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① 成人本科,但是没有学士学位,报考南师大研究生有哪些条件
成人本科,但是没有学士学位,可以报考南师大研究生。
《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规定如下: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要求现场确认前达到)的人员:
①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
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的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硕士、农业硕士等两个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单独考试。
2016年我校单独考试的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② 南京师范大学专升本有哪些专业
主要有:汉语言文学、音乐学、社会工作、博物馆学等。
南京师范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主要有汉语言文学、音乐学、社会工作、博物馆学、热能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学、应用心理学等。
校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学习形式。函授学习即学员平时自学,定期到学校或校外教学点参加面授,上半年和暑期各集中学习一次,每次10—15天。业余学习为平时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工作日晚上和双休日白天。
(2)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南京师范大学专升本的相关要求规定:
1、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自己报考的层次和科类。网上报名输入信息提交后,要牢记系统给出的“预报名号”和“密码”。
2、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文凭,报考成人高等教育第二学历者,可免试入学专升本。其中,艺术专业免试的,还需参加专业加试,加试合格方可入学。
3、凡专业主干课程成绩达到75分(含75分),毕业论文和省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者,可申请授予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③ 大家好,我是安徽的一名美术类考生,想考南京师范大学,我想知道有关招生信息和以往的招生分数线
一、南京师范大学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百年老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百所高校之一,是江苏省重点高校,其前身可追溯至清末两江总督张之洞于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后经两江优级师范学堂,演化孕育成著名的南北高师之一的南高师。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在原中央大学、金陵大学、金陵女子大学部分院系的基础上,建立南京师范学院。1984年1月,改办成南京师范大学。1996年4月,南京师范大学通过了国家“211工程”预审,跨入全国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的100所高校行列。
南京师范大学是我国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现代著名教育家李瑞清、陶行知、陈鹤琴、吴贻芳等曾先后在此主政,词学大师唐圭璋、人文地理学家李旭旦、苔藓学专家陈邦杰、心理学史专家高觉敷、著名画家吕凤子、徐悲鸿、陈之佛、吕斯百、傅抱石等诸多名师大家曾在此执教;目前更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在这里潜心耕耘,著书立说,培育后学。本着“严谨、朴实、奋发、奉献”的优良校风和注重教育实践的学风,经过几代人一百多年的艰辛努力,南京师范大学已发展成一所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医等学科门类较为齐全、体系较为完整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学校目前设有本科专业71个,覆盖11大学科门类;设有国际经济研究所、古文献整理研究所、文学研究所、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院、道德教育研究所、数学研究所、环境科学研究所、遗传资源研究所、水产研究所、音乐教育研究所、美术学研究所等各级各类研究机构131个。设有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中文)、国家理科基础学科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生物学);设有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还设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农村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南京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道德研究)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南京基地、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江苏省新闻人才培训中心、江苏省基础教育示范网培训中心、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中心、江苏省高级市场营销人才培训中心等国家、省级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二、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办学历史已有104年。它的前身,是晚清时李瑞清主持的两江师范学堂 “图画手工科”,这是中国美术教育史上首次开设的新型高等艺术学科。1928年该科成为国立中央大学艺术教育科(后改为艺术学系),由吕凤子、李毅士先后主持教务。1928年徐悲鸿受聘为该科教授,1935年徐悲鸿任主任。徐悲鸿先生倡导新美术运动,坚持现实主义艺术的办学方针,并邀请美术界精英,如高剑父、张大千、陈之佛、颜文梁、庞薰琹、吕斯百、吴作人、黄君璧、黄显之、张书旗、傅抱石、秦宣夫等著名画家先后在此执教,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美术家和优秀的美术教师。同时在办学过程中形成徐悲鸿美术教育体系,这个体系代表了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主流,主导了中国现代美术的创新和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后,该系先后更名为南京大学美术系、南京师范大学美术系,1999年改为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设有6个系,6个研究所;5个实验室和2个中心,分别为绘画系、艺术设计系、摄影系、书法系、史论系,动画系、美术教育研究所、徐悲鸿研究所、美术学研究所、雕塑艺术研究所、陶瓷艺术研究所、影像文化研究所,摄影实验室、动画实验室、陶瓷艺术实验室、雕塑实验室、玩具实验室,艺术实践中心、继续教育中心,有4个专业,13个专业方向。美术学院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并招收海外留学生。目前有在校本科生951名,硕、博士研究生264名,海外留学生20余人。
三、2007年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07年面向全国有关省份招收四年制本科生200名。其中,面向江苏、黑龙江、河南、河北、浙江、江西、广东、山东、甘肃、湖南、福建、广西、山西、安徽、湖北、内蒙古、吉林、辽宁招收四年制美术学(不含书法篆刻方向)、艺术设计和动画专业本科生;面向江苏、浙江、安徽、广东、河北、黑龙江、湖北、山东、河南招收四年制摄影专业本科生;面向江苏、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湖南、江西、浙江、广西招收四年制美术学(书法篆刻方向)专业本科生。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四、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介绍
五、招生专业、学制、学历及课程设置
六、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有一定的美术和设计基础,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条件者不得报考。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的考生身高要求:男性180cm以上,女性170cm以上。
七、专业考试报名与考试时间
1、考生报考须知:
a)考生考试前两天在指定考点报名,一律由本人面报,不接受函报。在招生范围内且未设考点的有关省市考生可就近在所设考点进行报名考试,除艺术设计(服装与表演艺术方向)外不可到我校考点来考试。
b)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所在省准予参加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证明,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证件照3张(黑白、彩色均可,复印无效),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字迹清楚,内容详实。
2,地点: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报名:2月23、24日。考试:2月25日。负责:钟庆林
八、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南京师范大学组织设点考试,未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生,不得填报我校;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生成绩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可以使用。
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的考生必须于2007年3月16日到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南京市宁海路122号)美术学院报名,参加我校于2007年3月17日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均可兼报,但须参加兼报专业的科目加试,其中兼报美术类和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方向)的素描科目考试成绩通用。
考试时间:每个术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类别及考试科目如下:
考试科目
1)素描(人物头像写生,八开画纸)
2)色彩(静物默写,八开画纸)
考试类别、二
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方向)
考试科目
1)素描(人物头像写生,八开
2)器皿造型设计(八开画纸)
九、阅卷评分
十、文化考试
取得我校核发的“高等艺术院校文化考试通知单”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统一招生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办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总分和专业考试总分均超过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数学分100%计入综合分),上述各专业分别按不同省份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具体招生章程届时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十二、有关事项说明
1、以上各专业类别的学费标准均暂定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人民币,请考生根据本人家
备注:本简章是部分摘录。
④ 2022年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南京师范大学是由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共有仙林校区、随园校区和紫金校区三所校区,是国家“双一流”和“211工程”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证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南京师范大学,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是江苏省教育厅。中文简称南京师大、南师大或南师,英文名称为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NU或NJNU。法定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目前设有仙林(栖霞区文苑路1号)、随园(鼓楼区宁海路122号)、紫金(玄武区板仓街78号)三个校区。
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和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高校。
第三条学校对于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录取政策参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并落实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审议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各类招生方案并报校党委常委会或校务会议审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各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招生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意见。
第七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以及拟订各类招生方案,报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指导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开展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本科招生相关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考生须通过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对于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进档考生(不含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以外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十三条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热爱外语类专业且英语基础扎实,如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报考学校体育学类专业,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以体育统考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安排专业,若体育统考专业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对于艺术类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厚生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运动队及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学校依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相关招生简章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至专业大类的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方案,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条学费、住宿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苏价费〔2014〕136号等)和(苏价费〔2002〕369号)。学费按工科类5800元/年,理科类5500元/年,文科类52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体育类5300元/年,其中省优势学科部分相关专业上浮10%。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为每人每年6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形成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和绿色通道等多元融合的助学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构建发展型资助体系,将“扶困”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形成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四维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助力广大学子成长成才。
第二十二条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邮编210023);
招生咨询电话:025-83720759;
招生监督电话:025-85891511;
招生信息网址:;
微信公众号:南师招生(nsdzsb)。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