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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3-09-10 11:17:47

❶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为文翔路1900号;古北校区地址为古北路620号。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承担招生工作的监督职责,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部门。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日语、法语等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1.投档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录取
(1)浙江、山东:学校按照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的计划数予以录取。
(2)上海、北京、天津:学校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同一专业组内,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该专业组内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该专业组内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其他省份: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同分者,志愿优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上海市等不分文理科地区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
4.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省份通过相应途径向我校提供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
5.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学校认可考生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二、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三、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第一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B。
四、在普通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不含征集志愿)中,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专业)且体检不受限的进档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二、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3〕78号、沪教委财〔2004〕30号、沪教委财〔2005〕34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包括:国际商务(中澳合作)、物流管理(中澳合作)、英语(中英合作)、金融学(中加合作)、财务管理(中加合作)、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德合作)。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多种校友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以及“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基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高考招生全程接受学校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的监督。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部门。
举报电话:021-6770301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ibe.e.cn
本科招生网:zhaosheng.suibe.e.cn
咨询电话:021-67703050、52067206

十六、其他须知

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相关专业介绍。

❷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文翔路1900号
古北校区地址:古北路620号
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受理部门。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商务英语
本科
四年
60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自主测试,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4)对于没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不完整的考生,须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相关内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疫情期间为避免发生面对面接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于3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围资格,学校不再对其进行后续的资格审核。疫情结束后,考生根据学校通知,由本人持材料原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验证。
(5)3月13日-22日,学校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与艺术修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资格审核办法另行公布。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依次按统一文化考试中的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4)名单公示:3月23日-30日,学校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公示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5)信息登记:3月31日-4月2日,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考生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6)发放预录取通知书:4月3日,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多种校友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以及“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基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是违规违纪招生举报监督受理部门。
举报电话:021-6770301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ibe.e.cn
招生办官网:http://zhaosheng.suibe.e.cn
咨询电话:021-67703050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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