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2017招生章程
『壹』 湖北大学是几本,历年的招生分数线是多少
湖北大学是一本,历年的招生分数线如下:
2019年湖北大学在湖北省的本科内一批招生分数容线为文科572分,理科549分。
2018年湖北大学在湖北省的本科一批招生分数线为文科596分,理科558分。
2017年湖北大学在湖北省的本科一批招生分数线为文科566分,理科531分。
(1)湖北大学2017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湖北大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30年的湖北省立乡村师范学院。1930年,湖北省教育厅厅长黄建中先生着手筹建湖北省立乡村师范学院,校址即今武昌沙湖之滨的宝积庵。
截至2019年3月6日,学校有武昌主校区、汉口校区、阳逻校区,总占地面积2100余亩,总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设有18个学科性学院,78个本科专业;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1个学科入选US News世界最佳学科;5个学科入选ARWU世界一流学科;3个学科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有15个学科在湖北省属高校中排名第一。
『贰』 湖北大学成人高考/成教怎么报名学费是多少
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学费多少钱?
湖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面向社会、服务经济建设,以提高全民素质、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宗旨,在办学过程中,狠抓规范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求发展,教育教学质量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学校多次获得“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教先进单位”、渗乎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先进集体”、 “全国成人教育先进单位”、“湖北省高师函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根据近几年湖北大学成人教育招生专业及报考层次,学习形式不同,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成考咨询热线:
成教大专:报名费200元,两年半毕业,学费每年2600,总费用6500元,考试录取后缴纳。
成教本科:报名费200元,两年半毕业,学费每年2800,总学费7000元,考试录取后分年缴纳。
湖北大学成考招生专业表:
成人高考的层次同样分为三类:
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2.5年制
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2.5年制
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5年制。
成考怎么报名? 成考咨询热线:
1、每年8月开始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2、每年9月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和当地考试院要求的其他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信息,采集照片和指纹,确认无误丛正悉即为报名成功。
3、各省每年成考报名流程会有所不同,以当年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2022湖北成考报考条件相对于2021年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变化,招生院校也是。成考作为国家提升素质教育的工程,相信国家会自始至终,一直执行下去的。想要拿到湖北成考学历的,一定要趁早。 成考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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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湖北师范大学 湖北大学 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湖北师范大学(Hubei Normal University)位于湖北省黄石市,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综合性重点师范类本科院校。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湖北师范大学 湖北大学 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普通链铅巧本科招生章程》供您查阅。 【湖北师范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湖北师范大学,英文全称:Hubei Normal University,国家标准代码:10513。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邮政编码:435002。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本科专业6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0余个。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湖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为学校招生职能部门,在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激租学校实际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学校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比例确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条 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
第十二条 外语类各专业(英语、日语、法语、商务英语)只招收本专业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应试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必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1)在文化成绩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取。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采取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级差棚键为1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后续专业志愿无级差。若考生等效基准分(投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成绩排队择优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排序,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依照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外省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湖北省考生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从高到低录取。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专业外省与湖北省考生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专业学生进校后在体育学院培养。(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外省考生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0%+文化成绩×80%)从高到低录取,湖北省考生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等专业外省考生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湖北省考生按综合成绩[(专业*60%+文化*40%)*2]从高到低录取。
(5)若部分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不同于以上录取原则且投档有比例限制时(120%以内),则按该省投档规则计分并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五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外省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湖北省考生按综合成绩(术科成绩×75%+文化成绩×50%)从高到低录取。考虑体育专业的特殊性,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若部分省份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不同于以上录取原则且投档有比例限制时,则按该省投档规则计分并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艺体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八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日前向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一般假期为一周,特殊原因凭相关证明另行处理)。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可以向学校学籍部门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学籍部门申请入学,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招生部门将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七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元化奖励和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按照湖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
第二十三条 按学科专业类招生的,学生按规定修完学科专业类基础课程后,实行专业分流培养。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所修专业规定的学分,颁发湖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8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努力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性质、校址、组织机构
第四条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批准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属普通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学校代码:10512,法人代表:赵凌云。
第五条 湖北大学武昌主校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阳逻校区(通识教育学院)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平江东路630号。湖北大学网址:http://www.hubu.e.cn/。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
第七条 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规模内,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学校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比例确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八条 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实行学分制收费,本科生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个部分组成,具体标准和办法按湖北省物价部门的批复执行。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九条 普通高考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其他类型考生按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
第十条 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类)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部分专业考察单科成绩等条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安排考生的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因专业(类)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调剂,可安排至其它专业(类)。体育、艺术等特殊类型招生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在江苏省第一批次文理科录取的考生选修测试科目分别为历史、物理,选测科目等级为B+B及以上,对投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录取;其他批次的录取方式以江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为准。学校在浙江省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按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执行。学校在上海市本科普通批次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按上海市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执行。
第十二条 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应试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以英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体育类(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录取时文理兼招同时投档,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7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75。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艺术类(含美术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部分专业(类)有最低分数要求:美术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外语60分(适用于满分150分,否则按相应比例折算),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一本线)的80%。
第十六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有最低身高要求:男生11750px,女生4000px。
第十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此类专业间也服从调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包含:环境工程与科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政治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材料类(中外合作办学)(材料化学)三个专业。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详见《湖北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
第二十条 录取的部分专业(类)新生进入通识教育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通识教育培养。
第二十一条 按学科专业类招生的,学生按规定修完学科专业类基础课程后,实行专业分流培养。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和楚才计划班等入校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遴选。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入学后,可按学校人才培养规定在第二学期提出申请,通过有关考核后双向选择调换一次专业。实施大类培养的学生在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依据学院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在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违规报名、考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投档考生,因肢体残疾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投档考生,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不符合有关学科、专业特殊录取要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
第二十四条 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各类奖(助)学金40余项。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并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允许按规定休学、复学或延长基本学制,凡在国家规定的修业期限内获得专业培养方案设计的总学分且结构符合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湖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湖北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湖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湖北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7-88755167、88755267。
【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黄冈师范学院 院校代码 10514
法人代表 陈兴荣
二、学校地理位置黄冈师范学院地处楚头吴尾、通江达海的湖北省黄冈市,位于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半小时直达。京九、沪蓉等交通大动脉贯穿全境,交通便捷。2007年,被评为中国“宜居城市”,2017年,被评为“魅力中国城”十强城市。
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四、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五、招生范围2018年黄冈师范学院面向全国19个省
(市、区)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见相关省(市、区)的招生公告。
六、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1、监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2、听取审议招生工作事宜。3、对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招生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招生与就业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报到时,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后,可按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程序转换专业。
3、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八、录取原则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专业依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
2、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标准。
3、同等条件下,依据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4、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九、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
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详情由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
十一、奖助学金
1、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明珠学子奖助学金等。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获得奖学金的人数可达学生总人数的50%以上。其中,奖学金额度可达每年8000元/人。
2、助学贷款: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均可办理助学贷款。因办理手续便捷,目前主要推荐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设有困难学生补助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对特困生提供专项补助,并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4、助学基金:①黄冈师范学院阳光助学基金(电信爱心助学、移动爱心助学、联通爱心助学以及校友、社会企事业和社会名流捐资助学等);②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③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等。符合条件者,均可获得资助。
十二、报到注册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且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者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电 话:0713-8616617 8835368 联 系 人:徐德平
传 真:0713-8616617 邮政编码:43800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 址:www.hgnu.e.cn
『肆』 湖北大学招生办电话
普通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7-88755167。
湖北大学武昌校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阳逻校区(通识教育学院)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平江东路630号;汉口校区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街兴盛大道特1号。
湖北大学网址:http://www.hubu.e.cn。
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修订):
第七条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规模内,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学校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比例确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八条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专业除外)实行学分制收费,本科生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个部分构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专业实行学年学费。学费标准和收费办法按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 湖北大学-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修订)
『伍』 2017湖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考生怎么填入围学校的志愿
平行志愿有哪些“坑”
除艺术本科(一)实行梯度志愿外,今年我省其他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提前批本科、高职高专文理类设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其他批次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从高到低依次投档(先投分数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当计算机检索到考生填报的院校有计划余额,考生档案即可投到这个院校。
省招办表示,平行志愿虽然增加了考生的录取机会,同时也存在风险。考生如果不慎“掉”进“坑”里,有可能会上线落选。
“坑”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考生对所报高校的专业期望值过高,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二是忽视了少数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单科成绩或专业统考成绩等有一定的要求;三是随意填报志愿,填报了不愿意就读的院校(专业);四是志愿顺序排序不当。
别任性莫随意才能避“坑”
网上录取系统在投档时,是以考生的投档排序成绩进行投档,一般不会把“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和部分高校部分专业录取的附加身体及单科成绩要求,作为投档条件 (这些录取条件在高校《招生章程》中可以查看,是高校录取的必要条件)。
因此,如果档案投到了自己条件不符合的高校,肯定会退档。
还有考生随意填报或志愿顺序排列不当,投档到不满意的高校后自己申请退档。每个批次投档时,所有高校和所有考生的平行志愿投档均一次性完成,一旦被退档,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后续批次录取,录取的机会和满意度将大大降低。
省招办提醒,“避坑法则”如下:
(1)认真阅读拟报院校的招生章程和录取要求,坚决不填报自身条件或单科成绩等不符合的院校或专业。
(2)如对专业要求较高、意向较明确,可适当降低学校的层次以确保满足专业意愿。
(3)审慎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尽量填满专业志愿,适当拉开6个专业志愿的层次,不能全部选择好专业。
(4)不愿意就读的院校(专业)不要填;尤其是填报中外合作专业或高收费专业,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5)注意院校(专业)志愿排序。最好按考生自己的升学意愿排序,将最想就读的院校(专业)填在靠前的位置。
自主招生入围考生如何填报
据了解,本科第一批自主招生入围(含自主选拔、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考生志愿,填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入围考生若高考分数非常高,不想通过自主招生进入相应院校,可不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放弃自主招生资格,直接填报一本平行志愿。
在本科第一批自主招生投档前,省招办根据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对一本所有高校进行模拟投档,生成自主招生高校的最终模拟投档线后对社会公布。各自主招生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给予的分值和最终模拟投档线录取考生。也就是说,自主招生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是公布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不是一本平行志愿的实际投档线,同一所高校公布的模拟线和实际投档线可能会不一致,有的可能模拟线高于实际投档线,有的可能模拟线低于实际投档线。
『陆』 湖大成教/成人高考怎么样附招生简章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重点综合性大学,具有79年的建校历史。学侍如樱校坚持内涵发展,确立了"育人为本、本科为先"的发展方略和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办学目标,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是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湖大成考 一、2022湖北大学成人高考报考对象和条件
1、年满17周岁
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3、考生一般应在户籍所在地报名考试,勿随意跨地区报名参考。凡在非户籍地报名的,须提供在当地的户口薄或居住证或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4、报考医学类专业考生按教育部和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报护理专业需有护士资格证书,报其他专业需有执业医师证书)。
特别提示∶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明材料,如上述资料有所欠缺需提前跟老师联系进行报备处理。
二、2022湖北大学成人高考入学报名、考试安排 湖大成考 每年三月份成人高考已可以开始预报名邮寄教材,开通网课,同时可以参加学校安排的线上辅导课,大大提高通过率,不在本地的考生也不用担心。
网上报名∶8月中下旬,函授站辅导老师会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网站http∶//crgk.hbee-e.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获得网报系统分配的"网报号"。 报名时间过后不安排补报名。
线上报名确认∶ 函授站辅导老师完成线上报名生成二维码后,单独发给考生进行实名认证拍照即可(现场确认)。
2、入学考试安排
2022湖北大学成人高考按照往年推算将于10月22日-23日进行,统考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高起专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考试科目如下∶
层 次
高中起点专科
文科类:语文、数学(文)、外语(高)
理科类:语文、数学(理)、外语(高)
专科起点本科:
文史类:外语(本)、政治、大学语文
经管类:外语(本)、政治、高等数学(二)
理工类:外语(本)、政治、高等数学(一)
教育学类:外语(本)、政治、教育理论
法学类:外语(本)、政治、民法
艺术老丛类:外语(本)、政治、艺术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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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湖北大学各专业录取是否有身体要求
湖北大学部分专业有身体条件要求,详情参考湖北大学招生章程,网址http://zsxx.hubu.e.cn/zsxx/zsjz.htm