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17
『壹』 杭州师范大学艺术类2017年高考录取分数线
杭州师范大学艺术类2017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如下所示:
1、浙江省内:体育教育(师范)为562分,休闲体育为550分,美术学(师范)为585分,绘画为573分,书法学为561.375分,视觉传达设计为584分,环境设计为583分,公共艺术为578分,动画为573分,数字媒体艺术为574分,音乐学(师范)为530分,舞蹈学(师范)为532分,体育教育(师范)(二段)为559分。
2、山东省:动画为549分,公共艺术为495分,环境设计为524.5分,绘画为484.25分,视觉传达设计为469.5分,书法学为512.75分,数字媒体艺术为521分。
3、江西省:动画为549分,公共艺术为474.125分,环境设计为517.25分,绘画为469.875分,视觉传达设计为519.625分,数字媒体艺术为553分。
4、河北省:动画为485.25分,公共艺术为461.5分,绘画为455.625分,视觉传达设计为526.875分,环境设计为536.125分,书法学为506.75分,模启数字媒体艺术为472分。
5、燃码旁皮橡黑龙江省:动画为496.5分,数字媒体艺术为389.5分。
6、湖南省:音乐学(师范)为530.75分,舞蹈学(师范)为492.25分。
『贰』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专业考研需要考哪些科目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教育系2017年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135101音乐
学校简介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坐落在美丽的西子湖畔,学院占地102亩,中国现代音乐教育的先驱李叔同先生早年就在这里从事学堂乐歌的写作和教学,学院因此被誉为全国最美的音乐学院,也是中国现代音乐教育的主要发源地之一。
学科建设
学院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以及艺术硕士和教育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艺术教育五个本科专业,以及音乐教育、音乐学、声乐、钢琴、管弦、民乐、作曲与指挥、舞蹈、艺术教育等九个教学系;设立了南宋乐舞研究中心、张世祥小提琴国际教学研究中心、艺术学研究所、浙派琴筝研习所、音乐教育研究所等5个科研与教学机构;设有交响乐团、舞蹈团、合唱团、民族管弦乐团等四个师生艺术团体。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校官网http://yyxy.hznu.e.cn/index.asp
『叁』 杭州师范大学2017年在云南招生吗
杭州师范大学2017年在云南有招生计划的,具体为汉语言文学(师范)6人、汉语国际教育2人、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6人、地理信息科学2人、食品质量与安全2人、生物科学(师范)6人、环境工程3人、生物技术2人、英语(师范)4人、英语8人、经济学1人、学前教育(师范)4人、教育技术学(师范)2人、预防医学8人、公共事业管理(健康管理方向)3人、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4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信息服务方向)6人、软件工程4人。
『肆』 那些学校承认山东联考文化课成绩要多少
除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外,其他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均认可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二、省外高校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8033
河北工程大学
9013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8046
河北师范大学
9014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8064
山西大同大学
9015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8085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9017
武汉科技学院外经贸学院
8087
大连交通大学
9018
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
8095
大连医科大学
9020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8099
辽宁师范大学
9022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
8102
鞍山师范学院
9029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8112
长春理工大学
9034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8117
吉林农业大学
9038
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
8166
南京工业大学
9042
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
8167
江苏工业学院
9043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817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9045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8174
盐城工学院
9062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
8185
苏州科技学院
9066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8186
常熟理工学院
9077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8188
浙江工业大学
9078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8198
台州学院
9084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8201
浙江工商大学
9086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8213
阜阳师范学院
9088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理工学院
8282
湖北民族学院
9103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8299
衡阳师范学院
9105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8372
铜仁学院
9108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8378
贵州财经学院
9129
江南大学太湖学院
8394
西藏大学
9137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8410
西安外国语大学
9142
石家庄铁道学院四方学院
8427
青海民族大学
9148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
8435
喀什师范学院
9150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8436
伊犁师范学院
9153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
8508
金陵科技学院
9154
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8524
新乡学院
9160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
8553
三明学院
9164
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8571
榆林学院
9166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8589
黑龙江东方学院
9176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8667
浙江树人学院
9178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
8684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9182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8728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9186
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
8772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9200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8786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9202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8788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9207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8789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9297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8807
西安翻译学院
9298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8808
西京学院
9306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8862
南昌理工学院
9361
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
9000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9362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9001
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9364
河南财经学院成功学院
9003
大连交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9379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9011
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
『伍』 杭州师范的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可不可以兼报 如果可以的话 考试又是怎么考的呢
如果,考试不冲突,是可以报考的。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的音乐、舞蹈、综合艺术教育教师和高素质、实用型的音乐、舞蹈创作、表演、研究等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 业
学制
计划
专业考试方式
学费
音乐学
音乐学(师范)
4年
80名
浙江省籍的考生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非浙江省籍的考生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7000元/学年
音乐表演
作曲、理论(音乐学)
4年
75名
9000元/学年
钢琴
4年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演唱
4年
中国乐器演奏(主要招笙、唢呐、柳琴、中阮、民族打击乐等乐器演奏)
4年
管弦乐器演奏(大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大管、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等乐器演奏)
4年
舞蹈学
舞蹈学(师范)
4年
42名
7000元/学年
艺术教育(师范)
4年
52名
浙江省籍考生必须取得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统考的其中一项合格证和本校单独组织的艺术教育专业加试合格证;非浙江省籍的考生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7000元/学年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招办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范围
我院今年只面向以下各省(市)招生:
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湖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西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五、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长沙点:
2010年2月4日—5日报名,2月6日、7日考试。
考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湖南长沙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北京点:
2010年2月24日—25日报名,2月26日、27日考试。
考试地点:北京戏曲职业学院(北京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原北京戏曲学校)
济南点:
报名地点:济南商贸学校(济南市历山路10号)
2010年2月28日—3月1日报名,3月2日、3日考试。
考试地点:济南幼儿师范学校。(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91号)
沈阳点:
2010年3月6日—7日报名,3月7日、8日考试。
考试地点: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
太原点:
2010年2月25—26日报名,2月27日、28日考试。
考试地点: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省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杭州点:
2010年3月7日—8日报名,3月8日、9日、10日考试。
考试地点: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杭州市玉皇山路77路)
注:
1.作曲、音乐理论只在杭州设考点;其它考点不接受上述专业考生报名。
2.考生报名时需验交以下材料和费用:
(1)省级教育考试院发给的《2010年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省级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明(部分省市需要,详细请参阅相关省市招生机构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二张,并填写《考生报名表》;
(3)缴纳考务费。为节省时间一试二试同时进行。两试考务费一次收取。
六、专业考试
浙江籍考生报考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简章》规定执行。报考我校舞蹈类的考生参加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我校组织)。报考艺术教育专业的浙江籍考生必须取得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统考的其中一项合格证,除此之外还必须参加由本校单独组织的艺术教育专业加试。
非浙江籍考生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专业的部分省、市考生还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应专业的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具体省、市规定详见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其它无此项要求的省市,考生可直接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要求如下:所有报考演奏、演唱专业的考生必须背谱,所有音乐类考生谢绝穿演出服,化浓妆,穿高跟鞋参加专业考试。报考舞蹈专业的考生必须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一)音乐学(师范)
一试:声乐、钢琴(或其它乐器)。考生在声乐、钢琴(或其他乐器)中自选一项作为主项参加一试,另一项作为副项参加一试。注:主项声乐演唱歌曲一首;主项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主项乐器(民乐)演奏不同风格的作品一首,(管弦乐器)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二试:视唱、听音模唱。
(二)艺术教育(师范):
一试:
1.语言表达,抽考命题(有表情的朗诵);
2.回答考评教师的问题;
3.主项考试:考生在唱歌或乐器演奏(含键盘乐器)、舞蹈、素描三项考试科目中可任意选择其中一项作为主项参加一试。考试内容:
(1)唱歌或器乐演奏,任选1首中外歌(乐)曲演唱(奏),唱法不限;
(2)舞蹈:任选1个舞蹈作品表演,舞种不限;
(3)素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幅命题素描。
二试:
副项考试:考生在主项外的二项考试科目中选择一项作为副项参加二试,考试内容与一试要求相同。
(三)音乐表演:
1.音乐学(理论方向):
一试: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作品一首;面试: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唱段演唱。
二试:
(1)理论考卷一(听音记谱、乐理);
(2)理论考卷二(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基础知识);
(3)视唱。
2.作曲方向;
一试: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作品一首;面试: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唱段演唱。
二试:
(1)理论考卷(听音记谱、乐理、和声写作);
(2)歌曲写作;
(3)视唱。
3.钢琴演奏方向:
一试:
(1)演奏练习曲(车尼尔OP.740以上)一首;
(2)复调作品一首;
(3)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大中型作品一首。
二试:视唱、听音模唱。
3.美声、民声方向:
一试:演唱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一首。
二试:视唱、听音模唱。
4.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一试:自选演奏大、中型作品一首。
二试:视唱、听音模唱。
5.管弦乐器演奏方向:
一试:
(1)弦乐器演奏方向:自选中、大型乐曲一首;
(2)管乐器演奏方向:自选中、大型乐曲一首;
(3)打击乐演奏方向:小军鼓练习曲一首(或其它打击乐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二试:视唱、听音模唱。
6.通俗演唱方向:
一试:演唱自选中外通俗声乐作品一首。
二试:视唱、听音模唱。
(四)舞蹈学(师范):
一试:自备作品表演(不能用组合代替),目测身高。
二试:舞蹈综合素质:
(1) 软、开度;(包括下腰、横、竖叉等);
(2) 专业技巧跳、转、翻或技巧组合;
(3) 即兴表演。
注:考生必须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七、文化考试和填报志愿
(一)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于4月15日前发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考生凭此通知单(部分省市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同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参加普通高校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所有专业考生,可文理兼报。高考的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
(二)考生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部分省市还必须具备同省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通知单),按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公布的允许填报的我校招生专业填报志愿。
八、录取原则
(一)非浙江省省籍的考生按以下录取: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艺术教育(师范):凡专业校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志愿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浙江省省籍的考生按以下规定录取: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按志愿以浙江省音乐类联考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舞蹈学(师范)专业:按志愿以浙江省舞蹈类联考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教育(师范)专业:必须取得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统考的其中一项合格证和本校单独组织的艺术教育专业加试合格证,符合以上情况的合格考生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按志愿以浙江省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联考成绩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省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表1:理论与听写部分的考试范围
专业方向
考试科目
范围
参考书
音乐学
(史论方向)
音乐理论
综合卷(一)
1.乐理;
2.和声(和声分析:包括近关系转调及其之前的内容);
3.听音记谱(音程:八度之内的所有自然音程;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原位和弦;旋律:调号在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音乐理论基础》
李重光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
《和声学教程》
斯波索宾等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音乐理论
综合卷(二)
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基础知识
《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俞人豪等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作曲
音乐理论
综合卷(一)
1、乐理;
2、和声(四部和声写作,自然音体系同调和声);
3、听音记谱(音程:八度之内的所有自然音程;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原位和弦;旋律:调号在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音乐理论基础》
李重光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
《和声学教程》
斯波索宾等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歌曲写作
歌曲一首(两首歌词选其中之一)
表2:各专业视唱练耳的考试范围
专业方向
项目
试题范围
备注
理论作曲
视唱
五线谱;调号在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连音、附点、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
二试
钢琴
西方弦乐器
视唱
五线谱;调号在一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线音、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
二试
模唱
1、和声音程:八度以内各种自然音程;2、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转位;原位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3、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长度不超过2/4拍8小节。
二试
音乐学(师范)
声乐
管乐
民乐
打击乐
视唱
五线谱或简谱任选;调号在一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三连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变化音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
二试
模唱
1、和声音程:纯八度之内各种自然音程;2、旋律音程(7个音之内);3、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长度不超过2/4拍8小节以内。
二试
九、各专业成绩计算原则
(一)各专业计分比例如下:
1.音乐学(师范)满分100分,主项50%,副项20%,视唱、听音模唱30%。
2.艺术教育(师范)满分100分,一试成绩20%,主项50%,二试一门副项占30%的比例折合成专业考试的最后成绩。
3.音乐表演(非师范)满分100分,主项70%,视唱、听音模唱30%。
(1)音乐理论方向:满分100分,视唱练耳30%+基础和声分析30%+中西音乐史基础30%+面试(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歌曲演唱)10%。
(2)作曲方向:满分100分,视唱练耳30%+初级和声30%+歌曲写作30%+面试 (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民歌演唱)10%。
4.舞蹈学(师范):满分100分,舞蹈基础50%+舞蹈表演50%。
注:
(1)浙江省籍的考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计分比例统计专业成绩。
(2)部分省、市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应专业的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否则我校考试成绩无效,请考生认真阅读本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
(3)考生在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
(4)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文化部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处理。
(5)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却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6)关于助学贷款与奖学金、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银行申请贷款。我校还将根据学生的经济困难情况及表现,酌情予以资助。同时我校也设立了多项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
(7)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凡以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音乐表演专业五个方向(①管弦②民乐③声乐④钢琴⑤流行)的考生,名次在上述五个专业方向考生中各名列校考成绩前3名的优秀新生酌情进行奖励。
(8)考生专业考试成绩4月15日起可在杭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bkzs.hznu.e.cn)上查询。
咨询电话: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571-28862931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0571-28866910
28865176
E-mail: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邮箱 [email protected]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邮箱[email protected]
『陆』 2013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艺术教育、作曲等实用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招生信息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招办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范围
我院今年面向以下各省(市)招生:浙江省、江西省、湖南省、山东省、山西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其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招收浙江省籍、湖南省籍考生;舞蹈专业只招收浙江省籍、江西省籍、湖南省籍、山东省籍、山西省籍、河北省籍考生;艺术教育专业只招收浙江省籍考生。
五、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注:报名须知:
1.省级教育考试院发给的《2013年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省级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明(部分省市需要,详细请参阅相关省市招生机构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在杭州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3月5日前登录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站http://yyxy.hznu.e.cn/进行网上报名;
3.缴纳考务费。一试二试考务费一次收取。
4.浙江省籍、江西省籍的考生在杭州点参加考试,其他各省的考生只在本省考点或杭州考点考试;
5.每位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参加考试。知洞
六、专业考试
浙江省籍报考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简章》规定执行。报考我校舞蹈学搭滚枯专业的考生参加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我校组织)。报考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考生,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详情参见《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此招生简章将于2013年3月上旬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非浙备庆江省籍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部分省、市考生还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应专业的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具体省、市规定详见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其它无此项要求的省市,考生可直接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要求如下:所有报考演奏、演唱专业的考生必须背谱,所有音乐类考生谢绝穿演出服、化浓妆、穿高跟鞋参加专业考试。报考舞蹈专业的考生必须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表1.各专业考试内容
表2:各专业视唱、听音模唱考试范围
表3:作曲专业理论卷考试范围
七、文化考试和填报志愿
(一)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后,可于4月15日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合格考生凭此合格证(部分省市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同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非浙江省籍考生,只招收文科,浙江省籍考生,文理兼招。高考的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
(二)考生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部分省市还必须具备同省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通知单),按当地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允许填报的我校招生专业填报志愿。
八、录取原则
(一)非浙江省籍的考生按以下规定录取:
凡专业校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志愿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浙江省籍的考生按以下规定录取: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艺术教育专业:按“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按“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3年招生总章程为准。
九、各专业成绩计算原则
各专业计分比例如下: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满分100分,主项成绩60%,副项成绩20%,视唱、听音模唱成绩20%。
2.音乐表演专业:专业满分100分,主项成绩80%,视唱、听音模唱成绩20%。
3.舞蹈学专业:专业满分100分,舞蹈表演成绩50%,舞蹈基础成绩50%。
4.艺术教育专业:专业满分100分,计分办法参见《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专业满分100分,视唱、听写成绩30%,音乐理论综合卷成绩30%,歌曲写作成绩30%,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民歌演唱成绩10%。
备注:
1)浙江省籍的考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计分比例统计专业成绩。
2)部分省、市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应专业的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否则我校考试成绩无效,请考生认真阅读本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
3)考生在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
4)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文化部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处理。
5)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6)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7)浙江籍音乐类考生凡以省统考专业成绩列全省第1-3名,奖励10000元;列全省第4-6名,奖励6000元。浙江籍舞蹈类考生凡以省统考专业成绩列全省前3名,奖励10000元;列全省第4、5名,奖励6000元;列全省第6-8名,奖励4500元。非浙江籍考生凡以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音乐表演专业四个方向(声乐演唱、钢琴演奏、中国乐器演奏、西洋乐器演奏)的考生,名次在上述四个专业方向考生中各名列校考专业成绩前3名的优秀新生进行奖励,奖励方式为第1名奖励10000元;第2名奖励6000元;第3名奖励4500元。非浙江籍舞蹈类考生凡以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专业校考成绩列前10名的优秀新生进行奖励,奖励方式为第1-3名奖励10000元;第4-6名奖励6000元。(具体奖励标准以《杭州师范大学2013级优秀本科新生奖励办法》为准。)
8)考生专业考试成绩4月15日起可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hznu.e.cn)上查询,成绩合格者可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
咨询电话: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571-28865193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0571-2886518028865178
E-mail: [email protected]
网址: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bkzs.hznu.e.cn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站http://yyxy.hznu.e.cn/
联系地址: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36)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邮编:310002)
公交:42、K12到阔石板站下车;
Y2、K30或K4、K38、Y6、Y9到万松岭路口站或长桥站下车。
汽车客运中心:公交101至红石板新村站转K12到阔石板站下车。
汽车南站:公交K20到杭州陶瓷品市场站转42路到阔石板站下车。
汽车西站:公交102到万松岭路口站下车。
汽车北站:公交67至红石板新村转K12到阔石板站下车。
城站火车站:公交Y2到万松岭路口站下车。
火车南站:公交300或537路到杭州城站火车站下,转Y2到万松岭路口站下车。
机场:机场大巴至武林门民航售票处,公交K12到阔石板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