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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大学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3-09-05 03:48:47

① 云南大学专升本有些什么专业

  • 2017年云南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介绍

  • 云南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是云南大学实施成人高专等学历教育、全日属制本科职业技术教育、研究生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的教学、管理、科学研究专门机构,形成了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业余夜大、函授、自考成人高等学历本(专)科教育以及继续教育培训等多层次、多形式的立体办学模式。

② 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要求是什么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以前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我校各单位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请参看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一栏);同等学力考生通过初试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须加试所报考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两门主干课程,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栏内“①”“②”即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名称。

更多信息可登陆http://kaoyan.ynutx.net
或是云南大学研究生部网站查询 http://www.grs.ynu.e.cn

③ 云南大学春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外语考试通知

云南大学关于2017春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外语考试通知

为检验公共外语课教学效果,促进硕士研究生提升外语水平,根据本学期硕士研究生公共课教学工作安排,现将云南大学2017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外语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下面,我为大家提供云南大学关于组织2017年春季学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外语考试的通知,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 http://www.grs.ynu.e.cn/xwgg/zytz/50455.htm

本次考试,采用上机考试的方式进行,请通知考生严格按照《云南大学研究生学位外语上机考试须知》(详见附件一)的要求,按时查询本人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问题。

考生的考场所在校区原则上与上课所在校区一致,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以学生个人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按时查询。具体安排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17年4月7日(星期五)。

二、考试对象

本次学位外语考试对象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和外国留学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其他类别研究生不参加本次考试。

三、报名办法

1、2016级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报名登记。

2、其他年级学位外语考试未通过的研究生由本人到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报名,填写《学位外语考试报名登记表》。

3、已经毕业,但一直未通过学位外语考试,学习年限仍在规定最长学制年限内的'同学(硕士研究生学制年限为5年),请本人于3月22日前,携带本人1寸证件照一张,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呈贡校区明远楼301)报名,并领取已毕业学生考试准入证。

四、上机考试要求

1、请考生携带本人一卡通(卡上须有本人照片方为有效证件)或者身份证参加考试;已经毕业的考生须携带考试准入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不得入场。在校生确因遗失等原因无法携带证件者,必须在考试前请本学院研究生秘书出具相关证明。

2、请考生按照准考证时间要求提前15分钟到指定考场外等候入场(同一考场内不区分座位),以便有充分的时间阅读考试须知,试用考试系统。在考试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开考10分钟之后,迟到考生不能入场。

3、其他要求详见《云南大学研究生学位外语上机考试须知》。

五、关于上机考试纪律的几点要求

1、考试过程中,不允许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携带电子辞典、移动硬盘、U盘和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及书本、笔记等考试不允许使用的物品,不得在考试电脑上使用词典类软件,考试过程中不得交头接耳,若违反以上要求且不听监考教师安排者,按作弊处理。

2、考试过程中,将严格核查考生身份信息,考生本人、有效证件与机考系统中考生照片,必须为同一人,严禁替考,一旦发现替考行为,将按照校纪校规,从严从重处理。

3、其他要求详见考试时考试系统中的《上机考试纪律与考试注意事项》。

特此通知。

附件:

一、《云南大学研究生学位外语上机考试须知》

附件一:

云南大学研究生学位外语上机考试须知

一、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以网上查询个人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生操作流程

1、所有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31日12:00-2017年4月6日22:00之间,在校园网内访问“云南大学自主网络教学平台”,点击首页的《云南大学2017年春季学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外语考试》,查询准考证。在校园网外无法查询准考证信息。

注意:未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查询准考证的学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准考证可通过以下两个网址查询:

在校园网内查询使用网址:http://113.55.11.245。

在信息技术中心公共机房内查询使用网址:http://172.16.219.5。

2、请考生按照准考证时间要求提前15分钟到指定考场外等候入场(同一考场内不区分座位),以便有充分的时间阅读考试须知,试用考试系统。在考试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开考10分钟之后,迟到考生不能入场。

3、准考证包含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场次、考场等信息,考生必须用抄写或拍照等多种方式记录并保存好,以防遗忘而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说明

1、学位外语考试满分100分,时长120分钟。

2、点击“确定”开始考试后,系统将自动倒计时,考试过程中,倒计时不会停止,倒计时结束,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考生须注意控制答题时间,避免考试终了时不能做完全部考题。

3、考生必须依次答题,每完成一题,须点击“提交”按钮,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自动进入下一题,并且不能再返回以前的题。

4、回答填空题(人工批阅的填空题除外)时不得输入题号、空格等任何与答案无关的字符。

四、考试注意事项和异常情况处理

1、 考生考试过程中如果遇到电脑故障,须立即向监考老师报告,由监考老师视情况处理,不得私自更换考试用电脑。

2、 若出现考生在安排的考场内找不到可用电脑的情况,在经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到临近考场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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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2022年云南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云南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云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 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第二轮“ 双一流 ”建设高校、教育部“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


第三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部标码为10673,办学层次为本科、 研究生 。


第四条学校设有两个校区,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 湖北 路2号;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东外环南路。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新生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云南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老雹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和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云南大学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 毕业生 就业 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 考试 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确定预留计划数为10个,主要用于解决末尾同分考生的录取以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云南大学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物桥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批次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已投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结果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三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将调剂至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 高考 投档成绩优先”原则录取。即对已投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至同批次同科类中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除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外,学校在调档及专业录侍蚂帆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浙江 、 山东 、 海南 、 江苏 、湖北、 福建 、 辽宁 、 广东 、 重庆 、 河北 、 湖南 等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所有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我校实施“经济管理类”、“生命化学类”和“电子信息与 计算机 类”等大类培养,招生类别分为“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等七类。录取到相关类别的学生入校后随机分配到相应学院管理,进行一年大类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按照学校规定分流到具体学院和专业,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培养。


(一)录取到“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经济管理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录取到“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生命化学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植物科学与技术、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以上专业不包括基地班、菁英班。


(三)录取到“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各培养类别可供选择的专业,以分流时学校公布为准。


第二十二条我校 艺术 类招生学院有两个,分别是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两个学院在各省(区、市)的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公布为准。两个学院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均不得相互跨学院转专业。


(一)招生专业: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及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中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别为视觉传达设计(与美国密歇根 理工 大学合作)、环境设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二)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各专业认可的省级统考子科类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公布为准。


(三)对已投档至我校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高考文化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音乐学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统考满分×30)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以上各专业若综合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与文化成绩均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与文化成绩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第二十三条 体育 教育专业在高考文化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地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0)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与文化成绩均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对投档及录取有统一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在高考文化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地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足球专项成绩×2.5÷专业统考满分×70)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与文化成绩均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对投档及录取有统一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我校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的环境设计专业、与英国思克莱德大学合作的土木工程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填报该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填报此类专业如服从专业调剂,可在同一批次该项目在当地招生专业间相互调剂。录取在该项目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项目之外的其他专业。


第二十六条大气科学(定向)、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生招生录取按照云南大学2022年相应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少数 民族 预科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等,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学费 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学费和住宿费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


(一)学费标准


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类专业3400元/学年;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类专业4000元/学年;理学、工学、农学类专业4500元/学年(其中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专业第三、四学年学费12000元/学年);临床医学专业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音乐学、美术学)8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其他)10000元/学年;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35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30000元/学年;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25000元/学年。


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以云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为准。


(二)住宿费标准


一类公寓(4人间)1200人/学年;一类公寓(6人间)800人/学年;普通 宿舍 (4人间)600人/学年;普通宿舍(6人间、8人间)400人/学年。


第二十九条我校在本科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校级助学金、社会类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项目、校内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入校后可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经班级、年级、学院、学校“ 四级 ”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入学及 毕业


第三十条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 书 。


第三十一条2022年录取的本科新生,就读校区以《新生入学手册》中的安排为准。


第三十二条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学院办理请假手续且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五条对取得我校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业完毕,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云南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机构为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十七条云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若有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云南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规定,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由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东外环南路(呈贡校区)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东陆校区)


电话:(0871)65939873、65033819


云南大学招生网:http://zsb.ynu.e.cn


云南大学主页:http://www.ynu.e.cn

⑤ 云南大学是几本,历年的招生分数线是多少

云南大学是一本,历年的招生分数线如下:

2018年云南大学在云南省的本科一批招生分数线为文科614分,理科589分。

2017年云南大学在云南省的本科一批招生分数线为文科595分,理科544分。

2016年云南大学在云南省的本科一批招生分数线为文科583分,理科556分。


(5)2017云南大学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云南大学位于云南昆明,是一所文脉深远、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中国著名大学。云南大学属中国首批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一,是列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教育部与云南省“部省合建”的全国重点大学。

云南大学有本科专业76个,国家特色专业12个,6个专业“菁英班”,10个专业“卓越班”,拥有民族学、生态学、专门史、微生物学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2个省级重点学科;有2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4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

学校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2个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⑥ 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 #考博# 导语】 无 考博频道从云南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发布,详情如下:

为做好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便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及批次

(一)招生方式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包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

1.推免直博

推免生接收阶段,我校博士培养单位可在相关专业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

2.硕博连读

从我校在读的研二、研三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考核录取后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3.“申请-考核”制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实施程序包括: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具体要求以《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及各博士培养单位制定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为准。

(二)招生批次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分为两批次招生,一批次入学。即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和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入学时间均为2023年秋季学期。

1.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

该批次使用的招生计划为存量计划,均为普通计划,预计招生320余人,将于2022年11月中旬启动报名,12月内完成录取工作。招生方式为推免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

2.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

该批次使用的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计划减去上一批次已使用完成的计划进行测算,包括普通计划、各类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国际产学研、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等)、联合培养(科研博士)计划等,预计于2023年4月启动报名,陆掘斗5月内完成录取工作。该批次招生方式原则上仅为“申请-考核”制。散宴

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相应招生批次的通知。

三、招生专业、导师及计划分类

招生专业、导师及计划详见相应批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部分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目录中,带“”的招生专业表示该专业是学校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下自主增设的二级学科专业,毕业时学位证书上的“学位(专业)”名称以云南大学学位办规定和备案为准。

(二)招生导师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考生在报考前应与拟报考导师和学院联系和沟通,了解相关政策,确认符合报名条件。

招生专业目录中带“*”的导师为外聘博导。

(三)招生计划分类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类型分为普通计划、专项计划、联合培养(科研博士)计划等。

1.普通计划

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没有特别注明的招生计划均为普通计划。

2.专项计划

包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国际产学研专项计划、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等。具体专业、导师、报考要求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信息为准。

3.联合培养(科研博士)计划

我校招收与中科院昆明植物所(由云南大学授位)、中科院昆明动物所(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授位)的联合培养(科研博士)研究生,具体专业、导师、报考要求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学习方式与年限、报考类别

(一)学习方式与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4年;通过推免直博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5年;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硕早磨士加博士阶段学制一般为6年(“2+4”模式和“3+3”模式)。最长学习年限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二)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云南大学及现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一律不得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推免直博和硕博连读只能选择非定向就业,专项计划考生根据专项计划要求选择报考类别,其他考生须根据各博士招生单位的具体报考条件,在满足报考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在各批次的博士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五、报考条件

考生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已获硕士学位(含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考生以境外硕士学位报考的,其学位获得时间须在学校相应批次报名日期截止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以及协同合作精神(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已取得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者)。

注意:除达到以上基本报考条件,考生还须满足各博士培养单位制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如前置专业、考生来源、报考类别、外语及学术水平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具体以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公布的各批次招生通知为准。

六、报考流程

(一)以推免直博方式报考的考生,报考流程按照《云南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执行。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报考流程按照《云南大学关于招收2023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通知》(此文另发)执行。

(三)以“申请-考核”制报考的考生(含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流程按照《云南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第X批次)》(此文另发)执行。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提交材料2个阶段,考生须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及交费,并向相关博士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七、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各博士培养单位将根据招生方式和招生批次,按照学校博士招生有关规定和各单位的博士招生实施方案,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的学生,各博士培养单位将组织专家导师组,根据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可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材料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二)综合考核

各博士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考核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综合、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可采用学术报告、抽题作答、专家提问、实验操作以及笔试等方式,具体由各单位确定。综合考核采用线上或线下形式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综合研判后确定,并提前通知到考生。

八、体检

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要求的,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各博士培养单位按照“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二)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拟录取的国内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或学位证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有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制4年,总计40000元。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博士阶段)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制3-4年,总计30000-40000元。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制5年,总计50000元。

(二)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学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3000元,按10个月发放。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学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且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奖励金额为一等奖每生每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0000元。

4.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0000元。

5.张文勋奖学金

张文勋奖学金申报对象包括云南大学在读文科及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等奖2名,奖金10000元/人,二等奖4名,奖金5000元/人。

6.岳虹研究生奖学金

岳虹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范围涉及物理与天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软件学院、信息学院的全日制研究生。一等奖10名,奖金10000元/人;二等奖20名,奖金6000元/人;三等奖20名,奖金4000元/人。(因学校机构学院调整,申报范围会有所改变,以具体评奖时为准。)

7.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

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哲学、法学、历史学、民族学类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除外),优秀贫困研究生优先考虑。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每年全校评选20名,每生奖金3000元。

8.其他奖学金

研究生的奖学金还包括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方国瑜奖学金、熊庆来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

以上各类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及评定办法请登录云南大学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ydxsc.ynu.e.cn/)查询。

十一、其他

(一)入学时间

两个批次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正式入学时间均为2023年9月。

(二)档案调取和审核

录取类别根据考生填报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专项计划规定,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拟录取资格确定后,将对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以及“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非在职考生的考生进行调档和档案审核(应届考生档案在入学后进行审核),相关考生必须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档案转入云南大学。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学校不接收档案。录取类别以《录取通知书》注明的为准。

(三)违规处理

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如存在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考生在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且相关情况将被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永久取消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资格。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

(四)在职考生报考

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应提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因考生虚假填报工作状态信息造成不能报考、无法录取或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云南大学学校代码:10673

联系部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3

邮政编码:650504

联系电话:0871-65033837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grs.ynu.e.cn

微信公众号:ynu_grsyz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本章程解释权归云南大学研究生院。考生应在报考前认真阅读该章程相关内容,通过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后,即表示考生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如国家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调整,我校将按照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原文标题: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http://www.grs.ynu.e.cn/info/1010/41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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