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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2012年天津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2年天津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性质及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科技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57 五、学校地址: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邮编300222) 泰达校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13大街29号(邮编300457) 2012级新生安排在泰达校区(除表演(运动艺术表演)专业安排在河西校区)。 六、学校概况及办学特点 天津科技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中央部委属院校——天津轻工业学院,2002年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具有培养博士后、接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是为军队培养后备军官的签约高校,2008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拥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个授权领域专业;本科专业49个。学校建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3个,建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4个和一批行业技术中心,以及天津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980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382名,教授、副教授655人,其中包括双聘院士、国家“****”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特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等75人。学校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行业卓越人才实验班”学习,培养行业后备领军人才。在本科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辅修双学位专业。对于学习优秀的学生,根据学习成绩、志愿以及学校条件,在入学一年后可以进行专业调整。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毕业时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以及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201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并由其向考生公布,学校也通过网站、招生简章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考状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贷学金 第九条 学费的收取标准为:普通类专业4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中美合作办学专业13000元/生/年;中澳合作办学专业按学分标准收取,每生每年约18000元;中日联合培养项目13000元/生/年。住宿费的收取标准为:第一学年1000元/生/年(其余学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条 学校设有天津科技大学奖学金、朱颖奖学金等十多项专项奖学金,此外还有国家奖学金、国防奖学金,以及企业和个人赞助的十多项奖学金,每学年获奖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30%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学校、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多项助学金,通过刻苦学习和劳动可以获得奖励和资助。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合格标准内,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依照《天津科技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进行)。 第十二条 我校按照院校志愿顺序录取考生, 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只有当各省(区、市)的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类推。不设志愿级差。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一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我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处理)和日语(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日语(零起点)除外]。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凡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凡报考英语专业的天津市考生,要求其英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除国防生外,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执行,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国防生录取政策 我校为军队定向招收和培养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同在提前批次录取,招收经政审、面试、军检合格的考生。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10000元/生/年的国防奖学金,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毕业后到部队工作,其他各项待遇与普通学生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 1.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的考生,简称8A考生。在安排专业时,一志愿投档的8A考生的前30名,优先按照第十三条安排专业。 2.在高考成绩同等的条件下(指高考成绩相同): (1)学校在退档处理时,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先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 (2)学校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3. 通过我校文艺特长生测试且合格的天津考生,依据天津市相关录取规定执行。获得A级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40分安排专业,获得B级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安排专业,获得C级的考生以其高考成绩安排专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录取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第二十二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普通类专业要求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达到选测科目BB,必测科目4C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对于文艺、体育特长生,经我校考核且合格者,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规定录取。 第六章 报到与入学 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天津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我校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并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2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校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在学校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考生可以采取信函索取招生简章、电话咨询或登录我校网站浏览招生网页等方式咨询招生情况。录取信息的查询,考生可以通过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查询途径查询,也可通过我校网站或招生咨询电话查询。 学校网址:http://www.tust.e.cn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邮编:300222 E-mail: [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22-60273336、28113336
Ⅱ 请问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办的电话是多少
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办抄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部门: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电话:(022)60273336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传真:(022)60273023
邮编:300222
网址:http://www.tust.e.cn
Ⅲ 天津科技大学迎新系统及网站入口 2021新生入学须知及注意事项
即将进入开学季,各位高考学子也在这段时间陆续收到录取通知书,下面我整理了天津科技大学迎新系统及网站入口以及新生入学须知和各类注意事项,来看一下详细内容吧!
天津科技大学迎新网站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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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新生入学须知及注意事项
依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送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归属学院所在校区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天津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以中外合作办学或联合培养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在读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Ⅳ 天津科技大学在哪个区
一、天津科技大学在哪个区 天津科技大学是在天津市河西区,具体地址在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该校是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二、天津科技大学简介
历史沿革
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名为河北轻工业学院,是我国首批四所轻工类本科院校之一,隶属原中国轻工业部。1959年,天津大学制浆造纸专业的主要师资和实验室设备调入我校,成为我校该专业的主体力量。1964年,在轻工业部对部属院校进行专业调整中,原北京轻工业学院的发酵工学专业、原无锡轻工业学院的塑料成型加工专业先后调入我校。1968年,学校更名为天津轻工业学院。1971年,天津大学制浆造纸专业全部调入我校。1972年,原北京轻工业学院盐化专业和享有“盐业黄埔”之美誉的中国轻工业部塘沽盐业专科学校合并后划归我校。改革开放以来,学校进入了较快的发展时期,学科专业建设成果显著,制浆造纸工程学科1981年成为教育部首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点,1983年成为教育部第二批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点,是全国同学科中第一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998年,学校的管理体制改为由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学校综合实力、竞争力、影响力明显提高。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2004年,学校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前沿、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三极——滨海新区建成滨海校区并投入使用,2006年食品、生物、海洋、化工等六个整建制学院整体迁至滨海校区。2008年,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签署《科技教育进一步支持滨海新区发展的协议》,确定科技大学在滨海新区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调整学科专业,整体战略东移。2013年,原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并入,进一步扩大了滨海校区的办学规模。2018年,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与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签署《共建天津科技大学战略合作协议》,学校发展进入快车道。
办学条件
学校有滨海、河西2个校区,其中滨海主校区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的中心地带——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总占地面积150多万平方米,现有本、硕、博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图书馆馆藏图书187万册,教学、科研设备总值7.18亿元,体育场馆和专项训练设施齐全,建有较高水平的校园网,各项生活设施齐备。
雄厚的师资力量、强大的科技研发实力、先进的实验仪器设备、完善的学习生活设施、优雅的校园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学子选择天津科大,生源质量逐年提高。随着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毕业生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天津市高校中始终处于前列。
师资力量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力量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076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685人,教授、副教授693人,其中,双聘院士5名、国家“*”4名、教育部“*”特聘教授1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名、科技部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3人、国家教学名师1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名、全国优秀教师4名、天津市特聘(讲座、青年)教授34名,天津市海外高层次人才23名。涌现出了“国家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等一批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学科专业
学校建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建有“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3个天津市“一流学科”和12个天津市重点学科(含2个重点培育学科);学校现有66个本科专业,依托国家重点学科和天津市一流学科,建有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包装工程、轻化工程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13个天津市级一流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及美国食品科学技术协会(IFT)认证,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享有“盐业黄埔”之美誉。
科研实力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工作,鼓励高水平科研平台服务本科教学。按照学校“顶层设计”的要求,大力推动实施“强校计划”,已逐步构建了“政策、平台、项目、人才”四位一体的科技工作创新体系,在大平台、大项目、大成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近年来,累计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8项、省部级科技奖励130余项。科研项目不断攀升,主持多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地区)合作项目等屡有斩获。科技平台持续发力,现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34个, 建有食品营养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天津市唯一一个国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代谢控制发酵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食品营养与安全和药物化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大健康生物技术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国家级科技平台,还建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6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和天津市工程中心5个、天津市国际联合研究中心8个、天津市协同创新中心2个。知识产权工作能力不断提升,2016年获批“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成为全国8所试点高校之一,也是天津市唯一一所入选的高校。2016-2018年,连续三年获批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资助项目。2014-2018年获专利奖12项,其中,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天津市专利金奖5项、优秀奖6项;专利奖获奖类别和数量,在天津市所有高校中排名第二,市属高校中名列第一。国际合作不断扩大,学校先后承办国际学术交流会议100余次,邀请国内外专家来校讲学2000余场。
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获批天津市首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获第四届中国创新挑战大赛优胜奖2项,在全国各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分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校企协同创新中心等一批新型产学研合作机构。学校与20余个省区市建立了紧密的科技合作关系,与天津市滨海新区、河西、津南、东丽、武清、宝坻、蓟州等区县签署了科技全面合作战略协议,与相关区县300余家企业促成科技横向联系,服务行业和企业的能力进一步加强。
教育教学
学校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本科教学的生命线,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以学生为本”、“质量立校”,建立了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近年来,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项,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教学名师1名,建成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7门天津市级精品课;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项目)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天津市虚拟仿真项目15个。此外,还拥有一批省级教学名师及教学团队。
作为天津市首所实施完全学分制改革的高校,学校出台了选课制、弹性学制、导师制、学分互认制等一系列新举措。学校作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行业卓越人才实验班”,培养行业拔尖创新人才和行业后备领军人才。支持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兴趣选择辅修专业,完成学业可获得辅修学位。学校实施按大类招生和培养政策,学生完成大类学习后可在类内自主选择专业;学校正在推进实施“转出无条件,转入有要求”的员额制转专业政策,满足条件即可在入学一年后申请专业调整;对于综合能力突出的学生,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学校秉承“尚德尚学尚行,爱国爱校爱人”的校训精神,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校园文化建设、第二课堂等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全国优秀单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等次高校项目办等荣誉。涌现出一批全国优秀学生干部、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全国大学生创业英雄百强人物、跨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天津市“十佳”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近年来,学校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天津市首批创新创业示范校,学校不断完善分层递进式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中屡创佳绩。已累计立项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千余项,多次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校现已建成国家级众创空间,获批教育部中美青年创客交流中心,跻身全国团学创业促进工作指数100强高校。
国际交流
学校坚持开放和国际化办学的思路,目前已同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德国、瑞典、芬兰、西班牙、捷克等40多个国家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联系,拥有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举办3个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与国外多所高校签订“3+1+1”、“2+2”等联合培养人才协议,并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学生在学期间赴国(境)外参加国际竞赛和学术交流;学校每年举办各类国际学术会议,聘请国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交流、讲学,开展科技合作和重大项目研究;学校获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批准,具备招收国家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资质,先后接受了80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和访问学者来校学习和访问;学校积极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与泰国易三仓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学校建有两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三个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服务学校教学科研工作。
展望未来
迈进******,开启新征程,学校正紧紧抓住“双一流”建设的重大机遇,励精图治,开拓创新,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努力在新一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浪潮中乘风破浪、扬帆前行。
办学定位:
总体目标定位:至2020年,把学校建设成为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特色学科一流的高水平特色大学;至建校100周年时,把学校建设成为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特色学科世界一流的高水平特色大学。
办学类型定位:教学研究型大学。
办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学科发展定位: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
服务面向定位:立足轻工、服务社会,立足京津冀、面向全国。
经过60年不懈努力,天津科大人认定目标,矢志不移,继承传统,开拓创新,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形成了“坚持拓展轻工特色,精心培育行业中坚,矢志服务国计民生”的鲜明办学特色,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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