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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9-06 18:25:09

① 上海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

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预计在2013年2~3月份,我校2013年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人数是参考2012年的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待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各专业的凳册招生人数再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陪老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招办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可浏览我校研究生部招生网页查询有关申请手续。

三、其它说明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3年部分专业以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后两位为“00”)。原二级学科(专业)具体名称请查阅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或招生简章中一级学科的专业介绍。

2. 所有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通过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同等学力考生在现场确认后,须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寄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4.复试时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办法将在2013年4月初另行公布。

5. 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6.我校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艺术类各专业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我校财务处网站。

7.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邮购,请考生自行购买。

8.为帮助考生考前复习,我校研究生部主页将同时公布部分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请考生浏览下载。

9.调剂录取时,外语语种应与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的外语语种一致。

10.上海大学研究生招芦粗升生办公室地址: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021)66133763

11.各学院所在地址

(1) 文学院、社会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图情档系、环境及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院、法学院、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材料学院高分子系;

地址:上海宝山区上大路99号邮编:200444

(2)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上海市应用数学与力学研究所、微电子中心、MBA中心;

地址:上海延长路149号邮编:200072

(3)数码艺术学院、悉尼工商学院;

地址:上海嘉定城中路20号邮编:201800

② 上海大学06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 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 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 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旦衫族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6年7月31日。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于2006年7月上中旬登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在线报名。

2.资格审查

2006年7月下旬,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填写完好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到上海大学研招办(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行政楼410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报考资格审查表下模弊载网址将于7 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公布。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2006年7月底。

现场报名地点:二者就近择一: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7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公布)

4.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2)由报考者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3)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与本人资格审查表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4)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5)现场资格验证及图像采集必须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三、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为2006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由国家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2006年10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准考证)。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为二年。“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外语语种必须选考英语塌缺)。 “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试卷均采用客观选择题,有阅读理解、分析判断、正误辨识、情景分析、数理解题、逻辑推理等。考试时间为 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6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综合测试

gct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上通知。

四、录取办法

工程硕士的录取分数标准由我校自行决定。我校的录取人数不限,但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录取总人数的10%.

五、学习年限

工程硕士研究生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授课形式可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学习年限为2.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六、培养经费

我校的各专业领域的培养费用为2.5万¥,分二次付清(不包括论文阶段项目费用,论文阶段费用详见各专业领域的招生简章)

七、考生持2005年gct成绩申请参加我校综合测试的标准及录取原则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

1.获得学士学位;

2.gct总分在188分以上;

3.单科成绩24分以上。

不需进行网上报名和拍照,只需在我校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5年gct成绩单以及填写完整贴有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的“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到我校研招办登记报名。具体申请时间、资格审查表下载网址等信息将于7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发布。凡考生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致最后不能被正常录取者,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持2005年gct成绩申请攻读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2006年各领域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八、咨询和联系方式

上海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上大路99号,邮编:200444

电话:(021)66133763

传真:(021)66132245

主页:

十、上海大学招收工程硕士领域名称及其联系人

学院名称专业领域名称(代码)联系电话、联系人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领域(430102)021-56331380
张国贤电气工程领域(430108)控制工程领域(430111)021-56331261*810
021-56331399
张红霞工业工程领域(430137)021-56331410
阚树林、陈方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工程领域(430105)021-56331474
戚鹏飞021-56331997
张建成冶金工程领域(430106)021-56331102
任忠鸣021-56336048
钟云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430109)021-56336908
张之江,张丽红环境及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领域(430117)环境工程领域(430130)021-56331862
朱惠娟、徐丽娟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计算机技术领域(430112)软件工程领域(430113)021-56334261
叶飞跃,盛青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工程领域(430139)021-66134207
刘锦土木系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430114)021-56331519
孙文静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430140)021-69982598
施锡民021-56331918
刘鹏

③ 上海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上海电影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延长校区;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嘉定校区;其他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上海大学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上海大学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本年度上海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三、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非语言类专业外语教学语种:1.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采用英语和法语;2.其他专业均采用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其中:电影制作、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中国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理科试验班、材料类(代表理学工学II类)专业色盲、色弱不宜;理科试验班类、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I类)、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信息工程(中法合作)、机械工程(中法合作)、材料科学与工程(中法合作)、雕塑专业色盲不宜。
十一、加分政策
上海大学认可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进行专业录取时,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十二、录取规则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省级招办按上海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序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二、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一)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的专业(组)依次比较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理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为“必选物理”和“必选化学”的专业(组)依次比较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
(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不会退档。
(三)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法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四)外语统一口试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五)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六)江苏省:报考上海大学本科第一批次的考生:1.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B;2.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3.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学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
三、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上海大学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十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一、艺术类招生项目按《上海大学2020年各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调整版)》的录取原则执行。报考中国画、绘画(油画、版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的上海市考生,其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300分(含300分)以上,其他省份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三、保送生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0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调整版)》执行。
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按照《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上海大学)》执行。
五、综合评价录取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执行。
上述简章如有调整,以上海大学发布的调整版简章为准。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二、悉尼工商学院中澳合作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每生每学年学费为30000元;中欧工程技术学院中法合作专业: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每生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三、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法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四、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五、资助政策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本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多项资助。同时,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上海大学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举报电话:021-36215782
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u.e.cn
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工作日 8:30—11:00,13: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八、其他须知
一、按大类招生
上海大学将部分专业按学科门类等因素分为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理学工学I类、理学工学II类,按大类进行招生。
其中:
人文社科类包含哲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广播电视学、新闻学、广告学、法学、知识产权、网络与新媒体、会展共12个专业。
经济管理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共10个专业。
理学工学I类包含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学、城乡规划、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共29个专业。
理学工学II类包含应用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制药共10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社会学类”代表“人文社科类”,“经济学类”代表“经济管理类”,“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I类”,“材料类”代表“理学工学II类”。
凡录取进入上述大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由社区学院统一管理,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二、钱伟长学院招生(理科试验班类、理科试验班)
钱伟长学院是国家试点学院和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学院依托上海大学进入全球前1%的数学、物理、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等优势学科,联合相关学院、系(所),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和前沿交叉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其中,理科试验班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和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四个专业;理科试验班包含应用化学和生物工程两个专业。学院在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并实行动态进出机制,退出钱伟长学院的学生参与学校相应理学工学类的专业分流。
三、其他
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管理科学共3个专业,由管理学院培养,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
2.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以及部分特色专业按专业招生。

④ 上海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让更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孩子能够进入大学学习,圆自己的大学梦,上海大学2020年继续实施“启航计划”,该计划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
一、领导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对象
(一)该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地区除外),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二)学生符合下述所有条件即可报名: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招生科类
专业限制
备注
电气类
(代表“理学工学I类”)
仅招
理科生
色盲不宜
类内所含专业: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工业设计、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土木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智能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
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见注2)。
注:1.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报考,三门选考科目中必须有一门物理。
2.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分流时,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3.类内所含专业如有调整,以各省市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招生计划
100人。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获得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历年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时,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可以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名办法
2020年5月11日-5月25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招生类型选择“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需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如有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需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网上填报内容:
(一)个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等基本信息;
(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年级排名;
(三)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评价、兴趣特长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字数1000字左右);
(四)其他特长证明材料(含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如有获奖,但未按要求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
(五)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经中学核实信息(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且中学负责人签字盖学校公章),将申请表的扫描件上传至本报名系统。
五、审核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区、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
(二)考生材料审核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
六、录取办法
(一)凡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高考,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二)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布的相当于此线的控制分数线为准),江苏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
(三)对投档到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我校公布的分省计划以及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四)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七、监督约束机制与申诉渠道
(一)上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
(二)如果考生对上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意见,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作出答复。如仍持不同意见,可向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反映。
八、其他
(一)对在我校高校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咨询电话:021-66134148 监督电话:021-36215782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00-4:30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cn
九、本办法由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⑤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地址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渗镇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相关联系方式:

1、常务副院长

办公地点:宝山校区A楼 616

电话:66135630

2、副院长

办公地点:宝山校区A楼 618

电话:66133886

3、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点:宝山校区A楼 614

电话:66135086

4、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宝山校区A楼 611

电话:66133763

5、培养管理处

办公地点:宝山校区A楼
619

电话:66133509

办公地点:延长校区行健楼 828

电话:56331852

6、学位办公室

办公地点:宝山校区 A楼 613

电话:66133510
办公地点:延长校区行健楼
828

电话:56331852

(5)上海大学招生办公室扩展阅读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一所综合性大学,并被国家部委列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作为上海市属高校中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得到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央部委的重点共建。

前往上海大学研究生院,可以直接乘坐地铁7号线到上大路站的3号丛闭粗口出站,步行65米就是上大路99号的海大学态键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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