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特长生招生简章
㈠ 浙江大学招收体育生吗
招收
浙江大学将进行2010年体育特长生招生测试,择优选择运动技术水平高、品学兼优的中学生为体育特长生。我校体育特长生分高水平体育特长生和普通体育特长生两类。
一、高水平体育特长生
(一)高水平体育特长生拟招项目、位置及人数
1、田径项目:
短距离3~4名 跳跃 4~5名 全 能 2~3名
中长距离2~3名 投掷 2~3名
2、球类项目:
男子篮球、女子排球 、男女网球
前锋中锋后卫
(二)高水平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及标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备注:田径全能测试项目:男子(110米栏、跳远、铁饼),女子(100米栏、跳远、标枪)。
二、普通体育特长生
(一)普通体育特长生拟招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男)、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游泳、武术、健美操、定向越野。
备注:田径全能测试项目:男子(110米栏、跳远、铁饼),女子(100米栏、跳远、标枪)。
(二)报考我校普通体育特长生的基本条件:
1、近两年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
2、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成绩符合我校2010年招生条件。
三、招生范围和其它要求:
1、招生范围:我校有高考招生计划的30个省(市、区)的理科生(江苏省、上海市只招收选考物理的学生)和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广东、山西、安徽、浙江、福建、陕西、四川、重庆15个省(市、区)的文科生(我校在其它省份没有文科招生计划)。
2、上述各类考生必须有能力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比赛。
3、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四、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确认入围我校高水平体育特长生的二级运动员,须参加全国文化课高考,高考总分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地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特别优秀者高考总分要求达到考生所在地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的65%。
2、入围我校普通体育特长生,其高考总分(含附加分)加20分后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的投档分数线(但必须在一本线以上),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方可被录取。
3、符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区、市)体育局和所在省(区、市)教育厅(局)免试条件的著名优秀运动员,将予优先录取。
㈡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的条件
要求:
1.成绩优秀,省重点高中前5%(你可以求学校帮你开到)
2.学科竞赛获奖
3.有一定特长
11月初出来招生简章,报名是在你所要报考的学校的招生网站上报名12月底之前要把你的材料寄送到学校。
材料:成绩单,自我介绍,获奖证书复印件。
不知道你们学校有没有推荐指标,如果有的话,你就直接进入笔试。如果没有推荐指标,你的材料就很重要的,成绩单要漂亮点,最好有获奖证书。
考试时间是在放假前,大概1月20日左右,除了六校联考和哈工大之外,一般都是在你所要报考的学校考试。各个学校的考试是会有冲突的,你要计划好考那几个学校
辅导书,数理化都是竞赛题的难度,你看看他们搞竞赛的用的是什么书。英语的词汇量很大,你找本四级的书看看
加油,祝你成功
㈢ 浙江大学招收体育生吗
30个省(市、区)的理科生(广东省、江苏省、上海市只招收选考物理的学生)和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安徽、浙江、福建、陕西、四川、重庆13个省(市、区)的文科生(我校在其它省份没有文科招生计划)。
2.上述各类考生必须有能力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并取得成绩。
3.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四、招生程序和办法
详见浙江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测试通知(点此进入)。
五、确认
1.根据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及我校2009年体育特长生的招生需求,浙江大学体育特长生考评委员会择优确定入围高水平体育特长生与普通体育特长生名单,宁缺毋滥,入围者名单将在浙大招生网予以公示。
2.凡被我校确认入围的高水平体育生与普通体育特长生,我校招生办公室均和考生签订协议。
3.我校的体育专项考核不能代替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组织的体育特长的考核。如考生所在地规定必须参加该地进行体育特长考核的,请考生参加所在地的专项考核,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体育特长生的确认入围人选。
六、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确认入围我校高水平体育特长生的二级运动员,须参加全国文化课高考,高考总分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地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特别优秀者高考总分要求达到考生所在地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的60%。
2.入围我校普通体育特长生,其高考总分(含附加分)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投档分数线以下20分内(但不得低于该省的重点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方可被录取。
3.符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区、市)体育局和所在省(区、市)教育厅(局)免试条件的著名优秀运动员,将予优先录取。
七、其它
1.若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2.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㈣ 浙江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
招生组别
招生专业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非高考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理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工程力学
物理
理科
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
物理与化学
基础医学类
基础医学
化学与生物
人文历史类
历史学、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
历史或地理
文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入围校考办法
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四)学校考核
我校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紫金港校区举行强基计划学校测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
笔试科目:理学类为数学和物理,基础医学类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为语文和历史。
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
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
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达到我校体质测试要求的,不予录取。
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2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学校测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将积极探索“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打造学校人才培养高地。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本科阶段加强学科知识基础,研究生阶段注重国家战略发展前沿领域研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积极为学生进入国家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工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强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配备一流的导师团队,实行全程导师制。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通过科教协同和学科交叉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计划、基层实践计划、国防军工实习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分别组织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58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0571-8898197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浙江大学招生网:http://zdzsc.zju.e.cn
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 0571-88981497, 邮箱:[email protected]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㈤ 浙江大学招美术特长生吗
招。他是招生具体内容是这样的:艺术设计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150分制,下同),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和专业课各占50%权重)排名择优录取。文理兼收。美术学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权重,专业课占60%权重)排名择优录取。文理兼收。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方向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每15名为1名,依此类推,但最多不超过5名),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其文化课总分加10分计算综合分,单科语文、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5分。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规定报考浙江大学艺术设计类的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必须参加浙江大学的专业考试并填报浙江大学的志愿,报名及考试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取得专业考试入围的考生持我校的《文化考试通知书》参加联合招生考试,录取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联系方式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6-1 邮编:310058网址: http://zdzsc.zju.e.cn联系电话: 0571-87951006,88981979。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呢可以和校方联系
㈥ 浙江大学特批生是什么
会不会是这个
特殊类型批是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办法中的规定部分。
中文名
:特殊类型批
招生对象
:具有音乐等艺术特长的考生
招生简章
:有关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艺术特长测试
:试点学校须自行或联合组织测试
文化考试: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1.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
2.招生简章
试点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招生章程编制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艺术特长测试科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录取办法等。各校的招生简章应向有关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提供,同时向社会公布。
3.艺术特长测试
(1)对由省(区、市)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的生源,试点学校应在该省(区、市)测试合格基础上再行测试并确定入选考生;对未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的省(区、市)生源,试点学校须自行或联合组织测试。
(2)试点学校招生领导机构和有关省级招办要加强对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须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测试办法要公开,操作程序要规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的发生。
(3)测试工作结束后,试点学校将确认的入选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同时按《试点学校入选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数据库文件)要求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有关省级招办将本省(区、市)有关入选考生名单汇总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各有关省级招办不得按艺术特长生有关投档政策投档,学校亦不得按艺术特长生有关录取政策录取。
4.文化考试
考生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5.录取
对艺术特长测试合格、经报考学校确认的考生,有关省级招办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对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确定的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拟申请录取的考生,试点学校应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试点学校方可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