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招生章程2017
① 燕山大学是否承认山西省音乐统考成绩
燕山大学2017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音乐表演专业分方向计划
专业方向 声乐(美声、民族)
拟计划 18
招生省份 河北、山东、山西、河南、湖北、黑龙江
学制 四年
考生类别 只招艺术文,不限语种
学费 10000/年·生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艺术招生工作规定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的音乐或绘画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除外)的文科考生均可报名。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原则上男身高应不低于170CM,女身高应不低于160CM,要求相貌端正,形象、气质好。
(二)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到本省下列考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不受理函报,考生不得跨省参加考试。
音乐表演专业复试考试时间:3月8日 地点:燕山大学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交考生身份证(视考点要求是否提交复印件一份)和各省考点要求的各类证件。
(2)上述材料和报名费一次性交齐,审核合格后当场发给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3)如考生所在省组织相应类别统考,要求考生必须参加统考,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4)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6.音乐表演专业术科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每项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考生音乐术科考试的总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总分 = 主项得分×60% +基础乐理得分×20% + 视唱练耳得分×10% + 听音得分×10% 。
五.录取原则
1.考生在取得相应省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的省份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者方可报考我校。
2.凡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者,按照我校单独测试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3.河北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录取原则以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为准。
基础理论考试内容
一、基本乐理(笔试)
音及音高、记谱法、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大小调式、民族调式、音乐的速度与力度标记等。
二、视唱练耳
1、听音笔试:
①旋律音程(单音);
②和声音程;
③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少量七和弦原位;
④节奏听写:基本节奏、切分音等;
⑤旋律听写:长度八小节以内。
2、视唱(面试)
难度在一个升降号以内,长度八小节左右的旋律。
② 2017燕山大学是否有地方专项计划
农村专项是一项新的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又称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贫困地区回定向招答生专项计划,是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承担,面向全国832个贫困县(简称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定向招生,给贫困地区的农村孩子更多的上的大学,受教育的机会。这也是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惠民生的举措,受到贫困地区的农村考生的普遍欢迎。
而燕山大学不属于211,所以没有这个招生政策。
③ 燕山大学MBA学费是多少
燕山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学术学位硕内士学费为容8000元/人/年;专业学位硕士学费为7000元/人/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1.5万元/人/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1.5万元/人/年;其他专业学费为1.2万元/人/年。
④ 有谁知道燕大的保研和推研条件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拟招收推免生计划控制在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一半以内(原则上控制在每个专业招生计划一半以内),招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参见燕山大学201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doc。
二、报名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占用所在学校推免指标,推荐手续完备。
三、报名及录取流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应于2016年9月28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进行信息注册、网上报名(包括上传照片和网上支付报名费)、填报志愿(选择报考学院和专业)。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学生应在24小时内上网点击“同意复试”(逾期将取消复试资格),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来我校参加复试和体检。
3、考生参加复试。经我校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由考生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安排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复试结果由报考学院汇总后上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
考生到报考学院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网上报名信息表(用A4纸打印);
(3)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所在学校出具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鉴定(要求实事求是,无固定格式);
(5)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6)发表的论文、专利及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24小时内上网点击“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我校则认为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将不能取消待录取状态,并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拟录取手续。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燕山大学应届生除外)应到研究生招生办领取《调档函》,带回学校调取档案,并按规定时间交(寄)到报考学院档案接收部门;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应到研究生招生办领取一式三份《定向就业协议书》,单位签字盖章后交(寄)一份到研究生招生办。
四、学费及奖助贷政策
1、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2、2017年学费、助学金、奖学金标准如下:
(1)学费:学术学位硕士学费为8000元/人/年,分年交费;专业学位硕士学费为7000元/人/年,分年交费;
(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为6000元/人/年,校内助学金为2000元/人/年;
(3)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4000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为1600元/人/年(学业奖学金整体覆盖面为80%)。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均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五、其他事宜
1、我校将于2017年9月入学前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最后一学年中,学习成绩或毕业设计等环节出现不及格;
(2)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4)在获得学校推免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
2、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考报名和考试,不得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也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放弃本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否则学校将扣留学生档案并不予派遣。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实行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并优先博士研究生导师选择,且读研优秀者可优先推荐攻读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