规定的按照该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非艺术类专业考生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在计划未满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 考试 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批次最低控制 分数线 。艺术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以综合分(综合分=艺术成绩×0.6+文化成绩×0.4)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各省有规定的按照该省的规定执行)录取,若出现综合分相同的情况,则按艺术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艺术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参照第十四条)。


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对录取规则有规定的按照该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对同分进档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按照以下规则排序: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下同)—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对于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 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 报考建筑类等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七条 经教育部批准,桂林理工大学与马来西亚多媒体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4+0”项目。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接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类型不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入校后不享受学校的转专业政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按国家和广西自治区有关文件,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仅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外方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学校其它专业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故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 填报志愿 时须慎重。


第二十一条 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站在线查询。


第五章 学费 及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桂林本部普通本科专业(类)实行学分制收费。学校每学年初依照该专业(类)平均学费标准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根据实际修读学分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艺术学类12000元/生·学年;


2.建筑学类7000元/生·学年;


3.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类6000元/生·学年;


4.文学、法学类5500元/生·学年;


5.农学类5000元/生·学年;


6.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8000元/生·学年。


特注:大类招生专业,专业分流后,学费标准按照分流后相应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南宁分校普通本科专业(类)实行学分制收费。学校每学年初依照该专业平均学费标准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根据实际修读学分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各专业(类)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普通本科:工学、管理学类6000元/生·学年,艺术学类12000元/生·学年;


2.校企合作办学本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0000元/生·学年(学校与青软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办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南宁分校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高职专科普通类7300-8000元/生·学年,高职专科艺术类9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生住宿费以实际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收费区间为1000-2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六条 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审批的标准为准。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 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备完善的奖、贷、勤、助、补、减、免、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先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后,学校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九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符合 毕业 条件的可颁发相应的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专科学历 证书 ,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颁发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三十条 


桂林理工大学官方网址为:www.glut.e.cn;


本科招生网为:zj.glut.e.cn;


专科招生网为:zsw.glutnn.cn;


桂林校区电话:0773-5896575(兼传真),5891533;邮箱:[email protected]


南宁校区电话:0771-5075888,5075889(兼传真);


学校监督部门电话:0773-3563789,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艺术类等类型招生简章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三条 学校其他涉及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桂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热点内容
江苏师范大学特聘教授 发布:2025-09-10 23:46:31 浏览:704
吉林财经大学考研科目 发布:2025-09-10 23:45:39 浏览:398
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史 发布:2025-09-10 23:29:25 浏览:117
大学生短期计划 发布:2025-09-10 23:24:14 浏览:176
大学老师电话 发布:2025-09-10 23:20:19 浏览:318
特别火的一个大学老师 发布:2025-09-10 23:19:07 浏览:875
2015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 发布:2025-09-10 23:18:26 浏览:819
大学兼职教授讲课 发布:2025-09-10 23:17:15 浏览:681
大学生总结规划 发布:2025-09-10 23:13:37 浏览:533
清华大学王一方教授 发布:2025-09-10 23:12:18 浏览: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