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招生计划
⑴ 沈阳师范大学的招生简章是什么样的
沈阳师范大学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已经于2016年5月25日公布,详情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至6年;学制为5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4至7年;学制为2年的本科专业(专升本),学习年限为2至4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5平方米;生师比16.5;专任教师158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6.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9.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167.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763.7元;图书214.1万册,生均图书78.5册。
二、计划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中西部地区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录取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过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按规定使用,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以下专业限制语种,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英语、法语、日语、俄语、翻译专业。
(2)以下专业入学之后学习英语,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入校后因语种问题无法完成学业,学校不予调整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专升本)、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教育技术学、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市场营销。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按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略)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标注“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以上本科达到沈阳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艺术类专业5000-10000元/学年•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专业前两年4800元/学年•人,后两年13500元/学年•人;中外合作办学的各专业,修中美双方学位,每年学费为23500元/学年•人;其他本科各专业3500-12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1200元/学年•人。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奖、助学办法
(1)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思想品德奖学金300元/学年•人、社会工作贡献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文体活动奖学金200元/学年•人,科学研究奖奖学金300元/学年•人。
(2)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省政府)奖学,8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学年•人、二等2500元/学年•人。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不超过105%;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不超过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美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非美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第二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其他省份: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英语成绩100分以上;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2)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投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我校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3)专升本:统考科目(外语、计算机)成绩须达到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资格分数线,专业综合课成绩须达到我校的合格分数线;按各科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计算机、英语、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4)中职升本: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综合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5)中师升本: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
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心理学(幼儿心理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6)艺术类: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按相关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美术类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按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⑵ 沈阳师范大学今年有自主招生吗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官网显示,20115年沈阳师范大学没有自主招生计划,而且也不是国家自主招生计划中的高校。
一,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布,其中关于自主招生的重要信息如下:
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可以分以下三方面来说,一方面说国务院的实施意见,一方面说高校在这个政策后的可能具体操作,一方面说家长学生即将面临什么。
二,另外,国务院实施意见关于自招上的具体有用信息有:
1、高校不能联考。例如,“华约”、“北约”、“卓越”、“京都”联盟会全部取消。
2、高校自主招生特殊计划全部取消。例如,清华“领军计划”、“拔尖计划”、人大“圆梦计划”等等计划会全部取消。
3、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
4、自主招生考试安排在高考后统一进行。
政策后变化后,高校可能出现的对策:
1、各高校自己组织出题阅卷评定名额。基础教学能力较强的大学自己出题,基础教学能力不强的大学聘请业内专业老师出题。
2、扩大自主招生夏令营,或学科竞赛科学营。高校可能将在每年暑假举办的自主招生夏令营和学科竞赛科学营继续加强扩大,削弱高考后的正式自主招生考试。通俗的说“自主招生即将取消”,但是“招生重点将放在自主招生夏令营,学科竞赛科学营”上。
3、各地大学对本地学生的自主招生规模会有明显缩减。
三,家长和学生应该注意几点:
1、自主招生将会从偏向高考回归到偏向竞赛。优秀学生需要花更多的精力在自主招生上。
2、同学们准备竞赛自主招生的时间将会提前。高二升高三的暑假是高中学生自主招生的最重要考试时间。同学们准备自招的时间将变成:从到高二秋季到高二升高三暑假。
3、同学们准备自招的科目将变得更多。不同高校,不同院系,将会对不同的科目进行考察。同学们在没有确定目标高校和目标院系前需要学准备更多的科目。
4、家长们同学们花在自主招生政策了解上的精力会变得更多。不同大学政策会变得不同,同一个大学不同夏令营的政策也有所不同。
四,2015年自主招生院校名单汇总
北京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江苏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东南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江南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扬州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大学☆
上海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湖北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陕西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四川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山东
山东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国海洋大学
辽宁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湖南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安徽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广东
南方科技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吉林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天津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贵州
贵州大学☆
云南
福建
云南大学☆
厦门大学
浙江
甘肃
浙江大学
兰州大学
广西
香港
广西大学☆
香港大学
说明:☆标志表示该高校只面对特定地区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