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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3-09-20 05:54:12

①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分数线2022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2 年硕士全国统考复试分数线及相关通知

各位报考上海外国语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统考的一志愿考生请注意:

1. 上海外国语大学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2. 上海外国语大学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早于3月22日进行,各院系复试时间不同,待院系确定复试时间后,我校将进行动态发布,具体注意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shisu.e.cn)-“硕士招生”-“复试录取”。
3. 复试方式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
4.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要求: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满足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务必于2022年3月16日(周三)上午11: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发送到我校研招综办邮箱:[email protected],研招综办在核对无误后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加分并公示。

5. 复试名单待加分名单确定后公布,请相关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shisu.e.cn)-“硕士招生”-“复试录取”专栏公布的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我校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



② 上海外国语大学mba的报考条件及报考流程

MBA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预报名: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正式报名:10月10-31日
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11月:持本人网上报名号、有效身份证件及毕业文凭原件到高校进行现场确认、照相、支付报名费。
3、打印准考证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登录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4、初试(全国联考)2017年12月23日
5、2018年2月上旬查询联考成绩及复试资格
登录各院校网站(网址各院校另行公布),查询联考成绩和复试资格。
6、复试2018年3月中旬-4月中旬
如果符合院校复试资格,院校将通过email、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
7、体检2018年4月中旬
体检(各高校安排不同,请留意高校通知)。
8、初步录取2018年4月初
录取结果(拟录取名单),会通过email及短信通知考生,或网上查询。
9、调档、政审、签订培养协议2018年5月
每个拟录取考生需要完成政审手续,签订培养协议,选择自筹经费学习的考生同时需要调转本人档案。(以高校通知为准)
10、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8年6月中旬-7月初
政审、调档完成,培养协议签署完毕,并缴纳学费者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须知等。
11、新生入学报到 2018年8月底或9月初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
4.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③ 考上海外国语大学外研究生条件有哪些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信息网扩展阅读:

上海外国语大学有 7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应用经济学、

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工商管理,下设 39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
授权点;

7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翻译硕士(MTI)、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
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硕士(MF)、法律硕士(JM)、国际商务硕士(MIB)、
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MJC)。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各专业均接受外校推荐免试优秀应届本科生,
各专业推免生接收人数视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而定,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一般
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的 70%。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
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MBA)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
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逾
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④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 上海外国语大学 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 上海外国语大学 ,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校,办学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邮编201620。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上海外国语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处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等组成。

第六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各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三)制定、报批和公布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并根据经教育部审核备案的章程制定专项招生简章;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五)客观、公正地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本科专业安排在提前批(部分省区市)和本科第一批招生,考生可同时填报,学校在各省(区、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

第十三条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含)以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认可已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满足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且外语成绩相同,则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文综,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中学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所有专业,俄语考生可报考俄语、乌克兰语专业,德语考生可报考德语、德语(经济学)专业,法语考生可报考法语专业,西班牙语考生可报考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专业,日语考生可报考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

第十七条 考生报考 上海外国语大学 所有专业都必须参加各省级招办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省级招办未组织口试的省、区、市除外),上海考生外语口试要求为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口试成绩C(含)以上。

第十八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执行。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华侨及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每人5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德语(经济学)、西班牙语(企业管理),每人15000元/学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我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

第二十二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本科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hisu.e.cn,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咨询热线:021-55386006、55381647。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监察电话:021-65422784。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 上海外国语大学 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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