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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费县分校招生网

发布时间: 2023-09-11 05:27:35

① 临沂大学校区有几个

院校专业:

临沂市工程学校 崇德智知长善精技

中等专业学校 公办 国家级重点学校

官方地址:山东临沂市费县 官方网址: - 官方电话: 0539-505250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临沂市工程学校是费县唯一一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建于1988年,2019年8月经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复,更名为临沂市工程学校。是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学校管理先进单位、临沂市职业教育工作“十佳学校”、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等多项荣誉。

其他信息:

最近有很多考生和家长咨询我,临沂大学有几个校区,今年新生会被分配到高扒物哪个校区?哪个校区好?等相关问题,下面我统戚液一回复一下考生们的问题。 临沂大学现在有4个校区,分别为临沂大学费县分校、双月湖校区、沂水分校、大学城校区。 临沂大学校区地址及简介 1、临沂大学费县分校 学校占地面积260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现有教学、实验、音美、图书、办公以及学生公寓、教工宿舍等23幢楼房;设有400米国际标准的田径运动场;建有高质量的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和高标准的网球场。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齐全,建有闭路电视系统、校园网络系统、微机室、语音室、演播室、多媒体教室、微格教室、数码钢琴室、多媒体学术报告厅等,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基本实现了计算机控制。 学校图书馆藏图书10万余册,订有400余种报刊杂志。其他教学和管理附属用房配套齐全。拥有小班教室95口,合堂教室21口,可容纳100个班4500名学生同时在校学习和生活。 地址:费县文化路33号 2、临沂大学双月湖此唯校区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护台西巷1号 3、临沂大学沂水分校校区 临沂大学是国家设立、山东省政府直属管理的综合性大学,“鲁版211工程”——“山东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之一。临沂大学沂水分校座落于“红嫂”的故乡,《大众日报》创刊地,沂蒙精神发祥地之一的沂水县。始建于1948年7月,是红色政权在山东解放区建立的第一所师范学校。2010年11月,随临沂大学,更名为临沂大学沂水分校[1] 。2011年,学校成为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学前教育全科综合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学校。 地址:山东省沂水县文化路1号 4、临沂大学大学城校区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临沂大学简介 临沂大学是国家设立、山东省政府直属管理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山东省临沂市。学校现设有20个二级学院、9个科研院所、2个分校,本科专业82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经济学等11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2000余人,教职工2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700余人。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41年 公立 综合 山东省教育厅 以上临沂大学有几个校区及校区地址有收集整理,更多关于临沂大学招生信息请查看招生频道。

② 2022年临沂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临沂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临沂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障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学 校招 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教育、本科教育、 研究生 教育


第七条校本部地址: 山东 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费县校区地址:山东省费县文化路33号


沂水校区地址:山东省沂水县文化路1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 考试 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负责举报信件及电话的落实和处理。


第十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编制招生计划。


2022年学校面向山东、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新疆 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各省分专业分科类拟招生计划请到“临沂大学招生网”(zhaosheng.lyu.e.cn)查询。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最终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等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招生文件精神执行。认可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招生类型、招生批次和投档比例


招生类型:夏季 高考


招生批次:山东省内,省属公费 师范 生在提前批招生;其他专业在常规批中招生。省外招生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批次招生。


投档原则及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执行,若投档比例如无特别规定,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执行。


第十四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或孙拍《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凯搜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六条 艺术 类专业成绩的使用


1.层次:本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文学编导类、 书 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相关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的统考合格成绩;舞蹈表演( 体育 舞蹈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体育舞蹈)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健美操)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音乐学(招收 民族 器乐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要求技能1为二胡、板胡、柳琴、琵琶、中阮、大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


(2)省外招生专业


使用当地省衫羡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22年同类专业的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2.层次:专科


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使用山东省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第十七条体育类专业成绩的使用: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统考)成绩。


第十八条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录取规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理工 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各项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对于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若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公费师范生中普通类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低进行排序录取;公费师范生中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低进行排序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省内本科专业:


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执行。


美术与设计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省外本科专业:


若招生省份按照综合分投档,则从进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录取。否则: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音乐学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内专科专业: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投档及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录取山东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省外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照体育专业成绩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六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 入校后,我校将通过考试、 面试 、核查电子档案、人像比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临沂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对以临沂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临沂大学负责解释。


临沂大学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9)7258777


传真:(0539)7258150


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邮编:276000


学校网址:http://www.lyu.e.cn


学校招生网:http://zhaosheng.lyu.e.cn

③ 有没有临沂大学费县校区宿舍的图片啊

临沂大学费县校区的宿舍图片可以在临沂大学费县校区的招生网中进行查看。打开内其网站的招生容信息网,然后点击学生风采,即可在该页面中看到其公布的部分宿舍内部的图片。具体的查看方法如下:

1、在电脑的网络上输入临沂大学费县分校,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④ 2014年临沂大学招生章程

05月12日《2014年临沂大学招生章程》由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临沂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临沂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本专科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本科高校。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大学

2、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渣带誉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条  校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设有沂水分校、费县分校。

第十条  学校概况:临沂大学前身是1941年由中共滨海区委和抗大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在7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秉承“实”的校风和“明义、锐思、弘毅、致远”的校训,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培养毕业生25余万人。

学校现设有19个二级学院、9个科研院所、2个分校和2个附属中学,本科专业80个,涵盖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普通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34349人,专任教师2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7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13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110余人。

学校以“高质量综合性品牌大学”为奋斗目标,确立了“五年强特色,十年创一流”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学术科研水平、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三大重点工作,着力实施“质量立校、开放强校、特色亮校”三大战略,强力推进“红色育人”和“国际视野培育”两大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程,致力于培养“具有沂蒙精神特质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占地6000余亩,是目前国内单体校园面积最大的大学,校园由美国EDSA公司融合了美国斯坦福大学校园规划理念设计而成,校园环境优雅,学术底蕴浓厚。学校校舍行洞面积155万平方米,其中图书馆、实验中心、艺术中心、体育中心是目前国内高校建筑面积最大的楼体之一。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亿元,馆藏纸质图书430余万册,电子图书13606GB,电子期刊3.5余万种,建成了国内较为先进的数字化校园系统。

学校与美国、英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印度等国家的50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建有中外合作高尔夫学院、软件学院、水原大学临沂研究生院、水原科学大学美容美发教育中心等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9个,常年聘任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为本科生讲授部分专业主干课程,进一步满足学生对高层次师资的需求。学校设立的汉学、中国武术、中国民族乐器、中国画、中国书法、国际经济与贸易、翻译学、艺术设计、工商管理、新闻学等专业招收国外留学生,在校留学生71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临沂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临沂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如段 临沂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014年学校继续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贵州、陕西、甘肃、新疆、贵州、广西等25个省(市、自治区)进行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今年,学校在山东省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中均投放招生计划。在山东省春季高考中计划招收高职本科350人,具体分布在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园林、土木工程、动物医学专业;其它计划全部为夏季高考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招生批次和提档比例。

招生批次: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在本科一批中招生,普通文、理本科在本科二批中招生;专科在专科批次中招生。在其它省份,按各省份(市、自治区)的规定批次招生。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  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在招生计划投放省、市(不含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的录取规则

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分配按照“ 志愿优先 ”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

2.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的规定,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对已投档的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校审核在身体等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3.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报考我校的江苏考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级;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专业分配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

第十九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面向山东省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执行《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发[2013]2号)、《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13]1号)及有关招生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本科各专业的名称使用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规定的专业名称。

(1)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方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3D影视技术方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从投档考生(获得相应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证)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中韩合作)、艺术设计(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动漫设计与制作(中韩合作)、空中乘务、体育教育等6个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从投档考生(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选录取。

(3)艺术类专业成绩的使用:按照鲁教招发[2013]2号文件规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方向)、动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3D影视技术方向)等11个本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中韩合作)、艺术设计(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动漫设计与制作(中韩合作)、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社会体育(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等7个专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空中乘务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其他专科专业认同我校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在外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4年相应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

2、面向江苏省

总体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高考文化成绩超过江苏省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线。

(1)音乐学(流行音乐方向)、音乐学(民族器乐方向)、书法学三个本科专业,获得我校校考专业测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超过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从投档考生中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2)美术学专业,获得江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发的专业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超过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从投档考生中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专业成绩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专业,获得江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发的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超过江苏省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从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统考专业成绩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3、面向浙江、河北和河南省

除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专业外,均需获得相应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超过相应省份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从投档考生中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专业成绩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中韩合作)专业按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收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每人每年800、1200元不等。

  3、学费、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

4、学生因故中途退学,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奖助措施

1、学校每年设立3000多万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优秀学生,学生获奖和受资助比例达54.8%。特等奖学金每人10000元,并为优秀学生设立出国留学奖学金。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2、奖学金种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出国留学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

3、困难学生资助:我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以学生管理部门为依托,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实施“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助学金,形成了“奖、助、贷、减、勤”等形式的帮困助学体系。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七条  对以临沂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临沂大学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9)8766777      传真:(0539)8766185

学校招生办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邮编:276005

学  校  网  址:http://www.lyu.e.cn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lyu.e.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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