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聊城大学招生简章
㈠ 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都有哪些招生院校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有什么区别。
关于招生院校
山东春季高考的招生计划最准确信息来自每年6月中旬下发的高考招生指南,比较好的招生本科院校有: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鲁东大学、青岛农业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15年除了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中医药、山东农业大学基本都已经有了春考招生计划,16年可能会再增加)-2015年的具体招生计划可以看附件
关于春考和夏考的区别
A 考试时间:
春考是每年3月中下旬考专业技能(内容根据专业不同,共230分)、5月的第二个周末考专业知识【比较简单的语(120分)数(120分)外(80分)+专业课(200分)】
夏考是每年的6月7、8号考试语数外+理综或者文综。
B 考试可选择院校:
春考是只能选择山东省内的招生的本科和专科院校
夏考是可以选择在山东省招生的全国所有的本专科院校
C 考试可以选择的专业
春考只能选择你报名专业类目所包含的专业,比如商贸类只能选择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对外贸易等专业。
夏考学生专业选择面较广,可以选择大部分招生的专业。
D 考试难度
春考的专业技能难度不大,练习1-2个月即可掌握;专业知识主要是背诵内容,只要用 心背难度也不大。语数英是中专学生学习版本,基本跟高中会考难度类似。综合难度较 低。
夏考语数外和理综文综与春考相比难度偏大。
E综合本科录取率
春考因为主要针对的学生是中职学生,但是中职学生大多学习积极性不强,所以拉低了 总录取率,约为15%。普通高中学生春考录取率会稍微高一些,约30%。
夏季高考比较成熟,每年录取率稳定在35%。
㈡ 聊城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7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校 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聊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依据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志愿、体检、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
(一)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按照该省规定的规则录取,因体检等原因不能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二)未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以下规则录取。
1.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缺额的专业;若考生达不到报考专业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其中云南省美术类投档排序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含照顾分)30%(折合成30分)加专业成绩70%(折合成70分)。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以下规则录取:
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生源省统考(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综合分相同,按照专业志愿、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30%。
书法学专业使用生源省统考(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60%。
音乐学专业使用生源省统考(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舞蹈学专业使用生源省统考(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3.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生源省高考文化满分/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30%。
第十八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我校对江苏省普通文理科类必测科目要求为5合格,选测科目要求为BB,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艺术、体育类专业必测科目要求为4合格。
第二十条 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报考专业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工作遵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印发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9]155号)执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按照学校招生简章和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阶段学习,须在学校指定专业和要求范围内填报志愿,学校根据预科期间学习成绩、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第二十三条 除英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外,我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俄语、大学日语、大学西班牙语、大学法语、大学韩国语。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五条 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按学校制定的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专业分流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官方网站和聊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时,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学校对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学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按平均数折算的年学费标准。按照鲁教财函[2019]19号规定,专业注册学费根据学生实际在校就读年限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根据学生每学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计算收取。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根据学校公布的收费标准按学年收取。
第二十九条 学生因故终止学业的,实施学分制收费学生退费按照“鲁价费函[2015] 50号”和“鲁价费函[2018]74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构建起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社会捐助等为辅助的学生资助体系,开设“润育梦想”成长计划、游学等困难学生素质拓展项目。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达到聊城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聊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实施诈骗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聊城大学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核准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号
邮政编码:252000
招生咨询电话:0635-823940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lcu.e.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lcu.e.cn
㈢ 我参加工作两年了,专科毕业,2014年可以考聊城大学的研究生吗聊城大学文学院都有什么专业
聊城大学2014年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专或两年以上(从属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但原则上不得跨专业报考。
㈣ 聊城大学2011年有哪些专业招收专升本的学生啊
2011年聊城大学计划招生7900人,其中新增轻工生物技术、物流管理两个专业,专升本专业取消,艺术专业招生682人。
根据聊城大学招生简章,2011年,聊城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总计划为7900人,包括本科计划7400人、专科500人。其中,在省内本专科计划招生7037人,其中本科在省内招生6537人,其他省市计划招生863人。专科共10个专业,全部面向山东省招生。据了解,2011年起,该校将取消专升本招生计划。
根据招生计划,该校新增轻工生物技术、物流管理两个个本科招生专业,同时获批生物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招生项目。另外,该校今年国防生招生计划120人,其中在山东省招生91名。
2011年,聊城大学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计划招生为682人,全部为本科层次。其中7个艺术类专业面向山东省计划招收507人,6个艺术类专业面向安徽、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新疆、山西等12个省份计划招收175人。为提高招生质量,今年该校艺术类招生较2010年增加了8个招生省份,增加了新疆自治区的音乐表演(舞蹈)、辽宁省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等省份的招生计划。
㈤ 多少分能上聊城大学
聊城大学2022年山东录取分数线为486分。
聊城大学,简称“聊大”。坐落在山东省聊城市,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入选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省级博士立项建设单位,北极大学联盟成员单位,硕士、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
截至2022年11月,学校占地面积近3000亩,校舍面积82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3亿元,纸质藏书263.5万册,电子图书368万种;设有25个学院,9个研究院所,开设本科招生专业79个;拥有26个一级学镇首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㈥ 2022年聊城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聊城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神好差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聊城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47
第六条学校地址: 山东 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湖南 路1号
第七条办学性质及类型:袜姿公办普通高等 本科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 教育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 考试 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备案的专业游皮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充分考虑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学校办学条件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本科招生网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 高考 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 志愿 、体检等因素,择优录取。
(一)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按照“专业+学校”模式投档的批次。学校对进档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因体检等原因不能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2.按照“院校专业组+专业”模式投档的批次。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组内“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在专业组内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按投档排序规则顺序录取。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等依次调剂录取,若考生达不到报考专业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其他批次按照生源省份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执行。
(二)未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等依次调剂录取,若考生达不到报考专业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理工 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各项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2. 艺术 类专业录取规则
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综合分相同,按照专业志愿、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排序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如下:
舞蹈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80%+文化成绩×20%。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30%。
书 法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30%+文化成绩×70%。
3. 体育 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分相同,按照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我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志愿填报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工作遵照学校发布的《聊城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遵照学校发布的《聊城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少数 民族 预科生转入本科阶段 学习 ,须在学校指定专业和要求范围内 填报志愿 ,学校根据预科期间学习成绩、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第二十二条除英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外,我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俄语、大学日语、大学西班牙语、大学法语、大学韩国语。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官方网站和聊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新生 入学时,学校将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严查冒名顶替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本科 毕业生 按照《聊城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聊城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聊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实施诈骗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聊城大学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635-8239405
监督举报电话:0635-8239268
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s://www.lcu.e.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lcu.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